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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青春、自然与慈悲的朱比特
为延续我的灯火努力不懈,
但罗曼奈利却是如此顽强
他击败三人——
并将火吹灭——
——拜伦爵士,1810年10月3日,写于帕特拉斯的一封信
星期六早上,道尔在草褥上醒来,发觉自己已经作了决定。想到自己打算做的事,他不禁口干舌燥,双手发抖,尽管接下来的艰苦道路让他神经紧绷,但经过一星期的混沌不明,这又未尝不是一种解脱。
他现在明白了,他不该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艾希布雷斯身上。即便能找到这位诗人,又怎能异想天开地认为他愿意——或者能够——伸出援手呢?这是他和罗曼尼博士之间的冲突,只有勇敢面对才是解决之道,而且愈早愈好——因为他的健康确实是每况愈下。
他向库西亚请了一天假,老店主很乐意地批准了,因为道尔咳嗽得愈来愈厉害,让他身边的顾客感到很不安,仿佛担心他患有传染病。道尔拿出他存下的一点点现金,买了他认为有保障的东西:一把破旧生锈的老式燧石枪,船具店老板坚称这把枪确实能击发。如果罗曼尼博士企图抓他,他就以开枪自杀作为威胁。昨天在伦敦桥上,小杰告诉他关于刺杀贺拉宾未遂的事,道尔真希望他也能有侏儒给小杰的那种毒药,吞药比举枪指着自己的头要简单多了。
他发觉若要长时间举着重重的手枪,他的手会酸,于是他解下腰带,将末端穿过手枪扳机的保险栓,然后把它缠在脖子上。他把外衣的扣子全部扣上好遮住枪身,再以围巾蓬松地盖住枪口,此时冷冷的枪口就抵在下巴后方的柔软部分,如此一来,不仅可以避人耳目,而且只要拇指在外套的第二与第三颗纽扣之间一使力,子弹就会往上贯穿他的嘴巴、上颚、鼻腔、大脑,然后从他额头发际的正后方冲入阳光底下。
他在主教门街遇到一个杰克船长手下的乞丐,两人互相问好之后,那人告诉他,罗曼尼博士的吉普赛营区目前设在高斯维路北端的一片田野上,除了为西区的贵族算命,也卖春药和毒药给黄金巷贫民区的居民。
道尔谢过他,并请他向大伙问好之后,便往东转上伦敦墙街。正当他穿过柯曼街——他发现这里距济慈的出生地仅一街之隔——他听到从北侧传来尖锐的口哨声。
那是《昨日》前三个高——低——低的音调。
随后,从柯尔街另一边则传出接下来高高低低的九个音符作为响应。
这回绝对错不了。他不是唯一来到一八一〇年的二十世纪的人。他怦然心跳,立刻跳过街道停在北侧的人行道上,激动地四面张望。许多人都瞪着他看,他也认真地看着每一张觉得有趣或是不以为然的脸,希望从中认出一个不属于此年代的人,但他们似乎都是土生土长的公民。
他迟疑地往上走了几步,才留意到对街路边有一辆四轮大马车。马车的边窗开着,道尔隐约看见里面有一名乘客。就在他沉重地踏出人行道那一刻,他看见马车里枪支一闪,但是他听见的却是他衬衫底下手枪的爆破声,原来是子弹撞毁了药盘和击铁并点燃火药;由于他迅速转头,因此枪走火时,枪口已经歪到下巴旁边,火热的子弹只划过他的脸颊,撕裂他的右耳,而没有轰掉他的脑袋。
他蜷曲身子躺着,没有注意到马车辘辘离去,只是模糊知道有爆炸声,自己受了伤,而且全身是血。他胸口疼得厉害,但当他以麻木的双手掸落被火药烧得破烂的衬衫,并将冒着烟、已裂开的枪拨到一旁,却发现似乎并无致命伤口——只有许多烧伤与擦伤。他有耳鸣现象,右耳比左耳严重;事实上他整个右半边头部就像是注射了诺佛卡因一样,毫无知觉。他伸手去摸,摸到热热的、汩汩流淌的血,以及裂伤的肌肉,但没有耳朵。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翻身试着要站起来,有几个人跑过来,虽然是一片好心,却相当粗鲁地将他拉起来。道尔在恍惚中听到他们说:“你不会死吧,老兄?”“这还用问,你瞧,子弹直接穿过头部。”“马车里的人开的枪。”“胡说,我都看到了——是他的胸口爆炸。他带着炸弹。他是莱斯特广场来的法国间谍。”
“你们看,”有一人惊叫道,“他脖子上绑着一把损毁的手枪。”他把道尔的脸抬高,面向自己,“你为什么把手枪放在那里?”
道尔一心想离开,便喃喃说道:“我……刚买来,觉得这样带回家比较好。呃……我想应该是意外走火。”
“这人是白痴。”询问的人说完,又转向道尔,“这把枪根本没用,你看它只射击一次就四散纷飞。好了,跟我来吧,我们去找个医生帮你把头缝一缝。”
“不要!”道尔记不得一八一〇年是否已普遍使用消毒药,虽然他知道自己意识不清,但他也知道他不想被肮脏的手和缝线感染。“只要……给我一点白兰地就好。很烈的白兰地,或者威士忌——只要酒精浓度高的都行。”
“我就知道!”有一个不太搞得清楚状况的老人尖叫着说,“这是个诡计。他可能很多年前就没了耳朵,却不断在伦敦到处假装把耳朵轰掉,好骗人请他喝酒。”
“不是。”另一人反驳道,“瞧,他还有一部分耳朵掉在那里。哇!小心!他快吐了!”
道尔的确吐了。过了好一会儿,他凝聚气力才从这群对他愈来愈不关切的人群中挤出。他无视四面八方投来的好奇眼光,脱掉外套,扯掉剩余的衬衫紧紧缠在头上,以止住滴滴答答落在人行道上并弄得他双手黏乎乎的血,再穿上外套,然后才头晕目眩——因为他失血过多,惊吓过度——摇摇晃晃地走开,想找一家酒店。尽管目前他几乎什么都不确定,但至少他知道买了现在还挂在脖子上的这把枪之后,他还有余钱能买两杯白兰地:一杯可以用来浸泡绷带,一杯可以很快地灌下喉咙来止痛。
两天后,他又听到那首披头士曲子了。
礼拜天下午,他回到库西亚旅馆,推开前门蹒跚走进前厅,正在做账的老店主抬头一看,他原先惊愕的表情很快就变成咬牙切齿的愤怒。他打断道尔毫无条理的解释,冷冷地命令下人将道尔带到空房去躺下,好好看着,“直到他的灵魂飞出天花板,或是他的脚能把他从后门带出去为止。”他弯起手指,放到道尔的下巴上,抬起那张苍白的脸,说道:“道尔,我不管你用什么方法,总之你越快离开越好——懂了吗?”
道尔勉强站直身子,给了他一句很有尊严的答复——这句话他后来怎么也想不起来——接着,他忽然眼睛往上一翻,像一棵被砍的树一样往后倒下。他整个身体撞在地板上,轰隆一声像在打鼓,而他的指甲抓过光亮木板的声音则有如响板。
库西亚松了一口气,宣布他死了,并命人把他抬出去等候保安官传唤,可是当一群厨房侍者拖着这具瘫软的躯体往后门去时,道尔却坐了起来,紧急地四下张望说道:“801班机往伦敦——应该有帮我保留机票。已经付过钱了——是DIRE的戴若。有什么问题吗?”说完,他又昏死过去。
库西亚厌烦地咒骂着道尔和不在场的小杰,然后叫侍者把这个胡言乱语、不受欢迎的客人送到最小的空房间,还不时去查看,直到他终于放过他们而死掉为止。
在这两天当中,道尔就待在大厅楼梯底下,一个没有窗子、形状怪异的房间里,躺在小床上忍受痛苦,除了喝库西亚提供的美味鱼汤与黑啤酒之外,多半都在睡觉。到了礼拜二傍晚,他起身走出大厅,穿着围裙的库西亚一看到他就说,既然他已经有体力离开房间,应该也恢复得差不多,可以离开客栈了。
道尔穿上外套,摇摇摆摆顺着街道才走几步,便听到身后有东西掉在路面上。他转头去看,原来是库西亚把他坏掉的手枪丢了出来。他走回去拾起了枪,心想拿到随处可见的旧货店也许能换几个钱,而照目前的情形,多三个便士就等于多了一倍财富。
的确是坏了,他捡起枪时心想。击铁和药盘都不见了,枪托裂开,还可以清楚地看到因撞击进去而扭曲的子弹深深嵌在木头内。道尔想起若非有这把枪挡着,子弹已经直穿过他的胸膛,不由得打了个寒战。
他更仔细地检视子弹,发现底是平的,不是球状。
这就更确定了,他紧张地想。这种子弹是在一八五年左右才开始使用的。这里——我是说现在——还有其他二十世纪的人,而且不知道为什么对我有敌意。他们到底对我有何不满?
他又想,他们到底是谁?
他已经来到波洛大街。右手边是阴森庞大的圣托马斯医院,左手边伦敦桥横跨广阔的泰晤士河,耸立在薄暮里,铜灰色的汹涌河面也已在傍晚时分刚亮起的灯火中闪闪发光。对岸似乎比较有希望,他于是向左转。
当他往河边走去时自忖道:可是为什么这些时光旅行者要停留在一八一年的伦敦?又到底为什么想杀我?为什么不干脆把我带回去?难道他们以为我想留在这里……留在现在?
他灵光一现,告诉自己:也许因为我在找艾希布雷斯。也许他本来会出现在牙买加,却被他们绑架了。由于我本身来自未来,便会发现他缺席,因此他们得封我的口。
到达伦敦桥微微隆起的最高点时,他停下脚步,倚在仍留有余温的石栏上望向西方,上游半英里处黑修士桥的五座桥拱在逐渐暗去的夕阳衬托下,轮廓更加分明。我想我得再试着找罗曼尼博士谈谈,很可能还会失败,但我总得尝试回到一九八三年。他叹着气,自怜自艾了一会儿。如果只是支气管炎或肺炎或什么的,我也许会留下来继续努力,并在此时此地谋生;可是当有两个显然十分强大的组织同时在争夺你,一个想杀死你,另一个则只想折磨你的时候,要找工作可不容易。
他两手一推,继续走下桥的北侧斜坡。当然我也可以就这么离开,他告诉自己。现在就到岸边偷一艘船出航,随波逐流到格雷夫森或其他地方,重新开始。
当他回过神时已经下了桥,正要走过泰晤士街。他来来回回看着街灯下的街道,回想起两个半星期前的那一天,他差点就被那个假盲人乞丐带到贺拉宾那儿去,后来是滑板本杰明救了他。
在这个礼拜二傍晚,街上人很少,恩宠教堂街上的酒馆与餐厅虽然洒出光线照在石头路上,却少有喧闹声,因此口哨声还离得老远,道尔就听到了。又是《昨日》。
乍听到时莫名的惊恐消失后,道尔对于自己一听到披头士这首歌的反射动作不禁觉得好笑——他刚才立刻跳进一个凹入的大门,从外套口袋拽出坏掉的枪,当成棍子似的高举过头。此时他发现声音至少还在一条街以外,才把枪放低喘喘气,不过他心跳的速度却未减慢。他从凹壁小心地探头查看,还不敢走出去,唯恐引起注意。过了一会儿,吹口哨的人从伊斯奇街转过街角,沿着恩宠教堂街朝道尔的方向走来,但却走在对街。
那人很高大,似乎喝醉了。他的宽边帽拉得低低的遮住了脸,走起路来东倒西歪,有一两次还跳起舞步拙劣的踢踏舞,一面加快口哨曲调作为伴奏。眼看着他就要经过道尔的藏身处,却忽然以夸张的动作扭过头去,原来他发现右手边有一家酒馆,名叫“谨慎的罗士比”,里头狭小、灯光昏暗。那人不再吹口哨,他拍拍口袋,听到铜板叮当响,这才放心地推开嵌着圆窗的门走进去。
道尔见状,连忙朝着河道与格雷夫森方向往南走,但才走出几步便停下来,回头瞥了酒馆一眼。
你能就这么走开吗?他自问。这家伙应该确实是落单,而且暂时不太危险。别傻了,他另一半恐惧的心驳斥道,赶快离开吧!
他犹豫不决,最后还是踌躇着,几乎蹑着脚尖地穿过街道,来到“谨慎的罗士比”那扇厚重的木门前。当他试着鼓起勇气握住S形的铁制门把时,以链子悬挂的老旧招牌轻轻地在他头上前后摇晃,吱嘎作响。
他还来不及下定决心,门已经从里面拉开,一个高大魁梧的男人出现在人行道上,他几乎像是被他周遭鼓胀的热气给轰出来的,那气味让人想到牛肉、啤酒和制造蜡烛的动物脂肪。“怎么啦,老兄?”那人大喊,“没钱买啤酒吗?拿去。只要晨星有酒喝,大家都有酒喝。”他说着便丢了一把铜板进道尔的口袋。“进去吧。”晨星一只大手放在道尔的肩胛骨间,一把将他推进去。
道尔尽量不去面对多数的桌子与雅座,匆匆走到屋内另一头的长吧台,向面无表情的老板买一杯啤酒。道尔拨下头发遮住额头,拿起重重的玻璃酒杯凑到面前,只露出一双眼睛,然后转身背向吧台,开始喝第一大口啤酒,并一面缓缓扫视四周。
扫视到一半时,他忽然愣住,还差点被啤酒呛到。刚才吹口哨的人正坐在靠另一边墙壁的高背椅雅座里喝啤酒,他的帽子已脱下来放在酒杯旁边,桌上的蜡烛把他迟滞惺忪的眼睛照得清清楚楚。是史帝佛斯·贝纳。
当道尔确信自己没有弄错也没有眼花之后,又喝了几口啤酒。
为什么贝纳没有和其他人回去?还有谁错过了吗?道尔带着啤酒离开吧台,走向贝纳的桌子。他另一只空着的手伸入外套口袋,抓住已经损坏的手枪。
道尔站到这个高大的金发人跟前,他没有抬头,于是道尔举起外套内的手枪,直到口袋凸出一个圆圆的枪口形状,然后摇摇那人的肩膀。
贝纳抬起头来,那对金黄色眉毛因气恼不解而高扬。“嗯?”他说,然后又小心地加一句,“什么事?”
道尔感到不耐烦。这个人干吗要喝醉?“史帝佛斯,是我,道尔。”他在贝纳对面坐下来,让隐藏的枪管敲在木头上发出声响。“这里有把手枪,”他说,“你看到了,它正对准你的胸口。现在我要你回答我几个问题。”
贝纳目瞪口呆地望着他。他说得很快,字句不断从他口中涌出:“天哪布兰登别折磨我你是真的吗,我是说你真的在这里吗?老天爷你该不是鬼或是幻觉吧?你说句话呀,该死!”
道尔不屑地摇摇头:“我应该假装是鬼,看看你崩溃的样子。稍微控制一下。我是真实的。鬼会喝啤酒吗?”道尔开着玩笑,眼睛却始终没有离开贝纳,“我礼拜天被射杀的事,你显然知情。告诉我是谁干的,又为什么——另外还有谁到处吹着《昨日》的曲子?”
“全部的人,布兰登。”贝纳老实说,“戴若带回来的所有的小伙子。这首曲子是他们之间的识别暗号,就像《西城故事》里,火箭帮以三个音的口哨作暗号一样。”
“戴若?他回来了?我还以为返程很顺利。”
“你是说你来的那趟?当然顺利啊。除了你以外,大家都回去了。”贝纳沉重地摇着头,“我怎么也想不通你为什么想留在这里,布兰登。”
“我才不想。我是被一个吉普赛疯子给掳走了。那么你说的意思是什么?戴若又回来了?怎么可能?他找到新的裂缝了吗?”
“没有。他哪里需要呢?其实听柯勒律治演讲这整件事,只是为了资助戴若的真正目的——也就是回到这个该死的一八一〇年定居。他聘请思想开放、精通历史的人充当贴身侍卫——保镖——那就是我当初不肯告诉你的工作,记得吗?后来他发现老柯勒律治要在那个裂缝期间发表演说。他的财务状况一直有问题,而这正是解决之道——找十个对文化狂热的有钱人去听柯勒律治演讲,每人收一百万。而且他发现他需要一个柯勒律治专家,所以就聘请了你。可是这一切的主要目的,就是重回这里生活,只有他和他亲自挑选的人。因此当柯勒律治团回到一九八三年以后,他马上把他们赶上车,然后安排再次跃入九月一日那个裂缝,我们又跳了进来。不过这次我们到达了裂缝中央,也就是你们——我们——驾车出发去见柯勒律治大约一个小时之后,我们清除掉所有抵达的痕迹,等到那两辆马车回来——虽然少了一个柯勒律治专家——我们早已离开,并等着裂缝关闭。”贝纳笑了笑,“如果能驾车到‘王冠与铁锚’去看我们自己,应该很有趣。两个贝纳和两个戴若!戴若甚至真的想这么做,顺便看看你擅自脱队,不过他认为即使只是更改那么一点点历史还是太冒险。”
“那戴若为什么想要我死?”道尔不耐烦地问,“而且如果戴若真的对于不能篡改历史那么在乎,他为什么要绑架艾希布雷斯?”
“艾希布雷斯?你在为他写传记的那个笨蛋诗人?我们跟他没瓜葛。怎么了,他没出现?”
贝纳看起来很认真。“没有。”道尔说,“好了,别转移话题。为什么戴若想要我死?”
“我想,到头来他是希望我们全部都死。”贝纳喝着啤酒喃喃地说,“他一直向工作人员保证能从一八一四年的一道裂缝返回一九八三年,但我敢说,等到他不再需要我们,他就打算把我们一个个杀死。我们的活动钩都在他手上,而且他已经杀了班恩和卡格——就是本应在一个礼拜前杀死你的那两个人。结果今天早上,我无意中听到他下令只要一见到我就杀,因此我想办法偷了一大笔钱之后逃走,现在我根本不敢接近他。”贝纳郁郁地抬起头来,“布兰登,在这里他不希望有其他人知道二十世纪的事——收音机、盘尼西林、摄影这一类的。他担心你会取得重于空气的飞行器的专利,或是用你的名字发表《多佛海岸》这些的。他本来松了好大一口气,因为我……”
他没有说下去,尴尬的沉默持续许久,道尔脸上那抹冷酷的笑容也愈来愈明显。“因为你向他报告说你射穿了我的心脏。”
“天哪,”贝纳闭上眼睛,小声地说,“别射我,布兰登。我为了自卫,不得不如此,我若不照做,他会派人杀了我。反正你也没死。”说完他睁开眼睛,“子弹打中你哪里?我没有打偏啊。”
“没有,你打得很准,正中胸口。不过我外套底下有样东西,刚好挡住了你的子弹。”
“真的,那太好了。”贝纳露出笑容,往椅背上一靠,又说,“你说不是你自愿要脱队的?那么我们俩可以帮上彼此的大忙。”
“怎么帮?”道尔怀疑地问。
“你想回去吗?回到一九八三年?”
“这……想啊。”
“那好。我也想。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哦。你知道我最怀念什么吗?我的音响。真的,回家后只要我想,我就能在一天之内听完贝多芬的九首交响曲,然后是柴可夫斯基。还有华格纳!盖希文!贾尼丝·贾普林!唉,以前觉得开车到‘桃乐丝钱德勒’去听音乐会挺有趣的,可是这如果是唯一听音乐的方法,就很讨厌了。”
“那么你有什么计划呢,贝纳?”
“这个嘛……来,布兰登,抽根雪茄。”他朝一位酒吧女侍招招手,“我再点一份喝的,然后再告诉你。”
道尔拿过雪茄——这是丘吉尔尺寸的长雪茄,没有纸环或玻璃纸包装——在末端咬出一个切口,然后举起蜡烛叭叭地将雪茄点燃,他的目光仍始终没有离开对面的人。雪茄味道还不错。
“好啦,”贝纳说,待道尔放下蜡烛后,他自己也点了一根,“我要先说,那老人是个神经病、疯子,当然也是聪明过人,但他现在已经不再那么灵光了。自从我们来了以后,你知道他都要我们做些什么吗?说不定本来还可以订船票去萨特斯米尔和克伦代克淘金的,结果他却在雷登荷街买了一个店面,装潢成除毛店——你知道吗?就是专门替人刮除多余毛发的地方——还派了两个人全天待在店里,从早上九点到晚上九点半!”
道尔若有所思地皱起眉头:“他有没有说……为什么?”
“当然有。”这时啤酒来了,贝纳痛快地喝了一大口,“他要我们仔细留意一个早上才刮过但下午又长出一身毛的人,来要求做全身服务。戴若要我们替他打麻醉枪,把他绑起来带到楼上,绝对不能伤害他,所以麻醉枪子弹最好不要打到他的脸或喉咙。布兰登,你听听这个:我问他,老板,这家伙长什么样子?我是说除了全身长满了毛之外。你知道戴若怎么说吗?他说:我不知道,就算我知道,这长相恐怕也只能维持一个礼拜。你瞧——这是一个正常人的言行吗?”
“也许是,也许不是。”道尔扬起眉头,慢慢地说,心里想着关于戴若的计划,他可比贝纳清楚得多,“这些对于你送我们回家的计划有什么帮助?”
“这个——对了,你的活动钩还在吗?很好——戴若知道所有裂缝出现的时间与地点。最近裂缝出现得相当频繁,最靠近我们的不是一八一四年那道。所以我们要和他交易,让他告诉我们下一道裂缝出现的地点,这样我们就能在它关闭之前进入,然后‘啪’,就会回到现代伦敦那个空地了。”
道尔深深吸一口——他不得不承认是顶级的——雪茄,随即又啜一口啤酒:“那我们拿什么去交易?”
“嗯?喔,我没说吗?我找到他那个长毛人了。昨天他进店里来,就跟老头说的一样。一个矮胖红发的家伙,全身都是刚长出来的毛。当我渐渐靠近麻醉枪时,他吓得立刻往外跑,不过……”贝纳骄傲地笑着,“我跟踪他到他的住处。所以今天早上我到戴若房门外偷听——想看看他心情如何,会不会接受‘你把钩子给我并说出裂缝地点,我就告诉你长毛人住在哪里’的条件,结果竟然听到戴若对克里希洛和其他所有人说,只要一见到贝纳就杀!看来他并不信任我。所以我偷光一个钱柜之后就闪人,自己去找那个长毛人,我几个小时前才跟他吃过午饭。”
“真的?”道尔心想,吃午饭他宁可找开膛手杰克也不找狗脸乔。
“是啊。这家伙人还不错,真的——虽然目光凶暴,又老说一些永生、埃及神祇等等的话,不过很有教养。我跟他说,戴若的确有能力治好他的多毛症,不过也有些问题要问他。我暗示说那老头打算折磨他——据我所知,他很可能这么做——所以他需要一个中间人,一个代言人去和戴若交涉。我说我本来是戴若的手下,可是一听说他打算对我这个混账东西施展暴行,便退出了。你懂吗?不过我还是顾忌戴若所下的‘见贝纳就杀’的命令。”贝纳苦笑道,“所以,现在你就是我的同伙。你去找戴若谈判,报酬你也有份——就是一趟返家之旅。我想你就这么说吧。”贝纳往后坐,斜睨着道尔又说,“戴若,我们会告诉大金刚,除非收到我们的信,否则不要来见你。而我们会把信交给一位朋友——我知道有个女孩可以信任——指示她在亲眼见到我们从裂缝消失之后,才能将信寄出。所以你得给我们一个钩子并说出裂缝地点,当我们找的女孩看见我们的衣服落地——你要知道,她可能远在一百码外的树梢或窗内,所以你别想找到她——你的长毛人就会收到去见戴若的信息。”
道尔一直想插话,此刻见机说道:“可是贝纳,你忘了戴若也下过杀死道尔的命令。我无法接近他。”
“现在没有人在追杀你了,布兰登。”贝纳耐着性子说,“第一,大家都以为我已经杀了你。第二,他们记忆中的你是那个发表过关于柯勒律治的演说、外表微胖的健康人。你最近照过镜子没有?你真是憔悴,而且苍白得有如弗里茨·艾辛博格雕版画中的人物,你脸上大概多了一百多条皱纹——我可以继续了吗?好——现在你头也秃了,最重要的是,你那只耳朵似乎也不见了。你是怎么办到的?前几天我还发现你走路姿势很怪异。老实说,你简直老了二十岁。不会有人看到你就说,啊哈,布兰登·道尔。所以别担心。你只要走进店里说:‘你好,我有个朋友全身长毛,我想跟老板谈谈。’然后,当你见到戴若,就提出条件。到了这个时候,你便能坦承说你是道尔——他绝对不敢伤害他与巨猩乔扬之间的唯一联系。”
道尔边想边点头:“这个主意不错,贝纳。很复杂,但还不错。”道尔很确定自己知道戴若想做什么……连带地也知道他为什么会有罗布爵士的日记。是因为他的癌症,道尔暗想,他无法治愈,但当他得以作时光之旅的同时,他也得以接近一个能够与人掉换躯体的人。于是他找来罗布爵士的手稿,因为只有这里头提到一八一一年处决狗脸乔的时间、地点与情形。知道这一点倒也有利于谈判!
“该死,你有没有在听我说啊,布兰登?”
“对不起,你说什么?”
“你仔细听,这很重要。今天是礼拜二,我们礼拜六碰面如何——你知道交易所巷子里银行旁边那家‘强纳森’吗?我们就中午在那儿见。到时候我会和我找的女孩以及长毛人谈好信的事情,你就可以去找戴若了。好吗?”
“我要怎么活到礼拜六?你开那枪害我丢了工作。”
“抱歉。拿去吧。”贝纳伸手到口袋里掏出五张皱巴巴的五镑钞票,丢在桌上。“这样够吗?”
“应该够吧。”道尔把钱塞入自己的口袋之后,站起身来。贝纳伸出手,道尔却只是笑笑说:“不了,贝纳。我可以和你合作,但我不会跟一个只为求活命而不惜杀害老朋友的人握手。”
贝纳轻轻拍了拍手,笑道:“等你身历其境却有不同反应的时候再来说我吧,老兄弟,那样也许我会觉得惭愧。礼拜六见了。”
“好。”道尔动身离去,之后又转身对贝纳说,“这雪茄不错,你从哪儿弄来的?我一直想知道一八一〇年的雪茄是什么味道,现在我知道了。”
“抱歉,布兰登。那是一九八三年制的乌普曼。我走的时候从戴若那儿偷了一盒。”
“喔。”道尔从前门离开,来到外头的人行道。月亮已经升起,流云的影子飘过街道与屋子正面,像一群偷偷奔往河边的鬼魅。有个驼背老人沿着街道中央的排水沟走来,道尔目光所及,只见他弯下身子捡起一段压扁的雪茄烟蒂。
道尔立刻走上前去。“拿去。”他递出自己已经点燃的雪茄说:“那种垃圾就不要了。试试乌普曼的烟屁股吧。”老人忿忿然抬头看着他说:“乌马的什么?”道尔已经累得不想多作解释,便匆匆离开。
如今有钱可以好好享受的道尔,在潘卡拉斯巷的“热情仕绅”订了一个房间,因为所有的数据都显示,艾希布雷斯抵达伦敦后的前几个礼拜,就住在这里。尽管当他听老板说从未听过艾希布雷斯的名字,也从未有过高大魁梧的金发男房客,不管有没有大胡子时,他感到十分惊讶,但如今对道尔而言,与贝纳的合作远比艾希布雷斯有没有出现紧急多了。
接下来的三天,他完全地放松。他的咳嗽似乎没有恶化,甚至有缓和之象,而缠了他两个礼拜的高烧显然也被库西亚的香辣鱼汤与啤酒给逼退了。由于怕被贺拉宾或戴若的人发现,他不敢离开旅馆太远,不过他的窗户外面有个小阳台,他发现可以从阳台经由薄木板屋檐爬上屋顶。他在两管烟囱之间的平台上找到一张椅子,木头已经在伦敦气候的侵蚀下发白龟裂。黄昏时他便在这里坐上许久,俯望下去,鱼街与泰晤士街的排屋层层下降直到河边,而船只在朦胧的河面上抢风而行,有一种不慌不忙的闲适。他左手边的烟囱围着一圈宽宽的砖壁,他把烟草和火绒匣放在上头,另外将一桶冰啤酒放在右手边下方的屋顶上,一面抽烟斗,一面喝着陶杯里的啤酒,然后放眼眺望那片可谓拜占庭式的凌乱屋顶、塔楼与烟囱,那风景中,又以耸立在右侧另一头的圣保罗大教堂最为醒目。无须立即作出决定的他沉浸在舒适超然的感觉当中,考虑着干脆不要去见贝纳,这辈子就生活在这个以拿破仑、惠灵顿、歌德和拜伦为代表人物的半个世纪里吧。
这三天的休息当中,只有一件事破坏了他的兴致。星期四上午,道尔从奇普塞德一家书店回来的路上,有个可怕的畸形老人,佝偻着身子啪嗒啪嗒地靠上来,他仿佛手脚并用似的以游泳的姿势往前推进。他那颗光头从老旧的衣堆中探出来,好像从堆肥里长出的香菇,看起来他曾经受过重创,因为他的鼻子、左眼和左半边的下巴都不见了,只剩下深深凹陷、纠结的伤疤组织。当老人停在道尔面前时,道尔已经伸手进口袋掏出一个先令。
可是那人并没有讨钱。“先生,你,”老人呵呵笑道,“好像很想回家。而且我觉得,”他眨眨眼睛说,“你的家位于一个我们指不出来的方向,哦?”
道尔惊恐地四下张望,但并未见到有任何人可能是这个畸形人的同谋。也许他只是个随处可见的街头疯子,只不过他的胡言乱语恰巧与道尔的情形吻合。他指的很可能是天堂什么的。“你是什么意思?”道尔小心地问。
“嘿嘿!你以为可能只有罗曼尼博士知道阿努比斯之门开启的地点与时间吗?错了,班!我也知道,而且我今天就能带你去其中一扇,杰伊。”他咯咯地笑——很可怕的声音,就像一堆石头滚下金属梯。“就在河的对岸。想看看吗?”
道尔感到既慌又乱。这个人真的知道裂缝的位置吗?至少他确实知道裂缝的存在。而且最近裂缝会出现得很频繁,因此在萨里区开出一道也并非不可能。天哪,我要是今天就能回家该怎么办?这就代表我要背弃贝纳……可是那个混蛋又有什么权利要求我对他忠诚?如果这是贺拉宾或戴若的诡计,又何必如此拐弯抹角?“可是,”他说,“你是谁?指点我回家的路对你又有什么好处?”
“我?我只是一个刚好懂点法术的老人。至于我为什么要帮你这个忙,”他又咯咯笑起来,“可能是因为我不能算是罗曼尼博士的朋友,对吧?或许还有个原因:我得感谢罗曼尼赐给我这个。”他朝着自己被毁的半边脸扬扬手,“好啦,有兴趣吗?想不想去看那扇将来——或是已经,或是马上——能让你回家的门?”
道尔轻飘飘地说:“想。”
“那么就来吧。”道尔的向导活力十足地沿人行道走去,模样仍是又像游泳又像走路,而道尔则跟在后面,但他忽然发现一件事,便停了下来。
此时,人行道上堆满了一波波的枯叶,但老人踩在上头却没有噼啪响。
当老人发现道尔停下来,也转过那张可怕的脸说:“快呀,杰森。”
道尔耸耸肩,压抑住突如其来想在胸前画十字架的冲动,跟了上去。
他们从黑修士桥过河,两人都没有多说话,不过老人高兴的神情就好像圣诞节早上,全家人从教堂回来以后,终于可以回房去看礼物的小孩。他带领道尔走下大萨里街,然后左转进入一条较狭窄的街道,最后来到一座很高的砖砌围墙前,密闭在围墙内的空地十分宽广。墙上有一扇看似坚固的门,老人露齿而笑,眉毛扬得老高,手里举起一把铜制钥匙。
“通往王国的钥匙。”他说。
道尔不禁退缩:“今天这道裂缝之门就在这扇门背后,而你又刚好拥有门的钥匙吗?”
“我……老早就知道了……这里有什么,”老人几乎是神情肃穆地说,“而我买下这块地是因为我知道你会来。”
“那么这里有什么?”道尔紧张地问,“一道长时间的裂缝,你说的是这个吗?不过除非等到它关闭,否则对我没有用。”
“你进去以后就会变成一道门了,道尔,这一点毋庸置疑。”
“听你说得好像我会死在里头似的。”
“你今天不会死。”老人说,“将来也不会。”
老人转动插进钥匙孔的钥匙时,道尔后退了几步,但还是不安地看着。“你想不会,嗯?”
“我知道不会。”门锁开了,老人将门推开。
从门口望去,里头一片草地上,一块块早已破碎又经过风雨侵蚀而变得浑圆的石材,在九月温吞的阳光下闪耀着,无论道尔原本预期看到什么,总之绝不是这番景象。老人急急忙忙进入,小心地走过那些绿色小丘,道尔则鼓起勇气、握紧拳头,一下跳过门口。
这围墙内的空地上,除了老人和他自己以及竖立在草地上的古墙遗迹之外,空无一物。老人见道尔突然跳进来,吓了一跳,独眼不停眨动。“把门关上。”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又随即专注地不知道在土里挖些什么。
道尔关上门,但未锁上,然后走到这位奇特的向导身边:“门在哪里?”他不耐烦地问。
“你看看这些骨头。”老人从一堆看起来很古老的骨头堆里拉开一块帆布,其中有几块骨头像是被火烧黑了。“这里有个头骨。”他说着拿起一个陈旧的象牙色球状物,颧骨和颚骨还若即若离地黏附着。
“天哪。”道尔有点反感地说,“谁管这些?门到底在哪里?”
“我多年前买下这块地,”老人一面回忆一面对着头骨说,“只为了要让你看看这些骨头。”
道尔“咻”一声吐出好长一口气。“这里没有门,是吧?”他疲惫地说。
老人抬头看他,即使他那张带疤的脸有任何表情,也让人难以捉摸。“你会在这里找到门的。希望到时候,你也能像现在这般渴望通过它。你想带着这个头骨吗?”
毕竟只是个街头疯子,道尔心想,只不过他对伦敦的巫术阶级制度略有所知。“不了,谢谢。”他转身吃力地穿越没有割过的草地离去。
“在不同的情况下记得再来找我!”老人大叫道。
当星期六正午时分,贝纳大步跨进“强纳森”咖啡屋敞开的大门时,道尔见到他便即招手,并指指桌子对面的空座位,他已经等了半个小时。贝纳走过来,靴子的跟踩在木板上咚咚响,他拉开椅子坐下。他用一种挑战的目光瞪着道尔,似乎想掩饰内心的不安:“道尔,是你提早到还是我记错了约定的时间?”
道尔举手引起侍者注意后,指指他的咖啡杯又指指贝纳,侍者点点头,步上三层阶梯来到主要楼面。“是我早到了,贝纳。你的确是说中午。”他更仔细地看着同桌的同伴——贝纳的眼睛似乎有点失焦。“你还好吧?你好像……宿醉还是怎么了?”
贝纳疑惑地看着他说:“你说宿醉?”
“是啊。你昨晚在外头喝得很晚,是吧?”
“喔!是啊。”这时侍者端来了热腾腾的咖啡,贝纳连忙又点了两份腰子馅饼。“吃点东西应该是治疗过度放纵的妙方,是吧?”
“当然。”道尔意兴阑珊地说,“你知道吗?我们俩回去以后都得稍作调适——你不但有了口音,连用语也复古了。”
贝纳笑起来,不过显得有点勉强:“那是当然,在这古代时期,我一直想让自己更像个……古代人。”
“我觉得你太过火了,算了,无所谓。你都准备好了吗?”
“好了,当然好了,没问题。”
道尔心想,贝纳一定很饿,因为他不断不耐烦地寻找侍者。“那个女孩答应了吗?”道尔问。
“当然答应了,她会做得无懈可击。那个人把我们的馅饼拿到哪儿去了?”
“去你的馅饼。”道尔不耐烦地说,“事情经过如何?有没有什么阻碍?你的举止怎么这么奇怪?”
“没有,没有阻碍。”贝纳说,“我只是饿了。”
“那么我什么时候去见戴若?”道尔问,“今天?还是明天?”
“不用这么急,得再等几天。啊,馅饼来了!谢谢。快用吧,道尔,凉了不好吃。”
“我这份给你。”道尔说,他一想到腰子馅饼总觉得反胃,“为什么还要再等几天?你把那个长毛人追丢了吗?”
“你把这该死的馅饼给吃了,这是我替你点的。”
道尔不耐烦地转了一下眼珠:“别企图转移话题。为什么要等?”
“戴若要离开几天,礼拜二晚上才回来。那你要不要来点汤?”
“什么都不要,谢谢。”道尔说得很确定,“这么说我就礼拜三早上去见他啰?”
“对。喔,还有件事让我担心,我似乎被跟踪了。我想不出会是谁——一个留着黑胡子的矮小男人。我来的时候应该已摆脱了他,但仍得确定一下。你能不能出去看看他是否还在附近?若是的话,我不希望他知道我已注意到他。”
道尔叹了口气,不过还是起身走向大门,来到外面的人行道后,朝阳光灿烂的针线街前后看了看。街上人很多,道尔又是挤又是“借过”又是踮脚尖的,还是没看到任何黑胡子的矮男子。他右侧路上传出沙哑的尖叫声,众人都伸长脖子往那个方向看,不过道尔没兴趣知道骚动的原因。他又走进店内回到桌边。
“没看见人。”道尔坐下说道。贝纳正在搅一杯茶,刚才道尔出去时还没有这杯茶。“他跟踪你多久了?你最初在哪儿发现他的?”
“这个……”贝纳大声地啜着茶,“哎呀,他们这里的茶还真好喝。你尝尝看。”他把杯子递给道尔。
外头叫喊的人愈来愈多,声音也愈来愈吵,道尔不得不往前倾,说道:“不用,谢谢。你可以回答我吗?”
“可以。不过你先尝一口,真的很好喝。我开始觉得你自视过高而不屑与我同食共饮。”
“拜托,贝纳。”道尔于是不耐烦地拿起杯子斜凑到唇边,正当他张开嘴巴要小啜一口,贝纳突然伸手将杯底一掀,逼得道尔吞下满满一大口,还差点给呛了。“该死。”他吞下茶后激动地说,“你疯啦?”
“我只是希望你好好喝上一口。”贝纳愉快地说,“很顺口吧?”
道尔翘起嘴唇咂了咂嘴。这茶又苦又浓,好像加了许多丹宁的红酒,牙齿涩得吱嘎响。“真难喝。”他对贝纳说完,忽然有种不安的感觉,“你这王八蛋,你喝一口给我看看。”
贝纳用手拱在耳边说:“你说什么?这里好像……”
“你现在马上喝茶!”道尔为了压过此时正在门外的喧闹声,几乎大吼起来。
“你以为我下了毒吗?哈!你看着。”看到贝纳毫不犹豫地将茶喝光,道尔放心许多。“道尔,你显然不是茶的行家。”
“大概吧。你看外面到底出了什么事?跟我说说这个留胡子的……”
道尔身后、前门旁边的厅里传出几声惊恐的尖叫,他还没来得及转身,就听到前窗向内爆破,响起哗啦拉的碎裂声和金属撞击声。街上的吵闹声更响了。当道尔从椅子上跳起来的时候,他的眼角瞥见贝纳十分冷静地起身,并从外套底下掏出一把小型的燧石枪。
“天哪,”有人喊道,“杀了它,它好像往厨房去了!”
道尔看见厅内靠街边的顾客纷纷惊慌逃窜,还将损毁的椅子的木条当木棒挥舞,不过最初紧张的几秒钟,他却看不见是谁或什么东西被围在中心。后来有个侍者被抛甩到半空中压倒十来个人,道尔这才看见在混乱当中那个小空地里,蹲着一只红毛猩猩。虽然身材比多数对手矮小,却凶猛异常、咿咿啊啊地从侍者摔倒后留下的缺口冲出来,朝道尔与贝纳的桌子这边蹦了两下,便已前进一半距离。就在贝纳在他耳畔开枪之前,道尔留意到猩猩的毛上沾有多处血迹,从口中流出的血似乎更多。
道尔感觉到脸颊边的空气剧烈震动,并看见子弹将猩猩往后轰倒,血从它的胸口喷出。它倒退十英尺回到刚才所在之处,肩膀撞到地板,而当它全身瘫软,跌落在地之前的一剎那,猩猩几乎是整个倒立的。
在接下来除了嗡鸣,什么都听不到的沉寂中,贝纳攫住道尔的上臂,带着他快步走向厨房,经由后门进入一条非常狭窄阴暗的巷道。
“走吧。”贝纳说,“这条巷子通往康西尔。”
“等等!”地上有个破车轮,也不晓得为什么没被拾荒者捡走,差点绊了道尔一跤。“那是被狗——我是说被长毛人遗弃的躯体啊!为什么会来——”
“那无关紧要。现在你能不能——”
“可是这就表示他又找到新的躯体了!你不明白——”
“我比你更明白,道尔,相信我。一切都在我掌控之下,以后再跟你解释。”
“可是——那好吧。喂,等等!我什么时候再见你呢?你说礼拜二是吗?”
“礼拜二可以。”贝纳不耐烦地说,“快去吧!”
“礼拜二在哪里?”
“别担心那个,我会找你的。唉,真要命。礼拜二早上十点在这里见,这样你放心些了吗?”
“好。不过你能不能再借我一点钱?我没有——”
“可以,可以,可不能让你饿着了。拿去,不知道有多少,但也够多了。你现在可以走了吗?”
头发灰白的侍者扫了一畚箕的玻璃碎片,加上他把餐巾当绷带缠在头上,看起来就像某个伊斯兰大臣想找一位苏丹,献上一堆胡乱切割的钻石似的。“抱歉,小伙子,当时情势实在太混乱,我根本没反应过来,好吗?”他将碎片倒入垃圾桶,又弯下腰扫另一堆。
“可是他当时是冲向两个客人吗?”
侍者叹气说:“也许是,但更可能只是往那个方向逃跑。”
“开枪打他的那个人,你还记得些什么吗?”
“我刚才说了,高大,金发。跟他在一起的人矮小、深色头发、很瘦,好像生病的样子。好了,回家去吧。”
这里似乎再也问不出个所以然,小杰谢过侍者后,便垂头丧气走到外头的交易所巷子,有几个人正小心翼翼地将肯尼的红毛尸体搬上马车——不管是不是叫肯尼,总之就是一星期前被肯尼抛弃,而今天又刚刚被狗脸乔抛弃的躯体。
该死,小杰心想。他又采取行动了,现在我根本不知道他可能在谁的身体里面。
她两手插入宽松外套的口袋内,小心地绕过马车,穿过一群瞠目结舌的旁观者,缓缓步下针线街。
道尔走到半路便开始发抖,当他回到屋顶,很快灌下第一口啤酒之后,将脸埋在手中做了几个深呼吸,直到颤抖停止。天哪,他想,原来那鬼东西出现就是这种情形,难怪小杰杀了一个以后,会变得有点疯狂,因为他觉得他从那东西临死前的双眼,看见柯林·勒波弗的灵魂在凝视着他。也说不定,这是真的。道尔不禁又倒了一杯啤酒喝干。他想道,我真的希望贝纳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希望他知道自己在玩什么样的火。
道尔放下杯子,视线向左游移。他现在在哪里呢,道尔不安地想,新躯体是否已开始长出一点一点的毛?他是否已开始寻找另一个替代者?
在道尔屋顶的窝的东南方大约两千英里外,有间粉墙小屋,门前斑驳的石阶上有个光头老人呆坐着,他一边抽着长长的陶土烟斗,一边望着土黄草坡下方的卵石海滩与海水。温暖干燥的西风吹来,原本平静的帕特拉斯湾涌起一波波长浪,偶尔风势缓和下来,他还能听到身后摩里亚的山脚下有羊铃恬静清脆的响声。
在那漫长的午后,男孩尼可罗已经是第三次跑出屋外,这次还踢了博士的手臂,使他差点拿不住烟斗。男孩却也不道歉。博士对着不快乐的男孩冷冷一笑,暗自发誓只要这个希腊的小混蛋再有任何不敬的举动,就让他心爱的主人死得更难看、更痛苦,也拖得更久。
“博士,”尼可罗喘着气说,“快来!主人在床上滚来滚去,还跟很多不在房间里的人说话!他好像快死了!”
我不让他死,他是不会死的,博士心想。他望向天空——无云的希腊天空里,太阳已经西沉,他认为现在应该可以采取行动。其实在哪个时辰动手倒也不是那么要紧,但是他对古老过时的律法仍抱持迷信,就如同他绝不会在法穆提月二十四日提到塞特之名,也不会乐意在提比月十二日看见老鼠一样,当太阳神拉还在头顶上,还可能看见的时候,他就是无法施展巫术。
“好。”博士说着便将烟斗放到一旁,吃力地站起来,“我去看看他。”
“我也去。”尼可罗说。
“不行。我得和他独处。”
“我也去。”
这可笑的男孩斜披着红色肩带,里头随时放着一把弯刀,这时他将右手按在刀柄上,博士看了差点笑出来。“随便你吧。不过我做治疗的时候,你得离开。”
“为什么?”
“因为,”博士知道这个理由能让男孩信服——但里头那位英国绅士听了,恐怕就要到处找枪了——“医疗就是法术,如果屋里有第三个灵魂,可能会让治疗的巫术变成恶毒的巫术。”
男孩显得很不高兴,但仍低声说:“好吧。”
“那就来吧。”
他们走进屋里,经过走廊,来到尽头一个没有门的房间,虽然石墙让房内保持凉爽,但躺在狭窄铁床上的年轻人却汗水淋漓,卷曲的黑发贴在额头上。正如尼可罗所说,他正痛苦地翻来覆去,双眼虽然紧闭,却眉头深锁,喃喃低语。
“你得离开了。”博士告诉男孩。
尼可罗走到门口又停下来,疑虑地看着床头桌上那些奇怪的东西——一支刺胳针和一只碗,几个小玻璃瓶里装着有色液体,一个中间系着一颗木珠的金属圈。“我走之前还有一件事,”他说,“很多得这种热病的人都被你医死了。礼拜一,英国人乔治·瓦森就死在你手上。主人……”他比比床上的人说,“说你比热病本身还危险。所以我要告诉你,万一你治疗失败的话,你将会和他在同一天向死神报到。明白吗?”
博士凹凸不平的脸上神情复杂,似乎又好笑又气恼:“出去吧,尼可罗。”
“当心点,罗曼奈利博士。”尼可罗说完,掉头大步走出走廊。
博士往桌上的水盆里舀一杯水,然后从腰带的小包里捏了几把压碎成粉状的药草筛入杯中,再以食指搅拌。接着他伸出一只手臂到神志不清的病人肩膀底下,扶他半坐起来,把茶杯凑到他仍喃喃自语的嘴边。
“喝了吧,爵士。”他轻轻说着,一面将茶杯倾斜。床上的人没有多想就喝下去,但眉头随即皱起,当罗曼奈利博士拿走空茶杯后,那人开始咳嗽并猛摇头,就像猫闻到什么它不喜欢的东西。“对,的确很苦是吧?八年前我自己也喝过一杯,我至今还记得那个味道。”
博士起身后,迅速走到桌边,因为现在时间宝贵。罗曼奈利利用碟子里的一小堆火绒打火,起火之后,他把特制的蜡烛伸进去,直到灯芯亮起一圈火光,又重新插回烛台,并认真地盯着它看。这火焰并不像一般蜡烛向上延伸,而是均衡地散开形成球状,有如一个黄色的小太阳,它也同时往上下散发热浪,使得烛台杆上的象形文字仿佛一只只在栅门内等着起跑的赛马,焦躁不安地动来动去。
现在只希望他在伦敦的“卡”表现称职!
他对着火焰说:“罗曼尼?”
一个细细的声音回答:“这里准备好了。包特桶刚换水,而且已加热到适当温度。”
“希望如此。替他铺好路了吗?”
“好了。谒见乔治王的请求已经在这个星期稍早获准。”
“很好。我们把频道连上吧。”
罗曼奈利转向固定在一块硬木上的金属圈,然后拿了根小金属棒敲击。金属圈发出一声又长又清脆的音,不一会儿,火焰里也传出一个音作为响应。
回应的音比较高,于是他将金属圈上的木珠往上移了一英寸,再敲一次;声音较为相近了,有一度火球似乎消失不见,但当音符慢慢减弱,它便又亮起来。
“我想我们成功了。”他紧张地说,“再来一次。”
一个在伦敦、一个在希腊所敲出的两个音再度响起,几乎一模一样——火焰变成一团模糊、剧烈转动的灰色——当金属圈仍在持续发音之际,罗曼奈利谨慎地将木珠往上移动一丝丝距离。现在两个音完全一样了,原来的火焰如今在空中形成一个洞,从这个洞里他看到一小块泥土地板。当鸣响的双音渐渐沉寂下来,奇特的火球又再次出现。
“成了。”罗曼奈利兴奋地说,“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我叫你敲的时候再敲一次,然后我就把他送过去。”
他拿起刺胳针和一只碟子,转向床上昏迷不醒的人,抬起他一只瘫软的手,用刀片划伤他一根指头,并将很快流出的几滴血用碟子接住。盛满几汤匙的血量后,他放下病人的手和小刀,然后又重新面向蜡烛。
“敲吧!”他说的同时,也以棒子敲击金属圈。回音再度传来,当蜡烛火焰再次变成洞,他丢下棒子,以手指沾血,往洞里弹出十几滴。
“有了吗?”他问道,手指则摆好姿势,准备再试一次。
“有了。”另一头的声音回答,此时鸣响的音渐弱,火焰也逐渐变亮,“四滴,正中桶内。”
“好极了。一成功我就马上让他死。”罗曼奈利俯身吹灭蜡烛。
他靠在椅背上,盯着床上那个睡得极不安稳的人陷入沉思。找到这个年轻人是意外的好运。他完全符合他们的需求:一个英国的世袭贵族,生活在阴郁甚至于贫困之中,而且——也许因为跛脚——害羞内向,朋友极少。他在哈罗公学那段时间,曾热心地发表过一首讽刺诗,结果得罪不少英国有分量的人物,其中包括他的资助人卡莱尔爵士。一旦罗曼奈利和他在英国的“卡”制造出他犯下这桩骇人罪行的假象,这帮人想必都很乐意相信。
“罗曼尼博士和我将把你推出黑暗。”罗曼奈利轻声说道,“我们将使你成名,我的拜伦爵士。”
墙上高处一个壁龛里安置着提巴多被割下的人头,他的脸上带着十分平静的笑容。人头下方,小丑贺拉宾和罗曼尼博士正盯着一个棺木大小的桶子看,桶内的包特隐隐发红,而那几滴血则已经变黑变硬,沉到中心,现在正开始长出细细的红色网络,相互连结。
“十二小时过后,就能长成人形了。”罗曼尼轻声说,他定定地站着,完全没有因为脚下的弹簧鞋而蹦跳。“二十四小时过后,他就能跟我们说话了。”
贺拉宾略微调整脚下的高跷。“一个真正的英国爵士。”他若有所思地说,“鼠堡曾有过一些杰出的访客,不过这位年轻的拜伦将是头一个……”即使他脸上涂着厚厚的妆,罗曼尼仍看得出他在冷笑,“英国贵族。”
罗曼尼博士笑道:“我把你引进上流圈子了。”
小丑沉默片刻后,哼哼唧唧地说:“明晚我们真的要进行这个不眠不休的计划吗?我总得在吊床里躺十个小时,否则背就痛得厉害,自从我那该死的父亲……”他指指干掉的人头,“把我推到地上以后,更是加倍痛苦。”
“我们两个轮流,每八小时睡四小时。”罗曼尼博士厌烦地提醒他,“这样总该能让你活下去了吧?他才可怜呢。”他对着包特桶点点头说,“他得随时醒着听人大吼大叫。”
贺拉宾叹气道:“后天的某个时辰就能停手了?”
“应该是傍晚。明天一整晚和后天一整天我们都要轮流对他洗脑,到了傍晚,他就不再有自己的意志了,让他露脸两天后,就把指令和那把小型手枪给他,放他走。然后我的吉普赛人和你的乞丐都要上工,我安排在国库的人会宣布国内有五分之一的金镑都是伪造的消息,大约一个小时过后,我的手下就会到英国银行挤兑。接着我们的拜伦再来那么一下,这个国家也就差不多瘫痪了。如果圣诞节之前,拿破仑还没有出现在伦敦,那就太叫人意外了。”他满意地笑着。
贺拉宾踩着高跷走来走去:“你……确定这样会比较好吗?我不在乎鞭笞这个国家一顿,可是彻底毁灭它真的是明智的做法吗?”
“法国人比较好控制。”罗曼尼说,“我很清楚——我在开罗和他们打过交道。”
“喔。”贺拉宾往门口走去,忽然又停住往桶子里看,那些红丝已经连成人体骨架的轮廓。“天哪,真是恶心。”他说,“你想想,从一个黏滑的桶子里诞生。”他摇了摇自己那有如嘉年华会帐篷般的头,沉重地走出去。
罗曼尼博士也凝视着发红的桶子。“啊,”他轻轻地说,“还有更惨的呢,贺拉宾。一个月后再来告诉我,你有没有发现更惨的事吧。”
九月二十五日星期二上午,道尔直盯着瓦萨烟草店那整排烟草罐,想在尚未有保湿措施与拉塔基亚烟草的当下,找一种还不难抽的混合烟,而他却逐渐留意到身边的人的谈话。
“当然了,他是真的爵士。”一个站在旁边的中年商人说,“他烂醉如泥,是吧?”
另一人咯咯笑着,但却若有所思地回答:“不知道。他看起来更病态——也许是发疯,对,就是发疯。”
“但他穿着的确很讲究。”
“对,我就是这个意思,他好像一个打扮成勋爵在低级戏院里面表演的演员。”他摇着头说,“要不是他到处撒那些个金镑,我真的这么觉得,好像想吸引人去看某个无聊表演的一个噱头。你说你听说这个什么爵士……他叫什么名字来着?布莱恩吗?”
“拜伦。对,他写了一本小书,嘲笑所有的现代诗人,就连我特别喜爱的李托也不例外。这个拜伦也是他们那些大学生之一。”
“傲慢无礼、装腔作势的一群小混蛋。”
“对极了。你有没有看到他的胡须?”
道尔感到十分困惑,便欠身问道:“请问一下,你们说你们见过拜伦爵士?最近吗?”
“是啊,年轻人,不只我们,还有大半个商业区的人都看见了。他在伦巴街‘吉姆里的窝’,醉得不像话——也可能是发疯,”他对同伴点点头,接着又说,“他一而再、再而三地请全酒馆的客人喝酒。”
“我也许还有时间可以去分一杯。”道尔微笑道,“你们谁有表吗?”
其中一人从背心掏出一只怀表,看了一眼说:“十点半。”
“谢谢。”道尔急忙走出店门。离我去见贝纳还有一个半小时,他想,还有充裕的时间去看看这个冒充拜伦的骗子想玩什么把戏。冒牌艺术家假冒拜伦的身份倒是不错的选择,他思忖着,因为真正的拜伦在一八一年仍默默无闻——他是在距今两年后,发表了《恰尔德·哈洛德游记》才成名的——所以街上那个人不会知道拜伦现在正在希腊和土耳其旅行。可是又有什么重大诡计,竟需要撒金镑来策划?
他往南走向伦巴街,毫不费力就找到“吉姆里的窝”——这家酒馆前面围了一大堆人挡住街道。道尔跑过去,试图从人群的头顶上看过去。
“别挤啊,小子。”他身边一个胖子吼道,“你要跟大伙一样排队。”
道尔道了歉,侧身绕到一扇窗边,弯起手掌遮在眼睛上头往里瞧。
酒馆里人满为患,道尔一时半刻只能看见喧闹的酒客们不是忙着干杯,就是朝着忙翻天的侍者与酒保晃动空酒杯。后来偶然间人群当中出现一个空隙,他看见一个黑色卷发的年轻人跛着脚走向吧台,面带微笑往光亮的台面丢下一堆硬币。接着响起一阵欢呼,即使隔着厚玻璃也听得见,而年轻人则没入一只只挥舞的手臂之间看不见了。
道尔又往外挤回街上,倚在一根灯柱旁。尽管他的内心看似平静,但他却能感受到一股冷冰冰的压力正往内心深处扩张,他知道当这压力像潜水艇浮出水面般的进入他的意识后,就会成为恐惧,因此他试着想将它驳倒。拜伦正在土耳其或希腊某地,他坚定地告诉自己,这家伙长得那么像他——还真像!——只是个巧合,也许这个冒牌货刚好也是个跛足,也或许他对拜伦研究得非常透彻而注意到这个细节……尽管在一八一〇年几乎没有人知道这点。可是那撇小胡子又该如何解释?拜伦出国以后的确留了胡子,从菲利普斯的肖像画就能看出,但即使模仿的人果真知道此事,也不太可能以此骗人,因为凡是见过拜伦本人的人都知道他没有留胡子。可如果模仿者并不知道拜伦最后出现在英国时并未留胡子,以至于一时疏忽,那么何以又知道跛脚这正确的细节?
不管是恐惧或其他感觉,都仍继续扩大。如果那真是拜伦呢?
他想,也许他根本不像史料记载那样在希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艾希布雷斯理应出现却没来,拜伦不应该在此却来了。难道戴若把我们抛回另一个一八一年,历史也将有不同发展吗?
他感到一阵晕眩,幸好有灯柱支撑着,但他仍必须进入酒馆探查那个年轻人究竟是不是真的拜伦。他强迫自己跨出几步后,才蓦然发觉在他内心累积的恐惧是那么原始、那么强烈,并非身处于哪条时光河流这类抽象的问题所能解释。他有了变化,这种变化他的意识感受不到,却在下意识里翻腾,就好像一颗炸弹在井底爆炸了。
他眼前的人群与建筑顿时失去深度,也多半失去色彩与清晰焦点,他好像看着一幅只有黄褐色调的印象派画作。而且有人“啪”的一声把声音关掉了,他心想。
后来,光线与声音完全消失,他毫无支撑地陷入昏迷,便有如刑台上活板门开启后往下坠落的犯人。但就在此之前的一瞬间,他心想这是否就是死亡的感觉。
道尔有时跳,但更多的时候则像只被踩扁的蟑螂,用一只脚和两只手爬着,因为他的左脚多了一个新关节,不断发出刺耳的摩擦声。他一边干呕一边喘气地奔过湿滑的柏油路,根本没注意到一辆辆来车开始刹车,轮胎吱吱嘎嘎响,车头也压得低低的几乎撞到路面。
他看见一个蜷曲的身影躺在碎石路肩上,好像被人随意丢弃的东西,尽管他费尽气力想去看看她是否还好,心里却知道好不了,因为他在真实生活中已有过一次经验,在睡梦中也经历过无数次。虽然他心里混杂着焦虑、恐惧与希望,却也同时知道自己会看到什么。
可是这次情况不一样。没有记忆中的血泊和骨头,以及飞溅过路面与高速公路标示牌的鲜艳的安全帽碎片,那人的头依然完整地连在脖子上;那也不是蕾贝佳的脸,而是乞丐男孩小杰的脸。
他吃惊地往后一坐,这才发现——却又不太讶异——自己根本不在高速公路路肩,而在一个小房间里,没有玻璃窗的窗户旁,几片肮脏黏腻的窗帘在风中啪啪作响。窗户的形状不断变化,有时候又圆又大,还像是某种建筑括约肌似的收缩着,小时有如门上的猫眼,大时又像夏尔特大教堂的玫瑰窗,有时候它又扭曲变形,变成各种可称为四方形的形状。还有地板也变幻莫测,一下子膨胀到他必须蹲下来以免撞到天花板,一下子又像松垮垮的弹簧垫,让他陷在洞里抬头望着窗户跳肚皮舞。这肯定是个娱乐室。
他的嘴都麻了,虽然牙医——他戴着两层手术面罩,道尔只能看到他闪亮的眼睛——叫他不能碰,他还是偷偷用戴着毛皮手套的手抹一下嘴唇,不料竟看到金黄的毛上沾了鲜血。好个牙医,他心想,虽然他强迫自己脱离那个幻境,回到小房间来,他却仍戴着毛皮手套,嘴巴也依然不停涌出血来。当他弯腰抱住再次抽搐的胃时,血也随即洒落在不知道是谁留在地板上的盘子与刀叉上。
他一想到有人不收拾餐盘就生气,但他马上想到这些是他自己吃剩的餐点。是因为这个而嘴巴发麻流血吗?里头是不是有碎玻璃?他拿起叉子搅了搅盘中残留的食物,紧张地留意有无发光的硬物。片刻过后,他确定里头没有玻璃。
不过这又是什么东西?闻起来有点像咖哩,但看起来又像冷掉的炖菜,里头有叶子和一种看似奇异果的东西,但较小、较硬也较多毛。他心里不断重复着咖哩、毛皮这两个押韵的名词——这两个明显有关联的词就像一个硬币在吸尘器的吸入罩中跳来跳去,砰砰乱响,吸引了他所有的注意力,让他无法思考其他——但他终于克服了障碍,经历片刻的冷静后,他认出了那个不寻常的水果。他以前在夏威夷奴安奴的佛斯特果园见过,长在高高的树上,果树的学名他至今还记得:马钱子。番木鳖碱最丰富的来源。
他吃下了番木鳖碱。
水的味道很恐怖,好像一潭死水中塞满死去多日的鱼尸和发臭的海藻,不过人行道上仍有许多人穿着色彩缤纷的泳衣,欢笑声不断,最令道尔开心的还是“哟呵”点心摊前没有大排长龙。他摇摇晃晃走到小窗前,往木板柜台丢了一个二角五分硬币,想吸引老板注意。老板转过身,道尔大吃一惊,没想到竟是寇克蓝·戴若穿着围裙、戴着白色纸帽。他终于还是破产了,道尔难过地想,如今他只好经营一个香蕉冰摊。“我要一个——”道尔开口道。
“我们今天只卖活性炭奶昔,”戴若打断他,斜偏着头说,“我已经告诉过你了,道尔。”
“喔对,那我就来一份吧。”
“你得自己做。我还要去赶船,再过十分钟就要沉了。”戴若把手伸出窗户,抓住道尔的衣领,猛力将他拉过去,直到他的肩膀卡在窗口。
里头没有光,只有阵阵翻飞的灰烬,呛得道尔呼吸困难。他挣脱出来,往后跌落在地板上,却发现他把自己的头卡进房间的小壁炉里。天哪,他心想,我一直在幻想,一下这个一下那个的。番木鳖碱会造成精神错乱吗?或者我吃了好几种毒药?
不过戴若说得没错,他想。我现在需要炭,大量的炭,而且要快。我记得看过报道说,有个人吃下十倍致命剂量的番木鳖碱,用粉状炭驱毒后完全没有后遗症。他叫什么来着?对了,就叫杜里。那么我到哪儿去弄一些来呢?打电话叫服务生送一千五百盒左右加有活性炭滤嘴的香烟上来。
等一下,他想。现在我眼前就有不少啊。壁炉里面烧过的这些木柴。这可能不是活性的,但还是有数十亿的小细孔,用来吸收你更好呢,亲爱的番木鳖碱。
不一会儿,他找到一只碗和一个圆头的小雕像,像是某个埃及的狗头神或什么的,便拿来当作钵和槌,将已经烧成松脆黑炭的木块磨成粉。磨碳粉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的手和手臂上似乎长出一片亮亮的黄色短毛,他有些紧张,便将此现象归咎于幻觉。
至于另一种解释他还不急着去考虑,就先搁在一边吧。
这段时间嘴里的血始终滴个不停,还经常滴入带有颗粒的黑色粉末堆中,不过流量愈来愈少,更何况他还有更要紧的事要烦心。这玩意该怎么吃啊?他用长毛的手指将这有如黑沙般的东西筛一筛,心里想道。
他开始拿起药丸大小的炭块直接往下吞,然后用角落一只水盆里的水,把黑色粉末搓成小丸,又硬吞了好几十颗。
这东西加一点水之后变得颇有可塑性,过一会儿他也不再吃黑色丸子,反而将其聚拢,开始捏起小人像来。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手艺,甚至还决定,以后有机会就弄点黏土来,以雕塑家的身份重新展开人生——因为他只是搓了一下四肢的部分,尚未黏上躯干,没想到大腿与二头肌的隆起,以及膝盖与手肘的角度都已完美呈现,而他才用大拇指的指甲在人像额头上随便刮几下,那张脸便有如米开朗基罗在西斯廷礼拜堂的天花板上所画的亚当。他得把这个小雕像保存下来——将来可能会在罗浮宫或其他地方展示:道尔的第一件作品。
不对,他怎么会觉得这张脸像亚当?那是一张又老又丑的脸,四肢皱缩扭曲,好像雨后出了太阳,你会在人行道上看到的那种虫干。他吓得正想把它压扁,却见它睁开眼睛咧着嘴笑。“道尔啊,”它用沙哑刺耳的声音大声地耳语,“你和我可有得聊了!”
道尔放声尖叫,急忙往后爬离那个笑嘻嘻的东西——但却很费力,因为地板又开始变起上下起伏的戏法。他听到不知从哪传来缓慢的、好似磨牙的鼓声,后来墙上开始形成大滴大滴的酸液,接着打破表面张力滴下来,原来这整栋屋子是一个生物体,正要将他消化掉,但当他发现时,已经太迟了。
他在地板上醒来,精疲力竭,沮丧万分,漠然地看着洒在眼前的几滴血迹。他的舌头痛得像裂开的牙齿,但他丝毫不觉得紧张。他知道自己已逃过中毒与幻觉的灾难,他也知道自己终究会感到庆幸。
他脸上痒痒的,便抬起手想抓痒——却忽然停住。虽然幻觉过去了,手上还是覆满金色短毛。
瞬间,对这一切的解释,被他暂时搁置的解释回来了,而他知道这是真的。他更沮丧了,因为这表示他需要更多的勇气,才能站起来处理事情。为了更加确定,他摸摸自己的脸。没错,正如他所想的那样,脸上也长满了毛。这可糟了,他觉得心烦。
他显然就在狗脸乔最新遗弃的躯体内,而乔自己则已进入道尔的身体,不知跑哪儿去了。
我现在在谁的身体内呢?他想着。那还用想,当然是贝纳。
贝纳说他一个礼拜前和老乔一起吃过饭,乔一定喂他吃了什么能让人灵魂出壳的魔法草药,然后在礼拜六掉换过来。
这么说来,道尔寻思,礼拜六在“强纳森”和我碰面的,是盗取了贝纳身体的狗脸乔。难怪……他有点不对劲,也难怪他一直逼我吃点或喝点什么——这样他才能给我服用那掉换灵魂的东西。因为我什么都不想吃,他只好支开我,要我去找一个无疑是他捏造出来的人,这样他才能帮我点杯茶,再把恶心的茶叶丢进去,逼我喝掉。
尽管感到疲惫麻木,但一想到那天自己目睹被杀的红毛猩猩竟然就是贝纳,道尔也不禁无奈地耸耸肩。这可怜的混蛋,一不小心就被塞进狗脸乔最后占据的躯体。
现在,道尔想,既然他已进入我的身体,便能大摇大摆地去和戴若谈判,根本无须把贝纳和我考虑在内。
道尔坐起身来,忍不住大声呻吟。他的嘴巴、鼻子和喉咙都凝着血块,有铁锈的味道,他发觉——这也让他略感兴味——那个猿人老乔在脱离躯体之前,一定把舌头都嚼碎了,以免新宿主在毒发身亡之前,还有机会说出任何令人起疑的话。
他站起来,突然间站起身让他有点晕眩,他四下看了看。他看见床边的架子上摆着剪刀、刷子、折叠式剃刀和一块灰色肥皂,对此他并不感到惊讶——狗脸乔很可能每星期都要买新剃刀。架上还有一面镜子镜面朝下,道尔拿起镜子忧惧地往里头看。
天哪,他又惊又怕,我好像是狼人——或是秋巴卡——或是那部法国电影《美女与野兽》中的野兽——又或是,我知道了,《绿野仙踪》里那头胆小的狮子。
他的下巴底下一卷卷浓密的金毛如波浪一般,进而扩散到两边脸颊形成夸张的鬓毛,然后沿着鼻梁往上爬,连上一大片倒转的金毛瀑布,这片瀑布从眉棱骨开始,密密地向上横扫整个头顶,最后乱蓬蓬地垂落在他宽阔的肩膀上。就连他的脖子和下颚底下也是毛发密布。
好吧,他拿起剪刀,从前额抓起一绺头发,不必再拖延了。
咔嚓。一把毛没了。希望我还记得怎么使用折叠剃刀。
一小时后,他已经将前额、鼻子和两颊修剪刮剃干净,并小心地留下眉毛。在进行剃手毛这项高难度的工作前,他决定看看自己的模样。他把镜子以不同角度靠在墙上,然后后退斜觑一眼。
他的胸腔倏地被掏空,愈来愈快的心跳在里头像击鼓似的回响着。最初的惊吓过后,他开始推论出所以然来,而且一想到事实是如此简单明了,几乎就要笑出来。是啊,我的确在十一日星期二去了牙买加咖啡屋,他不觉感到惊异,而且我也在那里写了——或至少是默写了——《黑夜十二小时》。我也确实住过潘卡拉斯巷的“热情仕绅”。而这具躯体也确实于星期六在“强纳森”枪杀了一只舞猿。根本没有什么绑架,也没有另一个一八一年。
因为道尔认出了镜中的脸。是贝纳没错,可是多了那头浓密长发与旧约先知般的胡子,加上双颊与额头因憔悴而生出的皱纹,以及略带牵挂的眼神,毫无疑问,这也是威廉·艾希布雷斯的脸。
注释
[1]16世纪埃及成为鄂图曼帝国的一个省,并由一名帕夏与数名贝伊管理,贝伊则是从马穆鲁克人当中挑选出来的。——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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