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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丽丝疯狂地寻找警察,或者任何人。但是从她看到的所有生命或者活动的迹象来看,希尔菲尔德大道可能是某个伟大的荒芜城市的一角。然后她回头看了一眼树篱,后面有别的东西在移动,比黑色更黑;它看起来是乌黑的,是与光明完全对立的颜色。

  它在晃动。

  过了一会儿,树篱上又短又硬的树枝开始沙沙作响。她凝视着,仿佛被催眠了。她可能会永远站在那里(她是这么告诉维特尔和法纳姆的),如果朗尼没有粗暴地抓住她的手臂并对她尖叫的话——是的,从来没有对孩子们高声说过话的朗尼,已经尖叫了,她可能仍然站在那里。站在那里,或者……

  但是他们跑掉了。

  “去哪里?”法纳姆问道,但是她不知道。朗尼已经在歇斯底里的恐慌与强烈的反感中彻底崩溃了——这就是她真正知道的一切。他的手指像手铐一样扣在她的手腕上,他们逃离了篱笆上方若隐若现的房子和草坪上冒烟的洞窟。她只确定这些事情,其余的只是一连串模糊的印象。

  一开始很难跑,后来变得更容易了,因为他们开始下坡了。他们拐弯,再拐弯。灰色的房子,高高的门廊,拉下的绿色窗帘,就像盲眼的养老金领取者一样盯着他们。她记得朗尼脱下他的外套,那件外套上糊满了黏糊糊的黑色东西,然后他把它扔掉了。最后他们来到了一条更宽的街道上。

  “停下来。”她气喘吁吁地说,“停下,我跟不上了!”她把没被抓住的那只手撑在腰上,那里似乎嵌入了一颗炽热的钉子。

  他确实停了下来。他们从住宅区出来,站在伏尾巷和诺里斯路的拐角处。诺里斯路旁边的一个标志上写着,他们距离斯劳特敦只有一英里。

  “镇?”维特尔纠正道。

  “不是,”多丽丝·弗里曼说,“的确是斯劳特敦,多了个字母e。”

  雷蒙德摁灭他从法纳姆那里蹭来的香烟。“我走了。”他宣布,然后更仔细地看了看法纳姆,“我的宝贝应该好好照顾自己,他的眼睛下面有大黑眼圈。你的手掌上有没有跟它搭配的毛发,小可爱?”他哈哈大笑。

  “你听到了伏尾巷之后还要走吗?”法纳姆问。

  “你是说伏尾山路吗?”

  “不,我说的就是伏尾巷。”

  “听都没听过。”

  “那诺里斯路呢?”

  “有这么一条路,从贝辛斯托克的主街延伸出来——”

  “不是,在这里。”

  “不——不在这里,小可爱。”

  由于某种原因,他无法理解——那个女人显然很兴奋——法纳姆坚持说。“那斯劳特敦呢?”

  “你是说‘敦’,而不是‘镇’?”

  “对,就是‘敦’。”

  “从没听过。不过如果我听过,我会避而远之的。”

  “为何要避开?”

  “因为在古老的德鲁伊教行话中,叫‘图恩’或者‘敦’的,都是祭祀的地方。换句话说,在那里你的五脏六腑和灵魂会被夺走。”雷蒙德拉上风衣的拉链,走了出去。

  法纳姆不安地望着他。他对自己说:这是他编造出来的。锡德·雷蒙德这样冷酷的警察能对德鲁伊教有多少了解?他所了解的雕刻在大头针上都嫌少,甚至还会有富余空间雕刻下主祷文。

  的确。即使他知道了这样的一条信息,也改变不了事实:这个女人……

  “一定是疯了。”朗尼说着,颤抖着笑了起来。

  多丽丝早些时候看过她的手表,发现不知何故已经是八点一刻了。光线变了,从一种清澈的橙色变成了浓重昏暗的红色,在诺里斯路商店的橱窗上闪过,似乎要照在凝结着血块的路对面的教堂尖塔上。在地平线上,太阳变成了一个扁球体。

  “树篱后面发生了什么?”多丽丝问道,“朗尼,是什么东西?”

  “我的外套也丢了,该死的字条。”

  “你没有弄丢,是你自己脱下来的。它上面满是——”

  “别傻了!”他狠狠地骂了她一句。但是他的眼神却不暴躁,而是柔和的,充满震惊和犹疑。“我把它弄丢了,仅此而已。”

  “朗尼,你走进树篱时发生了什么?”

  “没什么。我们别说这个了。我们在哪里?”

  “朗尼——”

  “我不记得了。”他的语气更柔和了,“完全是一片空白。我们在那里……我们听到了一个声音……然后我就跑了。这就是我能记得的全部。”然后他用一种吓人的孩子气的声音补充道:“我为什么要扔掉我的外套?我喜欢那件衣服,它和裤子很配。”他把头往后一仰,发出一种可怕的傻笑。多丽丝突然意识到,他在树篱那侧看到的东西至少让他有点精神错乱了。她不确定同样的事情会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如果她看到的话。这不重要。他们必须离开这里,回到孩子们所在的酒店。

  “我们叫出租车吧,我想回家了。”

  “但是约翰——”他说。

  “别管约翰了!”她尖叫道,“不对劲!这里发生的一切都不对劲!我想叫出租车,我要回家!”

  “行,好吧,好的。”朗尼把一只颤抖的手放在他的额头上,“我同意,唯一的问题是,根本没有出租车。”

  事实上,诺里斯路很宽,铺着鹅卵石,但是根本没有车辆。它的正中央有一组老旧的有轨电车轨道。另一侧,一家花店前停着一辆古老的三轮挎斗车。从他们这一侧的道路往前,一辆雅马哈摩托车倾斜着立在支架上。仅此而已。他们可以听到猫叫声,但是声音遥远而分散。

  “也许这条街要封闭起来进行修理了,”朗尼喃喃道,然后做了一件奇怪的事……至少对他来说很奇怪,因为他平时是那么从容和自信。他回头看了看,似乎害怕他们被跟踪。

  “我们步行吧。”她说。

  “去哪里?”

  “随便哪里,只要能离开伏尾区。等我们离开这里,就可以叫到出租车了。”她突然很确信这一点,如果不出意外的话。

  “好的。”现在他似乎完全愿意把所有的主导权托付给她。

  他们开始沿着诺里斯路迎着夕阳走下去。远处车辆的轰鸣声持续不断,似乎没有减弱,也没有增强,就像风在持续不断地鼓荡。荒芜感开始让她神经紧张,她感觉他们被注视着。她试图消除这种感觉,发现做不到。路上回荡着他们的脚步声(六十人消失于恐怖地铁)。在树篱那里发生的事情让她越来越心烦意乱,最后她不得不再问一遍。

  “朗尼,发生什么了?”

  他简单地回答:“我不记得了,我也不想记得。”

  他们经过一个已经关闭的市场——一堆椰子堆在窗前,从后面看像一堆萎缩的头颅。他们经过一个小洗衣店,白色机器从褪色的粉色石膏板墙上伸出来,就像正在萎缩的牙龈上的方牙一样。他们经过一个涂着肥皂条纹的橱窗,橱窗前立着一块破旧的“店铺出租”标示牌。有什么东西在肥皂条纹后面移动,多丽丝看到了,那个东西向外凝视着她,那是一张猫脸,打架留下的粉红色伤疤上还长着几簇毛。还是那只灰色的猫。

  她仔细想了一下,发现她的恐惧在慢慢加深。她觉得好像她的肠子开始在肚子里一圈又一圈地缓慢蠕动,嘴里有一股刺激而不愉快的味道,几乎跟她用了强力漱口水一样。落日余晖中,诺里斯路的鹅卵石仿佛淌着鲜血。

  他们正在往一个地下通道走去,那里很黑。我不可以,她的大脑一本正经地跟她说,我不能去那里,那里可能有东西,不要问我,因为我就是不能去。

  她脑中的另一声音问她是否能忍受他们往回走,路上要经过一家空荡荡的店铺——里面有只流浪猫(它是怎么从餐馆到这里的?最好不要问,甚至不要做太深入的思考),古怪而乱七八糟的小洗衣房,以及市场上那些萎缩的头颅。她认为她做不到。

  他们现在已经向地下通道靠近了。一辆颜色漆得很奇怪的有六节车厢的火车——它是骨白色的——突然冲了过去,就像一个疯狂的钢铁新娘冲向新郎,车轮刮出一束束明亮的火花。他们两个都不由自主地往后跳了一下,但这次大叫的是朗尼。她看着他,发现在过去的一个小时里,朗尼变成了她以前从未见过、甚至从未想象过的样子。他的头发不知何故显得越发灰白了,虽然她坚定地告诉自己——尽可能地坚定——这只是光线玩的把戏,但他头发的样子让她确定:朗尼绝对不能够回去。因此,他们得走地下通道。

  “来吧。”她说,拉着他的手。她的动作很粗暴,这样他就不会感觉到她在颤抖。“我们快一点,用最快的速度通过。”她向前走,他乖乖地跟在后面。

  他们快要出来了——那是一条很短的地下通道,她这么想着,带着一点荒谬的轻松,这时那只手抓住了她的上臂。

  她没有尖叫。她的肺似乎像皱巴巴的小纸袋一样凹陷了。她的思绪想把她的身体抛在后面,直接……飞走。朗尼的手和她的手分开了。他似乎没有意识到。他从另一边走了出去——她只瞥见他的黑色身影,高高瘦瘦的,映衬在浓郁血红的落日余晖中,然后消失不见了。

  抓着她上臂的那只手毛茸茸的,像猿人的手。它无情地把她抵在一堵被煤烟熏黑的水泥墙上,让她转向一个低伏的巨大身影。它悬挂在两根水泥支柱的双重阴影下,她只能辨认出它的形状……它的身形,以及两只发光的绿色眼睛。

  “给我们点烟,亲爱的。”一个伦敦腔的沙哑声音说,她闻到了生肉和炸薯条的味道,还有一些甜腻难闻的东西,像垃圾桶底部的残渣。

  那双绿色的眼睛是猫的眼睛。突然间,她完全确信,如果这个低伏的身影走出阴影,她会看到乳白色的患白内障的眼睛、隆起的粉红色疤痕组织,以及一簇簇灰白的毛。

  她挣脱了,后退了一步,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她附近的空气中滑行。一只手?一个爪子?一种吐舌头的咝咝声——

  另一列火车在头顶飞驰而过。咆哮声震耳欲聋,让人脑袋发晕。煤烟像黑色雪花似的筛落下来。她在恐慌中盲目地逃走,是那天晚上的第二次,不知逃去了哪里,也不知逃了多长时间。

  让她重新清醒过来的是,她意识到朗尼已经不见了。她半靠在一堵肮脏的砖墙上,喘息声像撕裂了一般。她还在诺里斯路(她告诉两名警员,至少她相信自己是在那里;宽阔的道路仍然是用鹅卵石铺的,电车轨道仍然直通市中心),但废弃腐烂的商店已经被废弃腐烂的仓库所取代。一块边缘被煤烟熏黑的招牌上写着“多-戈利什&森”。还有一块招牌的背景是褪色的砖墙图案,上面用复古的绿色写着“阿尔哈泽雷德”这个名字。名字下面是一系列阿拉伯文字中的钩和横线。

  “朗尼!”她喊道。尽管周围一片寂静,但她的喊叫声没有传出去,没有回声(不,不是完全的寂静,她告诉他们;仍然有车流的声音,车流可能距离更近,但车流量不大)。那个代表她丈夫的名词似乎从她的嘴里掉下来,像一块石头一样落在她脚下。如血的夕阳已经被冷灰的暮色所取代。那个时候,她才意识到,伏尾区也会天黑——如果她确实在伏尾区——这个念头让她产生了新的恐惧。

  她告诉维特尔和法纳姆,从他们到达电话亭到最后的恐怖时刻,在那段不知多长的时间内,她本人没有任何想法,逻辑也不清晰。她只是像一只受惊的动物一样,一切都是本能反应。现在她独自一人。她想找到朗尼,她很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几乎没有其他想法。当然,她并没有想过这个肯定在剑桥圆环站五英里范围内的地方为何完全荒废了。

  多丽丝·弗里曼开始一边走一边呼唤她的丈夫。她的声音没有回响,但她的脚步似乎有回音。阴影开始填满诺里斯路。头顶的天空现在是紫色的。可能是暮色扩散的效果,或者是她自己的疲惫造成的错觉,仓库似乎倾斜了,正虎视眈眈地看着路面。窗户上结了几十年——也许有几百年——的泥块,似乎还在盯着她看。招牌上的名字变得越来越奇怪,甚至很错乱,或者至少难以拼读出来。元音放错了地方,辅音连在一起,没有哪个人能拼读出来。有一个是“卡图卢·克里昂”(CTHULHU KRYON),下面还有更多的阿拉伯文字的笔画;另一个是“约格索格特”(YOGSOGGOTH);还有一个写着“日耶勒(R'YELEH)”;有一个她记得特别清楚:“纳提森·纳雅拉霍提普”(NRTESN NYARLAHOTEP)。

  “你怎么能记住这种莫名其妙的文字?”法纳姆问她。

  多丽丝·弗里曼缓慢而疲惫地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我真的没有刻意去记。这就像你醒来时想马上忘记的噩梦,但它不会像大多数梦一样消失;它偏偏留在记忆里,一直留着,挥之不去。”

  诺里斯路似乎绵延无尽头,上面铺着鹅卵石,被电车轨道一分为二。尽管她继续走路——她不相信自己还跑得动,但是后来,她说,她确实跑起来了——她不再呼唤朗尼。她陷入一种可怕的、令人震颤的恐惧之中,这种恐惧如此强烈,她觉得任何人都会受不了,会因此陷入疯狂或直接死亡。除了一种方式之外,她不可能清楚地表达她的恐惧,她说,即使用这种方式也只能稍稍弥合她心灵和思想之间的鸿沟。她说,她好像不再是在地球上,而是在另一个星球上,这地方是如此陌生,以至于人类甚至无法理解它。她说,角度似乎不同,颜色似乎不同,还有……它令人绝望。

  她只能在怪异可怕的建筑物之间紫色肉瘤一样的天空下行走,并希望可以走到尽头。

  路总有尽头。

  她开始意识到有两个人正站在她面前的人行道上——她和朗尼早先见过的孩子们。那个男孩用他爪子似的手抚摸着小女孩邋遢的辫子。

  “是那个美国女人。”男孩说。

  “她迷路了。”女孩说。

  “丢失了她丈夫。”

  “迷失了路。”

  “找了一条更黑暗的路。”

  “一条通往漏斗的路。”

  “迷失了希望。”

  “从星辰中寻找吹哨人——”

  “——维度吞噬者——”

  “——瞎眼吹笛人——”

  他们的语速越来越快,连珠炮似的令人窒息,像台快速运转的织布机。她被弄得晕头转向,建筑倾斜,星星出来了,但它们不是她的星星——她少女时曾对着它们许愿,年轻时曾有人在星光下向她求爱。这些是疯狂的星座中疯狂的星星,她双手捂住耳朵,却不能隔绝她所听到的声音,最后她尖叫着对他们说:

  “我丈夫在哪里?朗尼在哪里?你们对他做了什么?”

  沉默。然后那个女孩说:“他到下面去了。”

  男孩说:“和一千只小羊去找老羊了。”

  女孩笑了笑,带着邪恶的纯真。“他不能不去,是吗?标记在他身上。你也会去。”

  “朗尼!你们做了什么——”

  男孩举起手,用一种她无法理解的长笛似的声音吟唱——这声音让多丽丝·弗里曼几乎因恐惧而疯狂。

  “那条街开始移动。”她告诉维特尔和法纳姆,“鹅卵石开始像地毯一样起伏。它们起起落落,起伏不定。电车轨道松了并飞向空中——我记得,我记得星光照在它们身上——然后鹅卵石开始松动,开始是一个接一个,然后是一堆接一堆,飞入黑暗中。它们松动时发出一种撕裂的声音。磨擦、撕裂的声音……地震时发出的肯定是这种声音。而且——有东西开始穿过来——”

  “什么?”维特尔问道。他向前弯腰,眼睛紧盯着她,“你看见什么了?是什么东西?”

  “触角。”她一字一顿地说道,“我认为那是触角。但它们和老榕树一样粗壮,好像每一个都是由一千个小触角组成……还有像吸盘一样的粉红色的东西……只是有时看起来像脸……其中一个看起来像朗尼的脸……他们所有人都痛苦不堪。在他们的下方,在街道下面的黑暗中——在下面的黑暗中——还有别的东西,像眼睛一样的东西……”

  那时她已经崩溃,有一段时间无法继续说话,而且事实证明,真的没有什么可说的了。她之后清楚地记得的一件事就是她在一家关闭的报刊亭门口蜷缩着。她告诉他们,她可能还没到,不过她看到前方驶过的汽车,以及令人安心的钠弧光路灯。两个人从她面前经过,多丽丝继续瑟缩到阴影中,她害怕那两个邪恶的孩子。但她看到的并不是那两个孩子;一对少男少女手拉着手走着。这个男孩正在谈论马丁·斯科塞斯的新电影。

  她小心翼翼地走到人行道上,随时准备冲回报刊亭门口方便藏身的地方,但没有必要。前方五十码处是一个比较繁忙的十字路口,汽车和卡车停在红绿灯边上。对面是一家珠宝店,橱窗里有一个大灯。钢质手风琴式的栅栏挡住了视线,但她仍然能猜到时间。当时是十点五分。

  那时她已经走到十字路口了,尽管路灯和隆隆的车流声让人感到安慰,她还是不断惊恐地往回看。她全身都疼,踩着断了跟的高跟鞋,走路也一瘸一拐的。她腹部和双腿的肌肉都拉伤了——右腿的状况尤其糟糕,好像她拉伤了里面的什么部位。

  在十字路口,她发现自己不知怎么来到了通向希尔菲尔德大道和托特纳姆路的附近。在一盏路灯下,有一个大约六十岁的女人,她的头发用一块破布扎着,灰白色的发丝有些凌乱。她正在和一个年龄相仿的男人说话。他们都看着多丽丝,好像她是个可怕的幽灵。

  多丽丝·弗里曼声音嘶哑地说道:“警察……警察局在哪里?我是美国公民……我丈夫不见了……我要找警察。”

  “发生了什么事情,亲爱的?”那个女人问道,语气并不友好,“你看起来很痛苦,真的。”

  “车祸?”她的同伴问道。

  “没有。不是……不是……求你们,附近有警察局吗?”

  “沿托特纳姆路往北走就是。”男子说,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包水手牌卷烟,“要抽烟吗?你看起来像是会抽烟的。”

  “谢谢你。”她说,虽然近四年前她已经戒了,但还是接了过来。年老的男子不得不顺着那颤抖的烟头,拿着他点燃的火柴帮她点烟。

  他瞥了一眼那个头发用破布扎着的女人。“我陪她走一段路,伊薇,确保她到那儿。”

  “我也一起去,不是吗?”伊薇说着搂住了多丽丝的肩膀,“发生了什么,亲爱的?有人想抢劫你吗?”

  “没有。”多丽丝说,“它……我……我……街道……有一只猫,只有一只眼睛的猫……街道……裂开了……我看到了……他们说了什么瞎眼吹笛人……我必须找到朗尼!”

  她知道自己语无伦次,但似乎无能为力。无论如何,她告诉维特尔和法纳姆,她并没有那么语无伦次,因为男人和女人离开了她,就仿佛当伊薇问起发生了什么时,多丽丝跟她说了黑死病。

  然后那个男人说了些什么——“又来了。”多丽丝记得是这句话。

  女人指了指。“警察局就在那里,前面挂着地球仪,你到了就会看到。”他们两个开始快速往回走。那个女人回过头看了一眼,多丽丝·弗里曼看到她闪亮的、睁得大大的眼睛。不知道为什么,多丽丝跟着他们走了两步。“你不要过来!”伊薇大喊,恶狠狠地看着她。与此同时,她害怕地靠着那个搂着她的男人。“如果你去过伏尾区敦,你就不要靠近我们!”

  说完这句话之后,他们就消失在黑夜中。

  现在,法纳姆警员站在公共休息室和主档案室之间的门口——虽然维特尔所说的备份文件肯定没有留在这里。法纳姆给自己新泡了一杯茶,并且抽起烟盒里的最后一支烟——这个女人也抽了几支。

  在维特尔打电话叫来的护士的陪同下,多丽丝回到了酒店——护士今晚会和她待在一起,并且第二天早上会判断这位女士是否需要去医院。法纳姆觉得,有那两个孩子在,她不方便去医院。而且这位女士是美国人,这个身份肯定会让这件事情乱得一塌糊涂。他想知道明天孩子们醒来时,这个女人会告诉他们什么——假设她有能力告诉他们的话。她会不会把他们叫到身边,说伏尾区镇(敦)像故事中的食人魔一样,把爸爸吃掉了?

  法纳姆皱了一下脸并放下茶杯。这不是他要管的问题。无论如何,弗里曼太太都被夹在英国警察和美国大使馆之间,夹在两个政府烦冗复杂的程序之间。这不是他该操心的事;他只是个想忘记整件事的警员。他打算让维特尔写报告。维特尔可以在这份记了许多疯言疯语的报告上签名;他老了,已经油尽灯枯了。一方面,他仍然会是一名值夜班的警员,一直到他退休收到金表作为礼物,拿养老金,去住政府廉租房。另一方面,法纳姆也有晋升警长的野心,这意味着他必须当心任何小失误。

  说起维特尔,他在哪儿?他出去透气有一会儿了。

  法纳姆穿过公共休息室走了出去。他站在两个发光的地球仪之间,望着托特纳姆路。没有看到维特尔。此时已过凌晨三点,周遭静得就像裹尸布一样,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华兹华斯的那句诗怎么说的来着?“所有伟大的心都是宁静的”,或类似的话。

  他走下台阶,站在人行道上,感到一丝不安。当然,这很愚蠢,他对自己感到愤怒,因为这个女人的疯狂故事竟然能在他的头脑中得到立足之地。也许值得他害怕的是像锡德·雷蒙德这样的硬汉子。

  法纳姆慢慢走到拐角处,以为他夜间漫步时会遇见维特尔。但是他不会再往前走了,如果警局无人值班,哪怕只是几分钟,一旦被发现,代价就会很惨重。他到了角落,环顾四周。这很有趣,但所有的路灯似乎都灭了。没有它们,整条街道看起来都不一样。这种情况需要报告吗?维特尔在哪里?

  他决定再往前走走,看看情况如何。但没有走太远。警局长时间无人值班是不行的,只能离开一会儿。

  在法纳姆离开后不到五分钟,维特尔就来了。法纳姆朝着相反的方向前进,如果维特尔早一分钟到,就会看到这位年轻的警察在角落里犹豫不决地站了一会儿,然后转身走开并永远消失。

  “法纳姆?”

  没人回答,只有墙上的时钟在嘀嗒作响。

  “法纳姆?”他又叫了一遍,然后用一只手的手掌擦了擦嘴。

  人们再也没有找到朗尼·弗里曼。最终,他的妻子(两鬓已经长出白发)和孩子们一起飞回美国。他们乘坐的是协和式客机。一个月后,她企图自杀。她在疗养所度过了九十天,离开时精神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当她无法入睡时——这种情况最常发生在傍晚,当太阳像一颗橙红色的球落下时——她会爬进衣柜,钻到挂着的裙子下面,跪着爬到最里面,在那里用一支软铅笔一遍又一遍地写:当心带着一千只小羊的山羊。似乎这样做能在某种程度上让她放松下来。

  罗伯特·法纳姆离开了他的妻子和两岁的双胞胎女儿。希拉·法纳姆向议员写了一系列充满愤怒情绪的信件,坚持说有些事情不对劲,被掩盖了,她的法纳姆被哄骗去执行一些危险的卧底任务。法纳姆太太多次告诉议员,为了晋升警长,他愿意做任何事情。最终,那位议员不再回复她的信件。大约在同一时间,多丽丝·弗里曼从疗养所出来,她的头发现在几乎全白了。法纳姆太太搬回她父母所在的埃塞克斯。最终,她嫁给了一个工作更安全的人——弗兰克·霍布斯,他是福特厂装配线上的保险杠检查员。她需要以遗弃为由与法纳姆离婚,这很容易办到。

  在多丽丝·弗里曼跌跌撞撞地走进托特纳姆巷的警察局后,维特尔提前四个月退休了。他确实搬进了政府廉租房,在弗里姆利,一楼是店铺,上面还有两层。六个月后,他被发现死于心脏病,手里拿着一罐竖琴牌啤酒。

  在伏尾区这个安静的伦敦郊区,仍然会时不时发生一些奇怪的事情,有些人失踪了,其中一些永远都找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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