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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他起得很早,吃过早饭之后他打电话给露西,她正要送孩子去上学。她在数落斯泰茜,因为女儿没做完作业,接着她对布兰登说他把书包放在客厅了。时间紧张,他们没聊几句就只好挂电话了。说完再见,德鲁穿上外套,下坡走向小溪。木屋另一侧的树木砍掉了一片,开阔的视野让德鲁能够看得很远,森林景观堪称无价之宝。他在山坡上站了近十分钟,欣赏周围世界那不加修饰的美丽,同时努力放空大脑,做好准备。

  每个学期他都会带当代英美文学课,不过由于他发表过作品(而且是在《纽约客》上),他的主要任务是带创意写作课。每个新课程和研讨班开始的时候,他先谈的永远是创意过程。他对学生说,正如每个人上床睡觉前都有一套流程,我们在为每天的写作时间做准备时,也应该遵循一定的流程,就好比催眠者准备让催眠对象进入恍惚状态时所做的一系列过场动作。

  “人们把写小说或诗歌的行为比作做梦,”他对学生们说,“但我觉得这个比方并不是特别准确,我认为写作更像是催眠。准备工作越是仪式化,你就会越容易进入状态。”

  他言行如一。回到木屋里,他开始煮咖啡。在整个上午的过程中,他会喝两杯咖啡,非常浓非常黑的咖啡。等待水开的时候,他吃维生素药片,还刷了牙。有个租客把他父亲的旧写字枱推到了楼梯底下,德鲁觉得留在那儿也不错。作为工作地点来说也许有点不寻常,但也莫名地很舒服,甚至有点像子宫。若是在家中的书房里,仪式的最后一个环节会是把纸张理成整整齐齐的几沓,在打印机的左侧留出一块空地放新鲜出炉的底稿,但这张写字枱上没有东西可供整理。

  他打开笔记本计算机,创建了一个空白文档。接下来要做的事同样是仪式的一部分:给文档命名(苦河#1),定义文文件格式,选择字体。他在写《山顶小村》时用的是Book Antiqua,但写《苦河》的时候他不打算用这个字体,会带来厄运的。他想到木屋也许会停电,那时他将不得不使用奥林匹亚打字机,于是选择了American Typewriter字体。

  就这些了吗?不,还有一件事。他点选“自动保存”按钮。就算突然断电,工作文档应该也不会丢失,笔记本计算机的电池充满了,但事先稳妥总归好过事后悔恨。

  咖啡煮好了。他倒了一杯,在写字枱前坐下。

  你真的想写这部小说吗?你真的打算写吗?

  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肯定的,于是他把闪烁的光标移到屏幕中央,开始敲键盘。

  第一章

  他按下回车,一动不动地坐了几秒钟。在南边的几百英里之外,露西大概也拿着一杯咖啡坐在打开的笔记本计算机前,计算机里保存着她目前为之管账的客户的各种记录。她很快会进入她的恍惚状态(只不过她处理的是数字,而不是文字),但此刻她正在想他,他对此非常确定。她在想他,希望——甚至期待——他不会……阿尔·斯坦珀是怎么说的来着?……他红色小马车的轮子不会飞出去。

  “不会的,”他说,“这次会顺畅得就像听写一样。”

  他盯着闪烁的光标又看了几秒钟,然后打字:

  女孩尖叫的时候,叫声尖利得足以震碎玻璃,赫克[1]停止演奏钢琴,扭头望去。

  随后,德鲁迷失在了故事之中。

  注释

  [1] 赫基默的昵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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