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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他们早上六点叫醒我。蜡烛当然烧完了,厚重的窗帘也遮蔽了天光,我睁开眼时还以为仍是半夜。玛格莉特敲我房门时,我也以为自己还在兰特街。我甚至以为她是刚从监狱逃出来的小贼,找易卜斯先生替她锯开脚镣。我们家偶尔会遇到这种事,有时贼是熟识的好人,有时是走投无路的坏蛋。有一次有人嫌易卜斯先生锯得太慢,还拿刀抵住他的喉咙。所以我一听到玛格莉特敲门,便从床上弹起来大喊:「噢!拿好!」但我到底在说什么,谁该拿什么,我其实也搞不清楚。我想玛格莉特也胡涂了。她脸贴到门上轻声问:「妳说什么?」她替我拿壶温水来,并替我生火。接着她手伸到床下,拿起夜壶,倒到水桶里,并用挂在围裙的湿布擦干净。

  在家我都自己洗夜壶。现在看到玛格莉特把我的尿倒到水桶,我心里觉得有点奇怪。但我还是说:「谢谢妳,玛格莉特。」但我说出口马上后悔,因为她一听,头便往旁边一甩,彷佛在说,妳以为自己是谁,居然谢我?

  这就是仆人。她说我可以去史黛西太太的房间吃早餐,然后便离开了。临走前,我觉得她朝我的连身裙、鞋子和敞开的行李箱瞄了一眼。

  我等壁炉渐渐暖起来才起身更衣。天气太冷了,根本无法梳洗。我的洋装感觉一片湿黏。我打开窗帘,让外头光线照进来,前一晚烛光下看不清楚,现在我发现天花板已受潮,出现一条条棕色的痕迹,墙面的木板都发霉变白。

  隔壁房间传来低沉的对话声。我听到玛格莉特说:「是的,小姐。」最后传来关门声。

  在这之后,房内一片安静。我决定下楼吃早餐。到了楼下,我在昏黑的走廊上迷了路,走到厕所那侧的院子。现在我才发现,厕所周围都是荨麻,地砖也长满杂草。房子墙面爬满常春藤,有些窗子甚至没有窗玻璃。绅士说得对,这地方根本没东西好偷。仆人的事他也说对了。我后来总算找到史黛西太太的房间,房里头有个男的,他身穿马裤和长袜,头上戴顶撒了粉的假发注96。那便是魏伊先生了。他说他做里利先生的总管已经四十五年,看上去年纪也差不多。女孩端早餐进门时会先拿给他。早餐吃的是腌猪腿肉和一颗蛋,配一杯啤酒。他们每一餐都喝啤酒,庄园还有专门酿酒的房间。还敢说伦敦人是酒鬼!

  魏伊先生几乎没跟我说话,光是和史黛西太太讲了管理房子的事。他只问我之前在哪个家族底下做事。我跟他说是梅费尔区伟克街的登菈凡家,他点点头,装模作样说他好像认识。光从这点来看,你就知道他满口胡说八道。

  他七点一到便离开了。史黛西太太在他走之前,都不会起身。她站起来时说:

  「史密斯小姐,托妳的福,茉德小姐昨晚睡得很好。」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还好她继续说下去。

  「茉德小姐很早起。她要妳马上去找她。上楼前请先洗净双手好吗?茉德小姐和她舅父一样一丝不苟。」

  就我看来,我的手够干净了,但我还是到房间角落的石水槽又洗了一次。

  我闻到口中飘来的啤酒味,后悔自己刚才喝酒,也后悔刚才经过院子的厕所时,怎么没顺便上一下。我现在肯定找不到厕所在哪。

  我好紧张。

  她带我上楼。我们一样走仆人的楼梯,但后来进到一条更整洁的走廊,走廊上只有一、两道门。她敲了敲其中一道门。我没有听到回应声,但史黛西太太听到了。她挺起胸膛,转动铁门把,带我进去。

  这间房间和其他房间一样昏暗。墙面全铺着旧黑木,地板也是黑色的,地上什么都没有,只有两张不起眼的土耳其地毯,地毯不少地方都磨损了。房中有几张沉重的大桌子,一、两张硬背沙发。房间里还有一幅画,画的是一座棕色的山丘,花瓶里装着干燥花,另一个玻璃盒中有只死蛇,蛇嘴里衔着一颗白蛋。窗外的天空一片灰蒙,光秃秃的树枝湿漉漉的。小巧的窗户装有铅条装饰,风一吹来,窗框和铅条会卡答作响。

  巨大古老的壁炉生着一团小火,火焰劈啪作响,而在那里,一个女孩站在壁炉前,凝视着虚弱的火焰和白烟,她听到我的脚步声,转过身来,表情惊慌,双眼眨了眨。她就是茉德.里利小姐,这房子的大小姐,也是我们计谋的最终目标。

  根据绅士形容,我以为她一定长得清新脱俗,美丽绝伦。但她完全不是。至少我当时打量她,心里一点都不觉得,我甚至还觉得她长相格外平庸呢。我个子算矮,她也只比我高一到两吋,换句话说,她也不算高䠷。她的发色比我淡,说不上是金发。她眼珠呈褐色,颜色比我浅一点。而她的嘴唇饱满,双颊柔嫩,不得不说,这两处我确实输她,因为我喜欢咬嘴唇,脸上也长着雀斑。大家都说我的脸蛋太尖,像个小女孩,至于这点的话……哼,如果茉德.里利站到大家面前,我倒想听听大家的想法。说我像小女孩,那她就像婴儿了。她看起来就是个年少无知的小女孩,或像不懂事的小傻瓜。如我刚才所说,她见我进门,稍稍吓一跳,然后便朝我走一、两步,苍白的脸颊染上一抹红霞。接着她停下来,双手娴熟地交迭在裙子前。裙子是件伞裙,长度不长,让她脚踝毕露(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裙子,尤其穿在她这年纪的女孩子身上)。她腰间系条饰带(她腰细得好夸张),头上戴着天鹅绒发网,双脚穿着红色毛织便鞋,双手上戴着白净手套,手腕处扣子紧扣。她说:

  「史密斯小姐。妳就是史密斯小姐,对不对?妳要来当我的侍女,从伦敦来的!我可以叫妳苏珊吗?我希望妳会喜欢荆棘庄园,苏珊。我希望妳会喜欢我。不过庄园跟我其实都乏善可陈。我想妳一定能轻松胜任工作。真的很轻松。」

  她声音轻柔甜美,每句话彷佛都有点犹豫,边说边歪着头,目光不敢直视我,双颊仍一片羞红。我说:「我相信我会很喜欢您,小姐。」然后我想起我在兰特街的训练,便抓起裙子,行了个屈膝礼。我站好之后,她露出笑容,站过来牵起我的手。

  她望向我身后,看着站在门边的史黛西太太。

  「别让我耽搁妳,史黛西太太。」她体贴地说:「但我知道妳一定会善待史密斯小姐。」她和我眼神交会。「苏珊,妳大概已经听说,我跟妳一样是孤儿。我小时候才来到荆棘庄园,当时我年纪尚小,根本没人在乎我。从那时起,史黛西太太便处处关心我,让我懂得何谓母爱,她对我的付出一言难尽。」

  她微笑并歪着头。史黛西太太避开她的目光,但眼皮翻动,脸颊微微红起。我自己根本不觉得她像个母亲,但仆人替有钱人工作,总会日久生情,像狗喜欢上恶霸一样。这种事时有耳闻。

  总之,她眨了眨眼,又有礼地待一分钟,接着便离开了。茉德再次泛起笑容,拉我到壁炉旁的硬背沙发坐下。她坐在我旁边,问我这趟路的事(她说:我们以为妳走丢了!),后来她还问我房间的事。床还可以吗?早餐习惯吗?

  「而且妳真的是……」她问:「真的是从伦敦来的吗?」我离开兰特街之后,所有人都在问我这问题。彷佛我非得来自别处!但说实话,我觉得她问的方式比较不一样。她神情专注,满怀期盼,不是乡下人目瞪口呆的模样,彷佛她对伦敦充满憧憬,想听到任何关于伦敦的事。

  当然,我当时觉得自己知道原因。

  接下来,她告诉我当她的侍女必须负责的事。我其实也早已心里有数,不外乎要在她身边陪她,和她到庭园散步,整理她的洋装。她垂下双眼。

  「妳之后会发现,荆棘庄园衣服相当落伍。」她说:「我觉得其实没差,因为没什么人来拜访。我舅父只希望我干干净净的。但当然,妳一定看惯了伦敦的造型。」

  我想到丹蒂的头发和约翰的狗皮大衣。「看了不少。」我说。

  「还有妳上一个小姐,」她又继续问:「她一定很时髦吧?我猜她看到我恐怕会笑话我!」

  她边说脸又更红了,并再次别开目光。我心里又想:「傻子!」

  但我说出口的是,艾丽丝小姐(绅士为我杜撰的小姐)心地善良,绝不会嘲笑别人,她心底知道,华丽的衣服没有价值,因为真正重要的是衣服底下的人。我觉得这番话说得满聪明的。她似乎心有同感,因为我说完之后,她以全新的目光望着我,脸颊潮红退去后,她再次牵起我的手说:

  「我觉得妳是个好女孩,苏珊。」

  「艾丽丝小姐常这么说,小姐。」我说。

  这时我想起绅士为我写的推荐信,觉得现下是个好时机,便从口袋将信拿出,交给她。她起身撕开封蜡,然后走到窗边,将信凑到天光下读。她端详着那封信良久,中间偷瞄我一眼,我心跳不禁加快,怕她发现事有蹊跷,但事情不是如此,我发现她拿着信的手在颤抖。我猜她跟我一样,对正式的推荐信一点概念都没有,只是在自忖该说些什么。

  一想到她没有母亲,没人教她这些事,确实教人唏嘘。

  「好。」她说着将信折得小小的,放进自己的口袋。「艾丽丝小姐对妳的评价确实很高。我想妳离开她一定很难过。」

  「是的,小姐。」我说:「但其实您也知道,艾丽丝小姐去了印度。我想那里的太阳太大,我怕自己会受不了。」

  她露出笑容。「妳比较喜欢荆棘庄园灰蒙蒙的天空吗?妳知道,阳光不曾照亮室内。我舅父不准。光太强会伤到画。」

  她大笑,露出小巧洁白的牙齿。我也笑了,但嘴巴紧闭着。我至今仍一口黄牙,当时恐怕更黄。看到她的牙齿,我觉得自己的牙齿简直不堪入目。

  「妳知道我舅父是个学者吗?苏珊?」她说。

  「我听说了,小姐。」我说。

  「他有一个大藏书室。全英国庄园最大的藏书室。我想妳马上就会看到。」

  「我相信一定很壮观,小姐。」

  她又笑了。「妳喜欢读书,对吧?」

  我吞了吞口水。「读书,小姐?」她点点头,殷殷期盼。「算是吧。」我终于回答。「我相信我会爱读书,如果有机会接触的话。我的意思是……」我咳了咳。「如果有人给我读的话。」

  她双眼盯着我。

  「我的意思是,能学的话。」我说。

  她盯着我,眼睛睁大,然后不可置信地轻笑一声。「妳在开玩笑。」她说:「妳怎么可能不识字?说真的?一个字、一个字母都不会?」她笑着笑着,眉头皱起。她旁边的小桌上有本书。她半皱着眉头,半挂着笑容,把书交给我。「来。」她亲切地说:「我想妳只是谦虚。随便念一段看看,念不好没关系。」

  我拿著书,不发一语,冷汗直流。我翻开其中一页。上面密密麻麻都是黑色印刷字。我又翻到另一页。那页更看不懂。我感到茉德的目光像火焰烧着我羞红的脸。我感觉到那份无声的尴尬,脸又更烫了。冒险一下吧,我心想。

  「我们……」我试着搪塞,「在天上的父注97──」

  但接下来的我都忘了。我阖上书,咬着嘴唇,望着地板。我既羞愧又难过,心想:「这下完了,我们的计谋到此为止。她不会想要一个不能替她念书,或不能写漂亮草书的侍女!」我抬起目光,望着她说:

  「我可以学,小姐。我愿意学。我相信我学得起来,一眨眼工夫就学好──」

  但她摇着头,脸上表情令人不解。

  「学?」她温柔地拿回书,倾身说:「噢!不用!不,不用,我不准。不要读书!啊,苏珊,如果妳是我舅父的外甥女,并在这间房子生活,妳就懂读书是什么意思。真是的!」

  她露出笑容。她原本脸上仍挂着笑容,和我对望,但这时荆棘庄园的巨钟沉缓敲响八声,她脸上笑容倏地垮下。

  「好了。」她别开身子说:「我要去找里利先生了。等到钟响一点时,我才会自由。」

  她说这句话时,我觉得听起来就像故事书中的女孩。故事书里的女孩不都有个神奇的舅父吗?像巫师、野兽之类的?她说:

  「苏珊,一点的时候来我舅父房间找我。」

  「好的,小姐。」我说。

  她神色茫然,打量四周。壁炉上方有面镜子,她走到镜子前,将戴着手套的双手放到脸上,然后摸着领子。我看她向前倾身,她短洋装随着动作向上,露出她的小腿。

  她在镜中看到我的目光。我又行了一个屈膝礼。

  「要我离开吗,小姐?」我说。

  她从壁炉前退开。「留下来。」她手挥了一下说:「帮我把房间收拾好,好吗?」

  她走向门口,但她手握住门把时又停下脚步。她说:

  「我希望妳在这里很快乐,苏珊。」现在她又脸红了。我看到之后,脸比较不红了。「妳在伦敦的阿姨一定很想妳,我希望她不会太伤心。我记得瑞佛斯先生说是阿姨,是吗?」她垂下目光。「我希望瑞佛斯先生过得很好,妳见到他的时候,他好吗?」

  她语气轻描淡写,彷佛随口问出这句话。骗子也会用这伎俩,他们会在一堆假钱中丢入一枚真币,并假装每一枚都是真币。说得像她在乎我和我阿姨一样!

  「他过得很好,小姐。他要我向您致上他最真诚的心意。」我说。

  她此时已开门,身子在房门外,遮着半边脸。「他真这么说?」她说。

  「真的,小姐。」

  她额头靠着木门。「我觉得他人真好。」她轻柔地说。

  我回想起,他那时蹲在厨椅旁,手钻入好几层衬裙里,嘴里说可爱的小骚货。

  「我想他人真的很好,小姐。」我说。

  这时,房子某处传来一串急促的摇铃声。「舅父来了!」她失声惊呼,回头张望。她门都没关,赶紧转身跑走了。我听到穿着便鞋的她啪啦啪啦冲下楼,楼梯的木板发出咿呀声响。

  我等了一下,然后走向门,用脚把门关上,再走回壁炉旁让双手取暖。我离开兰特街之后,身体不曾暖过。我抬起头,看到茉德刚才照的镜子,起身望着自己脸上的雀斑和牙齿。我伸出舌头,搓搓双手笑了。她真的跟绅士所说一样,已经爱他爱得神魂颠倒。那三千英镑看来可以清点入袋,写上我名字,医生也能拿着拘束衣,站在疯人院门口待命了。

  我那时看到她,心里是这么想的。

  但我想到这件事,心里并不痛快。不得不说,就算只是在心里窃笑,我都感到很勉强,但问题出在哪,我说不上来。我想应该是那股阴郁的气氛害的。她走了之后,这房子变得更黑暗、更寂静。除了灰烬从壁炉滑下及玻璃窗格震动的声响,四下没有一丝动静。我走到窗前,冰冷的空气迎面扑来。窗台上有放红色小沙包阻隔寒风,但没什么作用。沙包全都已潮湿发霉。我伸出手指摸其中一个沙包,沙包在指尖留下一抹绿痕。我全身颤抖望着风景。虽说是风景,但也就是一片绿野和树林。草坪上有几只黑鸟在吃虫,我心想,不知道伦敦在哪个方向。

  我好想听到婴儿的哭声,或易卜斯先生姊姊的声音。我甚至愿意出五英镑,换一小包赃物,或几枚假币让我弄脏。

  后来我想到另一件事。茉德刚才说帮我把房间收拾好。这里是独立的房间,我想这应该是她的会客室,所以应该还有一间寝室。房子的墙面都铺上黑色的橡木板,门板和门框密合,一眼望去乌黑难辨。后来我发现对面的墙上有条缝,并慢慢望出个门把,我定睛看了好一会,才彷佛天光乍现,门从黑暗中浮现。

  如我所料,那道门通往她的房间。当然,她寝室中有另一道门通往我的房间,我前一晚就站在另一头,偷听她的呼吸声。现在我看到门的这一边是什么样子,才知道从那偷听实在是太蠢了。那是一间平凡的淑女房,装潢不算奢华,但也够美了,房间飘散淡淡的香气,床四角各有一根高柱,上头挂着床帘,床正上方罩着一面旧的波纹织毯。我不知道睡在这种床上会不会打喷嚏,因为床上方那块织毯看起来九十年没拆下来了,上头一定积了一堆灰尘、死虫和蜘蛛。床已铺好,但床上有件睡袍。我把睡袍折好,放到枕头下。枕头上有几根浅色的头发,我拿到壁炉烧了。侍女工作也就这么回事。烟囱中间有面古老的大镜子,像大理石一样斑驳,搀杂银灰色的花纹。镜子再过去有个老式的小衣橱,木门表面乌亮,雕满花草和葡萄藤纹饰,四处有点裂痕。我敢说这衣橱制造的年代,小姐们身上还只穿着树叶呢,因为橱架上只有六、七件朴素的洋装,而那架子已被压得吱呀作响,还有个裙撑在里头,害衣橱门关都关不上。我见了不禁又想到她没母亲的事。要是有妈妈的话,她妈一定会替她把该作古的玩意丢一丢,替女儿准备时髦流行的衣服。

  但根据我们兰特街的生意经,好东西就要好好整理。我将洋装一件件拿起。洋装每一件都一样短,造型奇怪,只适合少女身分。我将衣服抖平,好好放回架上。我压平裙撑之后,用只鞋卡好,这下衣橱的门总算能好好关上。衣橱在其中一个壁龛里,另一个壁龛放着一张梳妆台。台上散落着梳子、瓶罐和发簪(我把这些东西也摆放整齐),底下有一排精美的抽屉。我拉开抽屉,里面有……嗯,这倒少见。里面全是手套。比女装店里的手套还多。最上头的抽屉全是素白色的手套,中间抽屉里是黑丝手套,最下层放的是米黄色连指手套。

  手套手腕内侧都以红线绣上字,我猜拼的是茉德的名字。只要拿把剪刀和针来,我应该能拆干净。

  当然,我没这么做。手套整整齐齐放在抽屉,不需我整理。我再次巡视一次房间,把每样东西都摸透。其实房里也没多少东西好看,但有样东西还是令人好奇,她床旁的桌上放着一个镶象牙的小木盒。

  木盒锁上了,我拿起来的时候,盒子沉沉发出一点喀啦声响。附近没看到钥匙。我猜她把钥匙放在身上,也许系在绳子上。但是,这锁很阳春,就像将牡蛎泡到海水一样,只要拿根铁丝,锁马上应声而开。我用了根她的发簪。

  木盒里垫了一层长毛绒。盒子的铰链是银制的,并上了油,所以没发出声音。我不知道自己以为会发现什么,也许是绅士送的东西,珍贵的信物、信件、小纸条或情书。但里头放的是个系在褪色缎带上的金框,金框中放了张小巧的肖像画,画中的人是个容貌优雅的金发女士。她眼神温柔,身穿二十年前的洋装,金框看来年代久远。她一点都不像茉德,但我猜这一定是她母亲。不过我也想到,如果真是她母亲,茉德没把她的肖像挂在胸前,反而锁在木盒里,这点着实令人纳闷。

  我把金框拿在手里,反复去看,想找出蛛丝马迹。我刚才把金框拿起来时,它就像屋里所有东西一样冰冷,如今金框在我手中渐渐热了起来。这时房子某处传来一个声音,我突然想到,如果茉德、玛格莉特或史黛西太太进到房间里,发现木盒开着,而我杵在原地,手里还拿着肖像,那岂不完蛋了。我赶紧把框放回原位,锁好木盒。

  刚才拿来撬锁而变弯的发簪我留起来了。我怕茉德看到以为我是贼。

  * * *

  收好之后,我没事做了,便在窗边又站了一会。十一点钟,一个女仆拿了个托盘上来。「茉德小姐不在。」我看到银茶壶时说,但茶是给我喝的。我小口喝着茶,刻意喝久一点。然后我把托盘端下去,心想别让女仆再跑一趟。但他们看到我把托盘拿到厨房,女孩全瞪着我,厨师说:

  「哇,不会吧!如果妳嫌玛格莉特手脚太慢,最好去跟史黛西太太反映。但我敢说,菲伊小姐不曾嫌过谁怠慢了。」

  菲伊小姐就是之前染上猩红热的爱尔兰侍女。我只是好心,没想到竟显得比她骄傲,对我来说太不公平了。

  但我没吭声。我心想:「妳们不喜欢我就算了,反正茉德小姐喜欢我!」

  因为所有人中,只有她一人对我好言好语。忽然之间,我好希望时光加速,不为别的,就是想早点见到她。

  在荆棘庄园,至少你随时都知道时间。十二点钟响了,然后十二点半钟,我走到楼梯间,原地打转好一会,后来一个女仆经过,才告诉我藏书室在哪。藏书室在二楼,就在一条回廊上,回廊看得到正门厅堂和一座巨大的木楼梯。但一眼望去,这里和其他地方一样,依旧令人感到昏暗寒酸。你望向四周,绝不会相信自己在知名学者的家里。藏书室门旁有一面盾形木板,上头挂着某种动物的头,眼眶中嵌着一颗玻璃眼珠。我站在那,摸着上头小巧的白牙,等待一点的钟声。门后传来茉德的声音。声音很轻,但语气平静,不疾不徐,好像在替舅父念书。

  钟声响起,我伸手敲门。一个嗓音细尖的男人请我进门。

  我先看到茉德。她坐在书桌前,双手捧着一本书。她双手赤裸,白色的小手套整齐放在旁边,身旁有一盏装着灯罩的台灯,光线集中照向她手指,在印刷书衬托下,手指更显白皙。她上方有面窗,玻璃上了黄漆。在她四周墙面上全是书架,架上满满都是书。我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多书,数量好惊人。一个人需要读多少故事啊?我望着那满坑满谷的书,全身颤抖。茉德起身,阖上面前的书,戴起白手套。

  她望向右侧,门挡住我的视线,所以我看不见。一个乖戾的声音响起:

  「什么事?」

  我把门推更开,看到另一扇黄窗,更多书架和书,以及第二张大书桌。这张桌子堆满了纸页,还有另一个装着灯罩的台灯。后头坐着茉德的舅父里利先生。我只要描述当时看到他的样子,你基本上就了解这个人了。

  他身穿天鹅绒大衣,头戴天鹅绒帽,帽上有条红羊毛线头翘着,也许帽上原本有条流苏吧。他手中拿着一支笔,笔悬在空中。茉德的手洁白干净,但他那只手却是黑的,像是一般人手指会有的烟草渍一样,他手上沾满墨汁。不过他头发是白的,下巴胡子刮得一乾二净。他嘴巴小巧,毫无血色,但他又尖又硬的舌头简直一片黑,他翻书页时一定习惯舔手指。

  他双眼濡湿无神,还戴了副绿色镜片的眼镜。他看到我说:

  「妳是谁?」

  茉德扣着手套的钮扣。

  「这是我的新侍女,舅父。」她轻声说:「史密斯小姐。」

  绿色眼镜后方,我看到里利先生瞇起双眼,眼眶中又泛出更多泪水。

  「史密斯小姐。」他望着我,却在和外甥女说话。「她跟上次那个一样是教皇狗注98吗?」

  「我不知道。」茉德说:「我没有问她。妳是教皇狗吗?苏珊?」

  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但我说:「不是,小姐。我应该不是。」

  里利先生马上用手住耳朵。

  「我不喜欢她的声音。」他说:「她不能闭嘴吗?她不能轻声细语吗?」

  茉德微笑。「她可以,舅父。」她说。

  「那她为什么在这里打扰我?」

  「她来接我。」

  「接妳?」他说:「钟响了吗?」

  他手伸到背心口袋,掏出一块巨大古老的金色问表注99,歪头听着铃声,这才张开嘴恍然大悟。我望向茉德,她伫立原地,手仍在扣着手套。我向前一步想去帮她。里利先生一看到,身子马上像木偶剧中的庞趣先生注100扭动,黑色的舌头也飞舞起来。

  「手指,女孩!」他大喊:「手指!手指!」

  他黑色的指头指向我,手中的笔不住晃动,墨汁飞溅一地。我后来发现,他书桌下的地毯都黑黑的,看来他大概常挥舞手中的笔。但那一刻,他怪模怪样,声音刺耳,吓得我魂都快飞了。我以为他什么病发作了。我又向前一步,没想到他叫得更大声。茉德终于来到我身旁,摸着我的手臂。

  「不要怕。」她轻声说:「他只是在说这个,妳看。」她指着我脚边,在门和地毯之间,黑木板上镶有一块铜板,上头有一只手,食指比向一边。

  「舅父不希望仆人看他的书。」她说:「怕把书弄坏。舅父不准仆人超过这个标志。」

  她将便鞋鞋尖踏到铜板上。她面容柔滑如凝脂,声音如流水轻盈悦耳。

  「她看到了吗?」她舅父说。

  「有。」她回答,并收回脚。「她看得很清楚。她下次就会知道了。对不对,苏珊?」

  「是的,小姐。」我说。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或眼睛要放哪里,或放谁身上。印刷书给人看了,书会坏掉?这种事我还是第一次听到。但说实在的,我哪里懂?再加上这老头阴阳怪气,吓得我不知所措,我当下也就信了。「是的,小姐。」我再次回答,然后补上一句:「是的,先生。」

  我行屈膝礼。里利先生哼一声,透过绿色镜片瞪着我。茉德扣好手套,我们转身准备离开。

  「要她轻声细语,茉德。」她带上门时他说。

  「好的,舅父。」她喃喃答道。

  出来之后,走廊彷佛天昏地暗。她带我穿过回廊,走楼梯到她三楼的房间。房里已备有餐点,银茶壶中装着咖啡。但她看到厨师准备的餐点,脸上露出厌恶的表情。

  「蛋。」她说:「非得弄得软软的。妳觉得我舅父怎么样?苏珊?」

  「我相信他非常聪明,小姐。」我说。

  「他是。」

  「我想他在写一本巨大的字典?」

  她眨眨眼,然后点头。「字典,对。必须花好几年工夫。我们现在写到F。」

  她抬头望向我,彷佛想看我有什么想法。

  「好厉害。」我说。

  她又眨了眨眼,拿汤匙敲开第一颗蛋。她看着里面的蛋白和蛋黄,皱了皱眉,放到一边。「帮我吃这个。」她说:「全都给妳吃。我吃面包配奶油就好了。」

  一共有三颗蛋。她这么挑剔,也不知道是哪里有问题。她把蛋给我,我一边吃,她一边看着我,同时她也吃着面包,喝着咖啡,中途一度搓揉手套一分钟,口里说着:「沾到蛋黄了,妳看,手指碰到了。噢!白色沾到黄色好明显,好讨厌!」

  用完餐之前,我发现她一直皱着眉头,不断盯着黄点瞧。玛格莉特上楼端走餐盘时,她起身走进房间。回来之后,她的手套恢复洁白。她已去抽屉换了双新手套。我后来替她填煤炭才发现,旧的那双她已丢到壁炉里,小羊皮碰到火焰便缩起,乍看像是洋娃娃的手套。

  * * *

  那时候,她当然可说是个纯真的女孩子。但真如绅士在兰特街所说疯了,甚至傻了吗?我当时不这么想。我只觉得她非常孤独,有点书呆子气,感到生活百无聊赖。在这样的庄园里,谁不会呢?我们吃完之后,她走到窗前,天空灰蒙蒙的,彷佛不久便会下雨,但她说她突然想出去走一走。她说:「好,我要穿什么好呢?」我们站在小巧的黑色衣橱门前,浏览她一件件大衣、帽子和靴子,打发快一个小时。我想她就是想杀时间。我正笨拙地为她系着鞋带,她双手放到我手上说:

  「慢慢来。我们何必赶呢?又没跟人约,有什么好急的,对吧?」

  她微笑,但神情透露着悲伤。我说:

  「是的,小姐。」

  最后,她穿一件灰白大衣,手套上又套一双连指手套。她带个小皮包,里头装着手帕、水瓶和剪刀。她要我带着,没告诉我带剪刀要干么。我想她可能想剪花。她带我走下大楼梯,来到正门口,魏伊先生听到我们下楼,马上跑来拉开门闩。「妳好吗?茉德小姐?」他躬身说。然后又说:「妳呢,史密斯小姐?」厅堂相当阴暗。我们走到外头时,不禁站在原地眨眼,双手放到额头上遮着天光和朦胧的太阳。

  我晚上初次看到这栋房子时,浓雾密布,感觉十分阴森,我原本以为大白天会好点,结果反而更糟。我想这里以前曾是座富丽堂皇的庄园,但现在烟囱像醉汉东倒西歪,屋顶长满绿藓和鸟巢。另一种死气沉沉的藤蔓植物攀在墙上,过去长过藤蔓植物的地方,也留下一道道污痕。之前砍下的常春藤蔓全堆积在墙底。房子有座宏伟的对开式正门,但雨水让木门膨胀,只剩半边门能打开。茉德要把裙撑压平,侧着身子才走得出去。

  看她从阴森的房中走出,画面十分诡异,像一颗从牡蛎壳滚出来的珍珠。

  看她回家更诡异,彷佛牡蛎壳打开,把珍珠吞回去。

  庭园没什么好看的。门前就那条路,一路延伸到绿林道,接着便是宅子四周光秃秃的碎石地。那里还有个地方称为药草园,里头长满荨麻。附近有座杂草丛生的树林,里面的路都已封起。树林边有栋用石头建的小屋,屋子没有窗户,茉德说那是冰屋。她会说:「我们到门口看一下里头。」说完她站到门口,看着一块块雾白色的冰块,等身子发抖才离去。冰屋后面有条泥泞的小道,沿着小道走会去到一栋紫杉围绕的古老红色礼拜堂,礼拜堂大门深锁,荒废已久。这是我这辈子见过最奇异、最安静的地方。我在那没听过鸟叫。我不喜欢去那里,但茉德常走那条路。因为礼拜堂旁有块墓园,里利家族的人都葬在那里。有座坟只立了个简单的石墓碑,那是她母亲的墓。

  她会坐在那,眼睛眨都不眨,看着那墓一小时。她的剪刀不是为了剪花,而是为了清理墓旁的杂草。她会拿湿手帕去擦墓碑上的铅字,上面是她母亲的名字。

  她会擦到双手颤抖,不住喘气。她拒绝我帮她。第一天我想帮忙,她说:

  「整理母亲的坟墓是女儿的责任。妳去走一走,不要看着我。」

  于是我让她自己去弄,而我则在墓园中漫步。地面坚硬,我的靴子走起来特别响。我边走边想自己的母亲。她没有坟,杀人犯没有坟,尸体会直接丢到土坑,撒上生石灰。

  你曾在蛞蝓背上撒过盐吗?约翰.佛鲁姆以前会撒。他看到蛞蝓身上嘶嘶作响,冒出白泡,会放声大笑。他有次对我说:

  「妳妈就像这样嘶嘶作响。她冒泡,然后臭死十个人!」

  他不曾再说过,因为我立刻拿了把厨房用的剪刀抵住他脖子。我说:「有其母必有其女,小心我杀了你。」真该让你看看他吓死的表情!

  如果茉德知道我身上流着杀人犯的血,不知道她会怎么看我。

  但她从未问我。她那天只静静坐着,凝视着母亲的名字,我则四处晃晃,一步步踏着地。最后她叹口气,环视四周,擦拭双眼,拉起披帽。

  「真是个伤心地。」她说:「我们再走一段。」

  她带我走出紫杉林,回到树篱间的小道,然后我们离开树林和冰屋,走到庭园的边缘。来到这里之后,如果沿着围墙的路走,会找到一道门。钥匙她放在身上。走出门会来到河边。从房子里看不到这条河。那里有个古老的码头,大半已经腐烂,还有艘翻倒的平底船能当椅子坐。河道不宽,水流平静,堆满河泥,河里鱼儿往来游动。河岸长满了又长又密的灯心草,茉德缓慢走到草旁,紧张地盯着草丛和河水交界的阴暗处。我猜她怕蛇。她拔起一根芦苇,折下一截,然后坐在河边用饱满的双唇咬着芦苇草。

  我坐在她身旁。那天没风,但很寒冷,四周静到耳朵都痛了,空气感觉十分稀薄。

  「这河满美的。」我客套说。

  一艘驳船经过。船上的人看到我们,手扶帽致意。我挥挥手。

  「船开往伦敦。」茉德望着他们的背影说。

  「伦敦?」

  她点点头。我那时不知道(谁猜得到呢?),那条微不足道的小河居然是泰晤士河。我以为船会开到大河上,然后继续往伦敦开去。总而言之,一想到这条河能通往城市,搞不好会从伦敦桥下流过,我不禁叹口气。我转身看着船沿河道转弯,消失在视线之外。引擎声渐渐远去,烟囱排出来的烟融入灰色的天空,不久便不见踪影。空气再次稀薄起来。茉德仍咬着那一截芦苇坐在地上,目光茫然。我拾起一颗颗石头,丢到水中。她看着我丢石头,每次石头噗通落入水中,她都眨眼。后来她带着我回家了。

  我们回到她房间。她拿块东西出来缝。那是块颜色难以形容、不成形的玩意儿,我不知道那是要当桌布还是怎样。我没见过她缝其他东西。她戴着手套缝,缝线歪七扭八,后来她直接把一半的缝线扯掉,害我看了好紧张。我们坐在劈里啪啦的壁炉前,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天(我忘记聊什么了),天色渐黑,女仆拿了蜡烛进来,外头这时也起了风,窗户喀啦喀啦响起。我暗自对自己说:「老天,让绅士快来!我觉得这样待一周我会死掉。」我打个呵欠,茉德和我四目交会,然后她也打了个呵欠,害我不禁又打个大呵欠。她终于把手上的布放到一旁,缩起双脚,头枕在沙发椅的扶手上,静静睡去。

  七点钟响前,也没别的事好做。她听到钟声便打个大呵欠,手揉揉眼睛起身。她每天七点钟会再次更衣,换上丝质的手套,和舅父吃晚餐。

  她和他吃了两个小时。当然,我不在场,我和其他仆人在厨房吃晚餐。他们告诉我,里利先生吃饱之后,喜欢叫外甥女坐在客厅念书给他听。我想,那就是他的乐趣吧,因为据说他几乎没有客人,就算有,也都是来自牛津或伦敦嗜书如命的绅士。那时,叫茉德念书给所有人听,便是他的娱乐。

  「可怜的孩子,她除了读书,什么都不会吗?」我问。

  「她舅父不准。」一个女仆说:「他非常宝贝她。几乎不让她出门,担心她会断成两截。妳知道,她随时戴手套也是她舅父吩咐的。」

  「够了!」史黛西太太说:「茉德小姐听了会怎么说?」

  那女仆一听便不说了。我坐在座位上思考里利先生的事,他戴着红帽子,有个金问表,架着绿色眼镜,手指和舌头都黑不溜湫。然后我又思考茉德的事,她嫌弃鸡蛋,认真擦着母亲的坟墓。她舅父用这种莫名其妙的方式宝贝她,难怪她变成怪里怪气的女孩。

  我那时以为自己摸透她了。当然,我根本一无所知。我吃着晚餐,听仆人聊天,没说什么话。后来史黛西太太问我,要不要和她与魏伊先生到她房间吃甜点?我想我应该要去。我坐在那,看着那张用头发做成的画。魏伊先生念美登赫报纸上的新闻给我们听,无非是公牛撞破围栏,或教堂牧师讲道时有趣的内容,史黛西太太听了摇着头说:「哎唷,你们听过这样的事吗?」魏伊先生会咯咯笑说:「史密斯小姐,妳瞧,我们的新闻比得上伦敦吧!」

  除了他的声音,另一头也依稀传来笑声和椅子摩擦地面的声响,那是厨师、女帮厨、威廉.印克和磨刀童了,他们在厨房有说有笑。

  后来庄园的钟声响起,仆人的铃声随之敲响,代表魏伊先生要去服侍里利先生就寝,我则要去服侍茉德就寝。

  我上楼时差点又迷路了。即使如此,她看到我仍说:

  「是妳吗?苏珊?妳动作比爱涅丝快。」她微笑。「我觉得妳也比较漂亮。我觉得红头发的女生都不漂亮。妳觉得呢?发色浅的也是。我喜欢黑头发,苏珊!」

  她晚餐喝了红酒,我喝了啤酒。我们其实都有点醉意。她要我站在她身旁,面对壁炉上的银色大镜子,两个人头靠头比较发色。「妳的头发比较黑。」她说。

  然后她离开壁炉边,让我帮她换上睡袍。

  替厨椅更衣终究跟现实有段差距。她站在那直打哆嗦说:「快!我要冷死了!喔,老天!」她房间和其他地方一样阴冷,我手指冰冷,碰到她时,她都不禁抽开身子。不过后来我手指暖和起来了。替小姐脱衣服很麻烦。她的马甲细长,前方有着金属的扣环。我想我说过她腰相当细,医生看了恐怕会怕她身体出问题。她的裙撑是用弹簧做成。发网下的头发插了好多根发簪,加起来足足有半磅重,头顶还插着一根银发插。她的衬裙和内衣都是素白棉布织成。不过在层层衣服下,她的肌肤如奶油般白皙光滑。我心想,太柔嫩了,这一碰就瘀青了吧。她像只少了壳的龙虾,穿着长袜站在原地,等我替她拿睡袍,她手臂高举过头,双眼紧闭。有一刻,我转身望着她。她毫不在意我的目光。我看着她的胸部,她的屁股,她的毛发和洁白纯净的全身,彷佛庭园柱台上的雕像(毛发除外,她的毛发像鸭羽毛一样呈棕褐色)。她全身晶莹透亮,彷佛散发着光。

  不过,白归白,她却苍白得令人担心,我赶紧替她穿上衣服。我将她的洋装整理好,放到衣橱,用力关上门。她坐着打呵欠等我替她梳头发。

  她长发披散于肩,亮丽动人。我握在手中,边梳边想这头发能卖多少钱。

  「妳在想什么?」她双眼透过镜子望着我。「想妳之前的小姐吗?她的头发比较美吗?」

  「她头发不美。」我说。然后心底暗暗对艾丽丝小姐感到愧疚,「但她走路姿态满美的。」

  「我姿态美吗?」

  「您也很美,小姐。」

  她确实很美。她双脚小巧,脚踝如腰一般纤细。她露出微笑。就像刚才比较头发一样,她要我把脚放到她脚旁。

  「妳的脚跟我差不多漂亮。」她好心说。

  她爬上床,说她不喜欢在黑暗中睡觉。她枕头旁有个灯心草灯,外头罩着个铝制灯罩,以前守财奴爱用的那种,她叫我用蜡烛将灯点亮,并吩咐我不要拉上床帘,留个口让她看房间。

  「还有,妳别把房门关紧,好吗?」她说:「爱涅丝以前从不关门。妳来之前,我不喜欢玛格莉特坐在门口。我都会怕我做噩梦叫她。玛格莉特碰我都掐得很用力。苏珊,妳的手虽然和她一样粗糙,可是妳比较温柔。」

  她说这句话时,手放到我的手上。我碰到她手上的小羊皮时不禁打了个冷颤,因为她才脱下丝质手套,又戴上另一双白色手套。她收回双手,手臂钻到毛毯里。我把毛毯拉平,开口说:

  「这样就好了吗?小姐?」

  「对,苏珊。」她回答,随即转头,让脸颊贴着枕头。她不喜欢头发搔到脖子,所以她将头发向后铺展,发丝延伸到阴影之中,乌黑细长像一条绳子。

  我将蜡烛拿开时,阴影像浪潮涌到她身上。她的房间虽然有一盏昏暗的床头灯,但她床上一片漆黑。我半掩房门,听到她抬起头。「开大一点。」她轻声唤道,于是我把门再打开一点。我站在房内揉揉脸。我才到荆棘庄园一天,但感觉像是我这辈子最漫长的一天。我拉衣服上的系绳拉得两手酸痛,一闭上眼就看到钮扣钩。替她脱过衣服后,给自己脱衣显得很无聊。

  我终于坐下,吹熄蜡烛。我听到她动了动。房中没有半点声响。我清楚听到她从枕头抬起身子,翻身。她伸手拿出钥匙,插入小木盒。木盒锁「咔」一声打开,我起身心想:「哼,笨手笨脚的,安静还不简单。我手脚可比妳和妳舅父想得还轻。」我走到门边偷看。她身子从床帘探出,手里拿着美丽女人的肖像画(她母亲)。我看她拿起肖像画,吻了一下,再轻声倾诉。然后她叹口气,将画放下。她将钥匙藏在床边一本书中。我竟然没想到要去那里找。她把木盒锁起,好好放到桌上,伸手再碰一下、两下,然后人缩进床帘,动也不动了。

  我也看累了,于是回到床上。我房间黑得像墨汁一样。我摸索着找到毛毯和被子,拉开被子钻进去,像青蛙一样冰冷地躺在狭窄的侍女床上。

  * * *

  我不知道睡了多久,醒来时也搞不清是什么可怕的声音吵醒我。一、两分钟间,我不知道自己双眼是睁开还是闭起。四周一片漆黑,眼睛不论是否打开都毫无差别。后来我望向打开的门,茉德房中透出一道微弱的光芒,我才知道自己没在做梦。我觉得自己刚才听到「砰」一声,接着似乎是一声哭喊。但等我睁开眼,四周却一片寂静。我抬起头,心跳好快,突然之间,我听到哭叫声了。是茉德,她吓得失声尖叫,喊着之前的侍女:

  「爱涅丝!喔!喔!爱涅丝!」

  我不知道进房会看到什么。也许有贼从窗户闯入,拉着她的头,把她头发割下。但窗户虽然仍不断震动,玻璃都没有破。房里除了她没别人,她人在床帘旁,被子和毯子裹得紧紧的,头发四散遮着半边脸。她脸色苍白,神情古怪。我知道她眼睛是棕褐色的,现在看起来却像黑的。像歌里的波丽.帕金斯,眼睛黑得像梨核一样注101。

  她又叫一次:「爱涅丝!」

  「我是苏,小姐。」我说。

  「爱涅丝,妳听到那个声音了吗?门关着吗?」她说。

  「门?」门是关着的。「有人在这里吗?」

  「一个男的?」她说。

  「一个男的?贼吗?」

  「在门边?不要走,爱涅丝!我怕他伤害妳!」

  她好害怕。她简直吓破胆了,看她那样子,我也开始感到害怕了。我说:「我觉得这里没别人,小姐。」我说:「我点根蜡烛看看。」

  但你曾用装铝灯罩的灯心草灯点过蜡烛吗?我怎么试,烛芯都点不着。她继续啜泣,又一直叫我爱涅丝,最后我手开始发抖,蜡烛都拿不稳了。

  「别哭了,小姐。没有别人在,如果有的话,我叫魏伊先生来抓他。」我说。

  我拿起灯心草灯。「别把灯拿走!」她马上大叫。「拜托妳,不要!」

  我说我只会把灯拿到门口,让她看门口没人。她边啜泣边抓着被子,我拿灯走到卧房门口,犹豫不决,不断眨眼,最后将门拉开。

  门外一片漆黑。几件家具的轮廓从黑暗中浮现,彷佛《阿里巴巴》故事中藏有盗贼的大竹篮。我想我大老远从自治市区来到荆棘庄园,最后被贼杀死,那该有多衰啊。要是那贼我认识怎么办?例如是易卜斯先生的侄子?这种怪事可没少过。

  我站在门口,望着眼前一片黑,心里害怕,脑中胡思乱想,好想大叫我是自己人(以免真有贼在里头),要他们别动手。但当然,会客室空无一人,静得跟教堂一样。我看清楚之后,快步走到会客室门口,查看走廊。走廊上也是一团黑,毫无动静。远方巨钟滴答作响,四周窗户震动。但话说回来,身穿睡袍,孤身一人拿着灯心草灯,站在昏黑寂静的大房子里,感觉还是不大安心,毕竟就算没贼,恐怕也有鬼。我赶紧关上会客室的门,走进茉德房间,顺手带上房门,来到床边,将灯放好。

  「妳看见他了吗?噢!爱涅丝,他在那里吗?」她说。

  我正要回答,但我停下来。因为我刚才瞥到角落的黑衣橱,感觉有点不对劲。那里有个细长白色的东西反射着光,并靠在木头上滑动……唉,我之前不是说过我想象力很丰富吗?我以为茉德过世的母亲变成厉鬼来抓我,心脏简直快从嘴巴跳出,嘴里都尝到心的味道了。我放声尖叫,茉德跟着尖叫,然后紧抓住我,泣不成声。「不要看我!」她哭喊。然后又说:「不要走!不要离开我身边!」

  后来我看清那白色东西的真面目,不禁在原地左右跺脚,差点没笑出来。

  那只是她的裙撑而已,我把裙撑和一只鞋塞到衣橱,结果现在全弹开来。衣橱门弹开时撞到墙,这才吵醒我们。裙撑现在挂在衣钩上,不断震动。我的脚步也让弹簧随之晃动。

  如我所说,我一看到快笑出来。但我再次望向茉德,她双眼仍乌黑疯狂,面色苍白,而且她手抓得好紧,我想要是我笑的话,她可能会觉得我很无情。我双手摀住嘴,呼吸穿过颤抖的手指,我的牙齿开始打颤。我这辈子还没觉得这么冷过。

  「没事,小姐。什么都没有。您只是在做梦而已。」我说。

  「做梦?爱涅丝?」

  她头靠在我怀里,摇摇头。我把她脸颊的头发向后拨,抱着她让她慢慢冷静。

  「好了。」我接着说:「再睡一觉吧?我帮您把毛毯盖好,来。」

  但我让她躺下后,她抓得更紧。「不要离开我,爱涅丝!」她又说。

  「我是苏,小姐。爱涅丝得了猩红热,回科凯了。记得吗?您该躺好了,不然您也会着凉。」我说。

  她这时望着我,双眼依旧黑溜溜的,但似乎清醒一点。

  「不要离开我,苏!」她轻声说:「我好怕自己做的梦!」

  她呼吸甜美,双手和手臂温暖,脸庞如象牙和雪花石膏般光滑。几周之后(如果我们计划成功),我想她会躺在疯人院的床上。那时候,谁能对她好呢?

  于是我稍稍抽开身子,接着便从上方爬过她,钻到她旁边的毛毯下。我一手环抱她,她马上靠到我怀里。这至少是我做得到的事。我将她抱紧。她身材无比纤瘦,不像萨克斯比太太,一点都不像,反而像个小孩子。她身子仍略微颤抖,眨眼时,我感到她睫毛拂过我喉咙,像羽毛一般。但不久之后,她身子不再发抖,睫毛再次拍动一次,接着便静止不动。她放松下来,散发着温暖。

  「好女孩。」我悄悄说,怕惊动到她。

  * * *

  隔天早上,我比她早一分钟醒来。她张开眼看到我,默默掩饰她的不安。

  「我晚上做噩梦惊醒吗?」她避开我目光说:「我说了什么傻话吗?有些女孩会打呼,大家说我睡觉会胡言乱语。」她脸红了红,然后轻笑。「但妳人真的很好,还来陪我!」

  我没跟她说裙撑的事。八点钟她去找她舅父,后来一点钟我去找她。我这次有留意地上的手指。然后我们去庭园散步,去了墓园和河边。她缝布、打盹,晚上钟声响起,她便去吃晚餐。我和史黛西太太坐到九点半,接着上楼服侍她上床。全都跟第一天一模一样。她说:「晚安。」头躺到枕头上。后来我站在房间,听她打开木盒,从门边偷看她拿出肖像画,亲了一下,然后收好。

  后来我吹熄蜡烛还不到两分钟,她就轻声呼唤:「苏!」

  她说她睡不着,说她很冷,说她想要我陪她睡,以免她惊醒。

  她隔天晚上也这么要求。后天晚上也一样。「妳不介意吧?」她问我。她说爱涅丝都不会介意。她问:「妳在梅费尔区曾跟艾丽丝小姐一起睡吗?」

  我能说什么?就我所知,小姐和侍女像寻常女孩同住一房应该是很正常的事。

  我和茉德一起睡,起初也很正常。她再也没做噩梦了。我们就像一对姊妹,真的非常像一对姊妹。我一直想要一个姊妹。

  后来绅士来了。

  注96:维多利亚时期,男性假发会撒上带有香气的白粉,凸显出白色并掩盖臭味。

  注97:出自〈主祷文〉,是基督宗教最为人所知的祷词,也是最熟悉的经文。

  注98:原文为Papist,新教徒对天主教徒的蔑称,专指信奉罗马天主教义,认为教皇拥有至高权力的基督教徒。

  注99:问表(repeater)即会报时的表,只需拨一下表上的滑杆或压下按把,表即会发出铃声报时。这种表的作用是在黑暗中可以知道时间。

  注100:此处指的是《庞趣和茱蒂》(Punch and Judy)木偶剧,最初起源于十六世纪意大利,后来传至英国,正式成为家喻户晓的经典角色。

  注101:出自〈帕丁顿绿野的美丽波丽.帕金斯〉(Pretty Polly Perkins of Paddington Green)一曲的歌词。这首歌发表于一八六四年,作者为英国音乐厅歌手哈利.克里夫顿(Harry Clifton, 1832-1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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