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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但为什么?”我不耐烦地打断,这些话我已经听够了。梅林总是告诉我们罗马人是如何破坏不列颠与其神祇之间的联系,但他从未解释,如果诸神有如此大的力量,为何还会发生这种事情?“为什么我们没有战胜罗马人?”我问妮慕。

“因为诸神不意如此。有些神很邪恶,德瓦。而且,诸神对我们没有义务,我们只对他们有义务。也许这件事对他们来说很好笑?又或者我们的祖先打破了契约,所以诸神送来罗马人施以惩戒?我们不知道,但我们的确知道罗马人已经离开,梅林说现在有一个机会,就只有这一个机会,来修复不列颠。”她用低沉紧张的语调说道,“我们必须重建旧不列颠,真正的不列颠,诸神与世人的乐土,而若我们做到了,德瓦,若我们做到了,那我们就将再一次拥有诸神的力量。”

我想要相信她。我想要相信,我们受生老病死折磨的短暂人生,可以因拥有伟大力量的超自然生物的好意而被赋予新的希望。“但你却必须用欺骗的方式去做?”我毫不掩饰自己的幻灭。

“哦,德瓦。”妮慕的肩膀垮了下来。“好好想想,不是每个人都能感受到诸神的存在,所以能够感受到的人有特殊的使命。如果我示弱,如果我显示出一瞬间的动摇,那么想要相信的人还有什么希望可言呢?那些不是骗术,那些是……”她语音一顿,想要找到合适的词语,“……标志。正如乌瑟的王冠、颈环、旗帜和卡丹城堡的那块石头。那些东西告诉我们乌瑟是至尊王,我们也以此尊他;而当梅林行于他的追随者之间时,他也必须佩戴他的标志,那告诉人们他与诸神交流,人们因此畏他。”她指着那被枪刺裂的门。“当我步出那扇门,一丝不挂,在一副死人的皮囊下藏着两条蛇和一只蝙蝠时,我是要对抗一位国王、他的德鲁伊和他的战士们。一个女孩儿,德瓦,对抗一位国王、一名德鲁伊和王室卫兵。谁赢了?”

“你。”

“所以这骗局成功了,但不是我的力量使之生效的。是诸神的力量,我必须得相信,是他们的力量让那生效的。德瓦,既然要相信,你就得全身心地相信。”她此刻的语气带着一股少有的热情,“每一日的每一分,每一夜的每一刻,你必须对诸神敞开心怀,如果你这么做了,他们就将降临。当然,他们不是有求必应,但如果你从不请求,那他们就永不会回应。当他们真的回应时,德瓦,哦,当他们回应时,那感觉太神奇也太惶恐了,就好像有翅膀将你高举向荣耀。”她说话时双眼发光。我从未听过她说这些事情。不久前,她还是个孩子,但如今她已与梅林同床共枕,接纳了他的教导与力量,我对此心怀怨恨。我又嫉妒又生气,也不知自己为何如此。她正与我愈行愈远,而我无力阻止。

“我对诸神敞开心胸,”我忿忿地说,“我相信他们,我想得到他们的帮助。”她用包扎过的手碰了碰我的脸:“你将会成为一名战士,德瓦,你就像梅林之塔一般四四方方坚定正直,你的心中没有一丝疯狂,丝毫没有;甚至连一点蛮横贪婪的影子都没有。你以为,我想要追随梅林吗?”

“当然,”我受伤地说,“我知道你想要的!”自然,就我而言,是为了她并不全然属于我而受伤。

她深吸一口气,凝视着阴影中的房顶,两只鸽子从排气孔中飞进来,正沿着一道屋椽漫步。“有时,”她说,“我想结婚也挺好的,生些孩子,看着他们长大,自己慢慢变老,然后死掉,但所有这些,德瓦——”她又看向我。“我只会有最后的死亡。我不敢想象接下来会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我不敢想象承受‘智者三伤’之苦,但我却必须。必须如此!”

“什么三伤?”我从未听过这说法。

“体肤之伤,”妮慕解释,“尊严之伤,”说到这,她摸了摸自己的两腿之间。“以及神智之伤,就是疯狂。”她停顿了一下,脸上露出一阵惊恐:“梅林已经历了所有这三伤,这就是他能成为如此睿智之人的原因。莫甘所遭受的体肤之伤最严重,超越了任何人的想象,但她并没有遭受另外两伤,因此她也永远不可能真正属于诸神。我还没有经历过任何一次伤害,但我将会的。我必须经历!”她激动地说。“我必须经历,因为我被选中了。”

“为什么不是我被选中?”我问。

她摇摇头。“你不明白,德瓦。没人选中我,除了我自己。你必须为自己做出选择。在这里的我们任何一个人身上都可能发生。这就是梅林收养弃儿的原因,因为他相信孤儿可能具有特殊的力量,但其中只有极少数孩子拥有。”

“而你有。”

“我在何处都能见知诸神,”妮慕简短地说,“他们也能看见我。”

“我从未见过一个神。”我固执地说。

对于我的愤恨,她只是笑笑。“你会的,”她说,“这样想象一下,德瓦,不列颠就好像是被薄雾的绑带捆在一起,这里那里都只有细细几线,正在飘移散开,灰飞烟灭。但这几线正是诸神,若我们能找到他们,取悦他们,让这块土地重归他们的怀抱,那这些线就会变粗,聚拢,汇成一片庞大美妙的雾,覆盖这整片土地,保护我们不受外敌侵犯。因而我们居住于此,在托尔山。梅林知道诸神爱这个地方,这里的‘神圣迷雾’很浓厚,我们的任务则是传播它。”

“这就是梅林正在做的事情?”

“此时此刻,德瓦,梅林正在睡觉。我也必须睡了。你不是有活儿要去做吗?”

“要去计算租金。”我尴尬地说。下级仓库堆满了熏鱼、熏鳗、一罐罐的盐、柳条篮子、编织布匹、许多铅块、一桶桶木炭,甚至有极少的琥珀和黑玉碎片。那些是在贝尔登时应支付的冬季租金,海威必须得一一鉴别,记录进账簿,然后将其分成两份——梅林的份额与上缴给至尊王手下税官的部分。

“那就去算吧。”妮慕说道,就好像我们之间没有发生过任何事,她探身过来,像姐妹一般亲了亲我。“去吧。”她说,我跌跌撞撞地走出了梅林的房间,去面对已回到大厅中的诺维娜侍从们那些厌恶好奇的盯视。

春分到了。基督徒们庆祝着他们神的死亡盛宴,而我们为贝尔登庆典燃起大火。我们的火焰向着黑暗咆哮,带给这个复苏的世界以新生命。东方已现第一批撒克逊入侵者的身影,但他们没人接近怀君岛。我们也再没见过瑟卢瑞亚的甘德利亚斯。抄写员古多文猜测联姻的计划失败了,并阴沉地预测我们与北方王国之间会有一场新的战争。

梅林没有回来,我们也没听说他的任何消息。

王储莫德雷德的乳牙长出来了。第一颗出现在他的下牙龈,是长寿的好兆头。莫德雷德用新牙将奶妈蕊拉的乳头咬出了血,但她还是继续喂他,好让自己的胖儿子吸母乳时还能吸到王子咬出的鲜血。随着白天越来越长,妮慕的心情也渐渐欢快了起来。我俩手中的伤疤已由粉色变为白色,再转至隐约的线痕。妮慕再也没有提起它们。

至尊王在卡丹城堡住了一周,王储被带去给祖父过目。乌瑟一定挺满意他看到的情形,春季的预兆也一定都很好,因为贝尔登庆典三周后,我们听说,王国的未来、诺维娜的未来和莫德雷德的未来都将在一次高阶会议中决定,不列颠已超过六十年未曾举办这样的会议了。

那时正值春日,绿叶葱郁,生机勃勃的土地上充满着美好的希冀。





高阶会议在格兰温举行,这是一个罗马小镇,依傍塞文河,坐落于德莫尼亚与格温特的北部边界线附近。乌瑟乘牛车而至,拉车的四头公牛都以五月的嫩枝与绿色的织物装饰。至尊王享受着笨重漫长的出行,穿行在他国土的初夏中,也许那是因为他已知道这会是他最后一次看见不列颠的美好景色,之后他就将越过库堑之穴[5]与宝剑之桥,进入彼世。白色的山楂树组成了灌木篱墙,他的公牛就在其中沉重缓慢地行走。树丛中装点着风信子,罂粟花鲜艳地绽放于一片小麦、黑麦与大麦中,干草已近成熟,长脚秧鸡于田野间聒噪不已。至尊王行得很慢,时常在聚居地或小村落停下,视察农田与房产,向那些比他懂得更多农事的人们建议如何将蓄水池分层或阉割一头肉猪。他在苏利斯泉的温泉中洗浴,精神了不少,出城时甚至自己走了整整一英里,直到走不动被人搀扶着坐上他那铺着皮毛的牛车为止。与他同行的有他的诗人、顾问、医师、合唱团、一大串的仆人和一队由他的勇士与护卫长欧文所率领的战士。每个人都佩戴鲜花,战士们将自己的盾倒挂着以示意为和平而来,但乌瑟太老也太小心了,他习惯让他的战士们每天都磨亮枪尖。

我步行去格兰温,其实那儿没我啥事,但乌瑟召集了莫甘去参加高阶会议。通常,任何会议都不欢迎女人,无论高阶或低阶,但乌瑟相信,除了莫甘,没人能很好地代梅林发表建议,所以在梅林缺席给他带来的绝望中,他传唤了莫甘。她也是乌瑟的亲生女儿,至尊王老爱说的一句话就是:他的一半顾问们的脑子加起来还没有莫甘那黄金头罩下的脑袋好使。莫甘同样代表了诺维娜,虽然这场会议决定的是诺维娜的未来,但诺维娜本人并未被传唤,也没人去询问她的意见。她依然待在怀君岛,由梅林的妻子葛温朵珑照顾。除了她的仆人瑟柏儿,莫甘本不想带任何人去格兰温,但最后一刻,妮慕淡定地宣布她也要去,我亦将与她同行。

莫甘自然大闹了一场。妮慕以冷静对待这年长女人的怒火,却让莫甘更为恼怒。“我受到了指示。”她如此告诉莫甘。莫甘尖声质问是谁的指示,而妮慕只是微笑。莫甘的块头比妮慕大一倍,年龄也长她一倍,但当梅林将妮慕带上他的床时,怀君岛的权力就已传给了后者。面对如此权威,莫甘无计可施,但她依旧反对我的同行。她质问妮慕为何不带露奈特——梅林收养的孤儿中另一个爱尔兰女孩。她说,一个像我这样的男孩,不能成为年轻女子的旅伴,但妮慕仍笑而不语。莫甘吐着口水,说她一定会去和梅林告发妮慕对我的喜爱,一旦她这么做了,妮慕的末日也就到了。面对这拙劣的威胁,妮慕只是大笑了几声,便转身离开。

我不关心她们的争吵。我只是想去格兰温,去见识骑马比武、聆听吟游诗人、看看舞蹈,最重要的是,与妮慕在一起。

于是我们四人出发前往格兰温,如同一曲荒腔走板的四重奏。莫甘笨重地走在最前面,李木手杖在握,黄金面具在夏日阳光下闪耀,她跛行着,每一次沉重的步伐都似乎在强调对妮慕随行的反对。撒克逊奴隶瑟柏儿紧跟在她主人身后两步,弯着腰,背上驮着睡具斗篷、干草药和瓶瓶罐罐。妮慕和我走在最后,光着脚,没戴帽,也没有背负行李。妮慕外披一条黑色长斗篷,内穿一条白色袍子,在腰间用一根奴隶绳子束起。她将长长的黑发高高盘起,没有佩戴珠宝,连别住斗篷的骨头别针都没有。莫甘的脖子上则环绕着一副沉重的黄金项圈,暗褐色的斗篷由两枚黄金胸针扣紧在胸前,一枚是三角雄鹿,另一枚则是乌瑟在卡丹城堡赐给她的重金龙饰。

我很享受这次旅行。莫甘行动不便,所以我们慢慢前进,走了整整三天。阳光照射在身上,罗马人修的道路也让旅程很轻松。日暮时分,我们会找到附近村落首领的房子,作为尊贵的客人睡在他铺着稻草的谷仓中。一路上几乎没遇上其他行人,即使有也都纷纷为我们让路,因为莫甘的闪耀黄金象征了她的尊贵地位。曾经有人警告我们,无主人无土地的人也许会在大路上抢劫商旅,但并没有人来威胁我们,也许是因为乌瑟的士兵已经为这次高阶会议清洗了树林与山丘中的土匪——我们经过了数十具钉在路边以示警告的腐烂尸体。农奴与奴隶见到我们都会向莫甘跪下行礼,商人会为她让路,只有一名旅人胆敢挑战我们的权威,他是一名胡子蓬乱的神父,身后还跟着一群衣着褴褛蓬头垢面的女人。这个基督徒小团体在路边舞蹈,歌颂着他们被钉死的神明,但当那神父看见莫甘脸上的金面具、胸前的三角鹿与狂龙胸针时,他冲她大吼,指责她为恶魔的怪物。他一定以为这样一个丑陋残疾的女人是个可以随意嘲弄的猎物,但对伊格莲的女儿、梅林的养女、亚瑟的姐姐来说,一个行游传教士,哪怕再加上他的妻子和圣妓们,都不是自己的对手。莫甘用沉甸甸的手杖猛击了一下那家伙的耳朵,这一记将他打翻在地,摔进一条布满蓖麻的沟里。接着她便继续向前走,仅仅回头小瞥了一眼。神父的女人们尖叫四散,一些在祈祷,另一些则口吐诅咒,但妮慕犹如幽灵般,轻盈地自她们的恶意中穿过。

我没带武器,除非一根手杖和一柄小刀也算是战士的配件。我本渴望带一把剑和一杆枪,让自己看起来像是个成年男人,但海威嘲笑我,说造就男人的不是渴望而是言行。他给了我一条青铜项圈,其上刻着梅林的角神形象。他让我以此自卫,还说没有人敢惹梅林。尽管如此,少了男人的武器,我还是觉得自己毫无用处。我问妮慕,为什么让我一起来?

“因为你是我的誓言盟友,小家伙。”妮慕说。我已经长得比她高,但她还是这么亲昵地称呼我。“因为你我是贝尔选中的人,如果他选择的是我们,我们就必须选择彼此。”

“那为什么我们两人要去格兰温?”我想知道。

“当然是因为梅林希望我们去。”

“他会去吗?”我急切地问。梅林已经离开太久,没有他的怀君岛就如同失去了太阳的天空。

“不会。”她平静地说,虽然我不知她是如何得知梅林的意愿,毕竟梅林仍远在天边,而高阶会议的传召是他离开后很久才发出的。

“等到了格兰温,我们会做什么?”

“到了就知道了。”她神神秘秘地说,不肯进一步解释。

等我习惯粪便的剧烈恶臭之后,格兰温就成了一个绝妙的陌生之地。除了梅林治下一些变成了农庄的小别墅,这是我第一次见识到真正的罗马建筑,我像一只雏鸡般目瞪口呆地看着这片景观:街道由整齐的石块砌成,虽然在罗马人离开后它们历经多年已有些倾斜;图锥克国王的手下已尽力修复,他们拔去野草,扫去泥土,让城里的九条街道看起来像旱季里的石砌河道。石头街道很难走,看着马匹在摇摇晃晃的石块上挣扎行进,我和妮慕哈哈大笑。建筑与街道同样古怪,我们用木头、茅草、黏土块和板条搭建庭室房屋,但那些罗马建筑由石头与一种奇异的细砖连接建造,长排的低矮房屋覆盖着烧制过的古怪黏土瓦片,历时经年,这些建筑的一部分墙体也已坍塌,露出参差不齐的裂缝。这座城墙包围的城市护卫着塞文河的一处渡口,雄踞两大王国之间,还临近第三个王国,这使得它成为了著名的贸易中心。制陶工人在屋中劳作,金匠伏在桌前忙碌,小牛在屠宰院里吼叫,拥挤的市场上村民们兜售着各式农产,奶油、坚果、皮革、熏鱼、蜂蜜、染色的织物与新剪下的羊毛。在我的眼中,这些令人眼花缭乱的事物中最棒的便是图锥克国王的士兵。妮慕告诉我,他们是罗马人,或至少是接受罗马式教育的不列颠人,这些士兵的胡子都修剪得很短,脚踏相似的坚实皮鞋,在皮革短裙下穿着羊毛的紧身裤。精锐部队还在裙子外缝制着铜片,走路时这些铜片互相撞击,铿然作响,好像牛铃一般。每个人都有一副擦得光亮的胸甲,一条赤褐色的长披风,以及一顶皮制头盔,头盔的顶部被缝制得好似一道山脊,有些还装饰着染色的羽毛。士兵们携带宽刃的短刀、枪柄锃亮的长枪以及木头皮革混制的长方盾牌,其上有图锥克的公牛纹章。盾牌的尺寸相同,长枪的长度相同,士兵们行军的步伐也一致,这非凡的景象一开始让我大笑,后来才习惯。

城镇的中心有一座宽阔的开放式广场,自四座城门延伸而来的四条大道在此相聚。广场中矗立着一座庞大得惊人的建筑,连妮慕看到都瞪大了眼睛。现今还存活的人已不可能造出如此建筑:这么高,这么白,又拥有这么尖锐的转角。立柱将屋顶高高托起,从屋顶尖至立柱顶端的三角形区域中,白色石头上布满了精美雕刻,内容是勇士将敌人践踏于马蹄之下的场景。石刻的男子手持束束石制长枪,戴着石头盔,盔顶石冠高耸。图案的一部分已断裂掉落或破损成碎片,但对我来说这仍然是一个奇迹。可妮慕在盯视良久之后,却朝它吐口水辟邪。

“你不喜欢?”我不满地问她。

“罗马人试图成为神,”她说,“因此诸神使他们失败。会议不该在这里举行。”

但高阶会议仍旧将在格兰温举行,妮慕无法改变这点。就在这里,在泥土与木头制成的罗马壁垒的环抱中,乌瑟王国的命运即将被决定。

我们到达镇子时,至尊王已经安顿好了。他住在另一座高大的建筑中,住所正面朝向广场中央的立柱大厅。对于妮慕的到来,他表现得既不惊讶也无不满,也许他以为她不过是莫甘的随从。他给了我们一个屋后的单间,在那里闻得到厨房的浓烟,听得见奴隶的吵闹。至尊王的士兵在图锥克那些闪亮的勇士前显得很邋遢,我们的人都留着长头发和凌乱胡须,披着有修补与磨损痕迹的各色披风,手握沉重长剑、粗制长枪以及画着乌瑟龙图案的圆盾——在图锥克那些绘制精美的公牛旁边,显得特别粗糙。

头两天是庆典。两大王国的勇士在墙外演习,当乌瑟的勇士欧文步入场中时,图锥克国王不得不派出他手下最好的两位战士迎战。德莫尼亚最著名的英雄被认为是无敌的,欧文看上去的确如此。他手持长剑站在场中,剑刃反射着夏日的阳光。他很高大,手臂布满文身,赤裸的胸膛上毛发蓬乱,翘起的胡子上装饰着用他手下败将的武器熔制成的战士指环。他与图锥克那两名手下之间本应点到即止,但那二人却轮番攻击欧文,丝毫不见戏耍意味。三人如同仇敌般互搏,剑刃交错,剑风猛烈得简直能一路刮至北方的波伊斯腹地。才过一会儿,他们的汗水中就混进了鲜血,钝剑的剑刃已出现了凹痕,三人皆步履艰难,但欧文仍占上风。他虽然身躯庞大,使剑却很敏捷,每挥一下都带着无坚不摧的力量。从附近乡间聚集而来、从乌瑟与图锥克两人属地被吸引至此的人们,皆如野兽一般吼叫,催促己方的战士将对手屠杀。图锥克眼见如此激斗,扔下手杖终止了这场比武。“我们是朋友,记住。”他对三人说。作为至尊王坐在图锥克上首的乌瑟则点头赞同。

乌瑟重病缠身,看起来令人恶心:他身体水肿,脸色蜡黄,肌肉松弛,呼吸沉重。他被人用轿子抬至比武场,身上厚实的斗篷藏起了镶嵌珠宝的皮带和闪亮的胸针,将他整个人包裹于他的王座中。图锥克国王穿得像个罗马人,他的祖父也确实是位真正的罗马人,这就解释了他名字的异域发音。国王的头发剪得很短,没留胡子,裹着一条白色的罗马外袍,袍子在一边的肩膀上繁复地折叠起来。他修长苗条,举止优雅,还是个年轻人,但脸上却带着一种忧伤睿智的神情,这让他看上去年长不少。他的王后伊妮德头上顶着螺旋状盘起的奇怪发辫,这不牢固的发型让她被迫笨拙地行动,就像匹新生马驹。她脸上抹了成块的白色面膏,将她定格于一种不知所措、百无聊赖的迷茫表情。她的儿子莫里格,格温特王国的储君,是个坐立不安的十岁男孩儿,他坐在母亲脚边,每次挖鼻子时都会被父亲打一下。

比武之后是竖琴师与吟游诗人的竞赛。格温特的诗人西纳尔唱颂了乌瑟在艾登城堡战胜撒克逊人的英雄故事。后来我意识到这一定是图锥克的安排,是为了向至尊王致敬。这场表演也的确取悦了乌瑟,他听着诗词面带微笑,若其中赞颂到某位特定的战士时,他还会点头赞同。西纳尔用响亮的声音描述着胜利,当念到欧文杀死上千撒克逊人的段落时,他转向战斗后疲惫的战士。一小时前还试图打倒大个头欧文的一位图锥克勇士站起身来,举起了欧文持剑的手臂。人群随之咆哮,接着又哄堂大笑,因为西纳尔模仿女人的声音来表演撒克逊人求饶。他开始用慌乱的小碎步绕着场子奔跑,还屈膝躲藏,观众们都喜欢这表演。我也很喜欢,几乎能从中看见可恨的撒克逊人瑟瑟发抖,闻到他们尸血的臭味,听见飞来饱食他们血肉的渡鸦翅膀扇动的声音。然后西纳尔站直身子,让斗篷落下,露出了自己画着蓝色图案的裸体。他唱起对诸神的颂词,感谢诸神保佑他们的勇士、德莫尼亚的至尊王乌瑟、不列颠的潘德拉贡,击败诸多敌对国王、首领与勇士。然后,吟游诗人一丝不挂地俯身拜倒在乌瑟的王座前。

乌瑟在他蓬松的斗篷下摸索出一条黄金项圈,扔给了西纳尔。他扔得有气无力,项圈落在了两位国王所坐木台的边缘。妮慕看到如此恶兆,脸色变得苍白,但图锥克冷静地捡起项圈,将它交给白发诗人,并亲手将他扶了起来。

待诗人们唱毕,太阳已落到了西面山脉之后,山脚下的黑色小溪正是瑟卢瑞亚的边界所在。一队女孩带着鲜花前来献给王后们,但伊妮德是唯一坐在木台之上的王后。捧着准备献给乌瑟夫人的鲜花,几个女孩踟蹰了片刻,但乌瑟挥了挥手,指向独自坐在台旁一张长椅上的莫甘,于是那些女孩就转向那儿,将鸢尾花、绣线菊与对叶兰堆在她的面前。“她看上去像是团垃圾。”妮慕在我的耳边低语,“鲜花插在牛粪上。”

高阶会议前一夜,镇中心雄伟建筑的大厅中举行了基督教的仪式。图锥克是一位狂热的基督徒,他的追随者们蜂拥而至,占据了大厅。以铁环固定的火炬在墙上熊熊燃烧,那晚下着雨,拥挤的大厅里充斥着汗水、湿羊毛与木头燃烧的气味。女人们站在大厅左侧,男人们站在右侧,但妮慕淡定地无视了这安排,爬上了右侧一个基座,底下就是那些身穿斗篷、未着帽子的男人们。还有另一些类似的基座,上面大多有雕像,但我们的柱基上是空的,宽敞得足以让我俩能坐着俯视下面的基督典礼。不过一开始我只惊讶于这大厅内部的宽敞,这儿比我看过的任何宴会大厅都更高、更宽、更长;住在其中的麻雀一定以为这罗马大厅就是整个世界。麻雀们的天堂是有弧度的天花板,由矮胖的砖柱支撑,柱上曾经有过白色光滑灰泥为底的图画。现在,图画残留的碎片还在:我能看到一些红色的轮廓,奔跑中的鹿、长着角和分叉尾部的海怪以及握着杯子双柄的两个女人。

乌瑟不在厅里,但他的基督徒战士出席了,至尊王的顾问白德文主教也协助操办仪式。我和妮慕从我们的鹰巢中窥视着这场面,正如两个调皮的孩子偷听着他们的长辈。图锥克国王和他的一些客人——第二天会出席高阶会议的一些国王和王子们——都在场。这些尊贵的人在大厅靠前的座位就座,但主要的光源并不在他们附近,而是集中在基督教神父们那桌。这是我第一次在他们的典礼上看见这些人物。“到底什么是主教啊?”我问妮慕。

“类似德鲁伊。”她说。的确,所有的基督教神父都像德鲁伊一样剃光了他们头顶的头发。“不过他们没有经过训练,”妮慕语带嘲讽,“而且一无所知。”

“他们都是主教吗?”我问。有一群剃过发的男人在大厅角落燃着火炬的桌子周围来来去去,跳上跳下。

“不,一些只是神父。他们知道得比主教还少。”她大笑道。

“没有女神父?”我问。

“在他们的宗教里,”她轻蔑地说,“女人必须服从男人。”她吐口水以驱邪,在我们附近的一些战士转头不满地看着她,妮慕无视了他们。她裹在黑色的斗篷中,用双臂将膝盖抱在胸前。莫甘禁止我们参加基督徒典礼,但妮慕已经不再听从莫甘的命令。火光在她消瘦的脸庞上投下阴影,更让她的双瞳闪闪发光。

那些奇怪的神父用希腊语吟咏唱诵着赞歌,我们两人完全听不懂。他们不断地弯腰,下面的人群随之俯身跪下又挣扎起身,大厅的右侧也因此传来一阵阵乒呤乓啷的撞击声,那是上百把剑鞘在平整的地板上擦碰的声响。神父与德鲁伊一样,祈祷时向身体两侧伸直手臂。他们身着奇怪的长袍,看上去有点像图锥克的罗马外袍,但外面披着装饰短斗篷。他们领诵,人们则回应,站在柔弱苍白的伊妮德王后身后的一些女子开始发抖、狂喜战栗,但神父们无视了这样的骚乱,继续诵经咏唱。他们跪拜的桌子上有一个朴素的十字架,妮慕对之做出了驱邪的手势并咕哝着保护咒语。她和我很快就觉得无聊了,我想要溜出去在乌瑟的大厅里占个好位子,以便能吃到仪式之后盛宴上的一些残羹。但今晚接下去的演讲却有了变化,一名年轻的神父开始以不列颠的语言向人群慷慨陈词。

那名年轻的神父正是桑森,那一晚我第一次见到这位圣人。他那时尚且年少,比那些主教要年轻许多,但人们对他寄予厚望,认为他会成为基督教未来的希望,主教们特别给予他此次布道的机会,让他得以大展宏图。

桑森一直以来都很瘦,身材矮小,尖锐的下巴刮得很干净,头顶剃了发,留下一圈黑硬犹如荆棘树篱的头发,树篱的顶端比下方修剪得更齐整些,以至于两簇翘起的黑色乱发从耳朵上方戳出。“他看上去像勒泰戈恩。”妮慕小声对我说,我大笑了起来。勒泰戈恩是孩童故事中的耗子神,它常常夸夸其谈、虚张声势,却总在猫出现时立刻逃窜。不过这只秃顶耗子神倒是很会布道。那晚之前,我从没听过吾主耶稣基督的福音,一想到自己聆听第一次训诫时的糟糕情形,就常常害怕得颤抖。但我却不会忘了它传递出来的力量。桑森站在一张桌子上,以便看见众人,也为众人所见。在布道中,他时不时激动得差点从桌沿摔下,好在有他的神父同伴扶住他。我当时希望他摔下来,但不知怎么,他总能够恢复平衡。

他的布道开始得中规中矩。首先感谢上帝让伟大的国王和强大的王子们前来聆听福音,然后他特意恭维了图锥克国王几句,接着便全心投入至基督教对不列颠现状常有的抨击中去了。我后来意识到,与其说是布道,还不如说这是一场政治演讲。

桑森说,不列颠岛是上帝的宠儿。这是一块特别的土地,与其他陆地远远分开,由茫茫海洋所包围,免受瘟疫、异教与敌人的侵害。接着他说,不列颠还被赐予了伟大的统治者与强大的战士,但这个岛屿最近却被外来者撕裂,它的田野、谷仓和村庄都遭遇了战火的荼毒。信奉异教的赛思人[6]和撒克逊人,夺去了我们先人留下的土地,任其荒芜成为不毛之地。可怕的赛思人亵渎我们父辈的坟墓,强暴我们的妻子,屠杀我们的子女。桑森宣称,此等灾祸不可能发生,除非这是上帝的意志,而为什么上帝会抛弃他宠爱的特别子民呢?

他说,因为这些子民拒绝聆听上帝的圣训。不列颠的儿女仍旧向树木和石头鞠躬。那些所谓神圣的树林仍旧矗立,而它们的神龛中仍旧放置着死者的头骨,以祭品的鲜血冲洗。桑森说,这些事情可能在城镇中不多见,因为大部分的城镇住民都是基督徒,但在乡村,他警告我们,异教徒人满为患。也许不列颠已没剩下几个德鲁伊了,但每道山谷、每片农田中,却有男女行事如同德鲁伊一样,向一块死石头献祭活祭品,用符咒和护符欺骗单纯之人。即使一些基督徒,说到这里桑森怒视着台下的听众们,也去找异教徒女巫缓解病痛、寻邪教女先知为自己解梦,要是人们继续纵容鼓励这些邪恶的行为,上帝就会一直以强暴、屠杀和撒克逊人来诅咒不列颠。他停下,吸了口气,我则摸了摸头颈处的项圈,因为我知道,这咆哮着的耗子神是吾主梅林和吾友妮慕的敌人。我们有罪!桑森突然喊道,在桌沿边步履蹒跚的同时张开了他的双臂。我们都必须忏悔,他说,不列颠的众国王必须爱戴基督和圣母,只有不列颠的全部种族团结在上帝的周围,上帝才会一统不列颠使之完整。到这时,人群已都在回应他的布道,大喊着赞同,向他们的上帝大声祈求,也叫嚷着让德鲁伊及其追随者去死。场面非常可怕。

“走吧,”妮慕对我小声说,“我听够了。”

我们滑下柱台,经过大厅外柱,从前厅中的人群里挤了出去。我跟在妮慕后面穿行过广场,四周火炬跃动,狂风大作。我带着羞耻,将斗篷拉至自己无须的下巴,不让人看见我的项圈。由西飘来的蒙蒙细雨,让广场的石块在火光中闪闪发亮。图锥克的卫兵们身着制服,一动不动地站在广场四周。妮慕将我领至开阔空地的正中央,停下脚步,突然大笑起来。刚开始她只是咯咯轻笑,之后是略带讽刺的大笑,继而变成猛烈的嘲笑,再后来则演变为目空一切的狂笑。笑声越过格兰温的片片屋顶,回音直冲天际,最后成为了疯狂的尖叫,有如走投无路的野兽临死的号叫。她一边叫着,一边转身,顺日转方向由北至东至南至西再回到北面,没有一名士兵有所反应。在大殿廊柱附近的几个基督徒愤怒地看着我们,但也没有干预。就连基督徒也能认出正与诸神交流的人,他们没人敢碰妮慕一根汗毛。

叫声停止,她蹲下,一言不发,瘦弱的身体蜷缩在黑色披肩下,看不出形状的一团东西在我的脚边颤抖。“哦,小家伙,”她终于用疲倦的声音开口,“哦,我的小家伙。”

“怎么了?”我问。比起让妮慕累坏了的某种瞬间恍惚,我更关心乌瑟大厅中传来的烤猪香味。

她伸出带着疤痕的左手,我拉她起身。“我们有一次机会。”她用一种惊恐的语调低声对我说,“只有一次机会,如果输掉,诸神就会离开我们。我们会被诸神遗弃,留给野兽。里面的那些蠢货,耗子神和他的追随者,会破坏这机会,除非我们与之战斗。他们有那么多人,我们却势单力薄。”她看着我,绝望地哭泣。

我不知该说什么。我没有任何超自然方面的技能,虽然我是梅林的被监护人,太阳神贝尔的孩子。“贝尔会帮我们的,对吧?”我无助地问,“他爱我们,是吧?”

“爱我们!”她甩开我的手。“爱我们!”她轻蔑地重复道,“诸神的任务不是爱我们。你爱德鲁依丹的猪吗?贝尔在上,为什么一个神要来爱我们呢?爱!你知道什么是爱吗,撒克逊人的儿子德瓦?”

“我知道我爱你。”我说。现在想来我不禁脸红,一个男孩可以那么急切地想要赢得一个女人的爱慕。但当时,那样一句告白耗尽了我全身的力气和所有的勇气。脱口而出这句话之后,我在雨水冲刷下、火光照射中满脸通红,希望自己能收回前言。

妮慕冲我微笑。“我知道,”她说,“我知道。现在走吧,去大吃一顿。”

如今,在我垂垂老矣、迈向死亡、于波伊斯山中的修道院里写作故事的这些日子里,有时闭上眼睛我就能看见妮慕。不是她后来变成的样子,而是当时的她:满腔热血,机敏矫捷,自信满满。我知道自己已皈依基督,在他的保佑下获得了整个世界,但我失去的东西、我们失去的东西,却无法计算。我们失去了一切。

盛宴无与伦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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