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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弗伦提斯

剃光头的男人往沙地上咳了一团污血,有气无力地呜咽一声,当场毙命。弗伦提斯把手中的剑扔到尸体旁边,一动不动地等待。他沉默不语,唯有沉重的喘息声。这次比往常辛苦不少,一次对阵四个敌人,而以前只有两三个。奴隶们从坑壁内黑漆漆的凹室里跑出来,清理血污,拖走尸体,并收回了那把剑。他们小心翼翼地与弗伦提斯保持距离。督头施加给他的杀戮之气,有时需要好一阵子才能消退。
“精彩。”上头有人说话。今天有三名观众,督头旁边的是主人,还有一个弗伦提斯没见过的女人。“真不敢相信,他确实大有长进,瓦斯提尔。”主人接着说道,“恭喜你。”
“我全心全意为您效劳,议员大人。”言辞之间,督头奴态尽显,倒也并不过火。这家伙颇有心机,阿谀奉承这一套向来拿捏得恰到好处。
“怎样?”主人对身边的女人说,“我们的盟友满意否?”
“我不代表盟友发言。”女人说。弗伦提斯注意到了她的语气,不仅没有讨好的意思,连尊敬也算不上。“不过,他合我的意。”
弗伦提斯受到强有力的束缚,未经督头的允许,他无法做出吃惊的样子,什么表情也显露不出来。但当那女人纵身跃下十英尺之高、轻轻松松地落在面前时,他不由浑身一震。女人姿容雅致,身着倭拉贵族礼袍,黑发束在脑后。她从头到脚地打量弗伦提斯赤裸的身躯,眼里闪耀着饶富兴味的光彩。“比我想象的漂亮。”她喃喃自语,然后抬头望向督头,提高嗓门说:“他脸上怎么没伤疤?”
“他从没受过伤,尊敬的夫人。”瓦斯提尔回答,“这些年来有几次险些挂彩,不过他的武艺在来这儿之前已经相当高强了。”
“漂亮小子,你的武艺很高强吗?”女人问弗伦提斯,结果对方没有回答,她顿时花容失色。“让他说话!”她对督头喊道。
瓦斯提尔站在坑边看了一眼弗伦提斯,他即刻感到束缚之力稍有减弱。“可以说话了吗?”女人问道。
“我是第六宗的兄弟。”他说。
居然不用敬语,她不由扬起一边眉毛。
“我诚挚地向您道歉,尊敬的夫人。”瓦斯提尔唾沫横飞地讲了起来,“不管我们怎么惩罚他,他就是不肯好好说话,还顶撞我们说,如果要死,他也只会死在坑里。”
女人一摆手,示意他住嘴。“拿剑来!”她命令。
一时间,上头的人不知如何应对,主人和督头窃窃私语,弗伦提斯只听清了几个字。“瓦斯提尔,照办吧!”片刻之后,两把短剑飞进坑内,落在女人和弗伦提斯之间的沙地上。
“好了。”女人轻快地说了一句,然后甩掉礼袍。竟跟他一样赤身裸体。她体态轻盈,肌肉线条极为优美,显然是多年苦练而成,不论以多么苛刻的眼光来看,都是相当赏心悦目的。但最吸引弗伦提斯的并不是她玲珑的美腿和丰满的双乳,而是从脖子到腹股沟之间的漩涡状伤疤,这种图案他再熟悉不过了。他也有一模一样的伤痕,那是在西城区的一间地窖里,兄弟们救出他之前,独眼划破他的皮肉刻出的奇异图案。
“很漂亮吧?”女人注意到他的目光在伤疤上游移。她走过来,伸手抚摸他胸前那块漩涡状的标记。“珍贵之礼,诞于苦痛。”她张开手掌,按在他胸膛上,掌心暖意融融。她吁了口气,闭上眼睛,手指微微发颤。“真强壮,”她低声叹道,“再强壮不过了。”
她睁开眼睛,退了一步,收回手掌,温暖随即消失。“让我见识一下你的宗会教了你什么本事。”她说着俯身拾起两把剑,扔给他一把。“给他松绑!”她命令瓦斯提尔,“彻底松绑。”
弗伦提斯觉察到督头有些犹豫。他困在这儿已有五年多,唯有一次完全放开手脚,造成了难以收拾的后果。
“尊敬的夫人,”瓦斯提尔终于开口说道,“请原谅小人不肯从命,只是为您着想……”
“照办就是,你这坨臭狗屎!”女人头一次展露笑颜,视线却没有离开弗伦提斯。那笑容充满了渴望与喜悦。
紧接着,他只觉浑身一松,仿佛忽然卸下枷锁——那是他年幼时的记忆,至今难忘。自由的感觉突如其来,令他喜不自胜,但兴奋转瞬即逝。
女人疾步冲来,长剑一递,灵若游蛇,快如闪电,直取他的心脏。剑尖距离胸口仅数寸之遥,他方才抬剑,堪堪挡开,然后一旋身,脚蹬坑壁,借力跃起,弓腰避过横扫而来的剑锋,然后双手撑地,落在深坑中央,继而翻身立定。
女人欣喜若狂地大笑一声,再次攻来,这次是一套颇有讲究的剑法。他之所以认出来,是因为几个月前他杀死的一个柯利泰使过。这是他接受训练的方式:每一次都要面对全新的招式,从而不断地锤炼技艺。此时,他见招拆招,化解了对方的攻势,然后发起反击——招数是从一位宗师那里学来的,他曾以为那时的生活严酷不堪,如今回忆起来却尽是温馨美好。
显而易见,女人不大熟悉这套剑法,只能勉力挥剑招架,远不如进攻时流畅自如。弗伦提斯渐渐把她逼到坑墙边,作势欲取双目,忽然挽了一朵剑花,劈向她的大腿。两剑相击,金铁大震,她竟然挡下了这一击。
弗伦提斯稍稍退后,与女人四目相对。她依然笑靥如花。刚才的格挡速度实在惊人,快得不可思议。
“你终于注意我了。”女人说。
弗伦提斯也笑了。他早已不习惯做出这种表情,脸部的肌肉因此酸痛难忍。“我没杀过女人。”他说。
她一抿嘴:“噢,没必要这样说吧。”
弗伦提斯转过身,背对着她,走到坑中央。他们头一次给他选择权,他自然要接受。
“这是个问题。”女人轻声说道,看来她情不自禁地透露了内心的想法。
“尊敬的夫人,您怎么样了?”瓦斯提尔喊道。
“给我扔根绳子下来!”她应道,“这儿的事办完了。”然后指着弗伦提斯说:“这家伙可以见大场面了。”
“那是当然,他肯定能在庆功会上大显身手。”主人说。弗伦提斯感到奇怪,听上去他似乎松了口气。
“说真的,小人深感荣幸。”瓦斯提尔一边说,一边拖着绳梯走到坑边,“要是我的努力全白费了,那我可失望——”
弗伦提斯的短剑扎进他的脖子,刺破血管,穿透脊柱,剑尖钻出了后脑壳。瓦斯提尔摇摇晃晃地撑了片刻,瞪圆的眼珠子里满是惊恐和不解,嘴巴和伤口涌出汩汩鲜血,然后他向前栽去,绵软无力地摔在深坑的沙地上,发出一声闷响。
弗伦提斯恢复了投掷之前的姿势,然后面朝女人站定。死亡即将降临,杀死督头是不可饶恕的大罪,无论他价值几何。可他发现女人又笑了起来。
“唉,阿克里夫,”她对主人说,后者正满脸惊骇地瞪着弗伦提斯,“我想我改主意了。”
***
等女人爬出了坑,束缚之力再度来袭,力量之强,令他站立不稳,当即倒在沙地上动弹不得,伤疤莫名地灼痛。弗伦提斯仰头一看,发现她正微笑着转动手指,不禁回想起她温热的手掌。是她!他这才明白过来。现在束缚我的人是她了。
他目送那个女人大笑着走出视野,有那么几秒钟,痛苦陡然加剧,继而力道消散。主人逗留了片刻,打量着弗伦提斯,那张瘦脸上混杂着愤怒和恐惧,虽然他已经极力克制,但是在一个善于察言观色的人看来,他的内心暴露无遗。
“你今天没有死,你的疆国必将因此遭罪,奴隶。”主人说完,转身走了。弗伦提斯突然有种确定无疑的预感,他将再也见不到这个人。真是遗憾,他原想找机会送主人到往生与瓦斯提尔相见。
当他站起身,几间凹室的门先后打开,奴隶们走了进来。跟在奴隶们后面的还有一队“瓦利泰”。他们手执长矛围住弗伦提斯,奴隶们则纷纷干起了活:拖走督头肥胖的尸体,耙掉沙地里的血迹,然后消失在他们出来的地方——天知道去了哪儿。弗伦提斯从来没有机会进凹室里看看,不过夜里听到过从那儿传来的惨叫和喘息,恐怕没什么好看的。
瓦利泰们一如既往地沉默无言,其中一人走上前,放了一个包裹在坑中央。然后他们排成单列走出去,门重重地关上了。
弗伦提斯走到包裹旁。每次打斗过后都有食物送来,通常是一碗相当美味的麦粥,偶尔有一块浓香可口的鲜肉。让他挨饿对他们没好处。至少在这一点上,他们跟宗会是一样的。今天不同。除了食物,还给了他衣服,一件朴素耐用的外衣和一条倭拉自由人式样的紧身裤,蓝色的布料代表他是某个行当的手艺人,可以在各省之间自由旅行。另外,还有一双结实的靴子、一条皮带和一件织线紧密的羊毛斗篷。
他抚摸着这些衣服,回想起伤疤的灼痛。她要带我去哪儿?他想着,不禁打了个寒战。她会要我做什么?
***
翌日清晨,一条绳梯伸到坑底。他已经换上新衣,赤身裸体这么多年,布料的触感反倒有些怪异了。伤疤隐隐发痒。他毫不迟疑地攀上绳梯,觉得没有必要回头看最后一眼。尽管他在这儿生活了五年之久,但这里没有什么值得回忆的,即便如此,他也知道,每一次生死搏斗,都将伴随他终生不忘。
他爬出深坑,发现女人等在上面,身边没带卫兵,因为她不需要。她昨天穿着的华服已经换成了代表中等身份的低调灰袍,这是自由人的日常女装。他对这片土地及其风俗了解甚少,仅限于他从乌恩提什被抓到这儿来一路上的所见所闻,外加偶尔从主人和督头的交谈中听来的闲言碎语。他知道,灰衣表明此人拥有资产,通常是拥有奴隶,也包括土地和牲畜。如果一个倭拉自由人拥有相当可观的资产,比如一千个奴隶或是等值的财物,就有权穿黑衣。只有最富有的倭拉人可以穿红衣,主人正是如此。
“但愿你昨晚睡好了,”她说,“此行路途遥远。”
束缚仍在,但已有所收敛,伤疤只有隐隐的刺痛感,这样的力道足够预防弗伦提斯拿新皮带勒她的脖子,同时保证他可以自由地察看周围的情况。四面都是直径三十英尺、深达十英尺的大坑,足有一百多个,全是在一大块裸露的岩石上开凿出来的,布满了甬道和供休息的石洞。不知从哪里传来了搏斗的声响,还有痛苦的呼号,惨叫声划破了清晨凛冽的空气,那是督头们在坑边逡巡,同时施加各式各样的折磨。这里不仅是训练场,也是惩戒地。
“舍不得离开吗?”女人问。
她给了他回话的自由,但他一言不发。
她脸色一沉,弗伦提斯知道她又在考虑施加灼烧伤疤的惩罚。他瞪圆了眼睛,还是不愿说话,也不求饶。
出乎意料的是,她又笑了。“好久没有这么有趣的玩物了。走吧,漂亮小子。”她转身向石原外走去。石原位于瓦可什沙漠,犹如沙海之中的岛屿;每当正午的太阳升到头顶,就连督头也不愿在高温下干活了。沙漠中的商队北来西去。他最初被带来时,就记住了这些,那时候他还抱有幻想,希望某天能想办法逃出去。
女人领着他来到石原西面凿山而建的阶梯,一路折来返去,花了大半个钟头才走到底下的沙地。有个奴隶牵着四匹马等在那里,有两匹装好了鞍具供人坐骑,另两匹驮了包裹。她接过缰绳,摆摆手让奴隶退下。
“我现在是埃斯克希亚省的一个地主遗孀,”她对弗伦提斯说,“我要到米尔泰斯做生意。你是我雇来的行路人,任务就是护送我到那里,保护我的身体和名誉不受伤害。”
她把驮马交给弗伦提斯看管,然后翻身坐上最高大的那匹灰色母马,拍拍它的脖子,母马愉悦地打了个响鼻,看来不是初次见面。她的长袍开了高叉以便跨骑,古铜色的大腿裸露在清晨的阳光下。他移开视线,专心照料驮马。
驮马背负的包裹里有干粮和水,据他粗略估计,应该足够他们前去米尔泰斯。这两匹马都受到了精心照料,没有一丝病态,看来不会在沙漠之旅中拖后腿,而且马蹄上钉有宽大且轻薄的铁鞋,适合在沙地上跋涉。犹记当年,阿尔比兰的沙漠极大地限制了斥候队的行动,直到他们复刻出了帝国骑兵使用的蹄铁,形势方才改善。有关阿尔比兰之战的回忆常常不期而至,尽管他们只是为了国王的春秋大梦,在一场必败无疑的战争中抛头颅洒热血,但与奔狼共度的那几个月,身边有宗会的兄弟们,有维林,依然是他生命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
他忽然感到伤疤灼痛,但转瞬即逝,与此同时,女人在马鞍上不耐烦地扭动身子。他紧了紧捆绑包裹的绳子,然后骑上另外一匹年轻的黑色公马。在他翻身上鞍的时候,性情暴躁的马儿抬起前蹄,打起响鼻。他俯过身,拢住马儿的耳朵低语。这头畜生立刻安静下来,弗伦提斯轻轻一夹马腹,它便毫不迟疑地慢跑起来,驮马随即跟上。
“厉害,”女人策马向前,“我只见过几次而已。谁教你的?”
她带有命令的口气,束缚之力也略略加强。“一个疯子。”弗伦提斯答道,同时想起了壬希尔宗师轻声透露驯马秘诀时那故作阴险的笑容,他知道宗师从未教给别的学徒兄弟。是不是很像黑巫术?宗师尖声笑道。他们只知道这个。一帮笨蛋。
他不再多言,女人减轻了束缚的力道,仅剩日常的刺痛。“总有那么一天,”当他们并辔西行之时,女人说道,“你会告诉我埋在心里的所有秘密,而且心甘情愿。”
弗伦提斯双手紧抓缰绳,内心却在狂怒地咆哮——为这身夺去他自由的伤疤。如今他终于知道,是伤疤在束缚他,督头和主人正是借由伤疤施加力量,强迫他屈服。这是独眼最后的礼物,最终极的复仇。
***
他们骑行到正午时分,烈日烤得沙漠发烫,于是他们躲在一处小小的遮阳棚底下休息,等影子拉长、温度降低,复又上路。他们临时驻留在一小片绿洲里,此地已经挤满了商队搭起的营帐。弗伦提斯饮了马,又选了靠边的地方搭起营帐。商队的成员全是自由民,个个喜笑颜开,不是跟老朋友们交换见闻,就是唱歌讲故事逗大伙一乐。他们大多身着蓝衣,不过也有几个身着灰衣的长胡子老江湖,牵了一溜马,零零星星地站在人群中。有人过去找他们俩卖货,也有人来打听帝国偏远地区的消息。女人的举止可谓优雅得体,她温和地表示不买货物,讲了些有关议会的闲言碎语,以及近来剑术比赛的结果,后者显然备受大伙关注。
“蓝方又输了?”一个年长的灰衣人颇为讶异,继而失望地摇了摇头,“我啊,押了他们一辈子,败了我两次财。”
女人笑了,往嘴里扔了一颗枣子:“那就改绿方呗,老爷子。”
他看样子有些恼火:“肤色不能换,人也不能换队伍站。”
过了一会儿,他们就清净了。弗伦提斯做完了杂事,坐在火堆边望着夜空。在他进宗会的头一年,胡提尔宗师教过他认星星,他知道剑柄座指向东北方。要不是有束缚之力,他就会顺着它的方向走回疆国,无论路途多么遥远。
“在阿尔比兰帝国,”女人开口说道,她斜倚在毯子上,胳膊肘撑着一块丝绸垫子,“有人吹嘘可以观星算命,专骗那帮笨蛋,因此大发横财。你们的信仰肯定不接受这套歪理邪说。”
“星星是遥远的太阳,”他说,“第三宗的说法。过于遥远的太阳,在这儿是没有力量的。”
“说说,你为什么杀死督头,而不是主人呢?”
“他离得近些,而且这一剑扔过去不容易。”他望着女人说道,“我知道你能打掉短剑。”
她微微点头认可,然后躺下去闭上眼睛。“有个男人在湖边扎营,行者打扮,灰白头发,戴一只银耳环。等月亮升到树梢,你去杀了他。包裹里有毒药,是绿瓶子。活儿要做干净,别留蛛丝马迹。找到的信件全都拿走。”
女人没有禁止他说话,但他并没有问原因。问了也没有意义。
***
倭拉人的风俗和信仰的信徒一样,死者须火葬。商队的众人用浸了灯油的帆布裹好灰发男人,拿火把将其点燃。没有悼词,围观的人群也没有一点儿悲伤的样子,似乎没人认识这个死在睡梦中的男人,只知道从市民证上看来的名字:佛卡,一个再寻常不过的名字。弗伦提斯和女人上路的同时,佛卡随身携带的物品正在就地拍卖。
“他的任务是监视我们。”女人最终还是说了出来,“省得你好奇。我认为是阿克里夫的手下,看来那位议员大人对我们的伟大计划没那么热心了。”弗伦提斯知道,女人并不是说给他听的。有时候她喜欢把心里的想法说出来,自言自语罢了。这一点跟壬希尔宗师很像。
又走了五天,加文海映入眼帘,据女人说,这是帝国最大的内陆水域。他们来到浅海湾的一个小渡口,这里是商队路线的终点,人马喧嚣,络绎不绝。天空澄澈无云,辽阔的海面则黑暗而深邃,西海岸远处的山峦在薄雾中若隐若现。进渡口每人要交五枚方币,每匹马还要给五枚圆币。“你这是抢劫。”女人交钱时对守渡人说。
“这位市民,欢迎你游过去。”他嘲弄地鞠了一躬,答道。
她嗤笑一声:“我真不如现在就杀了你,不过我们还有要事在身。”她哈哈一笑,牵着马上了船。
片刻过后,她念叨起来:“我第一次坐这种小破船的时候,一人一枚方币,一马一枚圆币。”奴隶们在督头的鞭子底下奋力划桨,渡船破开浪头航行在海上。“不过呢,那是两个世纪前了。”
弗伦提斯皱起眉头。两个世纪?她看起来不到三十岁。
女人见他疑惑不解,笑了笑,却没再多说。
渡海花了将近整整一个白天,傍晚时分他们才看到米尔泰斯城。弗伦提斯曾以为乌恩提什是他见过最大的城市,但与米尔泰斯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这座城市坐落于海岸边的碗状大峡谷内,难以计数的灰岩石屋绵延不尽,其间高塔林立。等他们抵达港口,低沉的嗡嗡声化作震耳的轰鸣。他们牵马上岸时,看到有个奴隶等在码头边。“女主人。”他深深鞠躬,向女人致以问候。
“这是霍维克,”她对弗伦提斯说,“很丑吧?”
霍维克的鼻子看起来断过好几次,左耳所剩不多,结实的双臂布满伤疤。但弗伦提斯注意到了他的姿势,双肩的角度和跨立的宽度。他在深坑里见过很多次。这人曾是柯利泰,是杀手,跟他一样。
“信使在吗?”她问霍维克。
“他两天前到的。”
“他惹事了没?”
“没听到城内有什么传闻,女主人。”
“他要是还不走,很快就有了。”
霍维克牵着驮马,在码头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挤出一条道。他们紧随其后,走过好些不知名的鹅卵石路,最后来到一个广场,四面各有一排三层楼房。广场中央的一块草地修剪整齐,一尊巨大的男人骑马像立于其中。女人翻身下马,走近雕像,仰望骑士的脸部。那尊人像披盔戴甲,弗伦提斯估计是古代的式样,用以制作雕像的青铜已然泛绿。他不认识倭拉文字,但雕像底座的牌匾上有一串长长的名头,可以想见此人非同凡响。
“他头上又有海鸥屎了。”女人说道。
“我这就去惩罚负责的奴隶,女主人。”霍维克肯定地说。
她转身走向雕像正对面的一座三层楼房。刚走上楼梯,门就打开了,一个中等年纪的女奴隶深深地鞠了一躬。房子里可谓富丽堂皇,墙壁多挂有画作,描绘的是各种战争场面,也有的是人物,容貌酷似外面院子里的青铜人像。
“你喜欢我家吗?”女人问弗伦提斯。
束缚之力再次松劲,他可以说话,但依然什么也不说。他听见那奴隶紧张得直喘粗气,却又不敢发出声音。可女人只是笑了笑。“洗澡。”她对奴隶说了一句,继而跨过光洁的大理石地板,登上装饰华丽的楼梯。弗伦提斯受到她的意志牵扯,也拾阶而上,走进一间大房。房内的长桌旁有个五十多岁的灰衣男人,正在吃一盘腌肉,手边有个水晶酒杯。他似乎立刻就认出了弗伦提斯。
“看来你长了些肌肉嘛。”他用疆国话说道,然后拿起酒杯灌了一大口。
弗伦提斯细细端详他的脸,完全不认识,可这人的声音有些异样。不是语气,而是音调。而且他说的疆国话不带倭拉口音。
“我们这位年轻的朋友在坑里待了五年。”女人还是说倭拉语。她坐在桌子上,脱下跋涉沙漠时所穿的齐膝长靴,摩挲着双脚。“就连柯利泰也只熬了一年。”
“他们没有经过第六宗的磨练,对吧,弗伦提斯?”男人冲他眨眨眼,熟悉的感觉再次涌起。
女人微微凑近,打量着灰衣人:“比之前的那人老些。这个叫什么名字?”
“卡瑞·泰科拉,中等身份的酒贩子,家里有个肥婆和五个活见鬼的孩子。这两天我除了打那帮小畜生就没干别的。”
“是什么天赋?”
那人耸耸肩:“一点点占卜能力,他自己都不知道,还老奇怪怎么打牌的时候手气总是很好。”
“那么损失不大。”
“没错。”男人表示同意,他站起来走近弗伦提斯。在打量对方的时候,他歪着脑袋,弗伦提斯仍然感觉很熟悉。“兄弟,乌恩提什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一直很好奇。”
弗伦提斯一言不发,最后女人强迫他说了出来。“阿尔比兰人围城后,阿克里夫·恩崔尔议员前来与麦西乌斯王子交涉,带来倭拉皇帝的问候和谈判条件。我查验过他身上的武器,然后跟他握手。等阿尔比兰人开始攻城的时候,他的意志束缚了我,逼迫我弃王子于不顾。我跑到码头,上了他的船。”
“那有点难受吧,”男人说,“没能壮烈牺牲。不然格瑞林宗师又有传奇故事讲给学徒兄弟们听了。”
弗伦提斯越发糊涂了。他怎么知道这么多?
“别担心了。”那人走开了,四处张望,目光驻留在靠墙的武器架上,“麦西乌斯没死,回去统治疆国了,不过据说远不如他英明伟大的父亲。”
“麦西乌斯看见你跑了吗?”女人问。
弗伦提斯摇摇头。“我当时在指挥城南的战斗,他在城中。”我临阵脱逃,留下两百个好小伙送死,他心想,他们都看见我跑了。
“所以他只知道,”男人说,“勇敢的弗伦提斯兄弟,曾经的小贼,为第六宗忠实效命,声名卓著,最后城破人亡,英勇战死。”他和女人交换了眼神。“还是可以一试的。”
她点点头:“名单呢?”
男人伸手从衣内掏出一张折叠的羊皮纸扔给她。“比我想象的多。”她边看边说。
“你完全能胜任,我敢肯定。”他端起酒杯,又灌了一大口,眉头微微皱起,似是尝到了酸苦的滋味,“尤其是有了我们致命的小鬼头。”
小鬼头。诺塔曾经这样叫他,巴库斯也是。但诺塔死了,而巴库斯,但愿他已平安返回疆国。
“还有什么?”女人问。
“你必须在一百天之内赶到南塔。到时候自然有人找你。你会忍不住想杀死他,但你万不能动手。告诉他,仅仅封地领主是不够的。妓女也必须死。那人应该还有我们夙敌的消息,以及除掉他的办法,或者至少能削弱他,详情我就不大清楚了。此外,”他喝光了杯中的酒,弗伦提斯注意到他的前额有一层细密的汗珠,“如果你失败了,等待你的是永远的痛苦,诸如此类。你以前听过了。”
“他的威胁向来缺乏创意。”她轻轻跳下桌子,走向挂在壁炉上方的武器架,那儿摆了一排薄刃剑,“有喜欢的吗?”
那人用手指轻弹酒杯,发出刺耳的叮叮声。他对女人笑道:“抱歉,让你失望了。”酒杯从他手中脱落,摔得粉碎,他瘫倒在长桌最前头的椅子里,满脸大汗淋漓。他的双眼已目光涣散,但看到弗伦提斯时突然一亮。“兄弟,替我问候他们,好吗?特别是维林。”
维林。弗伦提斯脑袋一热,那束缚之力陡然增强,令他动弹不得。他想要冲过去,逼迫那人吐露真相,但他只能怒气腾腾地僵在原地。那人最后一次露出笑容。“你可记得大战之前的最后一场仗?那是一个冬天,我们对付一帮匪徒。”他声音渐弱,几不可闻,“雪地里的鲜血如红宝石闪耀。那是个好日子……”
他阖上双眼,两臂绵软无力地垂下,很快,胸脯也不再起伏。
“那么,”女人说着,脱掉了身上的衣服,“该洗个澡了,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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