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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于刀剑 三

 最先让人警觉起来的是异样的声音。这一天宁静无风,因此声音在山里传得很远。一开始我们以为听到的响动来自铸造厂或者军械厂,尽管北部已经没有这样的工厂了,但修士们极富创业精神,可能会自行建造钢铁厂或者开矿。那响动确确实实是金属相击和碰撞的声音,随着距离逐渐接近,我们也听见了喊叫声。我们立刻明白了。相信我,这种声音只要听过一次,就永远忘不掉。

  世界和人生有时候就是这么奇怪。一场激烈的战斗正在进行,人们被锋利的武器砍得血肉横飞,但是在离战场两里之外的地方,却有羊群在平静地吃草,成群的白嘴鸦栖息在树枝上俯瞰成熟的玉米,仿佛它们才是这幅画作的主体,而附近混乱的人类活动只是背景中无关紧要的细节而已。我这辈子从未逃避过战斗——实话说,是因为不敢——但如果你临阵脱逃,停下脚步喘息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被再普通不过的景象环绕,阳光普照大地,河水奔流不息,你肯定会问自己到底什么是真实的,是眼前这一切,还是刚刚那片既丑恶又不自然的混乱战场?答案肯定只能是二者之一,不可能都是真的,因为如果这两者可以共同存在,仅仅被一小段距离分隔开来,有哪个精神正常的人不会选择待在这里,反而去上战场?

  我拥有许多优秀的才能,其中并不包括无声潜行和躲避侦查。我派出的侦察兵报告说看见一大群人——至少一千五百人——正在用云梯和攻城槌进攻艾尔斯修道院。我感到一阵无助,每次意识到必须作战的时候,我都会有这种感觉。我描述不出它具体是怎么回事,因为这种感觉太特殊了。我惊恐万状,知道这一切肯定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但同时非常清楚自己接下来会做什么。这就像通过一条隧道或者一根管子观看未来,看到的只是尘埃落定后的结局而已,仿佛我的人生突然逆转了一样。我知道自己需要摆出中心薄弱的阵型诱使敌方接近,同时指挥左翼部队绕到敌后,在敌方冲破我的阵型时出其不意地发动攻击,因为我已经看见了这一切。当然,我的战术并不是每次都有用。有时候它会彻底失败,而我则不得不回到原点,只能靠随机应变行事,我并不擅长这么做。

  情况是这样的。科特-艾尔斯是座不大的修道院,坐落在小山顶上,周围环绕着一堵围墙,只有一扇大门,被一栋三层门楼护卫着。那些敌人——看起来只有蚂蚁大小,但偶尔会反射阳光,意味着他们身上至少穿了一些盔甲——似乎已经放弃了云梯,正在全力攻击大门。我们在一里之外听到的规律碰撞声是攻城槌的声音。修士们在对他们进行干扰,空中有东西闪闪发亮,说明劫掠者们正在朝修士们射箭,想迫使他们低头躲避,但显然没有效果。侦察兵先前估计有一千五百名敌人,我看这个数目太保守了。我手下有六百个弓箭手,要想靠近敌人,我们必须爬下一道陡坡,然后穿过四百码的开阔地。卡赛特弓好用极了,最大仰角时的射击距离可以达到两百码,但在敌人把我们冲散之前,他们们能放多少箭呢?还得假设卡赛特弓箭手们会正面迎敌,而不是在敌人接近之前就各自逃命,这并不是个特别现实的假设。结论:取得这场战斗胜利的希望很渺茫。

  一位智者曾说过,最好的战术就是不战而胜。这话听起来非常深奥(我发现大多数不痛不痒的瞎话都是这样),不过其中还真有一丝智慧。我需要做的就是找到一个不通过战斗就能达到目的的方法。幸运的是,基本上所有的战术都曾经被别人使用过,而我读过很多书。

  只有疯子才会把一支本来就人数很少的部队一分为二,然后攻击敌方阵型的边缘。这么做等于是在邀请对方包抄他的两翼,然后把他的部队一网打尽。就算是弗勒雅诸岛之类的地方来的强盗,也应该知道皇帝不会把自己的军队交给疯子指挥。所以他们一定会认为这两队向他们接近的轻装弓箭手属于前锋部队或者打头阵的散兵,而这看似错误的战术则是帝国人的典型邪恶诡计,目的是把敌军部队彻底歼灭。

  劫掠者们可不会轻易落入圈套。走在最前方的弓箭手还没进入射击范围,他们就已经抛下了攻城槌,阵型散乱地开始撤退。发现弓箭手们没有停下的意思,他们便转身逃跑了。这和珊嘉-科纳战役时发生的事一模一样,历史重演的感觉真不错,不是吗?

  好吧,应该说是几乎重演。这都怪我没有仔细看地图。不然的话,我就会知道敌方最可能的逃跑路径直接通向一片刚好处于视野之外的浓密树林。站在劫掠者们的角度设身处地想想看吧,如果你突然遭遇了一支帝国军队,明智地选择撤退,却发现对方正把你们驱赶向一片仿佛经典屠杀场的黑暗森林,而你十分确信那个顶尖的帝国将军在森林里埋伏下了一支让人闻风丧胆的重步兵大部队,你要怎么办呢?你只能像受惊的动物一样避开森林,转身拼命向己方部队和帝国人之间那条正在迅速变窄的缝隙狂奔。如果你幸运的话,也许能从那里逃出去,但如果你没来得及逃走,就只能拼死一搏,试图突围。

  我记得自己大喊:“快让路!”然后有个浑蛋撞在了我身上,把我撞得头昏眼花。我不知道他是有意用盾牌打中了我,还是我刚好撞上了它。盾牌的铁制边沿戳进了我的眼窝,铆钉从我的眼球上划了过去。

  我当时有一顶配有宽阔钢制盔沿的上好头盔。当然了,我当时并没有戴它。指挥官领兵冲在阵前的时候是不会戴头盔的。毕竟这样士兵们才能知道那个身先士卒的鲁莽家伙真的是你。

  另一个浑蛋顺手捅了我一剑,但我还是没倒下。剑尖从我昂贵的胸甲上滑了下去,插进了我的大腿。我还是没倒下。又有一个人猛地撞上了我,这才把我撞倒在地。我没受伤的眼睛看见一只钉有平头钉的靴子——我记得它左侧最上方缺了一根钉子——向我压了下来,遮挡住了阳光。纯粹出于本能,我将头扭向一侧。那只靴子带着它主人的体重踩在了我的耳朵上,我以为自己的脑袋要爆开了。然后我就失去了意识。

  接下来发生的事都是别人告诉我的。据说司令官巴格亚斯(他一向不喜欢我)冲到了我身前。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本该杀死我的那根长矛。他倒在了我的身上——我醒来时发现自己浑身浴血,但当时并不知道那不是我的血,而是他的——掌旗手雷克西斯立刻接替了他,砍倒了四五个敌人之后才倒下,而这时,马车护送队里的钢颈兵忒托默和冈萨利乌斯已经杀出一条血路,他们赶来护住了我,像发狂了一样对敌人又砍又刺,直到危险过去为止。作为他们英勇行为的回报,他们也受了重伤。忒托默失去了左手,冈萨利乌斯的下巴和一块颌骨被砍了下来。我完全说不出自己对此有何感受。对不起,但我没法儿像他们那样舍身保护任何人,更别说一个基本不认识的人了。

  我在修道院里苏醒了过来,发现一个矮小的老头正俯身用一束羊胡子草擦拭我的脸。我拍开了他的手(因为我见到的上一个人试图把我杀掉),他咂了咂嘴,想继续擦。我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腕。他用自由的那只手拿过羊胡子草,继续擦我的脸。这番动作耗尽了我的精力,我又睡了过去。

  我再次醒过来的时候,房间里只有我一个人。我头顶的天花板上有一幅极美的湿壁画,描绘的是罪人遭受惩罚的景象,有那么一会儿,我以为自己已经死了,而且下了地狱。我的左眼疼痛不堪,似乎进了一大颗沙粒,而且什么都看不见了,因为不知哪个蠢货把它包扎了起来。我的颧骨和胸口都很疼,根据以往的经验,我知道后者来自肋骨骨裂。唉,真受够了。

  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然后开始惊慌起来。我想起身,但不知哪个蠢货用绷带把我固定在了床上。我试图喊叫,但发出的声音低哑,就跟青蛙叫一样,所以我只能像个小孩一样用双脚踢床板。我发现听到的声音很奇怪,然后意识到自己的一只耳朵完全聋了。不过这方法显然起了作用,因为房门开了,她走了进来,一看到她,我不再惊慌了。

  “你没事啊?”我说(我的声音听起来很遥远),“我还担心你呢。”

  她在床边跪了下来。“我还好,”她说,“但你不太好。”

  又来了。“有多糟?”

  “他们还不知道,”她说,“你的眼睛也许能保住,也许不能。”

  幸运的是,她在我左侧,因为我被踩到的右耳现在什么都听不见了。然后我意识到了。噢。

  “那只耳朵应该是永远聋了,”她说,“其实你还算幸运。再向右一寸的话——”

  我忍不住大笑了起来。

  他们保住了我的眼睛。可以这么说吧。我的左眼基本丧失了视力,只能看见模糊的形状,光线太强的时候还会让我头痛欲裂。其实,我本该死掉的。我被踩伤的耳朵感染了,引起了一场高烧,持续了整整四天。多亏那个咂嘴的矮小老头,我才脱离了危险。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北部最好的医生,已经从业五十年了,为了挽救我的性命,他用上了这五十年来积累的全部经验。竭尽全力地帮助我的人实在太多了。我不理解他们,但我很感激。

  特拉比亚伯爵一听到我受伤的消息,就立刻把他的私人医生派来照料我。他赶到的时候,我正烧得神智不清。我妻子和新上任的司令官斯凯瓦截住了他,告诉他我已经脱离了危险,正在安稳地睡觉,然后用加烈葡萄酒和蜂蜜蛋糕招待了他。趁此机会,管窖修士和草药修士检查了他的药箱,把所有的瓶瓶罐罐都打开嗅闻了一番,并将可疑的内容物喂给了关在笼子里的十几只老鼠。令人失望的是,老鼠最后都安然无恙,好心的修士们没有找到任何有问题的药品。之后,特拉比亚的医生检查了我的身体,并给出了和矮个子老头完全相同的意见,还说我身边有这么好的医生实在是太幸运了。斯凯瓦一心想栽赃特拉比亚携带毒药,借此砍掉他的脑袋,再以密谋罪逮捕他。我挺喜欢斯凯瓦的,也为他的晋升感到高兴,但他有时候太爱胡思乱想了。

  这一回,敌人终于留下了尸体。等到我身体康复到可以亲自去检视的时候,那些尸体已经开始肿胀变色,看不出来什么了,但是大家一致认为他们不是弗勒雅人,因为弗勒雅人个子矮小、皮肤黝黑,而这些人又高又白。卡赛特弓箭手中的埃利欧卡塔上尉认为他们可能是埃洛利亚人或者科尔-多斯人,指挥官赛吉默则觉得他们可能是东部边境外的艾兰-沙塔人,也可能是诺-维人或者罗辛霍勒人。他们穿着粗糙的家纺麻布制成的衣服,布料是用蓝莓汁染的,他们的剑和矛头上有精美绝伦的烧焊花纹,整个帝国中只有区区几个铁匠掌握了这种手艺。被活着俘虏的敌人只有一个,但他两天后就死于坏疽,没有供出任何有价值的信息。这些人身上没有佩戴护身符、辟邪物和任何宗教饰品,也没有戒指、耳环和私人物品。噢,还有,他们穿的是质量上乘的结实靴子。当然,这我已经猜到了。

  还好,艾尔斯修道院被保全了。这让我很高兴,因为这是座美丽的修道院,规模虽小,但存有杰出的艺术品和一整套怪诞派早期风格的圣餐盘,以及最为齐全的古代罗珀史书和戏剧作品。

  修道院长告诉我,他的整个人生似乎都是在修道院里度过的。八岁时他就作为见习修士进入了修道院,这些年来,他推拒了四个其他修道院的院长职位以及一个东部教座,因为他不想到其他地方供职。他身材矮胖,有一张宽脸,牙齿缺了不少。他有些紧张地告诉我,他的研究领域是圣灵的双重支配,我一向弄不明白这个,听了他尽心尽力的解释之后还是不懂。除了钻研深奥的神学之外,他致力于管理这座修道院,在他的努力下,这里气氛愉快,效率很高,在所有北部修道院中,制作的抄本数量仅屈居于科特-多斯修道院,而且还实实在在地给杂役修士付钱。周边五个村庄的村民都可以免费使用这里的磨坊和剪羊毛的围栏,到修士的铁匠作坊里付钱钉马掌,或者把盈余的农产品装到修士们那艘每月都沿着海岸驶去奥巴德的船上。劫掠者们发动攻击后,修士们不断地朝他们脑袋上浇沸水——刚好修道院里有十口酿酒用的巨大铜锅——并用干草叉和簸箕推开他们的梯子,守住修道院达两个小时之久。他们用礼拜堂的长凳和石匠吊机的横梁加固了大门,用来抵挡攻城槌的冲击。真是聪明人,没有一遇危机就乱了阵脚。

  “这可不好,”她坐在我床边说,“一开始是我受伤,现在又换了你。”

  我也产生过同样的想法。无法圆房是可以让婚姻作废的五个理由之一。结婚之前的不算数,这我查过了。“抱歉,”我说,“只能把那事儿写进待办事情清单里了。”

  她告诉我,侦察兵一路追踪撤退的敌人到了海岸边,那里有六艘大船等待着他们,我们的人马赶到的时候,船已经驶远了,所以没弄清楚这些人来自哪里。与此同时,特拉比亚已经接收了新的战船,并派它们绕弗勒雅诸岛巡航,如果劫掠者们乘船回到那里,舰队就可以拦截他们。

  斯塔齐尔从珊比克修道院赶了过来,他坐的是一辆摇摇晃晃的旧马车,因为事发突然,没来得及找到更好的车。“天哪,你伤得真重,”他对我说,“这种事情你得悠着点,不注意的话会落下病根的。”

  “知道了,”我说,“其实,这本来应该是一场不流血的胜仗。我一直想打一场那样的仗。”

  “你就显摆吧,”他嘲弄地说,“你这是活该,谁叫你耍小聪明。”

  我和他讲了特拉比亚的那个医生。他似乎吃了一惊。“我还是不想信任那个邪门的家伙,”他说,“你真是疯了,居然把舰队交到他手上。”他在我的床尾坐下,从袖子里取出一个苹果吃了起来,声音清脆响亮。“你知道我怎么想吗?要是最后发现特拉比亚是这一切的幕后黑手的话,我半点儿都不会吃惊。你想想吧,所有证据都表明,这些劫掠者或者海盗是我们以前没接触过的一类人。你说,他们是怎么知道那些修道院的位置的?”

  “书里能查到,”我指出,“修道院又不是国家机密。”

  “这没错,但他们似乎对周边地区非常熟悉。别告诉我他们连详细地图都有。就连我们也没有详细地图。你知道我是怎么找到你这里的吗?我跟着地图爬错了山,上到半山腰之后又原路折返,到最近的一座村庄里问了十几个人,才找到一个听说过这里的人。但那些劫掠者知道前往修道院的最佳路线和最佳撤退路线,也知道怎么避开礁石和暗沙、每天什么时候起雾。这就意味着,”他说,“有人把这些信息告诉了他们。”

  “那么内鬼就不可能是我们帝国人了。”我说,“你刚才也说了,我们不知道这些信息。”

  他给了我一个不快的眼神,意思是让我说话别太轻率。“特拉比亚在这里待了很长时间,”他说,“税收和人口统计都归他管理。他手下有勘测员和地图制作师,还能利用最好的图书馆。而且他在首都有人脉,可以卖掉赃物。你想想吧。有价值的是艺术品,而不是金块。组织这些劫掠需要付出大量金钱,如果只是把赃物都熔成金块,买卖并不划算。”

  有意思,但我并没有立刻信服。“如果幕后黑手是我们帝国人的话,你说的没错,”我承认,“但如果他们是大海彼岸的蛮族人的话,谁又知道我们的物品在他们的国家值多少钱呢?”

  他耐着性子看了我一眼。“我们刚才推论出幕后主使不是蛮族人了,”他说,“因为他们对本地太熟悉了。我认为这是事实,”他补充道,“这里不像首都或者东部一样到处都是外邦人。如果你计划在那边实施劫掠,派自己人去熟悉环境,大家只会把他们当作观光客,不会在意他们。但是在这里,异族人会显得格格不入。所以,不管他们是什么人,来自哪里,策划这一切并从中获利的肯定是我们帝国人。你扪心自问,还有谁能够掌握这么多本地信息?”

  消息传来的时候,斯塔齐尔还没离开。科特-梅露斯修道院被攻陷烧毁了,没有留下幸存者,也没有目击者。他们把杂役修士和村民都杀光了。

  “梅露斯,”她说,“是哪座修道院?我记不清了。那里是不是有个头发染了色的势利眼婆娘?如果是的话——”

  我摇摇头。“梅露斯是食物自给自足,道路被荆棘挡住的那一座。”我说,“我不明白,他们那里有什么可抢的?”

  她耸耸肩,“也许他们没和你说实情。也许他们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有财宝。”

  我做了个苦相,“你想说特拉比亚知道,是吧?你和斯塔齐尔聊过了。”

  “其实,是斯塔齐尔和我聊过了。我觉得特拉比亚是最合理的嫌疑人。他这种人我很清楚,相信我吧。”

  “也许是这样。也许你们两个都错了,幕后黑手真的只是蛮族人而已,攻陷修道院之前都不知道里面有什么财物。这次是他们不走运,不一定每次都有收获。”

  “噢,拜托,”她说,“你还记得我们费了多大工夫才找到那里吗?那座修道院在山谷里,从大海那边根本看不见。只有知道它的位置,才可能找到。”

  我们前头的道路穿过一座树林,树木形成天然的拱形,拱顶被来往的马车顶部磨成了完美的半圆弧。这是个设埋伏的好地方,但那四个钢颈兵率先穿过了树林,确认一切安全。我们沿着陡峭漫长的崖坡一路上行,前往科特-伊甘特修道院——北部修道院中最靠北的一座,离佩尔米亚边境只有二十里远。周围的树都是麻栎树,低矮扭曲、生长缓慢,在马车无法到达的悬崖峭壁上长得尤为茂盛,不适合加工成木板,也很难劈开当柴火,所以没有被人砍伐。只要你乖张又没用,就可以幸存。但从树的形状来看,这条路经常被使用,路上的车辙和坑洞显然也有人填补,填料是河床碎石,而河离这里很远,没人能告诉我这路是谁补的。我不喜欢自发为公众服务的人。那说明他们有其他的目的。

  转过一道弯,科特-伊甘特就突然出现在了我们眼前,像个从树林中跳出来的拦路劫匪。道路直通向一扇雄伟的灰色大门,我后来才知道它是由三层橡木胶合板制成的。修道院还有一扇后门,道路就从那里延伸出去,仍然笔直宽阔。所以,路上的行人车马可以从前门进入修道院,再从后门出去。我逐渐能看到日光了。

  修道院长在大门口迎接我们。他很友好,神态肃穆,个子偏矮,有着修剪得很短的灰色胡子和整齐的短发。他说了一番客套话,贵客光临真是倍感荣耀之类的。他是我见过的修道院长里唯一一个手指上有墨迹的,这和他整洁体面的外表有些不搭。如果你经常写字的话,手上难免会染上墨水。那恶心的东西会被吸进笔杆,然后从薄薄的笔壳里渗出来,一不小心,纸就会被墨水弄脏。

  “伊甘特是座比较新的修道院,”他告诉我,“也就是说,它只有四百年的历史。对于修道院来说,它还算是崭新的。但我们的赞助人和捐助者数量颇多,还有各种税费的收入。”

  很少见到这种承认自己修道院财力雄厚的院长。他们大多数都一个劲哭穷,以图避免被要求发放我姑姑特别喜欢的那种“完全自愿”的贷款。我没有问修路的是不是他手下的人。现在只谈正事。

  “我们当然都听说了。还有梅露斯的事,真是一场悲剧。它曾是一座伟大的修道院,只是后来衰落了。您知道那些人是什么来头吗?”

  我想说,不,但也许你知道。“眼下我们认为他们最有可能来自弗勒雅诸岛,”我告诉他,“但我们对那里的人知之甚少。”

  “我也许可以帮到您,”他立刻说,“我们的唱诗班领唱告别世俗生活之前在商船上当过水手。他应该去过那里。”

  我们走过了环绕着美丽花园的回廊。我提出想去图书馆看看。修道院长并没有表现出惊讶之情。“当然可以,”他说,好像我要求他送我一头大象似的,“这边请。我们的藏书数目可观,而且还不断有新书加入。”

  图书馆的藏书量确实可观,不过建筑本身比我在其他修道院看到的要小。里面的书架都是金色的,而非暗褐色,书脊全都一模一样,像是一个接受检阅的钢颈兵军团。全都是新制作的抄本,或者重新装订了的旧书。

  “有什么珍藏品吗?”我问。

  “啊,”他微笑起来,“这本书是我们的骄傲。”

  他给我展示了一本《大弥撒经》。它足有步兵盾牌那么大,覆盖着金箔,上面镶满宝石和珍珠。这可能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庸俗的东西了。“这是来自一位慷慨赞助人的礼物,”他说,“赠送者不愿透露身份。”他翻开书页,里面的金箔光芒万丈,让我简直想把受伤的眼睛遮住。羊皮纸是奶白色的。这时,在我差强人意的头脑中的石板缝隙里挣扎生长的那个想法终于像花朵一样绽放了。“当然了。”我说出了声。

  “您说什么?”

  “你当然应该尊重赞助人的意愿了。”我说。我把锁书的链子提起了一段。它让我想到了巨大凶狠的看门狗颈上的锁链。也许经书和看门狗是一样的(庞大、吵闹,你不守规矩的话就会咬你),这样来看,把它用锁链锁住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我们视察了修道院的防御工事,它建得相当出色。“我安排了六十名杂役修士随时待命,”院长告诉我,“我们很重视这方面。毕竟,我们的修道院很富裕,而世界又这么险恶。”

  “我觉得你们没什么可担心的。”我安慰他。

  “他是个走私犯。”她说。

  我点点头,“他肯定是。他洗钱的手段就是用赃款制作糟糕透顶的宗教艺术品,如果这都不算渎神的话,就没有什么算得上了。”我在床上坐了下来。我非常想揉揉受伤的那只眼睛,但医生严厉警告过我不能那么做。开裂的肋骨很疼,我哼哼了一声。“我估计指不定什么时候,他们就会遭遇劫掠,那些金碧辉煌的垃圾会被洗劫一空,而院长和修士们则会奇迹般地刚好在那段时间离开修道院,之后他们会退隐到东部的某处,瓜分钱款。不过也许我错怪他们了,他们只是想用那种方式为神圣的修道院增添荣耀而已,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论如何,他们都无关紧要。”

  她没料到我会这么说。“并不是。”她说,“显然,特拉比亚就是那样把赃物转移出帝国的。一路进入佩尔米亚,顺长河而下,然后由丝绸商队运到贝洛伊萨和东边的其他地方。”

  “噢,”我说,“又是特拉比亚。”

  “当然了。更重要的是,矮种马就是那边来的,那些人可能也是。”

  我摇摇头,“佩尔米亚人都是深色皮肤、棕色眼睛。”

  “确实是这样,但是天知道那边有多少蛮族人,我们对他们一无所知,只知道他们既贫穷又好战。我敢打赌,那些金发碧眼的大个子劫掠者就来自那里。”

  “不管怎样,”我说,“这座修道院都不需要担心受到攻击,所以我们不需要继续待在这里了。把那张地图递给我好吗?我记得我们可以沿着一条河返回多斯山谷。”

  “你不做些什么吗?他是个走私犯啊。”

  我叹了口气。“这不是我的责任,”我说,“执法和收税归特拉比亚管。而且,他们对我们很好,我觉得没必要恩将仇报。”

  我姑父曾有一次在公共场合说我实在太蠢,没有保姆带着不能出门。我姑姑把我当白痴对待,但她对其他不如她聪明的人——也就是所有的人类和几个神——也是这样。在大学的时候,我的导师说我脑子挺好,只是被煤层一般的贵族式惰性埋没了(这说法相当厉害,不是吗?),但我下课之后总是得靠好心的同伴解释课上的内容。在军队里,好头脑就像红头发一样,有些人有,有些人没有,怎样都无关紧要。我还有其他长处可以弥补。没有其他路可走时,我总会全力以赴。我重视细节,而且在信任他人的同时,总是为最坏情况做好了准备。而且我很忠诚。

  我也很幸运。可以说是傻子运气好吧。我总能侥幸脱身。命运会及时介入,让我免于面对自己不明智的选择带来的后果。我的运气还体现在人际方面。不知为何,我总能像磁铁吸引铁屑一样吸引到最出色的人——聪明、勇敢、善良、耐心、大度、机智的人,比如我的妻子,还有这些年来我麾下那些帮助我赢得战役、替我挡下矛箭的司令官和军官们。这总让我惊讶极了。除了她之外,我无法想象自己献身保护任何人。

  我还会读书,只要读的是好书,就能获得盟友,也就是比自己聪明得多、可以为自己出谋划策的智囊。我去哪里都随身带着一口书箱,它就是我的参谋团,里面有各类兵书,还有关于地质学、气象学、农业和经济的实用参考书,都是合情合理的东西,如果有疑问,查阅就行了——这箱子也很结实,可以当凳子坐,也可以站在上面发表演讲,我们的军营在特里根图姆遇袭时,它还挡下了几支箭。我习惯用功利主义的思维看事情,这可能是因为我一直都很清楚自己需要尽可能多的帮助吧。因此,我绝不愿意放任前人积累的智慧毁于一旦,不管毁灭的途径是受潮、火烧,还是被当作擦屁股的草纸。由于我并不聪明,无法辨别哪些书价值连城,哪些是可消耗的垃圾,我别无选择,只能保护所有的书。

  这是我的缺点吗?我错了吗?我会因此造成其他的伤害吗?一位智者曾经说过,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五的恶行都源于好意。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愈发相信他的话了。但我肯定不会弄成这样,因为我清楚自己本意是好的——

  如果不是有人及时阻止的话,我也会犯下和第一个被我下令处死的人相同的罪行。问题是,我是该饶他一命,还是该自首坦白?

  确实有条直通科特-多斯的路线,但我们压根儿没来得及上路。一大清早,所有将领都恐惧的东西出现了——帝国信使的马车,还配有随行护卫。

  “她听说你的事了,”我说,“我死定了。”

  “看在老天的份儿上,振作一点儿。”我妻子建议,“割了他们的喉咙,抛尸到树林里,就说他们根本没到这里来。”

  建议挺好,但我没听。我鼓起勇气去见特使,结果发现我其实认识他。他是个苦着脸的老家伙,说话刻毒,在议会里是我姑父的坚定支持者。他递给我一支朴素的铜管,说:“我很抱歉。”

  一听这话,我感到口干舌燥。我慌乱地摆弄铜管,试图把卷起的信纸戳出来。他拿过铜管,帮我取出了信。我总是这么没用。

  开头是寻常的寒暄,接着——

  我写这封信是要告诉你,你的姑父因卧病已久,医药罔效,已于今天早晨去世。

  我本来试图封锁这一消息,但我知道无法成功。通敌之人非常接近圣驾,很可能会在你之前得到消息。

  因此,你现在不能回到首都。你需要尽量集合兵力。我有理由相信,敌人主力位于北部。按逻辑来看,他们在向首都进军之前,会先试图除掉身为皇位继承人的你。你需要尽可能地保护自己。遗憾的是,我无法拨给你更多可信的士兵。第六、第八和第十四军团的指挥官正伺机而动,如果你被杀死,他们会为皇位大打出手。为了帝国的福祉,这种情况万万不能发生,因此我要求你尽力保全自己的性命。

  由于你手头的资源有限,期望你交战取胜是不现实的。我已经写信向萨尚至高王借兵。现今这个情况,盟友要么无用,要么掉转枪头。我只能寄希望于我们的敌人。新条约一旦签订,他们就有义务派兵相助。作为代价,我们得奉上东方大量的领土。我希望萨尚更想和自己熟悉的对手打交道,如果他们拒绝,我就不知下一步该怎么走了。事情很让人头疼,如果有十万士兵可以供我们差遣,就不会有这些麻烦,而我们常备军的供养费够买两百万步兵了。

  尽管这完全取决于你,但我还是强烈建议你让你的妻子和克拉鲁斯特使一起返回首都,她在这里至少短期内会很安全,如果情势恶化,我确信我能安排她到斯科利亚或思科纳避难。我和你姑父一直以来都以你为傲,这不必多说。如果你能活下来,你一定会成为一个好皇帝。我很希望能再次与你相见。

  爱你的姑姑,

  克丽米尔德·昂娜丽娅·奥古斯塔

  那行字正下方盖着圣玺,我一直觉得印章上的龙看起来更像是马,但我又懂什么呢?我盯着信看了一会儿。然后我问:“什么敌人?”

  “当然是共和派了,”特使说,“您不知道吗?”

  我真希望人们能多告诉我一些信息,而不是默认我无所不知。

  自帝国建国之初,共和派运动就一直存在。废除皇帝,将权力还给人民——说得倒好,但人民本就从未有过权力,这样对大家都好。他们说的人民其实是指拥有帝国一半土地的二十来个历史悠久的贵族门阀、拥有那些土地抵押权的六七十个富豪、神职人员,当然还有军队。在弗洛里安发动政变之前,这些人已经统治罗珀人长达千年之久。在他们的不懈努力——说不清是助力还是阻碍——之下,我们才征服了世界。当然,我们从不主动攻打别人,每一仗都是自卫行为。几百年来我们要面对的威胁之多,令人惊叹。

  共和派在马利安努斯治下发动了叛乱并险些获胜。他们让迪特里希大伤脑筋,不得不寻求维萨尼人的帮助,帝国也因此失去了三角洲地区。共和派暗杀了帕卡提安和瑟拉西安努斯,但这算是为民除害。我们一向相信,造成那场大火灾的元凶也是他们。在我的记忆中,挂在拱门和城门上示众的头颅一直都属于共和派成员。我从来没重视过他们。

  “我们还不能确定实情,”特使告诉我,“但根据我们手头最可靠的情报,现在有四千到七千名雇佣兵驻扎在佩尔米亚边境——不是佩尔米亚人,大概是我们还没接触过的蛮族人。显然,您是他们的主要目标,之后他们会向首都进发,到那时候就要看是哪位将军率先领军剿灭他们了。赢得这场比赛的人就能掌控首都,接着就会打二十来年的内战,与此同时,萨尚人会逐渐吞并帝国东部的省份。”

  我摇摇头,“他们肯定是疯了。”

  他没有表示不同意。“他们似乎真心相信首都人民会支持他们,其他的城市则会效仿首都。他们很可能是对的,但是军队绝不可能让他们进入首都。”他停顿了一下,谨慎地选择用词,“皇后陛下相信,对您来说最安全的行动是汇集兵力,找个地方躲藏起来,但我对此有异议。如果您想听我的建议的话,我认为您应该找一艘船,前往萨尚王的宫廷。皇后在这方面的看法是正确的,萨尚人是我们唯一的希望,而且他们熟悉您,知道可以和您做交易。这希望不算靠谱,但我们别无选择。”

  我妻子想和我待在一起,但我执意让她和特使一起返回,主要是因为我和姑姑一致认为她在城里会更安全,也是因为我知道如果她留下的话,她会给我提建议,而我会采纳她的建议,毕竟她可能是我认识的最聪明的人了。我也知道她会提什么建议,而我并不想那么做。

  只要他自己愿意,特拉比亚的行动可以快似闪电。他碰巧刚刚接收到了我姑姑拨给他的一千名钢颈兵,这些士兵将会成为我们军队的脊梁骨。除了他们之外,我还有五百七十五名卡赛特弓箭手和一千五百名既没用处又不好看的本地民兵——愚蠢的是,我知道可以从哪里轻易获得一千名勇猛精锐的战士,但我无法开口请求。我认真考虑了是否要这么做,但有些事我做不出来,就算是为了帝国。

  我告诉特拉比亚我打算背水一战,他立刻脸色惨白,说我肯定疯了。但我通过威胁——以侵吞公款的罪名砍掉他的脑袋——成功地让他冷静了下来,之后他就变得很有用了。“胜率大概是二比一。”我假装轻松地告诉他,“这比我姑父在波克-格利斯克战役时乐观多了,而且他们那些蛮族雇佣兵说不准都是草包,所以——”

  他瞪着我。“我们已经知道他们的战斗力了,”他说,“不是吗?”

  我摇摇头。“你这是在默认劫掠者和雇佣兵是同一批人。”我说。

  “对呀,这是肯定的。这才合理。”

  “我不同意。”我用表示讨论就此告终的语气告诉他,“他们可能是食火者,也可能是毛茸茸的小绵羊,我们对此一无所知。我们只能做好迎击他们的万全准备。”

  训练民兵会让人心碎,所以我们试都没试。作为替代,我和他们做了一笔交易。我让他们待在指定的地方一动不动,直到接到其他命令,只用做到这个就行了。听起来很简单,但这其实是行军打仗的关键——就算死神本人向你发动冲锋,也不能临阵脱逃。我没法儿保证自己能做到,但他们同意了。

  钢颈兵全都不同于常人。对他们来说,人生就是一系列的竞赛,就像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开拉斯里安运动会一样。他们训练起来非常狂热,因为各个项目的佼佼者每月都能获得奖赏——射箭奖章、标枪奖章、全甲长跑月桂冠——而且还分成连级、营级和团级的评选,包括团体奖和个人奖。获得十个奖章就自动被提拔,十五个奖章意味着薪资翻倍,二十个则意味着津贴翻倍。他们行军时会颁发耐力奖,真正的战场上的奖项和荣誉就更多了,从银带扣到无头矛枪,应有尽有。在军队里待十年之后,你在意的东西就只限于军功奖章、部队荣耀,以及别人在排名榜上的位置了。至于你是为谁而战,或者能不能活到第二天早晨,根本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他们比运动员还糟糕,但要是没有他们,我先前提过的摇曳灯火肯定早在几个世纪前就被吹灭了。

  钢颈兵司令官们又是另一种人。我觉得我更理解他们,因为我曾经是他们之中的一员。找一个大概十三岁左右、被宠坏了的纨绔子弟,强迫他住到条件恶劣的采石场里去,等他回来,再逼他穿戴好全副装备进行二十里的长途行军,并且让他把希拉的《挽歌》记得烂熟,背诵给全班人听。教他流利运用四门通用语言和三门无人使用的语言,让他像进行武器训练一样学习哲学,像学习哲学一样操练武器。不让他吃饱肚子,迫使他偷窃食物,并由此学会潜行和欺骗,一旦抓住他偷东西,就把他绑在大门口鞭打。等他到了十六岁,就让他掌握一百名钢颈兵的生杀大权,把他送上战场。如果他有幸活到五十岁,他就可以进入议会,决定帝国的未来。这是个看似无比荒唐的系统,但却相当有效。我成年之后的大多数时间都和这类人待在一起,我很钦佩他们,而且还挺喜欢他们中的一些人的,但我和他们不是一类人。说到这个,我其实并不确定我是哪一类人。大学是唯一让我有归属感的地方——有时候我从睡梦中醒来,还迷迷糊糊的时候,会觉得自己仍然是一个学生,早晨要去听课,整个下午都得去泡图书馆。我只在那里上了一年学,就不得不重新回到军团,说实话,我不太跟得上课程,但那里的人大多数都很友好。

  找到敌人,然后剿灭他们。说得轻巧。我扪心自问到底怎样才能在这片只有七条道路、但是有成百上千片树林和山谷的地区找到敌人,却发现其实不用担心这个。他们找上门来了。

  一棵苹果树要成长七年才能开始结果。大概七年前,有人——大概是修士们,其他人没有做这种事的资金——在地势起伏平缓的小山腰上种了六十亩苹果树。种树的人相当内行。他们在一片古老的麻栎树森林中砍伐出了长方形的空地,这样苹果树林的三面都会有挡风的屏障,同时仍然能够得到充足的阳光。这片山坡面朝西方,冬天会遭霜冻,而苹果被霜打了之后会更甜。我觉得种树的人肯定是修士,他们在书里读过建造果园的方法,将储存在书中的智慧运用到了现实之中,这就是书本的意义所在。

  这些都被我们糟蹋了。我在半山腰处将组成两条松散队列的民兵部队排列开来,从左侧的树林处一直延伸到钢颈兵方阵的边缘,后者由五排一百八十人的横列组成,紧靠着右侧的树林。剩下一百名钢颈兵组成后备部队和我的卫队。卡赛特弓箭手们——

  这个计划最让我不满的一点,就是一切都取决于卡赛特人。如果敌军相信我特意让他们截取的信息,认为卡赛特弓箭手们集体当了逃兵,他们就会打算穿过树林包抄我们。如果他们不相信,就会认为我把弓箭手们埋伏在了树林里,因此,他们会正面攻击我脆弱的民兵部队。关于敌人,我只知道两天之前有人看见他们列成两队,骑马前进。至于他们是骑兵,还是不喜欢走路的步兵,这还不清楚。当然了,我还有后备计划,但我不太喜欢它。

  让人沮丧的是,雾气在早上就散尽了。这意味着整个上午我们都只能面朝晃眼睛的阳光,在这种晴朗的日子里,这样的情况能造成不小的影响。

  特拉比亚是钢颈兵方阵的指挥官,所以我们一早就尴尬地互相告别了。“我先把话说明,”我告诉他,“如果我们奇迹般地获胜,以前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我们之间可以既往不咎。你从人头税和港务费里刮下的钱可以自己留着,我不知道的其他油水也都归你,此外,我还会给你一个东部省份,让你好好捞一笔。”

  他笑了起来。“谢谢,但是不用了,”他说,“我已经捞够了。我就是这么计划的,在偏僻地方熬够十年,然后退隐到温暖地区,过文明人的生活。我这人的毛病就是懒,到埃利亚去榨取民脂民膏实在太累人了。”

  我耸耸肩。“我的提议仍然有效,”我说,“祝你好运。谢谢你站在我这边。”

  “我别无选择。”他说。然后我再也没见过他。

  司令官塔尔希纳强迫我穿上了盔甲,尽管穿起来很疼。“您真是疯了,”他说,“您伤还没好,压根儿不该上战场。”

  “我得亲自领兵啊,”我告诉他,“你知道的。我也希望不必这样,但是我非这么做不可。”他从桌上拿起头盔,我摇了摇头。

  “您必须戴上这个,”塔尔希纳说,“医生说——”

  “别唠叨了,你比我老婆还啰嗦。”

  “医生说——”

  我向后退避,躲到桌子后面。真是好笑。“如果我戴头盔,”我说,”我就会犯头疼。如果我犯头疼,就没法儿思考了。如果我没法儿思考,我们大家都得死。我只想穿那副蠢胸甲,其他的都不要。”

  “还得穿上护胫甲。”

  “我绝对不穿护胫甲。穿上之后根本跑不动。”

  “你怎么和小孩一样?”

  我对他怒目而视,“你怎么说话的?应该是‘您怎么和小孩一样,长官’。”

  最后我们各退了一步。我穿上了胸甲和左侧护胫甲——因为左腿是惯用腿——没有戴头盔。当然了,他一转身,我就立刻脱下胫甲,藏到了毛毯下面。我才不想只穿一副胫甲,一瘸一拐看起来像个傻子。

  我选了司令官拉巴努斯做我的参谋长。这其实就是说,他负责站在我旁边,听我说自己的想法,因为一个自言自语的将军看起来会让人不安。“我有点儿好奇,”阳光在下方山谷里敌人的矛尖上闪烁时,我问他,“你的真名叫什么?”

  “长官?”

  “拉巴努斯不是中邦人的名字。你在老家的名字叫什么?”

  他咧嘴笑了,“我叫拉克谢达尔达的戈乔达尔松的瑟乌德雷克之子西格瓦特之子赫拉芬。”

  “行,”我说,“我还是叫你拉巴努斯吧。”我眯起眼睛迎着阳光眺望,“我什么都看不见。”

  他用手挡住阳光,“他们停下了,正在下马。”

  “简直疯了!”我说。我选择这种地形的战场主要就是因为敌方是骑兵。“他们的队列秩序怎么样?”

  “很拖沓,”这位从军二十年的钢颈兵说,“他们兜着圈子走来走去,就像竞技赛的观众一样。”

  “这是我今天听到的第一个好消息。”

  这话肯定让他感到迷惑,但他没说什么。这是个好消息,因为我查阅了书本,如果他们和我猜想的一样,是遥远北部的蛮族部落的话,那他们的社会结构应该是以氏族为中心的——大头领,他的亲眷,然后是他的远亲和穷亲戚。在这种环境下,他们参加战争的目的不是掠夺土地或者占领交流渠道,而是在大头领的注视下证明自己有多么骁勇善战,能砍下多少人头。如果你被困在队伍后方的话,是没法儿做这些的。所以,他们的冲锋就是一场看谁先抵达屠宰场的比赛,只有世界上最勇敢的人才能扛得住这种冲锋。好消息?我肯定是脑子出问题了。

  我讨厌站在原地等待的阶段,但这次我们没有等太久。山谷里的褐色模糊斑点向前涌动,然后开始冲上山坡,直奔我们而来。没过多久我们就能听到他们的声音了,让我羞愧的是,那些呐喊和号叫把我吓得半死。一种熟悉的牵扯感出现了,那是逃跑的冲动——要不是拉巴努斯像一尊雕像一样纹丝不动地站在我身边,神情轻松地深呼吸,我早就逃跑了。我开始缓缓后退。他一把抓住我的手肘,位置很低,没让别人看见。他什么都没说。我愿意为我的头盔付一千纯金币,两副护胫甲各五百纯金币。最好能有一口带十个挂锁的大铁箱让我藏在里面,直到危险过去再出来。

  “看着。”拉巴努斯说。我本来在看钢颈兵们。我看向下方的山谷,褐色人群正转向左侧,想要避开步兵方阵,攻击民兵队伍。换作我的话也会这么做。冲破阵型中脆弱的部分,然后转过来从侧方和后方包抄主力部队。

  “要开始了,”我轻声地说,“行吧。就要来了。”

  民兵们本来向我庄严宣誓,保证不论如何都会坚守阵地。敌人还有两百码远的时候,他们却都像鹿一样转身就逃,前一秒还在那儿,后一秒就无影无踪了。谁能怪他们呢?他们逃命路线上唯一的障碍物是我昨天夜里让人挖出的壕沟——抱歉,我忘记提这个了吗?——里面埋伏着我的卡赛特弓箭手们,但壕沟并不太宽,大多数民兵都直接跳了过去,剩下的人则惊慌地爬下去躲藏,而弓箭手们站了起来,开始射箭。

  把战场上倒下的士兵比作镰刀下的稻草,这是个老套极了的说法,但我想不出更好的比喻了。冲锋在前的敌人猛然停步,大批大批地倒在原地。后面的人绊倒在他们尸体上,从移动的目标变成静止的靶子。他们像成捆的稻草似的一排排倒下,每排之间的距离由弓箭手们取箭和搭箭上弦所花的时间决定。这情景可怕极了,因为那些草堆和草捆都是人类,尸体下面还压着没有死透的人,要么血流不止,要么如同被活埋一样逐渐窒息。你会希望站在上风口的,那样敌人发出的声音就不会传向你的位置。但惨叫声不会永远持续下去。队伍后方的士兵迟早会弄明白情况,集体转向躲避。队伍绕过成堆的死伤者,弓箭手们调整目标,又一排稻草倒了下去,但敌人离弓箭手的位置近了几十码,这意味着他们没有足够的时间搭箭拉弓了。大多数人都意识到了这点,他们扔下弓箭,手忙脚乱地爬出战壕,刚好和敌人打了个照面。几秒钟之后,他们中的一半人已经阵亡,剩下的夺路而逃,没看见钢颈兵的盾墙撞入了蛮族军队的右翼。等他们跑得筋疲力尽,不得不停下脚步,才意识到没人在追赶他们,因为方阵已经如马车碾压野猫一样碾过了敌人的部队。

  钢颈兵大多数时候都挺友好的,但他们确实一有机会就喜欢杀人。我们不该鼓励他们的行为,但我们老是这么做。

  原本的计划是,在蛮族士兵占据弓箭手的阵地的关键时刻,我会率领我的一百名精兵向他们发动冲锋,拖延时间让重甲方阵有机会重组并展开阵型。结果,方阵抢在了我们前面,大概是因为我保证给最先与敌人发生接触的连队中的每个人十金币,并授予他们青铜皇冠奖。这份奖励很廉价,因为D连的一百个人里只活下来十七个。我不知道敌军的具体阵亡人数,因为我们没数。我们只是尽量把他们的尸体扔进沟里,直到填满为止,然后把剩下的都留给乌鸦。

  特拉比亚在亲率D连迎敌时战死了。司令官塔尔希纳在我们与一群惊恐逃窜的蛮族士兵狭路相逢时牺牲了,他将我推到一旁,自己被他们迎面撞上,踩踏而死。司令官拉巴努斯比较幸运,只是在徒手挡下劈向我头部的剑时失去了两根手指,因为他的盾牌被砍飞了。我记不得自己是否有意或者无心地伤到了任何人,战斗很快就结束了,还活着的人只是站在原地,如梦初醒,仿佛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们仍然不知道这些人究竟是什么身份、来自什么地方。他们高个子,高颧骨,黑色长发编成辫子,全都赤着脚,斗篷用蟋蟀形状的铜别针扣紧。关于他们我只知道这些,也没有更多兴趣了。

  一见这番情形,敌军指挥官就跳上马疾驰而去。我们第二天傍晚追上了他,他躲在一间储藏干草的阁楼里。士兵们用矛戳干草堆,他慌忙逃出,从阁楼门跳了出去,把腿摔断了。

  他们把他扔进马车,带到我面前。他一身都是自己的尿味。他哀求我饶命,那样子可悲极了。

  “对不起,”我告诉他,“这次不行。”然后我看向站在他后面的司令官,后者点点头,上前一大步,砍下了他的脑袋。

  我的好朋友斯塔齐尔就这么死了,以前他总是帮我写逻辑学论文,我的袖子上溅满从他颈部喷出的鲜血,只能换一件衬衣。他是为了自己一直以来的信仰—— 一个没有暴政和压迫的美好世界——而死的,我们把他埋在了一座粪堆里。我很确信如果身份对换的话,他也会这样对待我。

  很多传统习俗我都挺喜欢的,但士兵们在战场上用盾牌抬起新皇帝为他喝彩的传统不包括在内。我吓得要命,生怕摔下来受伤出洋相。拉巴努斯建议用胶把我的靴底粘在盾牌上。我觉得他是在开玩笑,但没法儿确定。

  抵达首都时,十五名军团总指挥官中已经有十三名公开声明永远向我效忠。另外两人的效忠声明第二天早晨才到达首都,因为东部的信使太慢。我觉得这一切难以接受。我从来不想做皇帝,总以为继承大统的人是我的表兄斯卡鲁斯,但他在我姑父死前十分钟原因不明地从高层窗户坠楼了。我一直以为姑姑偏爱他。我也不清楚,也许她确实更喜欢他吧。从那之后直到她去世的那天,她再也没有提起过他的名字,我也一样。

  我离雄狮门还有五码远的时候,它开启了——不仅是侧门,整扇十五尺高的巨大浮雕铜门都完全洞开,壶盔佬们敏捷地后退一步,举起武器向我敬礼,而不是像以前一样凑上来打量我的脸,检查我的胡子是不是用树胶粘上的。

  “也没那么糟糕嘛,”我姑姑仔细查看了我的脸,又沉默了一会儿之后说,“而且你以前也算不上好看。”

  “那就好。”我说。

  “你这只眼睛还能看见东西吗?”

  “能看见光线、颜色,还有模糊的形状。幸好受伤的不是惯用眼,不然的话我就得重新学射箭了。”

  我走进房间的时候,她居然站起身迎接我。我吓坏了。她全身都穿着家纺的红色衣裙,我一开始觉得奇怪,然后才记起按照她故乡的传统,服丧期需要穿红色。抱歉,应该说是我们的故乡。离这里很远的地方。

  “他是个好人,只是表现方式很特别,”她说,“他这一辈子都因为自己的身份和过去的地位而满心敌意。他的缺陷反而让他更加强大了。我不会想念他的坏脾气,但平心而论,他还是能听得进建议的。”

  我们无言对坐了片刻。然后我问:“为什么选择我?”

  她没有微笑。“肯定不是因为人格魅力和聪明才智,”她说,“这些你是没有的。”她恼火地看了我一眼,意思是让我坐姿端正点儿,不要弓腰驼背。“因为你象征着延续性,”她说,“还有安定性。”

  “因为我是血亲。”

  她耸耸肩。“每天都有几千个无能的人因为这原因而继承珍贵的财产,”她说,“而且,我本来就没有太多选择。不是你,就是那些将军。如果他们之中有人登基,我们就要面对一场内战了。”

  “我就是好奇,”我说,“为什么现在没有发生内战?为什么大家都接受了现状?我不明白。”

  她把针和线递给了我。我舔湿线头,将它捻尖,然后穿过针眼。我已经很熟练了。“我想,应该是因为他们对皇位的渴望没有强到愿意为此再掀起战争的程度。记得吧?是你姑父选择了这些人。”

  “您选择了他们。”

  “我给他提了建议。他做了明智的选择。他们都不是军事天才,这点千真万确,但是这没关系,我们又需要和谁打仗呢?”

  “让我想想。喔,对了,萨尚人啊。”

  “萨尚人选择军事将领的标准和我们完全一样——不要最聪明的,不要最优秀的,那种人只会制造麻烦。”她专心做了一会儿针线活儿,“到那时候,你会御驾亲征吗?”

  “您怎么想?”

  “你应该那么做。你的优势是讨士兵的喜欢,只要军队支持你,你的安全就有保障。而且,那样你就不会闲着了。男人得有事做,才能保持精神集中。闲人会胡思乱想,惹出麻烦。”

  唉,好吧,我想。只有恶人才会打打杀杀。“但短期内我们不会和他们开战,”我说,“我觉得和平条约还能维持一阵子。我应该派一个新的大使过去,特勒科在萨尚待的太久了,他一直不喜欢那里。”

  “有件事你应该去做,”她说,“但你现在做不成了。你应该和萨尚至高王的妹妹结婚。”

  我不禁呻吟一声。“我觉得不行,”我说,“她才十一岁啊。”

  “你们的儿子本可以统治世界的。不过,”她边说边用一把小巧的金剪刀剪断线头,“我知道你一旦下了决心,就不会改变心意了。”

  这话真新鲜。“我们的儿子以后也可能统治世界,”我说,“现在说这话太早了。”

  她放下手中的布料,直盯着我看。“你永远不会有儿子了,”她说,“也不会有女儿。除非你和别人结婚。”

  我一时间无法理解她在说什么。然后我记了起来。医生怎么说?我当时问她,然后她极短暂地犹豫了一下。要是伤口再靠左一寸——

  “有多少人知道这事?”我问。

  她赞许地点点头。我问对问题了。“眼下,”她说,“大概所有人都知道了。将军们肯定知道,至高王也是,还有维萨尼的元老院。”她皱起眉,“她和你结婚之前应该告诉你的。”

  “对我来说没区别。”

  她不快地看了我一眼。“那敢情好。和你说话简直是对牛弹琴。”然后,她把手覆盖在我的手上,真诚地微笑了起来。“我喜欢她,”她说,“她让我想起了我的朋友斯万戈德。你见过她的,记得吗?就是科尔-多斯的修道院长。顺便一问,她还好吗?”

  我的心往下一沉。“其实,”我说,“我想和您谈谈关于她的事情。”

  她还保持着笑容,“你知道吗?我很想念她。你姑父在世的时候她必须得远离朝廷,但现在,我在考虑让她回来。我真的很想念和同龄人聊天的感觉。”

  有些事是非做不可的。“对不起,姑姑。”我说,“这不可能了。”

  她瞪着我,就像被我打了一样,“你什么意思?”

  我想掉头逃跑,旁边也没有可以阻拦我的司令官。但是我没有。“对不起,”我说,“但斯万戈德院长已经被逮捕了。我南归之前签发了逮捕令。”

  “你到底在说什么?”

  我深深地呼吸。有时候我特别厌恶自己的声音。“斯万戈德院长是造成大量修道院被毁、几千人死亡的罪魁祸首。这一切都是她干的。是她雇佣了劫掠者,向他们下达了命令。”

  “你疯了。”

  我摇摇头。“她想要的是那些书,”我说,“珍贵的书本在其他修道院面临的风险让她无法忍受,那些人不在乎它们,不会精心保护它们。她想把那些书集中到多斯修道院,保证它们的安全,亲自保护它们。我猜她一开始也试过和其他修道院进行和平商议,但发现无法通过那种途径达到目的,因此,她选择了主动出击。我真的很抱歉。我知道她是您的朋友。”

  她瞪着我,“你没有证据。”

  “现在我应该有证据了。我已经派了两名司令官前去搜查多斯修道院。他们知道该找什么——那些曾经属于其他修道院的,世间仅存的书籍抄本。我也逮捕了负责和那些蛮族人订立契约的佩尔米亚商人。这纯粹是出于运气,我们清点斯塔齐尔的下属时抓住了他们的生意伙伴,这些人供出了他们的名字。但那只是锦上添花而已,书籍作为证据已经足够了。我猜她应该会供认不讳,她不像是那种死到临头还嘴硬的人。”我脑海里灵光一现,像是突然打开了一扇门,“您都知道。”

  她注视着我,“这种事情很容易推断出来。”

  “但您派我去调查了。”

  “我想让你远离首都,”她的语调紧绷,但保持着平稳,“我知道你姑父快不行了。如果那时候你在宫里,他们会杀了你的。你在北部会更安全。”

  “您觉得我不可能查出真相。”

  “确实。你比我想的要聪明。”她拿起针线活计,然后又放下了,“你怎么知道是她?”

  “因为她说的那些话,还有说话的方式。而且我知道劫掠者们的目标肯定是书籍,因为纸张焚烧之后会留下一种特殊的灰烬,而废墟里没有那种灰烬。而且梅露斯修道院里除了书本,没有任何有价值的财物,劫掠者们却攻击了那里。一旦弄明白他们的目标是书,幕后黑手就只可能是她或者斯塔齐尔了。我知道不是斯塔齐尔,因为他想要的是其他的东西,剩下的只能是她了。”

  我从未在她脸上见过这种神情。她看起来既苍老,又恐惧。几天之前,她只要点点头,就能决定我的生死。

  “放了她吧,”她说,“看在我的份儿上。拜托你了。”

  我可怜的朋友斯塔齐尔,裤子被尿液浸透,苦苦哀求我饶了他的性命。“我做不到,”我说,“对不起。”

  钢颈兵司令官们在一个被弃用的地下蓄水池里找到了那些书。有本老书里提到过那个蓄水池,但它的入口已经砌上了砖,并被巧妙地掩藏了起来,要是不知道具体位置的话,你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它。但我把关于它的描述抄录了下来,司令官们是直奔着它去的。蓄水池很大,但已经被书塞得满满当当,所以如果她想继续下去的话,就得开辟新的储存空间。珍贵的书本都存放在她的卧室里的储布柜中,柜子上挂着一把新配的挂锁。

  我给她送去了一瓶毒药,但她没领情。她告诉女仆我姑姑肯定会救她。到了行刑时间,他们不得不把这个和我姑姑一样年纪的瘦弱的老妇人拖到断头台前按住。她一直在哀求,直到话语被半途砍断。

  我老是处死那些做了我想做的事情的人。我登基后最先做的事情之一就是建立三座皇家图书馆,分别位于首都、洛纳泽普和贝洛伊萨。我委派了一队世界上最出色的学者编写帝国内所有图书馆的藏书名录,弄清楚我们到底拥有哪些书,并命人制作抄本,确保所有书籍的抄本都被收藏在三座皇家图书馆里。现在已经过了十年,所有人似乎都不紧不慢,只有我催促叫嚷的时候才会加快工作速度。位于首都的那座图书馆将会被命名为乌尔托图书馆,为了纪念我姑父。他二十三岁才学会阅读,一辈子从没主动打开过书本。

  我妻子也是请求我不要处死斯万戈德的人之一。她说,如果我因为她而宽恕斯万戈德,我姑姑就会对她产生好感,再也不会对我们不满了。政治方面来看——

  我告诉向我隐瞒了自己不能生育的事实的妻子,她有这份心意,我姑姑就会很爱她了。

  十年了。再过十八个月,我的统治期就会创下两个世纪以来的最长纪录,我却觉得自己才刚刚开始。我还没有立下什么功绩。我们击败了萨尚人——九场战役,其中六场获胜,一场惨败,现在边境线差不多保持原位,两国签订了和平条约。我仍然亲自领兵作战,因为我别无选择,而拉巴努斯将军总是跟随在我身边,随时准备阻止我临阵脱逃。我周围环绕着优秀的人,他们将帝国管理得足够好了,无法奢求更多。

  我姑姑在科尔-多斯做院长已经有五年了。我觉得她不喜欢那里的生活,但我敢打赌她一定把修道院管理得井井有条。我常给她寄毛毯和好吃的东西,但就是没时间去看望她。

  你在读这份手记,也就是说它仍然流传于世,被保存了下来,有人抄写了它,抄本又被制成更多抄本。它大概被存放在某座图书馆的书架上——也许是我的三座图书馆之一,也许它们多年前就已经被烧毁了,这你应该知道。而让我高兴的是,我不会知道了。这本书的价值不足以让它留存于世,就像我一样。我们能有如今的地位,是因为我姑姑的丈夫—— 一个叫乌尔托的野蛮文盲——在一场内战中获得了胜利。在那场战争中有许多无辜的人死去,还有无数美丽且无可替代的事物永远遗失。如我姑姑所说,我代表延续性。我所做的和我能够做的仅仅是照料摇曳的文明之灯而已,如果那盏灯火点燃房屋,烧毁首都和整个世界,应该也会是我的错吧。

  (张怡丹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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