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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新角色

船行到浪峰处,船首翘起,仿佛要冲入阴霾的天空似的。这雨水实在太多,多到几乎够让船浮在雨中了——莎神在上,这样说绝不过分。一时间,艾希雅除了天空之外什么也看不到。下一刻,船又沿着水面,一头冲进很深的波谷中。看这态势,他们是一定会闯入越升越高的水壁中了。结果也确实如此,碧绿的海水淹过整个甲板,冲击之大,不但主桅为之动摇,连艾希雅攀着的那根与主桅相连的帆桁也摇晃不止。她十指麻木,抓不住又冷又湿的船帆,不过她以脚缠住船帆下缘的缆绳,将自己稳住,然后再伸手去抓帆。船抖着抖着,甩开海水,从海里冲出来,再度攀上浪峰。
“艾奇亚!下来啊!”下面有人喊她。攀在绳梯上的雷勒正怒视着她,他眯着眼以避过风雨的冲击,“你动不了啦,小子?”
“不,我就来了。”她喊道。她又冷又湿,而且累得要命。其他的水手早就干完活到下头去了,只剩她还在上面——这是因为她在原地歇息了一下,以便汇聚爬下去的力气。艾希雅轮的这一班刚开始值班时,船长一看到风雨就要来了,便吩咐他们爬上船桅去把船帆放下来。雨水先打下来,然后风吹了过来,几乎把他们从桅杆上吹走。不过他们的脚才刚沾到甲板,船长就吼着叫他们去把上船帆卷一半起来,剩下的船帆全部收紧。大概是因为他们收了船帆的关系吧,风雨就跟着肆虐得越来越厉害了。所以跟艾希雅同样当班的船员就像是在漂浮残骸上活动的蚂蚁,在船桅上爬来爬去,放帆、卷一半帆、收帆等忙个没完,忙到艾希雅完全停止思考,只是茫然地遵照口令行事而已。她倒没有忘记自己为何身在此处,她的双手会自动将湿帆布卷包好、绑紧。身体真是惊人的东西,就算心灵已经因为疲倦和恐惧而麻木,身体仍知道该如何活动。而她虽然心里迟钝,但是她的手脚就像是四只训练有素的自主动物般,拉扯着她继续活动下去。
她慢慢地沿着船桅爬下,平常她总是最后一个下到甲板的,今天也不例外。别人早就已经离开船桅及帆缆,而且八成已经躲到甲板下。雷勒还愿问她是不是动不了,就已经算是对她倍加关心了。她实在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人对她格外关照,不过他这样做,使她既感激又羞愧。
她刚上船时,恨不得自己能够做得比别人更出色,因此她驱使自己做得比别人更多、更快,也更好。能够再度回到船上生活,真是太好了。船上的粮食一成不变,宿处既拥挤又腥臭,这些她不得不称之为“同僚”的人态度粗暴凶狠,但是在她刚上船那些日子之中,这些都不成问题。因为她又出海了,只要她卖力一点,就可以在这趟航程结束的时候拿到一张船票,而凭着这张船票,她就可以迫使凯尔实践诺言。她向自己保证,她一定会将自己的船拿回来。凭着这个决心,她说什么都要迅速把这一条新船上的工作全都赶快学会不可。
虽然她下足了决心,但是一来她对这种船毫无经验,二来她的身材娇小,所以吃了不少苦头。这条船是屠宰船,不是商船,航行的目的不是为了要迅速地把货物从甲地运到乙地,而是为了要寻找更多猎物而走“Z”字型路线。这船上的船员比起同尺寸商船的船员多上许多。这是因为,除了航行之外,船上还得有相当的人手才能捕获、屠杀猎物,并腌制肉块、割取脂肪。也因为这个缘故,所以这种船比商船拥挤,也没商船那么干净。艾希雅下定决心,要学得又快又好,不过光是决心并不足以让她变成这艘弥漫着腥臭味的屠宰船上的最佳水手。她心底多少知道,自从她上了满载号以来,她的技术与精神都大有进步。然而她也知道,她现在的表现还够不上她父亲以“这小子挺灵活的”这句话来夸赞出色好手的水准。如今,她的决心早就被绝望吞没,最后连绝望感都不知去向。现在她是过一天算一天,而且除了当下,几乎什么都不想了。
她是这艘屠宰船上的三个“打杂小弟”之一。另外那两个都是船长的亲戚,因此工作都不重。他们帮船长和大副端汤送菜,所以船长和大副吃的丰盛伙食若是有剩,一定是进了他们的肚子里;除此之外,厨子在给大批船员准备食物的时候,他们也会帮着做些削皮切菜之类的轻松工作——这点是艾希雅最羡慕的,这表示他们几乎一天到晚都待在里面,不但不会受到风吹雨打,而且还待在热烘烘的厨房炉火旁边。而船上不管有什么粗活,例如清理脏污的场面、运送一桶桶的润滑油或焦油,以及为任何“多一个人会更好”的任务补充额外人力等,都落在艾希雅这个额外的打杂小弟身上。她这辈子从不曾这么卖力工作过。
艾希雅多抱了船桅一会儿,以便躲开又一个横扫过甲板的大浪。接着一个接一个大浪冲了上来,所以离开船桅之后,她便紧紧攀着绳索与船栏,有时需要不断往前冲,有时却要憋着一口气等着浪打过,好不容易才抵达船首的船舱。到现在为止,已经连续整整三天都是坏天气了。在这次的暴风雨开始之前,她还天真地以为最糟糕的坏天气已经过去了,不过有经验的老手则把外海的冬季暴风雨看作是家常便饭;碰上坏天气,他们还是会赌咒不已,并要求莎神平息暴风雨,但是谈到最后,就会变成众人比赛讲故事,人人都抢着说他们之前在更经不起风雨的船上碰过比这糟糕的暴风雨。
“艾奇亚!小子!如果你今晚还想要有热食,就赶快过来,要不然连食物都没了!”
雷勒这番话颇具威胁,不过那个老水手话讲得虽凶,却仍站在甲板上等着她走到他身边。他们一起走下去,并赶紧关紧舱盖。雷勒走在前,跟在后面的艾希雅停了一下,先将脸上的水抹去,又将厚厚长辫子里的水拧干,然后才跟着他走到船腹中。
在一两个月之前,艾希雅会说这地方又湿又冷且臭气熏天,但如今这里就算称不上是个家,至少也算是天堂了。因为只要待在这儿,大雨就不会重重地打在你身上。那盏散发黄光的灯笼几乎像是在迎接人们到来。她听到木勺子在锅子里舀吃食的声音,于是赶快上前去取她应得的一份。
满载号上并没有水手舱。各人随便找个睡觉的地方,并且就此把睡觉处当成自己的地盘;若是比较热门的地点,还要定期以拳脚或是口角来击退挑战者。货舱中段有一处空地,水手们便把此处当做巢穴,打杂小弟把一锅汤端到这里来,船员们一下班就开始舀来吃。这儿没有桌子,也没有长凳可坐,除非你有海运箱;没有海运箱可坐的,就坐地板或油桶上。食器是木盘,这木盘从来不洗,顶多用指头或是面包刮干净——如果有面包的话。在船上,吃硬饼干是惯例,且在这样的暴风雨中,厨子是不太可能烤面包的。艾希雅穿过垂挂的衣物形成的丛林——湿衣物挂得到处都是。艾希雅把雨衣脱下来,挂在一处她占为己有的挂钩上,这雨衣是她上个星期跟欧尤打赌赢来的。
雷勒的威胁并非空穴来风。艾希雅凑近时,雷勒正在替自己舀汤,他跟船上的每一个男人一样,想吃什么就舀什么,根本不管后面的人。艾希雅握着个空木盘,焦急地等着雷勒赶快舀完走人。她察觉到雷勒为了逗她,故意好整以暇地舀汤。艾希雅在这方面吃过亏,所以她知道自己最好不要出言不逊。任谁都可以给打杂小弟一巴掌,而且他们用不着以打杂小弟怨言太多为借口,也可以随便就给他们一个教训。宁可保持沉默,剩个半瓢汤吃也好,也不要因为口出怨言,最后除了脸上吃了个大烧饼之外,什么都没得吃。雷勒蹲在锅前,不停地把剩下的那浅浅一层汤一瓢又瓢地舀到自己的木盘里,而艾希雅虽一再吞口水,也只能在旁边耐心等待。
雷勒发现她不上钩,几乎笑了出来,反倒好心地对她说:“哪,小子,我留了几勺实在的给你。你把锅子清干净,然后拿去还给厨子。”
艾希雅知道这也算是好意,毕竟就算雷勒舀走全部的汤,让她只能刮锅底,也不会有人出面指责他的不是。光是能够带着锅子退回她自己的地方去大嚼一番,她就很高兴了。
如果把所有的因素考虑进来的话,她占的这个地方算是挺不错的。艾希雅把她微薄的财物塞在弯曲的船壳与上面甲板的交界之处。由于此处低矮,根本就不可能站直,艾希雅就将她的吊床悬挂于此处,全船除了她之外,谁也无法舒服地塞在这样的窄缝间睡觉。艾希雅发现,她在这儿睡觉算是颇为恬静的,毕竟她睡觉的时候,绝不会有人穿着湿答答的衣服经过她身边。所以她抱着锅子,回到专属于自己的角落去。
她用陶杯从锅底舀了点清汤,喝了下去。汤并不热——不但不热,连飘在表面的油脂都凝结成小块了——但这可比外面的雨水暖和得多,而且油脂味吃起来很香。雷勒果然言出必行,在锅里留了几块料给她,不晓得那是马铃薯、芜菁还是面疙瘩,没有煮熟。但是艾希雅才不在乎。她用指头把那些实料捞起来吃下,再用硬饼干把锅底的碎屑都刮得干干净净。
她才刚吞下最后一口,就觉得自己疲倦得要命。她既冷又湿,全身骨头无处不酸痛;现在她什么都不想,只想把毯子拉上来,闭上眼睛,好好地睡个觉。但是刚才雷勒已经吩咐她把锅子拿回厨房去了,她知道最好别等到自己睡了一觉再把锅子送回去,因为那会被人视为偷懒。她想道,雷勒说不定会对这件事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他若是要追究或是厨子要追究,那最后倒霉的必定是她。那样的后果,她可承担不起。她哀叹了一声,抱着锅子,从睡觉处爬出来。
要去厨房必须穿过暴风雨来袭的甲板。艾希雅冲出去,但不得不停下来避开大浪,再冲过去,如此冲冲停停两次之后,才抵达目的地。这一路上她不但紧抓着船栏绳索不放,同时也紧抓着锅子不放。若是她护不住锅子,竟让海水把这么重要的东西卷走,那么之后所遭受的对待一定会使她恨不得当初自己也跟锅子一起被海水卷走算了,这点她心里明白得很。到了厨房之后,她必须对着门拳打脚踢,因为厨子从里面把厨房门锁住了。最后厨子虽让她进去,但是脸色不大好看;艾希雅默默无语地把锅子交还给他,并且逼迫自己不能以渴求的目光望着厨子身后的炉火。你若是能讨得厨子的欢心,就可以在厨房里久待,把身体烤得暖暖的;最有特权的还能把衬衫或是裤子挂在厨房里,这样的话,衣物真的会干透。但是艾希雅跟厨子连有交情都算不上,她才把锅子放下,厨子就挥手叫她出去了。
她错估了回船舱这趟路的时机。事后她怪罪是厨子一下子就把她从厨房里赶出来的关系。当时她想道,她应该冲一次就可以。可是此时船似乎冲进了像山那么高的海浪里。她感觉到自己匆忙乱抓,并且碰到了缆绳,可是她却抓不紧;大水一来,冲得她两脚站不稳,整个人趴着滑过甲板。她疯狂地又踢又抓,想要用指头或是脚趾钩住甲板上的什么东西。水淹过她的眼睛和鼻子,她既看不见,也无法出声喊救命。过了仿佛永恒那么长的一瞬间之后,她撞上了船的护栏;她的头侧重创,眼前一黑,差点就扯断了一只耳朵。一时间,她只知道要紧紧以双手抓住护栏,虽然她仍趴着贴在甲板上。大水迅速地从她身边流过、重新回到大海中。她抓住护栏,感觉到身边的海水越淹越高,却无力把头仰到足以吸一口空气的高度。她知道,如果待在这里,等到水全退了再爬起来,那么她一定会被下一波浪打到。也就是说,如果她现在站不起来,以后她就别想站起来了。可是,尽管她努力想动起来,两腿却软绵绵地没力气。
突然有一只手抓住她衬衫后颈处,将她拽起来,再让她跪坐在甲板上把水呛出来。“你把排水孔塞住了!”那个人不屑地叫道,像是提着溺水的小猫般抓着她的衬衫。此时,那只手是艾希雅唯一的倚靠。虽说仍有滂沱的大雨打下来,至少现在她脸上有空气了,不过她若想吸气,就得先把积在鼻子和嘴巴里的海水咳出来才行。她听到那人喊道:“抓紧!”于是赶快把双手双脚卷在那人的双腿上。她好不容易吸了一口带水的空气,之后他们两人就被淹在水下了。
她感觉到水的冲击使那人的身体晃了一下,心里想道这次他们两人都要被大水冲走了。但是刹那之后,水退了,那人朝她头侧打了一巴掌,免得她一直死命地抱住他。突然之间,那人一把抓住艾希雅的辫子和衬衫,拖着她一起走过甲板。那人将她抓起来靠在船桅上。艾希雅的手脚一感觉到平常所熟悉的绳索之后,便攀住绳索,借此撑着自己站起来。下一波大浪打来,但是没把人淹过去,她趁此呕吐出大量咸水,又用手擤鼻子,再把手甩干净。等到她第一次吸入一整口空气之后,她便说道:“谢谢你。”
“你这只鼠崽子!差点弄得我们两个都没命了。”那人的声音听来又气又怕。
“我知道。对不起。”她的声音仅够透过风雨传给对方。
“对不起?这是对不起可以解决的吗?你这小子欠揍,看我不踢你一屁股,让你撞得流鼻血。”
那人抡起拳头,艾希雅绷紧身体,准备承受这一击。就船上的规矩而言,这算是她自找的,这点她清楚得很。但是过了一会儿,那一拳并没有打下来,所以她冒险睁开了眼睛。
贝笙在黑暗之中望着她。他此时的脸色比他刚把她从水里拖出来的时候还要震惊。“可恶。我刚才没认出你来。”
她稍微动了一下,也许可以算作是不在意的耸肩吧。她不敢直视他的眼睛。另外一波大浪打来,船再度攀上波峰。
“那么,你近来如何?”贝笙的声音很低,仿佛很怕别人听到他在跟她说话似的。一般认为,船长的左右手是不可能跟打杂小弟有什么特别交情的。而贝笙自从发现艾希雅之后,就一直避着不跟她有任何接触。
“你自己看到啦。”艾希雅轻轻说道。这个情况真是讨厌死了。她立刻就痛恨起贝笙,她之所以痛恨他,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事,而是因为他看到自己现在这个样子。如今她已经沦落为比他脚下的尘土还要低贱的人了。“过得去。我撑得下去。”
“要是可以的话,我一定帮忙。”听贝笙这声调,仿佛很气她,“但你知道我不能出手。要是我稍微关注你一下,那么别人一定会起疑心。我已经不得不多次跟船上的人明白说我对……别的男人没兴趣。”他的口气突然变得很古怪。艾希雅想道,说来这多少也有点讽刺。他们在肆虐的暴风雨中攀着这条脏污油腻的船索具,而且刚才他还说要踢她一屁股,可是他在她面前就是无法开口直言性事,因为他唯恐冒犯她的尊严。“在这样的船上,我若是对你稍微和善一点,别人就一定会往那个方向去想。接着就会有人想说,嗯,他也喜欢你。而一旦有人发现你是女的……”
“你用不着解释,我并不笨。”艾希雅打断了他的话,免得他一直说教。难道他不知道她住在一个满是人渣的大木盆里吗?
“你不笨?那你怎么会上船来?”他转头对艾希雅丢下最后一句狠话,然后就走了。他以动如脱兔之势,三两下就冲到船头,任由艾希雅攀着索具,望着他的背影。
“你还不是一样?”她不怀好意地骂了回去。就算他没听到也无所谓了。她趁着下一波大浪冲刷甲板之前,照着贝笙的方法冲回船首,只是当然不如他那样优雅,也没有什么技巧可言。片刻之后,她人已到了甲板下,并听到海水冲过甲板和船壳的声音。此时满载号简直不像是船,反倒像掉在海里的大水桶。她沉重地叹了一声,再度拍掉脸和裸臂上的水,拧干发辫,又甩了甩脚,才踱回角落里的地盘。她的衣服湿答答地贴在身上,使她冷得要命。她迅速地换上稍微干一点——只是潮湿,而非湿透的衣服,接着把脱下的衬衫、裤子拧干,甩一甩之后挂在挂钩上,再拉出藏在里面的毯子。毯子湿湿的,有点霉味,不过这是羊毛制成的,就算湿了也能保住她的体温,而体温就是她唯一的热源了。她用毯子将自己裹住,蜷缩在那个黑暗的狭缝中。雷勒心肠好又怎么样?弄得她差点淹死,还让她少睡半个小时。她闭上眼睛,放开意识。
但睡意就是不来。虽然累成这样,却无法逃入梦乡,仍必须受到情绪起伏的煎熬。她想放轻松,但是却怎么样也无法把眉眼的皱纹放松下来。她断定这是贝笙跟她讲的那一番话之故。不知怎地,他那番话令她想起自己的处境。平时她一连好几天也不会跟他打上个照面,她不是贝笙那一班的人,所以彼此的生活与职务少有重叠。而且只要她没有因为昔时的残迹而回想起自己往日的生活是什么光景,她就可以为了求生而做这做那,单纯地过一个小时是一个小时;只要不去想过去的风光,她就可以把所有的精神都放在打杂小弟的工作上头,除了把这一班的时间度过去之后,此外什么都不想。
贝笙的脸、贝笙的眼睛,比什么镜子都更加残酷。他觉得她很可怜。贝笙虽无意伤她,但是他望着自己的脸色道出了她现在的处境有多么恶劣——更糟的是,他那个脸色道出了她从没吃过这种苦头。而最令人痛心之处,就是她看出贝笙也跟她一样,确确实实地体会到以前凯尔骂她的那一番话大概与事实相去无多。以前的艾希雅,的确是被父亲宠坏的掌上明珠,把水手的工作当儿戏来玩。以前她总是以自己能够迅速地拉着薇瓦琪号的索具爬到船桅上为傲,但现在回想起来就觉得很羞愧。这是因为她爬到船桅上的时候差不多总是在温暖的夏日里,而且只要船桅上的工作玩腻了,或是玩累了,她大可干脆离开船桅,另找别的有趣工作来玩。花上一两个小时缝合布面绝对跟为了立刻把一块扯破的船帆缝补好并装回去而疯狂且匆促地做五六个小时针线活不同。以前,她母亲看到她手上的粗皮厚茧就皱眉头,如今她的手掌已经变得跟她以前的脚底一样硬,而现在她的脚底则粗裂脏黑。
不过,这还不是她人生中最糟的地方。她人生中最糟的是她发现自己可能连合格水手的边都够不到。无论她把自己练得多么强壮,她的力气就是比不上同船那些身材比她高大的男人。之前她谎称自己是十四岁的少年而混上满载号来当打杂小弟,但如果她打算一直在这条船上待下去,再过个一两年,他们定会注意到她既没有长得更高,也没有变得更壮。到那时候,他们就不会让她留在船上了。到那时候,她可能会前途茫茫地流落在陌生港口的街头。
她望着眼前的黑暗。她的打算是这趟航程结束之时去讨张船票。她仍打算去问问看,而且这船票应该是要得到手的。不过现在她不禁纳闷道,光是船票够不够?噢,有了船票,当然就表示有个船长肯帮她背书作保,而且说不定她还可以以此要求凯尔实践他冲口而出的誓言。但艾希雅恐怕那是个空洞的胜利。她真心想要的并不是拿到一个证明她熬过了这趟航程的皮条;她最希望的是她能够洗清自己的污名,并对所有人——不只是凯尔——证明,她选择航海的人生,而她的确擅于此道;她不但是个可敬的船长,更是个能力高强的水手。但现在呢,在她偶尔稍微想到这些事情的时候,她只觉得这一切都证明了她与自己的目标越离越远。她在缤城上船时,只觉得这乃是大胆英勇的行为,现在她觉得自己既幼稚又愚蠢;当时的她为了逃到海上而打扮成男孩子的模样,在碰上第一条肯让她上船工作的船就跟着出海去了。
为什么呢?现在她倒要问自己了:为什么她要这样?为什么她没去找别的活船,问问他们肯不肯收留她在船上干活?虽然贝笙说他们会拒绝她,但是她真的一点机会都没有吗?或者她若在缤城多留一阵,那么她说不定现在就安稳地睡在往返内海路的商船上,这一来,不但薪水比较丰厚,而且她必可在航程结束后得到船长的推荐,不是吗?为什么当初她特别坚持要以假名去找工作?为什么她一定要坚持,就算不拿出自己的真名、没有父亲的声誉为倚靠,她也可以证明自己确是个航海好手?当时的她,朝气勃勃地于缤城的夏夜之中,盘腿坐在琥珀店后的房里缝着上船穿的裤子,那时她觉得这一切都不算什么。如今这现实竟使她显得如此幼稚。
琥珀帮了她大忙。若不是琥珀帮她做了些针线活,又供应现成的餐点,艾希雅是怎么也无法走到今天这一步的。她一直很纳闷,为什么琥珀突然把她当成要好朋友看待;现在看起来,她倒觉得琥珀像是刻意要把自己推入险境。她伸手去摸海蛇蛋。这海蛇蛋木珠以皮条穿过,绑在颈上当做项链。这个触感几乎使她的指尖感到温暖,同时也使她在黑暗之中摇了摇头。不。琥珀不是在害她。她是艾希雅绝无仅有的女性朋友之一,她在盛夏中接纳了自己,帮自己裁剪缝制男孩子的衣裤。除此之外,她还亲自穿上男人的衣裳,以示范要如何坐卧起走才会看起来像是男人。她跟艾希雅说,她以前曾在一个小剧团里当过演员,所以她演过许多角色,男男女女的角色都要演。
“声音要从这里发出来。”琥珀指点道,同时指着艾希雅肋骨以下之处。“如果你必须讲话。不过你最好是越少讲话越好。越少讲话,就越不会露出破绽;越少露出破绽,就越容易得到众人的接纳。无论在男人群或是在女人群里,肯好好听别人讲话的都屈指可数,而你务必要当个多听少说的人。况且如果别人觉得你有什么缺陷的话,还可借此弥补过来。”如何以布条把胸部勒平,同时还要让裹胸布看来像是一般人穿在衬衫里的汗衫是需要技巧的,这个琥珀也教了。此外,她还指导艾希雅把深色的袜子叠起来当月经带。“若是脏袜子的话,你总能找个理由交代过去。”琥珀对她说道,“而且你要做出有洁癖的模样,你要勤洗衣物,洗得比任何人都勤快两倍。这一来,日子久了,别人也就不以为意了。还有,你要习惯少睡,因为你要么比别人起得更早,不然就得比别人更晚睡觉,才能保持自己身体的隐私。还有一点,我特别警告你:千万别因为轻信别人而托出自己的秘密。这种秘密,不是男人能守得住的,船上只要有一个男人知道你是女人,那就全船无人不知了。”
琥珀其他都说中了,就是这一点可能要打个折扣,因为贝笙知道她是个女人,可是他并未泄漏她的秘密,至少目前为止仍守口如瓶。艾希雅突然想到有一点实在讽刺,她不禁咧嘴苦笑。我这也算是听了你的劝告,贝笙。我的确重新投胎,生为男人了,而且没有用维司奇这个姓氏。
 
贝笙侧躺在舱床上研究着眼前的舱壁。这舱壁离他的眼睛非常之近。他懊悔地想道,以前有一段时间,他会对这样的舱房嗤之以鼻,说这一丁点大的地方只够做衣柜之用。但如今他知道,能将这么一丁点大的地方据为己有,也就算是奢华的了。的确,这么小的地方,进门之后连要转个身都很困难,但是这儿的确是他自己的地方,而且是他一人独享。墙上有挂钩给他挂衣服,转角那里刚好放得下他的海运箱,而在这舱床上,只要他弯着身体进来,顶着床边的护条,就可以在下班之后睡个安稳觉。船长与大副的舱房无论是尺寸或是装潢都比这里好上许多,虽说这只是艘二三流的船。但是在许多船上,即使是二副,分配到的地方也不比水手好到哪里去,所以他能有这么个小地方寻个僻静就已经很感激了,虽说这个舱房是因为连死了三人才轮得到他。
他是以普通水手的身份上船,而且刚上船的时候天天在艏楼里跟同班的人咆哮怒骂,挨挤在一起睡觉。他很早就知道,他不但经验比同僚丰富,同时也比同僚更有心要把工作做好。从缤城往南,几乎到了哲玛利亚城北境之处,有个叫做“烛镇”的地方,这艘满载号就是从烛镇开出来的屠宰船。满载号于春天开航之时,船员们十之八九都是在不情不愿的情况下上船工作。船上当然有几个专业水手作为骨干,由他们来把新人训练为水手。这些新人有些是因为欠债,所以债主逼他们上船,以便以工资抵债,有些则是从大君的监狱里买出来的罪犯。那些昔日的扒手和偷儿上船之后不是学乖一点就是送命,毕竟人一上了屠宰船,就哪儿也去不成了,所以船上的人容不得同僚有这些恶劣的癖性。像这样的船员,既没有把工作做好的意愿,也不见得能熬过航程的艰辛。
因此,满载号抵达缤城之时就已经因为疾病、意外与船上的暴力事件而少了三分之一的船员。幸存的这三分之二算是已经通过了考验;他们已经学会航海,也学会追逐那些行动迟缓的大海龟,以及南方的海湾和潟湖里常见的俗称“河口鲸”的鱼。当然了,船员开船的价值是不能跟专业猎人打猎和剥皮的技术相提并论的。那十来个猎人和剥皮人住的是相对而言颇为干燥的船舱,而且无所事事;他们既不用伸手抓住缆绳,也不必轮班当值。他们日日闲散,只有到了打猎杀戮时才铆起劲干活,收获好的时候甚至好几天不睡觉。但他们既不是水手,也不算是船员的一份子;除了船沉了,或是猎物反过来对付他们,否则他们的生命是不会受到威胁的。
满载号离开烛镇之后便一边沿着海盗群岛的外海往北走一边打猎、屠杀和取油。到了缤城的时候,满载号停下来补充清水和食粮,并尽可能用有限的银钱稍微整修了一下,同时大副也趁此积极招募更多的船员,以便前往不毛群岛作业。当时,港口差不多就只有这么一艘船在招人。
缤城与不毛群岛之间的暴风雨是出了名的多,然而聚集在不毛群岛周遭以待冬季大迁徙的海洋哺乳动物也多得出名。此时,不毛群岛上的那些动物由于一整个夏天都在觅食,所以油脂很多,而且光是幼兽的毛皮就大到值得剥皮,况且幼兽鲜少因为食物或是伴侣而打架,因此毛皮上什么疤痕都没有。他们只要闯得过秋季的暴风雨就可以得到大大的奖赏:柔软的毛皮、毛皮下厚厚的一层油脂,油脂下则是尝起来既像鱼,又像是牛羊滋味的深红色瘦肉。他们离开烛镇时,船舱里塞满了一桶桶盐,不久之后,船舱里就会改而装入一桶桶上等腌肉和动物油脂,而刮净的毛皮也会抹上盐后卷起来,堆在一旁,以便鞣制。
若这样满载而归,那么满载号的船主人必会高兴得跳起舞来,而那些熬过这趟航程回到烛镇的债务人也就摆脱了苦难,变成自由人了。船获的收益,猎人与剥皮人是要分一份的,而且接下来就会有人为了依照他们这趟打猎的成绩开出价码,并预约他们下一趟的航程了。至于把船一路开到不毛群岛,再把人、货、船平安地送回家乡的正牌水手,则会领到满满一袋铜板,够他们在船下一趟开往不毛群岛之前买醉及买女人之用。
真是美好的人生哪,贝笙讽刺地想道,瞧瞧他给自己争取到多好的职位啊。弄到这个职位全不费力,他只不过是利落地爬上船桅,快到先是引起大副,继而引起船长的注意。就这么点工夫,再加上狂暴的风雨卷走了两个人,又把另外那个可能会继任二副的人摔成了跛子。
不过今晚贝笙之所以心怀愧疚,并不是因为他踏在死人的头上拿到这份工作,以及他因为这个工作而承担的重大责任。不,今晚他之所以心神不宁,是因为他想到恩人的女儿艾希雅·维司奇竟得湿答答地窝在货舱里那个烂地方,与那一群人渣为伍。“我实在帮不了她。”贝笙大声地把这几个字讲了出来,仿佛只要把这几个字送入空气中,那么备受折磨的良心就会得到缓解。在缤城的时候,他并没看到艾希雅上船。就算当时自己看到她,恐怕也很难认得出来。她看起来真的蛮像水手的——这点倒是得夸她一句。
他第一次察觉到艾希雅在船上时并不是因为他看到她的身影。他不晓得看过艾希雅多少次,但是他总是把那人当做是“打杂小弟”而不放在心上。她戴着扁帽、帽檐低到几乎压住眉毛,再说光是那一身男孩子的衣裤,要掩人耳目就绰绰有余了。贝笙第一次注意到绑住滑车钩子的绳索打的不是撑人结而是双花结的时候就不禁起了疑心。倒不是说双花结这种绳结很罕见,只是一般人都喜欢打撑人结,不过维司奇船长一向都偏好双花结。当时,贝笙并没有追究下去。过了一两天,他下班时听到头上的桅杆间传来熟悉的口哨声。他抬头一看,发现她为了引起瞭望台上那人的注意好跟那人传个消息,正不停地挥手,这次他一眼就认出她来了。“噢,艾希雅。”当时他平静地飘过这个念头,然而片刻之后,他心里想到这件事情有多么严重之时,整个人都跳了起来。他难以置信,目瞪口呆地望着她。那确是艾希雅。那人奔过脚缆,的确是艾希雅的作风,错不了的。她往下瞄了一眼,一看到贝笙,就非常迅速地转开头去;看那模样,就知道她对于这一刻既是期待,又是恐惧。
后来,他找了个借口逗留在船桅附近等她下来。她在不及一臂之处与自己错身而过,眼神里满是恳求之意。贝笙气得咬紧牙关,一句话也没说,而艾希雅也从未跟他说过一句话,直到今晚破例。贝笙一认出她来,心里便大叫不妙,因为艾希雅恐怕是别想有好下场了;这趟航程,想必她是熬不过去的。贝笙每天都在担心她一不小心会暴露女人的身份,或是哪里出了个小差错,结果被大海吞噬了性命。就贝笙看来,这是迟早的问题,而他顶多也只能祈祷艾希雅能够死得干脆一点。
现在看来,大概还不至于走到那个地步。贝笙允许自己小小地、忧愁地一笑。那个女孩子真有韧性。噢,就船上的粗活而言,她的体力的确不大够,至少她够不上大副所要求的水准。不过,依他看来,这倒不是她缺乏肌肉或是体重不够的问题;说真的,那些工作,她都做得挺好,只是与她一起合作的那些男人块头都比她大得多。然而在操作滑车组的时候,即使只是手臂短了一两时,或是少了半石的力气,情况也会截然不同。她就像是跟公牛编成一队的马儿,并不是说这工作她做不来,只是她的力气与同伴不相称就是了。
除此之外,她先在活船上待过,然后才转到木头船上来工作,而且那艘活船还不是普通的活船,而是她的家族活船。以人的力气去跟死木头拼可比在一条乐意航行的活船上干活困难多了,不过这一点,之前艾希雅恐怕连猜都猜不到吧?虽说贝笙在薇瓦琪号上那几年间薇瓦琪尚未苏醒,但是贝笙打从第一次抚摸到薇瓦琪号的轮廓时就知道这轮廓之下必有某种感知。薇瓦琪号当然无法自行航行,不过贝笙一直有种感觉,那就是一般的船总是常常闹出愚蠢的意外事件,但是在薇瓦琪号上,这种事情绝对不会发生。在满载号这样的大木盆上,工作总是越弄越复杂;原本看似简单的工作,好比说,只是换个铰链吧,结果一打开来看,却发现旧铰链已经烂在木头里,而且整个歪掉了,一件小事竟然变成浩大的工程。贝笙心里叹道,在满载号上,没有什么事情是简单的。
仿佛是为了答复他这个心思似的,门上登时响起了敲门声。现在不是他的班,所以有人敲门必定表示出了麻烦。“我起来了。”贝笙应道,好让前来敲门的人放心。片刻之后,他便站在地上,并且把门打开。不过这次并不是因为风大雨大所以大副前来叫他加班。站在门口的雷勒犹豫地踏了进来,雨水仍在从他脸上淌下来、从他头发上滴下来。
“怎么?”贝笙问道。
那人的左右浓眉被眉心的皱纹隔开了。“肩膀痛得很。”
贝笙的职责还包括管理船上的医药。贝笙听他们说,船开航的时候是有随船医生的,可是有一晚风雨特别大,把医生卷到海里去了。他们一发现贝笙认得瓶罐、盒子与纸包标签上那些蚯蚓般的文字之后,便把剩下的药品通通交给他来管理。贝笙个人认为这些药品的效力可疑,不过他还是按照标签上的说明来为众人用药。
所以此时贝笙挪到那个几乎跟他的海运箱一样大的木箱前,摸索着从衬衫里把系在脖子上的那把钥匙拿出来。他开了锁,打开箱盖,皱着眉头看了一会儿,接着拿出一个棕色罐子,罐子上贴了张鲜绿的标签,然后勉强就着灯笼摇曳的灯光,眯着眼打量标签上的字。“我记得上次就是给你吃这个的。”贝笙猜测,把罐子拿给雷勒瞧。
那水手打量了一番,仿佛只要看得久,这些字的意思就会跃人心里。最后他不在乎地耸耸肩。“是这种绿色的标签。”他应和道,“大概就是这个了。”
贝笙拔开木塞,从里面倒出六颗绿色的药丸。他心里想道,这药丸看着真像是鹿的大便;如果有一天,他发现这药丸真的是鹿粪做成的,他也不会惊讶到哪里去。他把三粒收回罐子里,把另外三粒给了雷勒,并吩咐道:“你去找厨子要半杯朗姆酒,配着这三粒药吃下去,就说是我说的;另外叫他让你在厨房待一阵,好让身子暖和起来,这样药才会生效。”
那人的脸立刻放光。席赛尔船长把船上的烈酒管得很紧,所以这大概是他们离开缤城以来雷勒第一次有机会尝到烈酒的滋味。既可以喝到烈酒,又可以到暖和的地方待一阵,雷勒眼里流露出感激。贝笙有过片刻的怀疑,不过他接着就想道,他根本就不知道这几颗药丸能有什么效果,不过他倒很确定,船上这批朗姆酒必能让这人睡个好觉,以熬过剧痛。
雷勒转身准备离去之际,贝笙逼着自己把问题问出来。“我表姐的那个儿子……我之前请你帮忙看着点,那孩子做得来吗?”
雷勒耸耸肩。他轻轻地将药丸兜在左手掌心里。“噢,他做得不错。挺卖力的。”他伸手握住门把,显然是等不及要走了,那杯朗姆酒在召唤他呢。
“这样啊。”贝笙虽不愿多问,却仍忍不住问道,“他工作都会做,而且做得很灵活?”
“噢,是啊,的确如此。这小子真的挺不错的。我会看着艾奇亚一点,不让他出事的。”
“很好,很好。哪,我表姐一定会以他为豪的。”贝笙迟疑了一下,但还是说道,“不过你只要悄悄地看着点,别让他知道了。不能让那小子以为他得到特别的关照。”
“是,是,不会的。晚安了,二副。”然后雷勒就走了,并顺手把门带上。贝笙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他能为艾希雅做的,仅此而已,他顶多也只能请雷勒这种可靠的人多看着她一点。他走过去检查舱门是否卡紧,又重新把药箱锁上,然后爬回狭窄的舱床,沉重地叹了一口气。他能为艾希雅做的,仅此而已。真的。确实如此。确实如此。
最后,他终于睡着了。
 
温德洛实在不喜欢爬桅杆。他尽全力不让屠戈看出他的厌恶,但只要是恶棍,总有精准的直觉,绝不会看走眼,屠戈也不例外。结果呢,屠戈一天总要编出十来个理由,好让温德洛一次又一次地爬上船桅去,等屠戈察觉到温德洛已经因为爬多了桅杆而不再畏惧之后,他便加重任务,吩咐温德洛把什么东西带到船桅顶的瞭望台去。但是温德洛一上了瞭望台,屠戈便又唤他下来。最近屠戈的新发明是,不但叫温德洛爬杆,还叫他爬到横向帆桁的末端,然后就吩咐吓得心脏差点从嘴里蹦出来的温德洛待在那里,等到屠戈准许才能下去。这根本就是在折腾人,而且手段粗糙,毫无遮掩。不过,屠戈会这样,温德洛毫不意外;但屠戈如此折磨自己,其他船员却把这当做是理所当然,温德洛就不懂了。这一船的船员都对屠戈欺负他的情状视若无睹,偶尔注意到,也只觉得好笑,从来就没人插手制止。
不过,温德洛一边攀着帆桁,俯瞰着下方远处的甲板,一边回想起来,只觉得屠戈这人恐怕还真的帮了他大忙。海风拂过他,把船帆吹得鼓涨,将他倚着的这条绳索也扯得发出绷紧的声音。由于船桅很高,所以船行过水面上的每一个起伏都被放大,就连小小的浮动,船桅也会划个大圈。温德洛还是不喜欢爬到这么高的地方来,不过爬到此地,自有一种与他喜不喜欢高处无关的兴奋感,这是他无法否认的。那种兴奋感代表着温德洛勇敢地迎接挑战,并战胜了挑战。要是没人逼,他一定不会测试自己过不过得了这一关。海风扑簌地吹,吹得他震耳欲聋,只能眯起双眼。一时之间,温德洛思索着他是不是属于此地,以及他的教士身体中是不是藏着一颗水手的心?
他耳里听到一个小小的、有点古怪的噪音,像是金属的震动声。温德洛纳闷着,会不会是什么地方的配件松了,心跳因此而突然加剧起来。他慢慢地攀过绳梯,找寻声响的来源,但是海风跟他开了个玩笑,先是让他听到一点什么,然后又把那声响吹走了。温德洛又听到几次之后,才领悟到那不过是稳定的风声起了一点声调和韵律的变化,所以听起来不太像是风声了。他爬到船桅顶端,攀进瞭望台里。
当班瞭望的是阿和。那水手舒服地盘腿坐在瞭望台里,眼睛闭得只剩一条缝,脸颊边顶着吹管笛;他以水手常用的方式单手吹奏,把嘴巴当成是共鸣箱,指头则不断在吹管笛的那几片簧片上弹跃。阿和的眼睛扫视着地平线,耳朵沉浸在自己的音乐之中。
温德洛本以为阿和没注意到他进来了,但此时他的眼睛突然朝自己射来,指头也暂时停了下来。“怎么?”阿和问道,没拿开吹管笛。
“没什么。你当班?”
“也算是啦。海面这么平静,实在没什么可看的。”
“有没有海盗?”温德洛大着胆子问道。
阿和轻蔑地哼了一声:“海盗才不会来招惹活船呢。通常是不会。噢,之前我们在恰斯国停泊的时候,我听到传言,说有一两条活船遭到海盗追逐,但是海盗通常不会笨到来追我们,免得白费力气。在同样的条件之下,活船绝对比任何木头船都跑得更快,除非活船上的船员蹩脚得不得了。再说,海盗也知道,就算你追得上活船,你还得搏命才能拿下船。就算他们打赢了,也只是拿到一条不肯顺着他们的意思航行的船,那能讨得了什么好?我的意思是说,你看薇瓦琪会欢迎陌生人上船,还任由他们驾着她往东往西吗?才不会呢!”
“当然不会。”温德洛应和道。他很开心,也很意外——一来是因为阿和竟如此喜爱薇瓦琪号,并以她为豪;二来是因为他竟愿意跟自己多谈。温德洛听得如此痴迷,阿和似乎颇为受用,他一副见多识广的样子,眯着眼睛,继续说道:“依我看来,现在海盗还帮了我们大忙哩。”
温德洛咬住嘴唇。“为什么?”
“唔。这怎么说呢……你没去过恰斯国,对不对?我们上次在恰斯国靠岸的时候,听人说海盗开始攻击运奴船了;听说海盗至少拿下了一艘运奴船,使得好些运奴船大受威胁。这个嘛,现在是秋末,不过到了春天的时候,由于田地需要松土、播种,恰斯国会需要大量奴隶。如果海盗继续打击寻常的运奴船,唔,那么等到我们带着一船好货开到恰斯国去,那就是卖方市场,任由我们开价了。到那时候,我们不但可以大捞一笔,说不定还可以不用四处揽货,就直接从恰斯国回缤城去了。”
阿和一边讲,一边颇为自得地点着头,仿佛凯尔在奴隶买卖上大赚其钱,他就会得到多少好处似的,不过他大概只是把船上干部的说法原封不动地搬出来讲而已。温德洛什么话也没说,只是眺望着起伏的海面。他肚子里顿时觉得沉重且恶心起来。这与晕船无关,温德洛一想起哲玛利亚,想起他父亲真的去买了奴隶以便运到他处卖掉,心里就被哀愁的情绪占满;虽然事情还没发生,但是他已经对于那样的记忆感到羞耻、愧疚且痛苦了。过了一会儿,阿和又聊了起来。
“那么,屠戈又逼你爬上来?”
“是啊。”温德洛舒展肩膀,悠闲地往后一靠。这样的举动连他自己都觉得惊讶,“不过这事已经没那么讨厌了。”
“看得出来。就是因为习惯成自然,所以他们才会逼人爬上爬下的嘛。”温德洛扬起眉毛,纳闷地望着阿和,阿和则咧嘴笑道:“噢,你还以为这是特别用来折磨你的酷刑?才不呢。屠戈是故意要找你麻烦没错,但是莎神的卵蛋在上,屠戈这人其实找遍了所有人的麻烦——只要是他压得过去的人,他无不欺负一番。不过,叫打杂小弟爬桅杆,这是传统。我刚上船的时候最讨厌爬桅杆了。那时大副是贝笙,当时在我眼里,贝笙简直是母猪养的。他一发现我很怕爬到瞭望台上之后,就刻意安排,让我每顿餐都得在这儿吃。他跟我说:‘吃的在上面,你想填饱肚子,就上去拿。’而我就得爬上船桅,翻进瞭望台来,才会看到装着我的伙食的木桶。可恶啊,贝笙真教人恨得牙痒痒。那个时候,我怕得要命,爬得特别慢,所以等我拿到伙食的时候,食物早就凉了,若是晴天便罢,遇上下雨,我的伙食就跟雨水一起泡在桶里了。不过我总算学会了爬杆,像你一样,过一阵子就不把这当一回事了。”
温德洛默默无语地思索着。阿和的指头在簧片上跳动,吹出个活泼的小调。“这么说来,屠戈并不恨我?这一切只是磨练而已?”
阿和似乎觉得好笑,停下吹奏,答道:“噢,不,不,这要看状况。屠戈的确恨你,凡是比屠戈机灵一点的,屠戈就看他不顺眼,所以几乎全船的人,屠戈都恨之入骨。不过他也知道自己职务在身,他还知道,他若想保住自己的工作,就得把你变成水手。所以他会教你。他会让你在学成的过程中吃尽苦头,可是他总会教你。”
“如果屠戈这个人是任谁都对他咬牙切齿,那为什么我……为什么船长要把他留在船上当二副?”
阿和耸耸肩。“去问你老爸啊。”他残酷地说道,仿佛说了个笑话似的咧嘴而笑。他继续说道:“我听人说,屠戈跟着船长有一段时间了,之前船长待的那条船糟得要命,屠戈还是跟定了他,所以你老爸来薇瓦琪号接任船长的时候,就一并把屠戈带过来了。也许是因为他这个人没人肯用,而船长又觉得欠他一份人情,才让他做二副吧。要不然,也可能是因为屠戈的屁眼又紧又爽。”
温德洛听到这样的暗示,惊讶得下巴差点掉下来,但是阿和接着又咧嘴笑开了:“嘿,你怎么就那么认真哪?怪不得大家都喜欢逗你,你真的太正经了。”
“可他是我父亲啊。”温德洛抗议道。
“才不呢。既然你现在在船上千活,那就不讲父子情分了,他就是你的上司,就这样。他这船长干得还不赖,虽不如艾福隆那么好,而且船上不时有人说,维司奇下去的时候,应该要由贝笙接任船长才对,但是他还可以啦。”
“既然如此,那你刚才为什么会说……为什么会把他说成那样?”这下温德洛实在是搞糊涂了。
“因为他是船长啊。”阿和费力地解释道,“我们干水手的没有不在船长背后数落两句的,就算你真的喜欢他也一样。因为你知道船长若是发起狠来,足可教你吃不了兜着走。嘿,告诉你一件事,你知道我们刚发现维司奇船长要下船,并教新人来接任船长的时候,康弗利干了什么事吗?”
“什么事?”
“他跑到厨房去,拿起船长的咖啡杯,用他的屌儿在杯子里滚了一圈!”阿和的灰眼珠露出了兴奋的光彩,期待地等着看温德洛的反应。
“你又在笑我了!”温德洛虽不觉得自己该笑,但是脸上却慢慢绽放出忧惧的笑容。这种事情真是恶心又下流。你都还没见过对方,怎么可能只是因为以后对方有权压过自己,就如此把对方贬损一番呢?这举动未免太过夸张了,怎么可能真有其事?实在难以置信。但话说回来……话说回来……这还真是好笑。温德洛突然领悟出一点道理来了。对方若是你认识的人,而你还做出这样的举动,那就算是残酷且恶毒;但对方若是你不知其性的新船长,而你却可以在仰望着这个握有生杀大权,要你生就生,要你死就死的人时,想象他把你的屌味混着咖啡一起喝了下去……温德洛转开了头,不再看着阿和;他虽然难以置信,却真的感觉到自己咧嘴而笑。康弗利真的这样捉弄他父亲啊。
“船员们是非得捉弄船长不可的,还有做大副的也不能便宜了他。绝不能让他们优游逍遥,总以为他们自己是天神,而手下全是大便。”
“那……那你看,这些事情,他们会知道吗?”
阿和咧嘴而笑。“跑船跑久了的人是不可能对这些一无所知的。”阿和吹出了几个不成曲调的音符,用很夸张的姿态耸了耸肩,“不过他们大概以为这些事情绝不会发生在他们身上。”
“这么说来,没人会去跟他们说啰?”温德洛非问个清楚不可。
“当然啦,谁会去跟他们说?”阿和又吹了几个音符,然后突然停了下来。“你该不会去告密吧?我是说,就算他是你老爸,而且你们又……”阿和越讲越小声,他突然领悟到自己可能太大嘴巴了。
“放心好了,我不会说的。”温德洛听到自己这样说道。他感觉到自己傻呼呼地咧嘴而笑,然后不怀好意地补了一句:“而这主要就是因为他是我父亲。”
“小子?小子,你给我下来!”屠戈站在甲板上,对温德洛吼道。温德洛叹了一口气。“我敢发誓,只要我不是心情苦恼懊丧,就会被屠戈察觉到,而且他一察觉到之后,就会毫不迟疑地‘纠正’我的心情。”
温德洛开始沿着高高的船桅爬下去。阿和偏着头,从瞭望台探出来望着温德洛的动作。“你用太多字了。你就说‘他像油漆似的紧黏在我屁股上’。”
“这点也是千真万确。”温德洛应和道。
“小子,你快下来!”屠戈又吼道,所以温德洛全神贯注地赶紧沿着船桅爬下去。
这天晚上,温德洛在做“一日宽谅式”之时,心里觉得很迷惘。今天他因为别人残酷的言行而发笑,然而他这一笑,不就赦免了那种堕落举止吗?这不是把莎神的教诲都抛在脑后了吗?他愧疚得不得了。但他强迫自己推开愧疚感,毕竟愧疚感这种东西对于真正的莎神教士而言没什么用处。愧疚感这个东西只会遮掩事物的本质;如果一个人因为什么事情而觉得不好过,那么他一定得认清自己是因何而困扰,并且剔除掉那个因素,这样才对。一个人光是因为愧疚感而磨难受苦,并不足以显示他自己已经大有改善,只能显示出这人猜测自己哪里出了大错,如此而已。温德洛静静地躺在黑暗中,思索着自己为何而笑,他也因此而多年来首度纳闷自己的良心是不是太过柔弱,以及过于柔弱的良心会不会变成他与同僚之间好好相处的阻碍?“把别人跟自己分出等级之人,非莎神之属。”温德洛轻轻地对自己说道。但是他还没想起这句格言的出处,甚至也还来不及考虑这是否出于经文,就已经睡着了。
他们在一个天清气朗的寒冷早晨首度看到不毛群岛。这一段朝东北方走的航程使他们从秋天走入冬天,从温和蔚蓝的天气走入成天弥漫着细雨和迷雾的地方。不毛群岛低低地伏在地平线上,你之所以知道已经抵达了不毛群岛,并不是因为此地像是寻常的岛屿那样明显可见,而是因为你来到了一处海浪突然变成一片白沫的地方。这些岛屿低矮且扁平,虽说是岛,其实不过是一连串碰巧比涨潮线还要高的礁滩和沙原罢了。艾希雅听他们说,岛的内陆有沙丘,还有些稀疏的植被,但仅此而已了。为什么海熊会年复一年地回到这种地方来打架、求偶并生养幼兽,她实在想不出理由来。更何况,每年到了这个时候,屠宰船也会聚集在此,并杀掉成百上千只海熊!她眯着眼睛以避开海上吹来的咸味,心里则纳闷道,纵使有着血腥与死亡的记忆,海熊却仍年年都回到这里,这到底算是什么致命的本能呢?
满载号于中午时分驶入不毛群岛的下风处,却发现他们的对手已经把最好的停泊地点占走了。席赛尔船长见此连声咒骂,仿佛嘉莱号之所以早一步抵达此地,乃是满载号船员的错。下锚之后,他们便把那些整日懒散昏沉的猎人叫醒。艾希雅听人说,前几天猎人们聚赌时怀疑他们一伙人之中有人作弊,所以就把那人给杀了。艾希雅听了倒不觉得什么,由于身为打杂小弟,偶尔她替那些猎人送什么东西去时就发现那些人满口脏话、脾气又暴躁。这种个性的人整日关在船舱里不能出去,如果他们因为枯燥无聊而把矛头指向自己人,艾希雅也不觉得有什么好意外的。况且,他们要怎么彼此砍杀根本与她无关。
至少她当时真的以为那与她无关。不过他们妥当地泊了船,而艾希雅正期待着比起之前数周以来相对平静的生活之时,突然发现那件事情跟自己扯上了关系。就工作而言,她已经无事一身轻;她虽在值班,但十之八九的时间都用来睡觉,不过她已经决定要趁着天光,且相对而言风平浪静之时来补衣服了。近来就着灯笼的光线做细活的时候,她老觉得眼睛吃不消,更别说船舱里的空气有多闷。她在有房子挡风的背风处找了个僻静的地方,这里不但没风,更神奇的是尽管冬天已经近在咫尺,此处仍有阳光照耀。她才刚开始把最破的裤子裁成布片,准备用这布片来补别件衣衫时,就听到大副在叫她的名字。
“艾奇亚!”大副吼道,她立刻跳了起来。
“在!”她喊道,也不管放在腿上的针线活散了一地。
“你准备上岸去。你去帮剥皮的,因为他们少了一个人。积极点,快去。”
“是。”艾希雅答道,因为不管上司交代什么,她都只能点头应是,她的心沉了下去,但是并没有因此而把脚步慢下来。她三两下把衣裤针线收拾好,带到底舱去,等着哪个不可见的明日再行补缀。她把长了厚皮的脚塞入羊毛袜里,再套上厚靴子,毕竟那些长了藤壶的礁岩可不会对她的脚客气。接着,她把针织帽拉得更紧一点,然后便冲回甲板上。她并没早到,已经有好几艘小艇被举了起来,挂在吊艇柱上了。她赶快找一艘小艇跳上去,执起船桨。
水手们划桨,猎人们则拱背避开水沫,并且因为期待而相视着咧嘴大笑。他们把最心爱的弓举得高高地,以免沾了水,装在上油的袋子里的弓箭则丢在不免积了点水的小艇底部。艾希雅使劲操桨,以便配合上同伴的力道。满载号的众小艇一起朝多岩的岸边驶去,每条小艇上都有猎人、剥皮人与水手。她一眼瞥见贝笙在别的小艇上划桨。这么看来,他是负责指挥水手上岸的人了。她决定不让贝笙有理由注意到她。反正她得帮着猎人和剥皮人,所以她和贝笙是用不着打照面的。一时间,她不禁纳闷自己要做什么工作,然后便觉得这个好奇是多余的,他们马上就会告诉她了。
他们的对手占了彼处最佳的停泊位置,同样地,满载号也占了这个大岛最佳的停泊位置。根据传统,屠宰船是绝对不会与他船的打猎区域重叠的。过去的经验告诉他们,打猎区域若是重叠,只会导致人员伤亡、利润减少,所以他们此时抢上岸的这个岛屿完全没有人迹。多岩的海滩上荒芜一片,只有几只非常老的母海熊泡在浅水处。成年的公海熊已经开始迁徙到过冬之处,所以也不见踪影。艾希雅知道他们会在内陆的沙原上找到母兽与今天新生的小兽。母兽与小兽会多逗留一阵,多吃点最后回游至此的鱼群,以便蓄积脂肪与力气,然后才开始冬季迁徙的长途旅程。
猎人与剥皮人留在小艇里,划桨人则跳到浅水中,抓着小艇边缘,趁着一波把小艇推高的浪头,把小艇抬到多岩的岸上。艾希雅与其他人一起涉过浅水,她的两腿都湿了,靴子也湿得沉甸甸的。
一上了岸,她的事情就来了,看来凡是猎人和剥皮人不想自己做的事情就会落到她头上。不久,艾希雅就捧着所有的备用弓、箭、刀和磨刀石,跟着猎人往内陆而去。她觉得惊讶的是,猎人与剥皮人竟走得这么快,而且毫不节制地谈笑,她总以为打猎是应该缜密安静的。
不过,才上了第一个山丘,她就看到起伏和缓的内陆。海熊成群地趴着,睡在沙地上或是稀疏的树丛旁。虽然猎人爬到了山丘顶上,但是海熊好像根本不以为意;偶尔有几只海熊睁开眼睛瞧瞧,大概也认为猎人与分享海熊地盘的那些吃粪便的海鸟相去无多。
猎人们站定了位置。艾希雅迅速地放下那一袋袋的弓箭,这才松了一口气。她退后几步,离他们远一点,然后看着猎人弯弓,挑选目标,接着致命的箭雨就开始了。中箭的海熊发出低吼,有些在死前以古怪的姿势转着圈跳着,但它们好像就是没有看出自己的痛苦与死亡与山丘上的人有什么关系。猎人不断瞄准、放箭,虽是大屠杀,但是步调轻松且悠闲。海熊的喉咙是最佳目标,因为宽刃的箭头会将动脉割断,然后浓浓的血液便不断流出。流血致死——这就是海熊的死法。这种死法既不快,也不是没有痛楚。艾希雅看过的屠宰场面少之又少,像这样大规模的杀戮更是前所未见。她觉得很恶心,不过她照样像是真正的年轻人一般,定定地站在那儿观看,并尽量不要露出嫌恶的脸色。这些猎人杀得公事公办、不带感情。他们把所有的箭都放完之后便走下山丘,将箭头从死亡的海熊身上拔出来,以便日后使用。剥皮人则跟着猎人上前去,像是风闻战场血腥而跟至的秃鹰一般。体积庞大的活海熊厌倦地丢下那些中箭濒死的同伴,挪到别的地方去;事情到了这个地步,那些海熊看来仍不恐慌,只是对于这些惊扰它们休憩的古怪事件感到不耐烦。领头的猎人有点恼怒地对艾希雅吼道:“去看看盐怎么来得这么慢。”好像她明知这是她的职责所在却大意疏忽了似的。艾希雅连忙离去,其实她还乐得能离屠杀的场面远一点。剥皮人已经开工了,他们把海熊皮剥下来,割取熊心、熊肝和熊舌,再把内脏丢弃。海鸟早就闻风而至,凑近来享用大餐了。
她才刚爬到山丘顶上,就看到一名水手滚着一桶盐朝她而来,那人身后还有一排人,每个人都在滚盐桶。艾希雅顿时领悟到这项工程有多么浩大:水手们必须把一桶桶盐滚上山丘,另外一班水手则正在把一筏的空桶搬上岸。所有人都在为了屠戮而忙碌,水手们被叫去搬盐桶或空桶,然后把这些东西搬运上岸。等到这些桶都因为装满腌肉或是毛皮而变得沉甸甸之时,他们还得把这些桶扛上船。只要岛上还有活海熊,或是空桶尚未装满,他们就得一直留着不走。
“他们现在就要盐了。”她对着把第一个盐桶推上坡的水手说道。那人根本懒得回答。艾希雅跑回去跟那群猎人待在一起。猎人们已经开始射出第二波箭雨,而剥皮人才处理完猎人第一批猎物的一半而已。
这就是血腥的第一天的开始,而接下来,这种血腥日子似乎没完没了。对艾希雅而言,凡是没人要做的工作就会落在她身上,例如把取下的熊心、熊肝和熊舌送到中央处,一一抹上盐,然后放进桶里。她的衣服因为一再沾血而变得黏腻僵硬,并且染成棕色,不过别人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之前是水手,但更久之前在哲玛利亚欠了债的这些人,不一会就变成了屠夫;他们把瘦肉上那一条条黄色的脂肪割取下来,装入桶里送回船上。接着,为了节省桶的空间,所以去除熊骨,只取下深红色的肉块,然后抹上大量的盐巴,再放进桶里,在封盖之前,更以盐巴将缝隙都补满。至于剥皮人割下来的毛皮,则要将尚黏附着的脂肪或是肉条清干净,然后在毛皮的皮肉这一面敷上厚厚的一层盐,摆着吹一天的风,干了之后,把盐巴抖净,卷成一捆一捆地搬到船上去。屠夫的队伍慢慢地前进,而他们身后则留下一地的肉骨头和内脏;海鸟飞下来大啖一番,鸟叫声与杀熊的人和被人杀掉的熊的哀叫声混成一片。
艾希雅原本希望她能离这些血腥的场面远一点,但是日子一天天过去,这场面只变得更加惨不忍睹且司空见惯。她想弄明白为什么这种大规模屠杀可以年复一年地进行,但她实在无从理解;就算是看到屠杀场上那些去年留下的大量白骨,也无法让她深信去年此地也进行过同样盛大的屠杀。最后她放弃了,干脆什么都不想,只专心做手边的事情。
此地有块俗称“龙石”的大岩石,他们就在龙石的下风处,也就是去年营地的原址,盖了个简陋的营地。说是帐篷,其实不过是张几片帆布挡风,再生个火煮食取暖而已,但多少有个遮蔽。吹过营地的风闻起来仍有甜甜的血腥味,不过比起船上的密闭舱房而言,这儿总算是有个变化。众人用岛上长的灌木树枝以及冲上岸的浮木烧起了带着浓烟的营火,然后用营火烤熊肝吃。艾希雅跟着大家大啖熊肝,并且跟大家一样庆幸食粮终于有了一点变化,能有机会吃到鲜肉。
过了几天,艾希雅更庆幸自己的地位起了变化。现在她是帮猎人和剥皮人做事,所以她的工作跟其他的船员不同。其他船员的工作是把一个个沉重的木桶滚上山丘,滚过多岩的海滩,载回船上,再把木桶拉上船,然后把木桶堆妥;他们做的那种不费头脑全靠蛮力的工作,她可是一点也不羡慕。然而这些苦差事虽与航海无关,满载号上的船员却没有一个逃得掉。艾希雅所做的工作则随着猎人和剥皮人的需要不断演进,她做过的工作包括磨刀子、把箭拔出取回、把熊心、熊肝和熊舌抹盐收妥,展开毛皮并抹盐,把吹干毛皮上的盐分抖落,并卷起毛皮绑好,以及把肉块抹盐、收进桶里。若不是因为她的手经常接触海熊油脂,否则这么频繁地沾血、沾盐,一定早就裂了。
风大、寒冷但没有下雨迹象的好天气维持了好几天。这种工作最沾不得雨水,若是一下雨,那么毛皮和肉就泡汤了。但是有一天下午,地平线上突然乌云密布,慢慢遮住了整片蓝天,而且越积越厚。不过猎人们照样杀戮,也不管天边的乌云积得像山一样。直到第一波雨水洒下来,猎人们才停下致命的箭雨,开始吼着叫剥皮和装肉的快一点、快一点。据艾希雅看来,人力是无法对抗暴风雨的,不过她学得很快。剥下来的皮必须赶快涂上一层厚厚的盐,然后卷起来。每个人突然都卖力地剥皮、切肉、装桶,其他的工作则通通丢下来。艾希雅利落地拿起一把剥皮刀,弯身伏在仍然温温的死尸上,一刀下去,从咽喉划至肛门。
剥皮的场面艾希雅看得多了,已经不觉得有什么好恶心的,不过她把柔软的毛皮从厚厚的脂肪层上剥下来时,一时间仍有点想吐。她手摸着的这头死海熊温暖而无力,一经开膛破肚,就冒出一股恶臭的气味。艾希雅稳住自己。宽刃的剥皮刀很容易便滑入毛皮与油脂之间,艾希雅空着的那只手则拉着毛皮,慢慢地整张取下来。第一次剥皮的时候,她因为求快,所以把毛皮刺破了两处。但是第二次她放轻松,不去想自己在做什么,光想着如何把这工作做好,所以第二张毛皮取得轻松干脆,仿佛她不是在剥皮,而是在剥橘子。她开始领悟到,剥皮有个窍门,就是要一边动手,一边想着这动物的身体构造,哪里毛皮厚、哪里毛皮薄,哪里有肥油、哪里没油等。
等她剥到第四头海熊的时候,她开始体会到,她做起剥皮这个工作来不但容易,而且还颇为出色。她也不怕血腥和臭味了,就这样迅速地一具死尸又一具死尸地剥过去。先是一长刀开肚,迅速剥皮,然后三两下清除内脏;刷刷两刀,取下熊心和熊肝,其他内脏则弃置在一旁。艾希雅的经验是,取熊舌是最麻烦的,要撬开熊嘴、伸手进去拉住仍然暖且湿的熊舌,然后从舌根处将熊舌截断。要不是因为熊舌是高价的珍馐,她真宁可干脆不管熊舌。
做了好一阵之后,她抬头,眯着眼望着磅礴的雨势。冰冷的雨水打在她的背上,也流进她的眼里,不过她直到现在才稍微停下来喘口气,才察觉到雨水已经打下来了。她也在此时才发现,为了赶上她的速度,她身后竟有三个切割队在忙。远处有个猎人不知在跟大副讲什么事情,不过从那猎人不假思索地朝艾希雅一指,看来,想必他们谈的一定是她。她再度低头剥皮,动作迅速快捷,然后她一眨眼,把流入眼里的冰冷雨水挤掉。这种工作既肮脏又恶心,而且这种剥皮的规模已经不是“贪婪”二字可以形容的。不过她颇善于此道,而且她已经好久没有受人赞赏。她越做越卖力,直到现在才发现自己如此期待获得他人的肯定,这么殷切的渴望,连她自己都觉得震惊。
她越做越顺手,最后发现所有的熊皮都剥完了。她慢慢地站起来,转动肩膀,松弛一下肌肉。她把刀子上的血迹抹在染血的裤子上,然后伸出双手,让冰冷的雨水冲去手上的血迹和油沫肉屑。她在衬衫上抹了一抹,让双手稍微干净一点,拨开掉在眼里的湿头发。有个男人推着一桶盐朝她而来,另外有一人推着个空油桶跟在他身后。推盐桶的那人在艾希雅身边停了下来,扶正盐桶之后,正眼望着她。原来是贝笙。她对他咧嘴而笑。“挺厉害的,对吧?”
他抹去脸上的雨水,有感而发地说道:“换作我在你的处境上,我才不会弄得大家都注意我一个人。你再怎么会装,也经不起众人的严密审视。”艾希雅被贝笙浇了一头冷水,不禁气了起来:“要是我剥皮的本事练得更好,说不定连伪装都不必了。”
贝笙的脸上闪过既难以置信又恐惧至极的脸色。他在盐桶上戳了一个洞,然后对她比了个手势,叫她开始替毛皮抹盐,不过他嘴上说的是:“这些剥皮、打猎的两腿兽,只要一开始疑心你是个女的,就会不客气地使用你;他们连这种大规模的杀戮都不在乎了,哪会在乎你的心情?虽说你快速剥皮的技巧对他们而言颇有价值,但是他们何不顺便把你当做妓女来用?毕竟他们一定会认为,你既然人在此地,就表示你对这种事情已有心理准备,而且你必定是默许他们如此利用你的。”
雨水很冷,但是贝笙低声讲这番话时的诚恳态度比雨水更冷。他的语调非常肯定,肯定到艾希雅想不出如何反驳他,于是她也不再多说,反而带着她宰杀的最后一头海熊舌和心去找那个推油桶的人。艾希雅继续处理熊肉,为了避免雨水流入眼里而低着头,她尽量什么都不想。要是她停下来,思索自己近来把这种血腥的事情做得多么顺手,那么她可能会把自己吓一大跳。
那天傍晚艾希雅回到营地时,第一次领略到为何这块石头会被称作“龙石”。夕阳透过乌云以某个角度照在龙石上,使这块岩石上的每一个线条都显得格外清楚。她之前没有看出这是龙形,是因为她没料到这龙是四脚朝天,前腿抓着黑色的胸膛,而展开的双翼则没入大地之中。她站在矮坡上观看,因此而看得特别真切。艾希雅停下脚步,恐惧地凝视着。是谁雕出了这么恐怖的东西?而他们又为什么要在这东西的下风处扎营?光线只变了一点,但是突然之间,那块从薄土间穿出来的岩石看来又不过只是一块奇形怪状的石头,线条有点像四脚朝天的动物罢了。艾希雅吐出憋着的气。
“第一次看到会有点紧张,对不对?”与她并行的雷勒问道。
她听到雷勒这样讲时吓了一跳。“有点。”她坦承道,然后有如英勇的少年一般,不在乎地耸耸肩,“不过就算再可怕,终归不过是石头而已。”
雷勒低声问道:“你确定这一定是石头?你真该找个时间爬到龙胸上去看看。哪,那个看起来像是前腿的地方……你去看了就知道,龙的前腿抓着箭杆的残桩。那才不是石头呢,小子,那是真正的活龙残骸,那龙不晓得在多少年之前来到此地,然后慢慢腐化至今。”
“世上才没有龙呢。”艾希雅斥道。
“没有吗?这话你别对我说,也别跟任何在几年前行经六大公国的水手们提起。我是亲眼见过龙的,而且还不止一两条,有一大群哪,像是一大群雁鸭似的飞过天空,什么形状、什么颜色都有。而且我不只看过一次,而是看了两次。有的人说,就是因为龙飞起来了,海蛇才会兴起,但这是胡说八道。我在那之前好多年就见过海蛇了,不过是在很南边的地方。当然,如今海蛇随处可见,所以大家都信了那个说法,以为海蛇是龙带来的。你要是像我这样,干了多年的水手,又去过很远的地方,那你就会知道,许多传闻都确有其事,只是真正见过的人很少罢了。”
艾希雅怀疑地对雷勒咧嘴而笑:“是啊,雷勒,你把另外一脚提起来摇摇看,那只脚上绑了铃铛哪。”艾希雅反驳道。
“不知轻重的崽子!”雷勒应道,从这口气听来,他是真的生气了,“只是会耍耍剥皮刀,就以为可以跟老资格的人回嘴。”雷勒大步走下斜坡。
艾希雅也跟着下了斜坡,不过她走得比较慢。她告诉自己,她应该要装出一副很容易被人骗过去的样子,毕竟她对外宣称她是个第一次长途航海的十四岁小子。如果她想要维持雷勒对她的好感,就不该戳破他的大话,而该让他讲个高兴才是。唔,下次雷勒讲故事的时候,她会装出听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把这次补过来。毕竟,她在满载号上可能还算得上是朋友的,也就只有他一人了。
 
深秋傍晚,薇瓦琪号驶进此行的第四个港口。西斜的夕阳穿过浓云,照在那小镇上。温德洛在前甲板上,他每天傍晚要来跟薇瓦琪共处一个小时,这是规定。此时,他倚在薇瓦琪身边的船栏上,眺望着小港湾里那个白塔处处的小镇。温德洛沉默不语,这是他的常态,不过近来温德洛虽仍沉默,却不像以前那么哀戚,反而还挺好相处的。薇瓦琪心里颇为感谢阿和。自从阿和开始对温德洛伸出友谊之手,温德洛就开始滋养茁壮了。
如今的温德洛纵然不算开心,多少也有了一点骄傲的模样。本来在船上做打杂小弟的就应该要这样。阿和之前做打杂小弟的时候既大胆又活泼,不是在跟有空与他聊上两句的人开玩笑,就是在恶作剧。阿和升任为水手之后,工作态度变得比较严肃,倒也是恰如其分。可是相形之下,温德洛就差太多了。水手们跟他开玩笑,他不是听若罔闻,就是误解甚深。此外,他那种消沉的模样,任谁看到都会避而远之,不愿与他为伍。如今,他虽说偶尔才笑一下,但总算开始笑了,有些水手半是开玩笑半是好脾气的指责,他也会接受。现在,船员们比较肯提点他或是警告他,省得他因为犯了什么错误而使工作量加倍。温德洛靠着一点一滴的小成就不断地累积起来,而派给他的工作,他也很快就能熟悉,毕竟他受过训练,本来就学得快。再加上偶尔有人称赞他一句,或是将他视为同心协力的伙伴,使温德洛渐渐体会到自己成了船上的一份子。现在有些船员已经认识到,温德洛的好性子与思绪周密的言行举止并不是什么缺点。薇瓦琪开始对温德洛燃起一丝希望。
薇瓦琪回头瞄了温德洛一眼。他的发辫松了,黑发落到眼睛里。她突然感到心痛,因为那模样活像是艾福隆·维司奇年少时的翻版。她转过身朝着温德洛伸出一手。“把你的手放在我手里。”她轻轻地对温德洛说道,而温德洛竟然也就把手放在薇瓦琪的手上,使她又惊又喜。她知道温德洛至今仍对她半信半疑,因为他不确定薇瓦琪是否为莎神之属。不过,当温德洛把他那新近长了厚茧的手放在她手里,而她将她的庞大指头合拢、包住温德洛的手之时,他们两个突然合而为一。
温德洛看到他外祖父眼中所见的景象。艾福隆生前颇喜爱这个海港,也喜欢这岛上的居民。如果想到这聚落的人口并不多,必定会对于市中心的白塔和圆顶建筑更加感到讶然。这岛上住的是凯马拉人,他们大多住在森林里,居处小而简陋,且绿意环绕。他们并不开垦耕种,一律以打猎采集为生;他们的城镇之外并未铺石板路,只开辟了适合徒步或手推车的蜿蜒小径通往家中。在外人眼中,凯马拉人是颇为原始的,但所幸他们在“鸟爪岛”上建立了一座迷你城市,他们所有的工程天赋都借着这城市的建筑发挥出来。这城市之中,除了市场街道两边数不尽的摊子以及临水的那排商店木屋之外,就只有三十几栋建筑。但是市中心的每一栋房子都是以雕刻精美的白色大理石所建。温德洛的外祖父每次来此,总是腾出一点时间在市中心堂皇的大理石建筑物之间漫步,举目欣赏石面上雕刻的英雄人物、带状饰带上所刻的传奇故事,以及将攀扶而上的花草藤蔓雕刻得栩栩如生的拱门。
“而你们做出了这样的大理石雕刻。如果不是你们与莎神……噢,我懂了,这就跟我做的镶嵌玻璃窗是一样的道理;光透过镶嵌玻璃窗照了进来,照出了我双手辛劳的成果。同样地,莎神的光亦从你们至美的作品中透了出来……”
温德洛这些话像是随着呼吸吹出来的,轻得薇瓦琪几乎听不见,不过话听不清也就罢了,最难的是温德洛与她分享的心情。温德洛固然喜欢此地,但是他最重视的似乎是那种归于统一的感觉。他并不把那些不晓得花了多少工夫刻就的大理石石面纯粹当做是艺术品来欣赏,反而把那些作品看作是一种表达方式,不过表达的主题薇瓦琪无法了解,那好像是船、商人与从事买卖的人的结合,而这结合的结果不但产生了实质的美,也产生了……“阿克弗利亚-莎”。薇瓦琪不知道“阿克弗利亚-莎”是什么意思,只能努力探究这个概念。欢乐乃是人与大自然合而为一,并以永恒的方式表达的最佳体现……莎神慷慨地赐福于众生,众生平等,没有差别……薇瓦琪感觉得出温德洛内心有一股至乐的领悟,就她所知,在温德洛的亲族心里从无这样的至乐领悟,而她也顿时察觉到,这就是温德洛最渴望、最想念的感受。修院的人教导他要以这样的眼光来看待世界,并点醒了温德洛内心对于纯粹美与善的渴求。他深信自己的宿命在于追求善,在于看出一切形式的善,并以此为乐。他深信善即是好。
薇瓦琪原本想要与温德洛分享经验,并且教他一点道理,然而到头来却是温德洛在给予并教导她这些。薇瓦琪原本想要借着彼此的联系以追求圆满,但至此她却放开温德洛,并将自己的手抽了回来;这个举动,连她自己都觉得惊讶。这件事情她必须好好思索才行,而且她大概得独自思索,才想得周延。一思及此,她又再度体会到温德洛对于她的影响之大。
 
温德洛获准上岸。他知道自己之所以获准上岸,并不是因为他父亲或是屠戈点头;他父亲早在几个小时之前就上岸去跟人谈生意,把屠戈也一并带去了。这么看来,他之所以得以跟其他水手一同上岸,大概是因为大副甘特利首肯吧。温德洛颇为困惑。他知道船上所有人手都归大副指挥调度,而且只有船长的命令凌驾于大副之上。但是据温德洛看来,在这之前,大副甚至并不完全承认船上有他这个人存在。温德洛上船以来,甘特利几乎没跟他说上几个字,但是获准上岸的第一批人中就有他的名字。温德洛的心因期待而高昂。竟有这种天大的好运,他就什么都别问了吧。之前,他们在恰斯国靠码头或是在海湾里下锚时,温德洛都满心期待地望着岸上,但从头到尾都没人准他离船。现在,他一想到脚下可以踏到实地,眼前可以看到前所未见的景象,就高兴得晕乎乎的。他跟其他有幸第一批上岸的水手一样,换上了上岸的衣服,把头发梳好,然后重新扎了辫子。他居然在选衣服的时候有点迟疑。
负责在离开缤城之前购齐温德洛上船装备的是屠戈。温德洛的父亲对儿子并不信任,所以不想给儿子钱,也不让他有时间上街买齐水手所需的衣服和杂物。最后,温德洛得到两套干活时穿的帆布衬衫和帆布裤子,都是便宜货色。据温德洛猜测,他父亲虽交代屠戈该买什么,但是屠戈大概从中克扣了不少钱。此外,屠戈还给温德洛弄了一套寻常水手上岸时穿的衣服:颜色艳得过头的条纹衬衫、粗布黑裤,这两样也都是便宜货色。这一套上岸服不大合身,毕竟屠戈这人并不讲究尺寸。尤其是那衬衫,长得都垂了下来。若是不穿上岸服,那就只有棕色的教士袍可穿。如今教士袍不但脏污,也磨得旧了,补缀多处,下摆也被剪短并收边,因为一来下摆损坏,二来需要有布补破洞。温德洛若是穿上教士袍,就等于跟众人昭告身份,表明他是教士,不是水手。如果他真的这么做,那么他与同事缔结的情谊就会化为乌有。
温德洛套上条纹衬衫和黑裤子,告诉自己这并不是扬弃教士生涯,只是选择水手服比较实际。他若是以莎神教士的身份走入这个陌生的城市,那么人们必会把他当做游方教士,并给他施舍。温德洛若是乞求赈济或是接受赈济,那就是在欺骗,因为实际上他并不是以教士身份,而是以来访水手的身份进城一游。他开始纳闷道,近来自己是不是妥协得太多而失去了坚持,但接着他便坚决地抛开这恼人的念头,赶快去跟要上岸的人会合。
这一趟要上岸的有五人,其中除了温德洛外还有阿和。康弗利也跟他们同船。温德洛发现自己无法将眼睛从康弗利身上挪开,却又不敢直视他。他就是对他的父亲做了猥亵举动的人,可是他实在说不出自己到底是因此感到反感,还是因此而感到好笑。康弗利似乎很开朗,大家往岸边划去时,他一个玩笑接一个玩笑地调侃众人。他戴着一顶邋遢的红帽子,帽子上别着几个便宜的黄铜护符,笑起来的时候缺了一颗牙齿。他发现温德洛不时偷偷朝他瞄一眼,便对温德洛眨了眨眼,并朗声问他要不要跟着去妓院长点见识。“我看那些娘们大概会给你半价优待。听说像你这样的小男孩最能撩起她们的情欲。”他说道。众人听了哈哈大笑,而温德洛虽大为受窘,却也咧嘴而笑。他突然领悟到,水手们开玩笑的时候虽口无遮拦,但大多都是为了逗趣好玩。
到了沙滩之后,他们将小舟抬到比涨潮线还高上许多之处。他们的自由时间只到日落为止,所以其中两人已经开始抱怨,最好的酒和最好的女人都是日落之后才会有的。“温德洛,你别相信他们。”康弗利劝慰道,“魁斯城这儿不管什么时候女人与酒都多得是,那两个只是喜欢在昏暗的时候找乐子罢了。瞧他们那副长相,就算要花钱买妓女,也得要周遭暗一点,人家才肯赚他们的钱。走走走,你跟我一道,保证让你回船之前快乐一番。”
“在日落之前,我还有几件事情想做。”温德洛替自己找借口脱身,“我想去看看‘伊狄希大堂’的石面浮雕和‘英雄壁’的带状浮雕。”
众人一起好奇地望着温德洛,但只有阿和问道:“你怎么会知道那些东西?你之前来过这里?”
温德洛摇了摇头,心里感到既害羞又骄傲。“我没来过,但是船来过。因为有薇瓦琪,我才知道这里有精致的石雕,而且我外祖父对这些石雕颇为赞叹,所以我想亲自去瞧瞧。”
大家都默不作声,其中一人甚至以左手小指结了个祈求莎神保护免受邪魔攻击的手印。这次又只有阿和问道:“船真的知道维司奇船长所知道的一切吗?”
温德洛稍微耸了耸肩:“这我就不知道了。我只知道,薇瓦琪让我看到的场景非常……生动,仿佛那是我自己的记忆。”他停了下来,突然感到不太自在,察觉到自己不想多谈。他和薇瓦琪之间的往来是很私密的,不宜公开。不,不只是私密而已,那些可都是薇瓦琪与他心底的思绪。众人沉默得越来越久,久到令人不自在。这次康弗利出来解围了。“唔,你嘛,我是不知道啦,但我自己并不是常有机会上岸,所以我要去镇上的某一条街道,那儿不但花儿香,女人也香。”他朝阿和看了一眼,“你跟温德洛两个可得准时回到小舟这儿来,到时候,可别让我到处找你们。”
“我不要跟温德洛去!”阿和抗议道,“我想看的多得是,才不要去看石墙哩。”
“我也用不着人保护。”温德洛补充道,他大声地把众人可能在苦恼的事情点出来,“我不会逃走的。我向你们保证,我不到日落就会回到小舟边来等你们。”
从众人脸上的惊讶表情可以看出他们担心的根本不是这一桩。“呃,你当然不会逃走。”康弗利不带感情地评论道,“‘鸟爪岛’这儿根本无处可去,再说凯马拉人对外人又称不上友善。我们担心的不是你会逃走,温德洛,水手若是在魁斯城这地方落了单,可是很危险的;不只是对打杂小弟而言很危险,而是对所有水手而言都很危险。阿和,你真的应该跟他去,他不过是去看看石墙而已,能花上多久?”
阿和看起来非常不悦。康弗利并不是在命令他,毕竟康弗利无权对阿和下令。但若是阿和不理会康弗利的建议,而温德洛又惹上什么麻烦的话……
“我没事的。”温德洛坚持道,“我又不是第一次到陌生的地方,我知道该怎么把自己打点好。再说我们光是站在这里吵这个也太浪费时间了。我保证不到日落,就会早早回到小舟这儿来等你们。”
“最好是这样。”康弗利以不祥的语气说道,不过他随即精神一振,“等你看了那个什么石墙之后,就到水手巷来找我们。你可要提早哦,如今你的身手已经开始有一点水手的样子了,所以我们也该把你标示为我们的人了。”康弗利说着,指着他手臂上那个繁复的刺青。温德洛咧嘴笑着,但郑重地摇了摇头。那老水手用拇指按了自己鼻子一下,意喻温德洛此举教人讨厌。“唔,反正要准时回来就对了。”
温德洛知道,他这一去若是出了什么事情,众人必异口同声地说,那都是他自己坚持要去,他们拦也拦不下来。此时温德洛看着他们迅速地抛弃了他,不禁有点仓皇失措。众人沿着沙滩走下去之时,温德洛跟他们还是一伙的,但是一到了做生意的码头之后,其他人便一起朝滨水的酒馆和妓院走去了。温德洛有点犹豫,站在原地望着他们离去,他竟有点想跟他们同行了。他们高声谈笑,感情很好地互相推来推去,比着手势,并讨论下午要怎么过。阿和像是热切渴望的狗儿似的,蹦蹦跳跳地跟在他们身后走。看到这光景,温德洛突然看出,阿和是新近才被提升为这伙兄弟的一份子,而理由就是,阿和原先坐在船上的社会阶梯最底下那一阶,不过温德洛上船接替了他的职位之后,便把他顶上去了。
唔,温德洛倒不会因此而烦恼。应该不怎么会,他对自己说道。他对于人性知道得够多,所以他知道这种渴望获得群体认可、想要倾尽全力地追求群体接纳的心情都是很自然的。不过他顽固地告诉自己,他对莎神知道得也够多,所以他必知道,有时候,人还是跟群体隔开一点,对自己会比较好。说真的,他们打算一下午喝酒混妓院,自己却从头到尾都没有出言反对,就已经很糟了。温德洛想帮自己找理由,但是看来那些理由都是借口,最后他干脆把这个问题搁到一边。他已经尽力而为了,而且今晚他自然会沉思反省,看看他能从中参悟出什么道理来。至于眼前,他得趁这几个小时的空去城里逛逛。
他有着外祖父对于这个城市的记忆,所以知道路该怎么走。说来奇怪,感觉上,他走路的时候仿佛是与老维司奇船长同行,因为他看得出眼前的街景与上次艾福隆在此停泊之时有何不同。有家店铺,外头摆了一篮篮水果,又盖了遮阳帘,而店主出来调整遮阳帘时,温德洛居然认出了他,还差点叫出他的名字。幸亏他最后及时把话吞了下去,改而咧嘴笑望那人,心里则嘀咕着,才几年不见,怎么那人的肚子就圆了许多?那人对温德洛回以怒视,又上下打量着他,仿佛他哪里冒犯了自己。温德洛想道,这必定是因为店主觉得自己脸上的笑容太过熟悉。于是他匆匆地走过水果店,朝市中心而去。
温德洛走到“水泉广场”,不禁驻足赞叹。魁斯城的用水就是出自于这个精工雕琢的水泉。泉水从巨大的石盆中间冒出来,落在水面上,像是地底深处有巨大气泡喷迸出来。大石盆的水沿着几条水道引到其他的石盆里,各石盆的水各有不同用途,有的是洗衣服的,有的是给人提回家饮用的,有的是喂动物的。每个水盆都雕刻出漂亮的图案,让人一望即知这水盆是什么用途,绝不会搞错。溢出来的水也由排水系统引到看不见的地方,最后想必是通到海湾去了。水盆与水盆之间种植着花草树丛。
有些女人趁着这清爽暖和的午后来洗衣服,有些还带了小孩子来。温德洛停下脚步,望着这些人构成的画面。有些年轻女人站在水盆里,衬衫卷高,裙子拉起来绑在大腿上;她们槌打、搓洗脏衣服,然后把洗净的衣物一端缠在脚上,用双手的力量扭干。年轻的母亲们坐在水盆边缘,一边洗衣,一边看顾着刚刚才学会爬行的小孩在泉水边玩耍。一地的篮子,里面装的或是洗净的或是待洗的衣物。这景象虽单纯,却自有其深刻的道理,几乎使温德洛迸出热泪。自从他离开修院以来,就没看过人们如此和谐地工作生活。阳光照耀在水面上,凯马拉女人的光滑头发在她们手脚的湿润肌肤上闪烁。温德洛贪婪地望着,这一幅景象有如芳香油膏一般滋润了他干枯的心灵。
“你迷路了吗?”
温德洛闻言迅速转过头去。这句话其实是可以好声好气地说的,可是他们却不想那么温和。温德洛对这两个维持秩序的卫兵看了一眼,就知道他们不怀好意。跟他说话的那个是留了胡子的老手,脸上有道旧伤疤,一路从发际划到脸颊;另外那人比较年轻,身材魁梧,一看即知是练家子。温德洛还来不及回答,另外那卫兵便开了口:“水边在那个方向。你要找什么,往那儿去找就对了。”那人以短棍指着温德洛来时的方向说道。
“我要找什么……?”温德洛头脑空白地应道。他盯着这两个健壮高大的人,先看看这个人,又看看那个人,心里实在不懂他们为何脸色坚毅、眼神冰冷。自己哪里冒犯到他们了?“我想去看看‘伊狄希大堂’的英雄人物浮雕和石面的雕刻。”
“所以你走到了半路。”第一个卫兵幽默地接口道,“就停下来瞧瞧水泉边的年轻女人把手脚打湿的模样。”
温德洛什么也不好说,只能试着应道:“水泉本身就很美。”
“是啊,我们都知道水手对于美丽的东西很感兴趣。”那卫兵讲到“美丽的东西”时特别加重语气,所以听来格外讽刺。“你若要买‘美丽的东西’,何不到‘大风吹’去买?就说是康特尔推荐你去的,说不定我还会拿到佣金哩。”
温德洛羞红了脸,低下头:“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想趁这个机会,认真地看看大理石浮雕而已。”那两个卫兵都没反应,温德洛赶紧又说道:“我保证绝不招惹别人。我还得赶在日落之前回船上去呢,我只是想趁此逛逛城里罢了。”
年纪较大的卫兵从齿缝间吸气,据温德洛猜测,他是在考虑。“这个嘛,我们‘认真地’认为,你应该回你所属的那一区比较好。水手们都是在码头边‘逛逛城里’。你们这种人去的地方很好找,那里有一条街,叫做水手街,够你找乐子了。而且,如果你不现在就朝那边走,年轻人,那我向你保证,你就招惹到我们两个了。”
温德洛听到自己的心怦怦直跳,耳里起了巨响。他分不清自己是比较生气,还是比较害怕,不过他开口时的声调是气愤而非恐惧。“我要走了。”他突然说道。不过就算他气愤比较多,在走开之后,还是不敢回头看;他多少认为背后会被人打上一棍,所以背后的皮肤起了鸡皮疙瘩。他注意听着那两人有没有追来,但是他所听到的声音比脚步声还糟。那是一阵轻蔑的笑声,然后那个比较年轻的人嘲笑了两句。温德洛既没有因此回头,也没有因此而加快脚步,但是他感觉得到自己脖子与肩膀的肌肉因为气愤而纠结起来。他告诉自己,这是因为身上穿的衣服之故,他们评量的不是我,而是我身上的水手服。我不该把他们的侮辱言语放在心上。丢开,丢开,丢开,他对自己轻轻地说道。过了一阵之后,他感觉到自己真能把那些话丢开了。到了下一个转角,他改由另一条路上山。他要把他们的话丢开,不过他不会被他们的态度吓到,他打算去瞧瞧伊狄希大堂。
他漫无目的地走了一阵,现在他已经没了外祖父的指引,因为他外祖父从未走这条路前往市中心。温德洛两次被人拦下来,一次是有个少年要跟他推销什么烟草,一次是有个女人要跟他推销自己。温德洛从没有女人跟他兜售卖春的经验,更糟的是,这女人嘴边有一处很明显的皮肤溃疡。温德洛强迫自己彬彬有礼地拒绝了两次,但是那女人说什么也不退开,反而降低价码,又以“任你爱怎么做就怎么做”来吊温德洛的胃口,最后温德洛终于明白地说道:“我既不想分享你的身体,也不想分享你的疾病。”此话一出,他便感到这句实话听来十分残酷。他本想道歉,但是那女人也不给他机会,便朝他吐了口口水,然后一转身便走了。温德洛继续往前走,不过这女人对他造成的惊吓比那两个卫兵还大。
最后温德洛终于来到魁斯城的中心。这儿的路是铺过的,每一栋房子都面对着大街,而且建筑物本身的雕饰或格局就可以彰显建筑物本身的用途。这些显然都是公共建筑,是制定法律、裁定判决或议定重要政务的地方。温德洛慢慢走,慢慢看,还不时退到街上,以便看看建筑物整体的架构。他从没看过做得这么好的巨石牌楼。
温德洛经过一个小小的奉祀“奥达瓦神”的神庙。奥达瓦神就是蛇神,这个宗派的庙宇一向圆门圆窗。蛇身是莎神的众多身相之一,不过温德洛从未特别注意莎神的这一身相。崇拜奥达瓦神的信众也承认蛇神乃是戴着珠宝首饰的莎神的另外一种面貌,不过温德洛从未遇见过这个教派的人。即使如此,这优美的建筑与进门祈求奥达瓦神保佑的各种不同身份之人,处处都表现着神性。这神庙的建筑非常精细,精细到温德洛伸手去摸的时候,竟摸不出接缝何在。他因此而站了好一会儿,根据他所受过的训练,细心体察这建筑的结构与受到的压力。而温德洛的心得是,这建筑是强而有力的实体,和谐得几乎像是有生命一般。他惊叹地摇头,完全没注意到有一群穿着白袍,身上系着绿带、灰带的人从他身后的门走出来,他们一边走过温德洛身边,一边气恼地朝他瞄了几眼。
过了一会儿,温德洛回过神来,并察觉到下午的时光过去得很快。他不能再任意逗留,得走快一点了。温德洛拦下一名妇人,彬彬有礼地请教往伊狄希大堂的路怎么走。那妇人足足退了好几步才回答,不过她的回答也不过是以手朝伊狄希大堂的大概方向一指而已,但温德洛照样谢过,然后匆匆前去。
这一带的街道行人较多,温德洛不只一次发现别人望着他的目光很古怪。据温德洛猜测,这可能是因为他穿了这一身衣服,一看就知道不是这城里的人。温德洛对他们笑笑并点头,但是脚下赶路,匆忙得没时间跟人多说两句。
伊狄希大堂盖在山壁的凹陷处,山丘两边伸出来,仿佛把伊狄希大堂爱怜地拱在手心里。温德洛站的这个位置正好可以将整个景色尽收眼底。在大堂之后繁盛森林的衬托之下,伊狄希大堂的柱子和圆顶显得更为白皙,且在茂密且随意的绿意对比之下,更显得大堂的线条精准,令人赞叹。温德洛被这个景色迷住了,他希望将这景色永远记在心头。进出大堂的人很多,大多穿着优雅的宽袖袍子,颜色则多为清凉的蓝色或绿色;有了这些人,更使得这美景鲜活生动。温德洛将目光焦点放得朦胧些,吸了几口气,以便待会儿全神贯注地将美景吸收进来。
有只手沉重地落在他肩膀上。“少年水手又迷路啦。”那年轻的卫兵有感而发地说道。温德洛听了这话,才要转过头去,就被那人打倒在地,手脚摊开地躺在铺石的街道上。年纪较大的那个卫兵低头望着温德洛,摇着头,一副很遗憾的模样。
那个健壮的卫兵朝着温德洛走上来,而年纪较大的卫兵则有感而发地对他说道:“我看哪,这次我们得把他送回他该去的地方了。”那人的语调温和到使温德洛心里暗呼不妙。更可怕的是有三个人停下来观看,而且无一人出声或出手制止。温德洛以恳求的目光望着他们,请他们帮忙,却感觉到他们眼里毫无愧疚,只想看一场热闹。
温德洛匆忙挣扎着爬起来,并开始后退。“我并未伤害任何人。”他抗议道,“我只是想看看伊狄希大堂而已。我外祖父看过伊狄希大堂,而且……”
“我们不欢迎水边的鼠辈到我们的街上来游荡,还瞪着人直看。在我们魁斯城,我们总是防患于未然。”年纪较长者说道,但是温德洛几乎没听见,因为他跳起来就要逃走,但健壮的那个伸手一抓就抓住了他的后领口。那人手劲大得很,他半勒住温德洛的脖子,将他摇了摇。温德洛在头晕之余,感觉到自己被人举到半空中,然后突然飞出去,落地的时候还连打了几个滚才停下。铺石的路面上有一处不平,撞得他肋骨痛极,但幸亏没断。他几乎算是顺利地站了起来,但还是不够快,所以没能躲过那个年轻的卫兵。那人抓住温德洛,摇了摇,然后往水边的方向丢出去。
这次温德洛撞上建筑物的墙角。这一撞使他肩膀脱皮,但是他勉强站住脚。他歪歪扭扭地跑了几步,而那个咧嘴大笑的卫兵则穷追不舍。那个年老的卫兵跟在最后面,以近乎轻松的脚步追着,边追边训话。据温德洛听来,这话不是讲给他听的,而是在提醒围观的人,他们只是在尽卫兵之责而已。“我们跟水手没什么过不去,但前提是水手要待在水边,并把水手的恶习都留在那儿。我们之前对你很客气哪,孩子,就因为你年纪还轻。如果你当时就回水手街去,我敢说你一定会觉得那地方与你相配。如今,你一定得朝水边去了。唉,要是刚才你乖乖听话,就可给我们省下麻烦,你自己也省得受皮肉之苦了。”
年轻的那个揍人又快又有效率,而且还乐此不疲,可是老卫兵这种镇静且有条有理的发言比起年轻的那个更恐怖。年轻的那个动作快如闪电,这次他不知用了什么手法,又把温德洛的领子抓住,然后像狗儿把自己逮到的老鼠摔开那样将温德洛甩出去,重重地撞在石墙上。温德洛的头撞上了石头,眼前一黑,嘴里尝到了血味。“不是水手。”他冲口说道,“我是教士。我是莎神的教士。”
那年轻的卫兵大笑起来,老的那个则摇着头,假装可怜温德洛的样子,然后说道:“喔——喔,这么说来,你不但是水边的人渣,还是散布异端邪说的异教徒哪。信奉奥达瓦神的人对于你这种人最看不顺眼了,你之前都没听说过吗?你们这种人,竟说奥达瓦神只是莎神的一部分!我本来已经要叫福拉夫住手了,但是看这光景,再多来两下子,你可能还领悟得快一点。”
年轻的那个卫兵已经伸过手来抓温德洛的领口了,温德洛情急之下干脆把头一缩,从过大的领口中缩进去,再把手也缩回衬衫的身躯里,如此他整个人便从衬衫下摆钻出来,而那卫兵仍提着衬衫的领口。温德洛恐惧至极,所以一摸索着站起来,然后撒腿开跑。围观的人爆出一阵大笑。温德洛只瞥了一眼,看到年轻卫兵一脸惊讶,而那老的则觉得挺有兴味地咧嘴而笑。那老卫兵边笑边追,那年轻卫兵边骂边追,而温德洛则使劲狂奔而去。早些时候使他看得入迷的那些石造建筑物如今只是他要奔回安全的船上时所经过的房子;方才温德洛觉得这大街笔直开阔,仿佛在迎客一般,现在只觉得这街道像是故意要让他暴露行踪。温德洛在街上的行人之间闪躲,而人们也避着让他过去,好奇地瞪着他看。没穿衬衫的温德洛奋力奔跑,有路口就转弯,深怕他们仍紧追不放,所以不敢回头看。
等到街道变窄,开始蜿蜒着经过一排排的木造仓库以及摇摇欲坠的酒馆和妓院之后,温德洛才稍微放慢,以蹒跚的步伐奔跑。他四下打量:有一家刺青店、一家卖便宜货的杂货店、一家酒馆,又有一家酒馆。温德洛看到一条巷子,也不管里面满地垃圾,还是拐了进去。巷子走了一半,他才停下来,靠在巷子边的门框上略事休息。石面刮破了肩膀和背后的皮肤,这几处又热又痛。他小心地摸着嘴唇,嘴唇已经开始肿起来了,头上也有个肿包,但幸亏只是肿包,并无大碍。在这痛心的片刻之间,他不禁纳闷道,刚才那个卫兵到底打算把他伤到什么程度?他想把自己的头撞破吗?倘若自己没有逃走,他会不会一拳一拳地把自己打死为止?维持秩序的卫兵对水手和陌生人“动粗”的事情,温德洛是听过的,就连缤城都有这种传闻。所谓的卫兵“动粗”,就是这样吗?在这之前,他一直以为只有醉鬼、态度恶劣或是冒犯他人的家伙才会被卫兵找碴。
但如今这种事情却发生在他头上。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我这一身衣服像是个水手。”他轻声自言自语。接着惊惧地思索着,会不会是因为他没有穿上教士袍,莎神才以此来惩戒他?他排拒了莎神,所以莎神也排拒了自己,并使他失去莎神的护佑。但接着他便丢开这个卑劣的念头。小孩子和迷信的人总把莎神说成是睚眦必报、此外什么好处都没有的神祇,根本就不是什么众生之神。那不对。那不是他要由今天的事情里学到的教训。那今天的事情到底有什么意义?如今危险过了,温德洛开始从熟悉的心灵锻炼中找寻慰藉。不管什么经验——就算那个经验恐怖至极——也有值得学习之处。而一个人若是存着这个心,那就无论碰上什么样的事情都不会被打倒了;唯有在你放弃这个理念,干脆认定世界杂乱无章、尽是残酷且不幸之事时,人的心灵才会被击溃。
现在,温德洛的呼吸比较顺畅了。他的嘴巴与喉咙都很干涩,但是他现在还不想去找水喝。他把口渴的感知推开,反而去寻求内心的宁静。他深呼吸了几次,然后敞开心胸,探求今日的心得。他发挥意志力,令心灵与情绪回到混沌的状态。到底今天的事情给人什么教训?他应该从中学到什么心得?
浮到他心灵表层来的那个思绪令他感到震惊。温德洛分外清楚地看到自己有个缺点,那就是太容易被蒙骗。他看到了魁斯城的建筑之美,便以此推断这儿的人必也同样美善。他在来到此处之前就期待要沐浴在莎神的美善之光里。现在回想起来,众人几次要点醒他,但是他的“前见”太过根深蒂固,竟然都不以为意。同船的水手提醒过温德洛,卫兵以凶恶态度警告温德洛,还有城里人那种不怀好意的目光……说起来,他就像是防心全无的小孩,开开心心地走上前去摸一条正在咆哮的狗儿。而他之所以会被咬到,只能怪他自己。
温德洛内心突然扫过一阵孤寂凄凉的感觉,来势汹汹、前所未有。他在毫无防备之下被这情绪打得蹲了下去。绝望啊,绝望。如今他再也回不了修院,无法重拾他深切思念的沉思人生了。许多人都深信,众人天生就是自己的敌人,而且唯有绝对的利益才能缔结友谊或爱情。以后,自己就会变得跟那种人一样了。莎神深信众生皆美皆善,不过他常常听人讽刺这种想法不切实际。此时他不禁忿恨地问道,今天那个年轻的卫兵颇以对他动粗为乐,他有什么善?那个嘴上长了脓疮,为了钱而要跟他睡觉的女人,她有什么美?他突然觉得自己少不更事、愚不可及,而且太容易受骗上当。笨哪,真是笨哪。温德洛深深自责,内心的伤痛像是皮肉的痛楚一样真切,连心脏都沉重地压在肚子上。他紧闭双眼,希望自己不在此处,希望自己是局外人,也省得受这样的情绪折磨。
过了好一会儿,他睁开眼睛,站了起来。最糟糕的是,他还是得回船上去。就算今晚他可以回到安全且平静的修院去休息,这种经验也已经够糟的了;但是碰上这种事情之后,还得去面对那一船老是斗嘴挖苦人的水手、以看着他吃苦头为乐的屠戈,以及对儿子轻蔑不屑的船长父亲,他的心灵实在难以承受。然而除了回去之外,他还有别的选择吗?身无分文地逗留在魁斯城这儿,变成人见人嫌的流浪汉?温德洛沉重地叹了一口气,他的心沉得更深。他踏过一地的垃圾,走到巷子口,然后抬头一瞥西斜的太阳。他原本认为这一点时间拿来观光未免太过匆促,如今却不知道从现在到日落之间这段空白该如何填补。最后,他决定去找薇瓦琪号的水手,在魁斯城这儿,他也只有这几个熟人了。
温德洛裸露着上身走过大街,好些人嘲笑他身上的擦伤与瘀青,但是温德洛不予理会。有一群人,显然是同一条船的水手,他们都戴着从前是白色,但现在已经变了颜色的头巾,头巾上还有黑鸟的标记;他们说说笑笑、友善地彼此挖苦,一道从妓院走向酒馆。他们的目光落在温德洛身上。“噢,这年轻人真是可怜!”其中一人装作同情地说道,“被娘们赶出来了,对不对?而且她还把你的衬衫留下来当战利品?”这个俏皮话逗得众人齐声大笑。温德洛走开了。
温德洛转了个弯,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到了水手街。“大风吹”就在这条路上,这家店的标牌上刻着一个仅以领巾遮身的女子,而且领巾已经快要被大风吹走了。除此之外,这条路上还有许多别的店,也都像“大风吹”那样,明白地以标牌标示出这店里做的是什么生意。这些标牌都做得很简陋,显然是妓院的人自己动手做的。看这光景就知道,店主人并不太相信水手们识得多少字。
除此之外,街上还有一些比较便宜的娱乐。有个小摊子在卖幸运符,好比说干羊膜——据说这可以保护人免于溺水,或是增强男人活力的牛角碎块,以及可以将凶猛的风暴止息下来的神奇精油。温德洛经过这个小摊子时,看到有些人竟傻到相信这些东西真有效用,不禁投以同情的一瞥。再沿街走下去,看到地上画出了一块方形地,有个驯兽师在请路过的人以一袋金子为代价,跟他的大熊一搏。那头大熊虽戴着口套,爪子又都磨钝了,看起来还是很吓人;大熊的后腿上了脚镣,脚镣与脚镣之间以短链相连,颈圈上又另有一条比较粗的铁链连到驯兽师的手腕上。那熊不断地动来动去,像是一座焦躁不安的小山。熊的小眼睛来回扫视众人。温德洛心里还在纳闷道,什么样的人会白痴到下场与大熊一搏之时,心里突然一沉,因为他认出那个倚在同伴身上,笑嘻嘻地与驯兽师讲话的人正是康弗利。场边聚集了一小群人,他们大多是水手,而且已经开始兴奋地赌起来了。
他本想继续往前走,看看能不能找到阿和,然后他发现阿和就在场边聚赌的人群之中。温德洛叹了一口气,走上前。温德洛走近时,阿和认出他来,并高兴地咧嘴而笑。“嘿,温德洛,快来,你今天走运了。康弗利要跟大熊摔角哩,你若是下注,马上就加倍回本了。”阿和凑近温德洛,补充道:“康弗利是赢定了。我们刚才亲眼见到,有个人下场去摔角,结果他也没怎么打,只是爬到熊背上去,就把熊制服了。在那之后,驯兽师根本不想让别人跟他的熊对打,但是康弗利坚持到底。”阿和突然睁大了眼睛望着温德洛,“嘿,你的衬衫呢?”
“我跟城里的卫兵摔角,结果他们赢走了我的衬衫。”自己竟能把这事拿来开玩笑,阿和却不予深究,让他觉得有点痛心,但接着他注意到阿和呼出来的气有点刺鼻的味道,就心里有数了。后来,温德洛又发现阿和下唇内有一小团东西。辛丁哪。阿和因为兴奋而眼光散漫。温德洛有点不安。船上是不准用辛丁的,要是阿和上船时被人发现他用了辛丁,而且药效未退,那他就要倒大楣了。辛丁会使人变得特别乐观,却也会使人疏忽小节,而这对于水手的工作而言是很危险的。温德洛想道,他应该要讲点什么,提醒阿和小心才是,但他却什么话都想不出来。“我只是来这儿让你们知道我会回小舟那儿等你们。我已经结束观光,所以我要回小舟那儿去了。”
“不,不,你别走!”阿和抓住温德洛的手臂,“待在这儿,跟我们一起看嘛。你若是走了,一定会后悔的。你真的不拿一两个铜板出来赌?这胜算很大呢。况且熊已经跟五六个人摔角过,早就已经累了。”
“那么,最后那人赢了吗?”温德洛不禁好奇起来。
“是啊,他赢了。他一爬到熊背上,熊就倒下来,像是睡着的猫儿似的,一动也不动。所以那个驯兽师把那袋钱交给那人时,气得吹胡子瞪眼睛的。”阿和紧紧缠住温德洛的手臂,“我把我最后的五个铜板都赌下去啦。当然,康弗利比我有钱得多,下午我们去赌博的时候,他的赌运挺不错的。”阿和再度望着他。“你真的没钱可赌?大家都赌康弗利会赢呢。”
“我连个铜板都没有。别说铜板了,我连衬衫都没有。”温德洛再度指出。
“没错,没错。算了,那只是……他出场了!”
康弗利咧嘴笑着,对他们一挥手,便踏入了方形的摔角场之中。他才刚跨进去,大熊便人立起来。由于上了脚镣,熊只能以小且缓慢的步伐朝康弗利走去。康弗利则左闪右躲,想办法绕到熊的背后。
但是康弗利根本没机会走到熊的背后。熊以仿佛练过千百次的熟练动作,一挥掌就拍倒了那个水手。至此,温德洛才知道熊的前掌力道有多么惊人。康弗利被这么一击,就脸朝下地倒在地上。
“起来,起来!”水手们喊道,温德洛发现自己也跟着大家一起喊了起来。大熊继续焦躁不安地动来动去。现在熊四足着地。康弗利把头从满是尘土的地上抬起来,他流鼻血了,但是人们的叫喊声似乎使他大受鼓舞。温德洛瑟缩了一下,眼睛望向他处。“他不行了。”他对阿和说道,“我们最好还是把他弄回船上去吧。”
“不,不,他会爬起来,三两下就把熊制住。起来啊,康弗利,不过就是头大笨熊而已。起来,喂,你,起来啊。”薇瓦琪号的其他水手也吼了起来,而温德洛就在这时候听到屠戈粗哑的声音混在群众的吼声里。看来船长已经不需要他陪,并任他在此地玩乐了。温德洛突然想到,屠戈一定会用什么尖酸刻薄的话来讽刺他没了衬衫,一时之间,他真希望自己要是没下船就好了。今天真是灾难连连。
“我要回小舟那儿去了。”他再度跟阿和说道,但是阿和根本不理会,只是把温德洛的手臂抓得更紧。
“别走,你瞧,他起来了,我刚不就跟你说他会起来的吗?好啊,康弗利,上,上!”
据温德洛猜测,阿和喊了什么话,康弗利大概一个字也没听到;那人看来仍然晕眩,所以他可能只是靠着本能迫使自己站起身,离那熊远一点而已。康弗利一动,熊就扑了上去,这次熊搂住了他。那场景看起来很好笑,但是康弗利发出惨叫,听来可能是肋骨断了。
“你认不认输?”驯兽师大声地向那水手问道,康弗利连话也说不出来,只能用力点头。
“阳光,把那人放开。放开!”那驯兽师吼道,于是那熊放开康弗利,然后摇摇晃晃地走到摔角场的角落,依顺地坐了下来,甚至对四面八方点头,仿佛在接受群众的欢呼。
只不过围观的人根本就没有欢呼。“我把我所有的钱都押上去了!”有个水手叫道,然后又喃喃地咒骂康弗利的性能力太差,虽说性能力似乎跟人熊摔角扯不上关系。“不公平!”另外一个水手叫道,所有下场赌博的人似乎都颇有同感,但是温德洛注意到,没有一个人循此去追究这到底是哪里不公平。温德洛认为这场摔角疑点重重,但是他想不出自己为何要去点破,所以他并不多说,而是上前去扶起康弗利。阿和跟其他人一心只想到自己输了钱,根本无暇他顾。“康弗利,你真是笨死了!”摔角场对面的屠戈吼道,“连跛脚熊都打不过。”此话一出,围观众人便不住应和,毕竟赌输了的水手多得是,不只是薇瓦琪号的水手。
康弗利站了起来,咳嗽两声,弯身吐出一口血,这时他才认出温德洛来。“我差点就把它打倒了。”康弗利喘着气说道,“就差那么一点。这下子,可把我先前赢来的都输光了。唉,我现在什么都没了。可恶。刚才我要是再快一点就好了。”康弗利又咳了两声,然后打了个嗝,吐出啤酒味的酒气。“差点就赢了。”
“我看那是不可能的。”温德洛轻轻地说道,他这话比较像自言自语,不像是要说给康弗利听,但是那人仍旧听到了。
“不,我是说真的,年轻人,我差点就把熊打倒了。要是我个子小一点,动作快一点,那我们就会口袋满满地回船了。”他以手背将脸上的血迹抹去。
“我看那是不可能的。”温德洛反驳道,但为了安慰康弗利,他又补充道:“我看那是圈套。之前赢了的那人,想必跟养熊的是一伙的。表面上看来,好像熊一开打就立刻投降,其实那都是训练出来的。而你一上场,熊就把你打倒,这也是训练出来的。所以这没什么好难过的,康弗利。这不是你的错,这是个圈套啊。走吧,我们带你回船上去。”温德洛伸手揽住康弗利。
但是康弗利突然挣脱了他。“喂!喂,你,养熊的!你作假!我们这一伙人,都教你给骗了。”众人在震惊之余,无人应声,而康弗利接着便宣布道:“钱还我!”
驯兽师已经在收钱准备离去,他没有回答,反而拾起熊的颈圈铁链。虽然康弗利放声大叫,但这驯兽师还是可以一走了之的,只是这时候突然有别船的几个水手上前去把他拦下来。“是真的吗?”其中一人质问道,“你刚才作假?这是圈套?”
驯兽师对愤怒的围观群众瞄了一眼。“当然不是啦!”他斥责道,“这怎么作假?人在那里,熊在这里,那人付了一袋钱要跟熊摔角,结果他输了。事情就这么简单!”
就某个角度而言,那驯兽师说得没错,温德洛暗暗希望那几个水手最终勉强认栽算了,但是他却没有考虑到这些人已经喝多了酒,而且又输了一大把钱。在这个情况下,一有人指责对方作假,那么光是否认到底是无法把场面平抚下来的。其中有个比同伴更有点小聪明的水手突然说道:“嘿,之前赢了一把的那家伙上哪儿去了?那人跟你是一伙的吗?熊认得那个人,对不对?”
“我怎么知道他上哪儿去了?”熊主人反问道,“他从我这儿赢了钱之后上哪儿去花钱,我怎么会知道?”那驯兽师脸上闪过一丝不自在的阴影,还不断朝人群探望,像是要找什么人似的。
“唔,我敢说这熊是受过训练的。”有个人大声宣布道。听在温德洛耳里,只觉得这一点再明显不过,不过那人此时才想到,也未免太迟了。
“这样比赛不公平。你把我的钱还来。”另一人朗声说道,立刻就得到众人的应和。熊主人的目光再度于人群中探索,但是却没人站出来为他帮腔。
“喂,我们刚才不是叫你还钱了吗?你快把钱还来!”屠戈说道,然后就走到那驯兽师面前,“康弗利跟我同船。你以为我们会眼睁睁地任你放熊打倒他,然后把我们大家辛辛苦苦赚来的钱都骗走吗?莎神的卵蛋在上,你敢骗我们船上的人,我们一定要讨回公道!”恶徒大多都善于驱使人们为了私利而行动,而屠戈也不例外。他四下展望围观的人群,然后把目光转回驯兽师脸上,并意味深长地点着头,说道:“想想看,若是你不肯给,难道我们就不能干脆自己拿吗?”周围的人群也喃喃地应和屠戈的话。
驯兽师知道他此时寡不敌众,温德洛几乎可以看得出那人在考虑要如何让步。“我告诉你吧。”那人突然宣布道,“我没作假,熊也没作假,我敢说你们大家都心里有数。我的场子是很公平的,就算公平到我自己吃了大亏也在所不惜。这样吧,看你们谁想下场,我就免费让他跟我的熊较量一场,而如果他赢了,我也当做他下了注一样地赔他一份;而他若是输了,那这钱还是照样归我。这够公平了吧?我这等于是让你们有机会免费把你们的钱赢回去。”过了一会儿,围观众人之中开始有人低语赞同熊主人的讲法。温德洛心里纳闷道,情势这么明显,哪还会有傻子要上场去跟熊搏力气?
“好了,阿温,你就去跟它拼看看吧。”康弗利建议道,同时又用力一推,将温德洛推上前去,“你个子小,人又灵活,你只需要爬到熊背上去,就赢了。”
康弗利一下子将温德洛推上前,不过他也同样迅速地退了下来。“不。多谢,但还是免了吧。”但是别人听到康弗利的话都拾起了这个话头:
“好啊,就让这小子去试试吧。他个子小、人又灵活,我敢说他一定能绕到后面,爬到熊背上,把我们的钱赢回来。”
“不!”温德洛大声说道,但是众人此起彼伏地附和,淹没了他的叫声;此时,不但同船的水手催促温德洛上场,就连围观的群众也开始催了。
屠戈摇摇晃晃地走到温德洛身前,上下打量着他。屠戈一身啤酒味。“怎么样?”他轻蔑地说道,“你能把我们的钱赢回来吗?我很怀疑哪。不过,小子,你就去试试看吧。”屠戈抓住温德洛的手臂,将他朝摔角场拖过去。“我们船上的打杂小弟要试试看。”
“不。”温德洛不满地说道,“我不下场。”
屠戈皱着眉头。“你只要绕到它背后就行了。”他难得地耐心解释道,“像你这种瘦巴巴的小黄鼠狼,必能一下子就窜到它背后去。”
“不,我绝不上场!”温德洛大声地宣布道。周围的人粗声粗气地大笑,而屠戈又羞又气,脸色一下子变得很难看。
“你给我上场。”屠戈宣布道。
温德洛听到有个人说道:“那小子不敢上,没胆量嘛。”
那驯兽师把熊牵回摔角场里。“怎么,你的小子到底要不要上场?”
“不上场!”温德洛大声地宣布道,而屠戈也同时坚定地说道:“他要上场。再一下子就好了。”屠戈转过身,围住温德洛,咬牙切齿地低声道:“你给我听着!你这是在给我们丢脸,你这是在给你的船丢脸!你快上场,把我们的钱赢回来。”
温德洛摇了摇头:“你想要赢钱,那你自己下场好了。我可没有笨到会去跟熊摔角。就算我能绕到背后,爬到熊背上,熊也不见得就会认输。熊之前因为有人爬到它背上就认输,并不表示……”
“我来!”阿和主动说道,他的眼睛亮了起来。
“不。”温德洛反驳道,“阿和,你别上场。这太不明智了;要是你没用辛丁,你一定会看出来。屠戈既然要找人跟熊对打,那他自己上场就行了嘛。”
“我酒喝多了。”屠戈推得一干二净,“温德洛,你上场。把你的胆量表现给我们看看,证明你的确是个男人。”
温德洛朝那熊瞄了一眼。去跟那熊摔角?真是太不明智了。他知道那非常不明智。那么,他需要向别人证明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尤其是向屠戈证明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吗?“不。”他大声且斩钉截铁地说道,“我不上场。”
“那孩子既然不想上场,我就不等了。那,这钱就归我啦。”那驯兽师夸张地耸了耸肩,并对众人咧嘴而笑。
人群中有个人说了句话,嘲笑薇瓦琪号的所有水手。
“喂,喂,我要上场啊。”阿和再度说道,他乐得咧嘴笑着。
“阿和,你别上场!”温德洛恳求道。
“嘿,我可不怕。况且总得有人去把我们的钱赢回来。”阿和站都站不住,不断地变化姿势,“总不能让这儿的人都认为薇瓦琪号的水手没种。”
“别上场,阿和,你会受伤的。”
屠戈粗鲁地摇晃着温德洛。“闭嘴!”他打了个酒嗝。“闭嘴!”他以比较清楚的声音说道,“阿和才不怕呢!他想上场就可以上场。不然你要上场吗?快点决定!你们两个之中,总要有人出面去把我们的钱赢回来。快没时间了。”
温德洛摇了摇头。事情怎么会突然演变到这个地步,变成不是他就是阿和要上场去跟熊打一架,以便把别人因为中了圈套而输去的钱赢回来?这真是太荒谬了。他环视着围观的人群,希望能从中找到一两张站在他这边的理性脸孔。有个人注意到温德洛在看他。“怎么样?谁要上场?”那人质问道。温德洛无言地摇了摇头。
“我!”阿和咧嘴笑道,同时把脚动来动去。他一踏入摔角场,熊主人就放开熊的链子。
事后,温德洛想道,熊主人必是趁着等待之际,一直逗那熊生气,所以那熊既不是笨重迟缓地走上来,也不是装模作样地以系着脚镣的双脚慢慢走近,而是直截了当地用四足快跑,朝着阿和冲上来。那熊的头直接撞上阿和,再用巨大的熊掌把他紧紧抓住。接着大熊人立起来,而被大熊抱在怀里的阿和则嘶喊挣扎。熊爪就算磨钝了,也不断撕裂阿和的衬衫,直到熊主人喝止,才一把将阿和摔开,而阿和则重重地摔在场外的地上。“起来啊!”有人喊道,但是阿和并没有起来。就连熊主人都对这样的暴力感到惊心,他抓住铁链,并用力拉了几下,好让熊知道自己已经牢牢地置于主人的控制之下。
“那就这么定了!”熊主人宣布道,“你们都亲眼见到了,这很公平。这场是熊赢了。这年轻人与我两不相欠,这些钱则归我所有!”
围观人群不免喃喃地抱怨,但这次熊主人大步离去之时并没有人拦住他,而且熊还装模作样地以人立而行。一个水手朝着仍躺在尘土中的阿和瞄了一眼,吐了一口口水。“这些人,哼,就是没种。”那人朗声说道,同时还意味深长地朝温德洛望了一眼。温德洛用力地瞪了回去,接着便走上前,在阿和身边跪下来。阿和仍有呼吸,他的嘴巴半开,每吸一口气就把地上的土灰吸进去。他摔在地上的劲道太重,又是胸部先着地,恐怕肋骨至少得有裂痕。
“我们得把他带回船上去。”温德洛说道,回头望着康弗利。
康弗利不屑地低头看着温德洛,然后望向别处,仿佛他根本就不存在似的。“走吧,孩子们,该回船上去了。”康弗利也不管阿和可能会有什么伤势,就抓住阿和的手臂,一把将他拉得站起来。可是阿和站不住,倒像是布偶似的软瘫下来,所以康弗利干脆把阿和抱起来,甩到肩膀上扛着。另外那两个水手跟在康弗利身后,谁也没四下看看温德洛有没有跟上来。
“那又不是我的错!”温德洛大声地宣布道。但不知怎么,他怀疑自己可能确有缺失。
“就是你错。”屠戈指出,“你明明知道阿和嚼多了辛丁。他不该上场的,可是他非得上场不可,因为你是个十足的懦夫。唔。”屠戈满意地咧嘴而笑。“现在大家都知道你的底子了,孩子。以前只有我看得出来,现在大家都知道了。”屠戈朝着尘土飞扬的街上吐了一口口水,大步走开。
一时间,温德洛孤独地站在摔角场的场边上。他知道自己是对的,也知道自己做了正确的决定,但是他心里却升起一股强烈的失落感。据他猜测,他既然错失了这个机会,那么往后他也就别再指望薇瓦琪号的众船员会接纳自己了。往后,他们再也不会把他看作是自己人。他朝西斜的夕阳望了一眼,快步赶上那群突然对他鄙夷至极的船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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