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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锁孔的风 2

“愿死神尼斯带走你们两个!”凯尔说着,大步走进雨里。走出大门他就向右拐,朝着树村短小的大路方向而去。直奔基缇酒吧,提姆毫不怀疑这一点。整个翻土季里,他都远离酒吧,至少就提姆所知是如此,但今晚,他肯定逃不掉了。提姆看了看母亲,她的脸也浸透了雨水,湿漉漉的头发弯弯曲曲地贴在脸上,被打红了的脸颊沾了泥巴,那是一张悲伤欲绝的脸孔,他看得出来,她也明白他的去处。
提姆揽着她的腰,她搭着他的肩膀。他们互相搀扶着慢慢走上台阶,进了屋。
到了厨房餐桌边,她几乎是瘫倒在椅子里。提姆提来水壶,倒了些水在脸盆里,又浸湿了一块布,轻轻地擦拭她的脸颊,那儿已经开始肿了。她把布在脸上捂了一会儿,又一言不发地把布递给他。他想让她高兴,便把布蒙上自己的脸。真凉,捂在被拳打的悸动的地方还挺舒服的。
“这样也挺好的,你说呢?”她勉强自己用欢快的口气说道,“打完女人,扇完孩子,新丈夫跑去喝小酒。”
提姆一时无语,不知道该怎么应声。
内尔低下头,掌根抵着额头,瞪着桌子发呆。“我把事情弄得一团糟。我吓坏了,没办法动脑筋,但这不能算借口。我想,如果我们离开这里去讨生活,或许会更好的。”
离开家园?抛弃田地?难道失去爸爸的斧头和幸运币还不够吗?不过,有一件事她说对了,真是一团糟。
但我有了一把锁匙,提姆想到这里,忍不住用手指隔着裤袋去触碰它的形状。
“他去了哪里?”内尔问道。提姆知道,她问的不是伯恩·凯尔。
铁木道下去一两轮的地方。他会在那儿等我。
“我不知道,妈妈。”如果没记错,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对妈妈撒谎。
“但我们知道伯恩去哪儿了,不是吗?”她笑了,又立刻收紧了笑容,因为一笑就疼。“他答应过米莉·雷德豪斯不再喝酒了,他也答应我了,但他太懦弱了。还是说……是因为我?是我逼得他去喝酒的,你说是吗?”
“不是这样的,妈妈。”但提姆心里不是那么确定。不是像她说的那样——她不是整日唠叨的女人,也不是没有打扫房间,或拒绝男女天黑后同房共眠的那种事——但从别的角度看,或许是和她有关。有些事神秘莫测,他很好奇:裤袋里的锁匙能不能解开谜团?为了忍住再次去摸索的冲动,他站起来,走向食品柜。“你想吃点什么?鸡蛋?你想吃的话,我可以做炒鸡蛋。”
她虚弱地笑笑。“谢谢你,乖儿子,但我不饿。我想,我还是去躺下吧。”她稍稍颤抖地站起身来。
提姆搀着她进了卧房。她脱下沾了泥巴的、白天穿的裙子,换上夜晚穿的睡袍,这段时间里,提姆望着窗外,好像外面有什么有趣的东西。当提姆转过身来时,她已经盖上被子躺好了。她拍了拍身边的床,他还小的时候,她总是这样示意他躺上来。那时候,爸爸也可能躺在她身边,穿着他那伐木工的长内衣,抽着自己卷的烟卷儿。
“我不能把他推出门了,”她说,“如果我办得到,我会的。但既然系了丝绳,这个家更像是他的,而不是我的了。对女人来说,法律可以很残忍。以前我从没想过这些,但现在……现在……”泪水又蒙上她的双眸,带出一种遥远而迷离的感觉。她很快就会睡了,这倒是件好事了。
他吻了吻她没被打出血痕的半边脸,正准备起身,她却又拉住他。“康文纳特大人对你说了什么?”
“他问我是不是喜欢继父。我不记得怎么回答他的了。我吓着了。”
“他用黑袍子裹住你的时候,我也吓坏了。我以为他想骑马把你带走呢,就像传说中的红王那样。”她闭起眼睛,又很缓慢、很缓慢地睁开来,眼神里有了一种近乎恐怖的神情。“我还记得,我还是个小丫头的时候,他到我爸爸家来——黑马,黑手套,黑披风,马鞍上有银纹。他那张惨白的脸,害我做了好多噩梦——好长的一张脸啊!提姆,你知道吗?”
他慢慢地摇摇头。
“他甚至带着同一只银盆,绑在马后头,因为那时候我也看到了。那是二十年前的事儿啦——唉,二十多年眨眼就没了——可他的模样还是没变。他根本没有老。”
她的眼睛又合上了。这一次没有再睁开,提姆轻轻地走出了卧房。
确定母亲入睡了之后,提姆往屋后的小房间走去,老凯尔的大木箱就是搁在那儿的,笨笨方方的,就在存放脏衣服的小房间外,上面盖了一条老旧的毯子。他对康文纳特大人说,他知道树村里只有两把锁,他却答说,噢,我认为你知道第三把锁在哪里。
他扯掉了毯子,盯着继父的木箱看。他时常抚摸它,好像它是他心爱的宠物,也时常在夜里坐在上面抽烟斗,后门开着,让烟雾散走。
提姆匆匆跑回前屋——脚上只穿着长袜,不敢吵醒他妈妈——透过前窗往外看。院子里空无一人,雨天的小路上不见老凯尔的身影。提姆只想看这个。现在,凯尔应该已经坐在基缇酒吧里了,不管有多少酒都可以灌下肚去,直喝到不省人事。
但愿有人揍他一顿,让他尝尝挨打的滋味。如果我年龄够大,我愿意亲自动手。
他回到木箱旁,用穿着长袜的脚无声地踢了一下,然后跪坐在木箱前,从裤袋里掏出了那把锁匙。那是把很小的锁匙,只有半块银子那么大,在他的指尖感觉滚烫滚烫的,好像它是有生命的。木箱前壁的黄铜锁上的锁眼要大得多。他给我的锁匙根本开不了这把锁,提姆心想。然后,他又想起康文纳特大人说过的话:这是一把魔法锁匙,可以打开任何锁,但只能用一次。
提姆把锁匙插进锁眼,滑动起来十分顺畅,好像天生就该是为这把锁而存在的。他加了一点力气,锁匙顺畅地转动,但就在转动的时候,锁匙身上的热度瞬间冷却了。现在,夹在他指尖的锁匙不过是一块冷冷的金属。
“用完一次之后,它就和尘土一样毫无用处了。”提姆口中念念有词,又环顾四周,好像已经看到老凯尔站在角落里,拖着阴沉沉的脸,两手握成了拳头。屋里没有别人,于是,他解开皮带,抬起了箱盖。铰链声吱吱呀呀,把他吓得一哆嗦,慌忙往后看。他的心越跳越凶,虽然那个雨夜很阴凉,他却感到额头沁出了汗滴。
最顶上放着些衬衣和裤子,大多数都没叠好,乱塞一气。提姆心想(带着前所未有的悔恨,这种苦涩的感觉实在很新鲜),只要他叫她干,我妈妈就得把它们洗干净、修补好、叠整齐。可他谢过她吗,是用胳膊肘打、还是揍在脖子上、脸上来表示谢意?
他把衣服抽出来后才发现,是衣服下面的东西让这个箱子这么沉重。凯尔的父亲曾是个木匠,早年的工具都在箱子里收着。不需要大人说,提姆就知道这些东西很值钱,因为它们都是金属打造的。他本可以把它们卖掉去缴税金的,我发誓,他从来都不用它们,也可能根本不知道怎么用。他本可以把它们卖给会用这些工具的人——比方说,“长指甲”哈格提——缴完税还能剩下许多钱。
有一个词最适合形容这种人的这种行为,多亏了寡妇斯迈克的教导,提姆才知道这个词:守财奴。
他试图把工具箱提出来,但一开始实在提不动。对他来说太重了。提姆把锤子、螺丝刀和磨刀石一样一样搬出来,搁在衣物上面。这下就提得动了。工具箱下面有五片斧子头,足以让老罗斯气呼呼地拍额头,那是他表示惊叹的方式。精打的钢片上有锈点,提姆可不想用大拇指去试探那些刀刃有没有钝。内尔的新丈夫偶尔磨磨他现在用的斧子,却很久都懒得去照料这些多余的斧刃。等他需要用它们的时候,它们说不定都没用了。
箱子的角落里塞了一只鹿皮小袋,还有一样东西用上好的麂皮包覆着——提姆拿起它,揭开麂皮布,里面露出一张甜美微笑着的女人像。丰盛的黑发垂荡在她的肩头。提姆不记得米莉森特·凯尔了——她去往谁都终究逃不过的空无境时,他大概只有三四岁——但他知道,那就是她。
他把小人像包好,放好,又拿起那个小袋子。他用手摸了摸,觉得里面只有一样东西,很小,但挺重的。提姆用手指把抽绳拉开,把袋子底朝上。雷鸣声又隆隆震响,提姆吓得浑身一颤,而压在凯尔的木箱底的那件东西也刚好掉落在提姆的手里。
那是他父亲的幸运币。
提姆把每一样东西照旧归位,除了属于他父亲的那一样。先摆好工具箱,再把木匠工具一样一样放回去,最后堆上衣物。他重新系好了皮带。一切都办妥了,但当他转动银锁匙时,它却不能动了,没法再扭动锁芯了。
像尘土一样无用了。
提姆站起来,还用那块老布把木箱子盖上,并用手摩挲了几下,尽量让它看起来和原先一样。大概会有用吧。他经常看到继父拍拍木箱,然后坐在上面,但很少看到他打开木箱,就算打开,也只是为了拿出磨刀石。短时间内,提姆的夜探或许不会被发现,但他心里清楚,不会永远不被发现的。早晚会有那么一天——也许会在下个月,但更可能是下星期(甚至明天!),老凯尔就会需要磨刀石,或突然想起来他除了随身包里的那些衣服,还有几件别的可以穿。他会立刻发现箱子的锁被打开了,假如他伸手去探鹿皮小袋子,就会发现里面的硬币不见了。接下去呢?接下去,他的新妻子和继子就会好好挨一顿打。恐怕是很吓人的那种打法。
那让提姆提心吊胆,但盯着那枚吊在一段银链上的、万分眼熟的红金色硬币,他感受到人生中第一次彻心彻肺的愤怒。那不是小男孩虚张声势的赌气,而是一个男子汉才有的暴怒。
他曾经问过老德斯垂,龙会怎样对付一个人?会疼吗?会不会留下……某些部分?农场主看得出提姆的悲痛,便慈祥地揽住他的肩膀。“不会疼,也不会留下什么的,孩子。龙的火焰是最灼热的——就和地心的岩浆那么灼热,我们这儿往南很远的地方,有时候,岩浆会从地下冒出来呢。传说都是这么说的。被龙火喷到的人会在一秒钟内被烧成细灰——衣服,靴子,皮带,所有的一切眨眼间就不见了。所以,如果你是想问你爸爸有没有受苦,那就别多虑啦。对他来说,顷刻之间一切都结束了。”
衣服,靴子,皮带,所有的一切。可是,爸爸的幸运币甚至没有弄脏,银链的每一节也都是完好无损的。可是,爸爸连睡觉时都不会摘下它的。那么,老杰克·罗斯到底遭遇了什么事?为什么这枚幸运币会在凯尔的木箱里?提姆有了一个可怕的主意,他想起来,有人会告诉他这个可怕的主意是不是正确的,他认得他。也就是说,如果提姆够勇敢的话。
要晚上来,因为恶婆娘的儿子只要逮着机会就在白天睡一觉。
现在就是晚上,至少天已经黑了。
他妈妈还在沉睡。提姆在她身边放下了石板,上面写着:我会回来的。别担心我。
当然咯,没有哪个男孩能明白:当这种话写给母亲时,再多保证和安慰都是没用的。
提姆不想招惹凯尔的骡子,随便哪一头都是臭脾气。他爸爸养的那两头母骡都是从小善养的,脾气都很好。米斯蹄和比斯蹄都很温顺,没有被阉割,理论上是为了繁殖,但罗斯这么做更是为了保存它们的好脾气。“不想这事,”当提姆大到会问这种问题了,老罗斯曾经告诉他,“像米斯蹄和比斯蹄这样的动物不是用来生养后代的,就算交配,它们也几乎不可能生产出像样的后代。”
提姆挑中了自己一直很喜欢的比斯蹄,牵着缰绳走出了马道,继而翻身骑上没有马鞍的骡背。现在他的脚差点儿就要蹭到地面了,以前,他的腿脚不够长,只能到骡身的一半,他爸爸得托着他才能骑上去。
比斯蹄一开始无精打采的,垂着耳朵,走得有点吃力,当雷声渐退、雨水变得稀稀落落后,它才重新抖擞精神。比斯蹄不习惯晚上出来,但自从老罗斯死后,它和米斯蹄被圈得太久了,它好像也有点迫切……
也许他没有死。
这个念头像飞天的流星般猛然冲进提姆的头脑,有那么片刻,他被这种希望震得晕眩。老罗斯可能还活着,就在无尽森林里游荡呢——
是啊,月亮还可能是绿奶酪做的呢,我很小的时候,妈妈不是这样说的嘛。
死了。他的心里是明了的,就如同,如果老罗斯还活着,他的心也会明了的。妈妈心里也是知道的。她应该明了,并且决不嫁给那个……那个……
“那个混蛋。”
比斯蹄的耳朵抖了抖。他们走到了大道尽头,刚刚经过寡妇斯迈克的家,森林的气息越来越浓郁了:花木的清香里带一点辛辣味,更浓重的铁木沉香萦绕其中。一个小男孩独自骑行,走上了铁木道,连柄斧头都没有,完全没有防御力,这俨然是疯狂的做法。提姆明白,但还是一心一意地往前走。
“爱打人的大混蛋。”
这一次,他骂得很轻声,几乎闷在了肚子里。
比斯蹄认得路,沿着树村大路走到花木林尽头时,路变窄了它也没有丝毫犹豫;铁木道的边缘再次收窄时,它也没有犹疑。不过,当提姆意识到自己当真进入了无尽森林时,他勒住了缰绳,在背包里好好翻了一通,总算找到了出门前从谷仓里顺手带出的一盏小煤灯。灯座上的锡制小灯泡里灌满了煤油,沉沉的,他估摸着至少能点亮一个小时。如果他省点用,说不定两个小时都够了。
他在大拇指上擦亮了一根火柴(这是爸爸教给他的小戏法),转动旋钮,让灯泡升到煤灯细长的瓶颈里,再把火苗凑近点灯槽——人们都叫这条细缝“玛丽门”。一簇蓝白色的火焰亮起,灯点燃了。提姆把灯提高,喘了口气。
以前,他跟着父亲来过铁木道,来过好几次了,但从没晚上走到这么深,现在,眼前的光景已足够让他考虑掉头折返了。在最接近文明村落的这一带,最好的铁木都被砍伐了,只剩下粗矮的树桩一截截竖立着,但还余下很多参天大树,高耸在这个小男孩和他的小母骡的头顶。又高又直,就像葬礼上的曼尼族长老(提姆在寡妇的书里见过这样一幅画),在它们高不见顶的威慑下,他那盏小灯的光亮简直微不足道。铁木树干的底部四十英尺非常光滑,再往上,分枝犹如高举的手臂指向天空,在窄小的铁木小径上投下纵横交错的树影。因为在人行高度上没有分枝,只有又黑又粗的树干,走在林间是没问题的。当然,也可能冒出来一段尖利的树桩,割破你的喉咙。不管是谁,只要笨到在铁木道上漫不经心地游走——或是更贸然地走到深处——就会很快迷失在迷宫般的林子里,并可能饿死。当然,前提是他没有被野兽吃掉。仿佛是为了验证这种思路,黑漆漆的树林里传来了某种大动物发出的声音,好像在嘶哑地嗤笑。
提姆自问,到底在这里干什么?明明有一张温暖的床铺着干净的床单,在他从小到大生活的小木屋里等着他。然后,他抚摸了父亲的幸运币(已经吊在他的颈项上了),心意便坚决了。比斯蹄开始左顾右盼,好像在问:接下去呢?往哪条路走?向前还是向后?你是老板你说了算。
提姆不敢肯定熄灭油灯后自己还有没有胆量挺进黑暗,他想把灯油攒到关键时候再用。虽然他已经看不到铁木了,但可以感觉得到它们从四面八方挤来。
不管怎样,都要继续往前。
他用膝盖夹了夹比斯蹄的肚子,嘚嘚嘚地喊了几声,比斯蹄就继续往前走了。从它顺畅的步态来看,提姆知道它是沿着右手边的车轮印在走。它也用这种平静告诉他,它没有感觉到危险。至少目前还没有,不过,说实话,骡子怎么能感知危险呢?照理说,应该是他来保护它才对。无论如何,他是老板他说了算。
噢,比斯蹄,他在心里说,但愿你是知道的。
他到底走了多远?到底还要走多远?在他的疯劲儿消失之前,他还会走多远?在这个世界上,他是妈妈唯一的爱和依靠了,所以,还有多远?
他觉得,把花木林的芳香抛在身后之后,自己已经骑行了十轮、甚至更远,但他心里清楚。他也很明白,听到的“沙沙沙”是翻土季风吹在高高分枝间的声响,并不是空嚼着嘴巴、找寻夜宵吃的无名怪兽跟在他后面的脚步声。他明明是知道的,可为什么风声听来这么像喘息声呢?
我数到一百,就让比斯蹄往回走,他这样对自己说,但当他数到一百了,黑漆漆的周遭还是没有给他和勇敢的小母骡(还有跟在身后、越来越近的无名怪兽,他那不争气的脑瓜硬要这么想)什么新的动静,于是,他决定再数两百。结果,当数到两百八十七的时候,他听到一根树枝折断的脆响。他拧亮灯火,高高举起,照向四周。可怖的黑影好像要挺起身,继而冲向前攫住他了。还有,灯光一闪,是不是有什么匆忙退出光影?他是不是看到了一只红色的眼睛?
当然没有,但是——
提姆猛吸了一口冷气,把煤气灯拧灭,嘚嘚嘚地喊起来——第一次甚至没嘚出来,第二次才行。之前一直很平静的比斯蹄现在似乎很紧张,不愿意往前走了。但它真的是相当温顺、相当听话的好骡子,听到主人的指令,它放弃了自己的意志,重新举步前行。提姆继续数数,没过多久就数到了两百。现在开始我要倒着数,数到零,如果还是没有看到他,我真的要回去了。
倒着数,数到十九的时候,他看到一星橘红色的火苗在左前方跳了一下。那是营火,提姆毫不犹豫地判断出那是谁点起的。
跟着我的怪兽根本不是在我后面,提姆心想道,它是在前面。你的火光或许算是营火,但也是我刚刚看到的那只眼。红色的眼睛。我应该趁早回头。
接着,他碰到了抵在胸口的幸运币,继续前行。
他重新拧亮灯火,举高。有许多被当地人称作“短截”的小径以铁木道为主干地四散开去。就在他的正前方,有一块钉在低矮桦木上的木板标示了一条短截小径,字迹潦草地写着考辛顿—玛奇利。提姆认得这两个人。皮特·考辛顿(那年也惨遭不幸)和厄内斯特·玛奇利都是伐木工,以前时常来罗斯的木屋吃晚餐,罗斯一家三口也常常到他们家去吃饭,不是考辛顿家,就是玛奇利家。
“都是好人,但他们走不远。”有一次吃完饭,老罗斯对儿子说过,“靠近花木林的地方还剩着很多不错的铁木,但真正的好家伙——最结实、最纯粹的铁木——都在森林的深处,铁木道的尽头、靠近法戈纳德的边境线的地方。”
也就是说,我其实只走了一两轮,只不过,黑暗让人有了各种错觉。
他敦促比斯蹄走上“考辛顿—玛奇利短截径”,不到一分钟,就走到了一片林中空地,只见康文纳特大人坐在一截断木上,面前是一堆烧得很旺的营火。“嘿,这不是小提姆吗,”他说道,“算你有种,哪怕再过两三年你的小蛋蛋上才能长出毛来。过来,坐下,喝点汤。”
提姆没有十足的把握,要不要喝他的汤?这个古怪的陌生人的晚餐是吃什么的呢?但他今天晚上什么都没吃,搭在营火上的汤锅飘出肉香,让他垂涎欲滴。
康文纳特大人好像一眼就能读懂这位小访客的表情,知道他心里七上八下的,便说道:“小提姆,汤里没下毒。”
“我知道没有。”提姆说着……但既然都扯到毒药了,他反而不确定了。反正,他眼看着康文纳特大人往锡盘里舀了一大勺汤,也接过了他递来的锡勺,勺子歪歪斜斜的,但很干净。
晚餐没什么神秘的,炖的是牛肉、马铃薯、胡萝卜和洋葱,汤底是鲜美的肉汁。提姆蹲坐在地,一边吃,一边看比斯蹄谨慎地挨近康文纳特大人的黑马。那匹已成年的公马轻快地碰了碰温顺的小母骡的鼻头,然后就转身走向(提姆觉得,那姿态挺倨傲的)康文纳特大人洒在地上的一堆燕麦——考辛顿和玛奇利留下的木屑片都被细心地拣出去了。
提姆吃饭的时候,收税人没有和他交谈,而是一心一意地用脚后跟在土里踢,踢出了一个小坑。旁边就搁着那个系在陌生人行李后面的银盆。关于母亲说的话,提姆觉得难以置信——一个用银子打造的盆该值多少钱呀!——可它看起来确实是银的。到底要熔多少块银子,才能做出这个东西?
康文纳特大人的鞋跟踢到了一截树根。他从披风下摸出一把刀——几乎和提姆的前臂一样长——干净利索地割断了树根。接着,他继续踢,哒、哒、哒。
“你为什么要挖洞?”提姆问。
康文纳特大人抬起头,缓缓地现出一个笑容。“等一会儿,说不定你就会找到答案。也可能不会。我认为你会。你吃完了吗?”
“吃完了,我说谢了。”提姆连拍三次喉头,以示谢意。“很好吃。”
“好。亲吻一时,煮饭一世——曼尼人如是说。我看到你在欣赏我的盆。很漂亮,是不是?那是伽兰的古董。在伽兰,真的有龙,无尽森林的深处也依然有龙火喷腾,我敢肯定。小提姆呀,你已经学到一点了。狮子成群,有霸气;乌鸦成众,有杀气;貉獭抱团,有戾气;骄龙上天,有火气。”
“龙的火。”提姆念叨着,玩味着。他猛然悟出了康文纳特大人话里的意思。“如果无尽森林里的深处有龙——”
没等他说完,康文纳特大人就打断了他。“吧啦吧啦,咿咿呀呀,别提那些想象的场面啦。眼下的事就要搁在眼下,你拿上盆,给我取点水来。这片空地走到头,你就会看到水的。你得带上你的小提灯,因为营火照不到那么远,而那些树里还住着一条大蛇。它鼓得可厉害呢,也就是说,它刚吃饱没多久,但换做是我的话,决不会在它眼皮底下取水。”他又笑了一下。提姆觉得那是邪气的坏笑,但也不意外。“不过呢,对于一路只有父亲的小骡子作伴就敢来无尽森林的小男孩来说,想怎样就怎样。”
盆确实是银的;那么重,不可能是别的材质。提姆笨拙地把盆夹在胳肢窝下,用另一只手举高了煤气灯。快走到空地尽头的时候,他开始闻到一种难闻的腥味,还听到一种低沉的声响,好像有很多张小嘴在咂巴不停。他停下了脚步。
“先生,你不会想要这里的水。脏了。”
“别跟我说我想要什么或不想要什么,小提姆,你只管把盆装满水就成。还有哦,记得我跟你说的大蛇,就算我求你了。”
男孩跪下来,把盆放到身前,又瞧了瞧泥泞不堪的小溪流。水里尽是又肥又白的小虫子,黑色的头大大的,和身体简直不成比例,细长的虫身前顶着一颗颗大眼珠。它们像是水蛆,而且,好像正在争食。提姆细看了一番,突然明白过来,它们是争食对方的身体。刚刚吃过的炖肉让他直犯恶心。
这时,头顶上的声音听来像是有一只手顺着砂纸往下滑。他把煤气灯举高了一点。在他左侧的那棵铁木上,有一条巨大的红蛇挂在最低矮的分枝上。矛头形的蛇头比他妈妈厨房里最大的壶还要大,正冲着提姆。琥珀色的蛇眼里,细缝般的黑色瞳仁昏昏沉沉地盯着他。分叉的红信子突然伸出来,摆动了几下,又突然缩了回去,发出一种黏糊糊的声响。
提姆尽可能快速地让银盆舀满臭水,但因为神思都被头顶上那虎视眈眈的动物夺走了,不经意间,几条虫子爬上了他的手,一登陆就要开咬。他又痛又恶心地轻喊了一声,慌忙把它们掸掉,这才捧着盆回到了营火边。他走得很慢、很小心,心念着别洒了一滴,因为这盆脏水里有太多活物蠕蠕动动。
“这要是用来喝,或是洗……”
康文纳特大人看着他,脑袋扭向一边,等他把话讲完,但提姆没再往下说。他只是把盆在康文纳特大人身边放下来,这时,他好像已经忙完了,不再用脚后跟挖莫名其妙的地洞了。
“不是用来喝,也不是用来洗,但我们如果愿意,也可以试试。”
“先生,别开玩笑了!这水太脏了!”
“这个世界就是脏的,小提姆,但我们懂得如何应付,不是吗?我们呼吸这个肮脏世界的空气,吃肮脏世界的食物,做肮脏世界里的肮脏事情。是的。是的,我们就是这么做的。没关系。老伙计。”
康文纳特大人指了指盆里的脏东西,又到他的随身包袋里翻了一会儿。提姆看着虫子吃虫子,厌恶至极,却又好像看入了迷。会不会到最后,只留下一只虫子——最强悍的那一只?
“啊呀,找到了!”康文纳特大人取出了一根钢棒,白色的棒尖看似象牙做的。他蹲下身来,这样一来,他俩就能在内容生猛的水盆上方面对面平视了。
提姆瞪着那只戴着手套的手捏着的钢棒。“这是根魔杖吗?”
康文纳特大人显然思索了一下。“我想应该算吧。虽然它最初是用作一辆道奇的变速杆。那是美国人的经济实用车,小提姆。”
“美国是什么?”
“一个很多白痴爱玩具的王国。这和我们的主题没有关系。就算你们没福气享用那些东西,但你得知道,还要告诉你的子子孙孙:到了某些人手里,任何物体都可以有魔力。好了,仔细瞧!”
康文纳特大人把披风往身后甩了甩,露出了胳膊,将魔杖举在满是臭虫、浑浊不堪的水盆上挥动了一下。提姆瞪大了眼睛,眼睁睁地看到所有虫子都不动弹了……浮到了水面上……消失了。康文纳特大人又挥动了一下魔杖,水也不再浑浊了。看起来,这水显然是可以喝的了。提姆亲眼看到清水映出了自己瞠目结舌、低头痴看的那张脸。
“众神啊!你究竟——”
“别说话,笨孩子!哪怕对水有一点点骚扰,你就会什么都看不到!”
康文纳特大人将那根临时充数的魔杖挥动了第三次,提姆的倒影也不见了,就和刚才的虫子和浑水一样。取而代之的颤动着的图景,竟是提姆家的小木屋。他看到了母亲,也看到了伯恩·凯尔。凯尔正从放着大木箱的后屋步履不稳地走进厨房。内尔站在炉灶和餐桌之间,穿着刚才提姆看到过的那条睡袍。凯尔的眼睛红通通地鼓凸着。他的头发湿乎乎地贴在额头上。提姆一看就明白了,就好像他不是在盆里看、而是亲身在那间屋子里,这时的凯尔肯定是一身酒臭,闻都可以闻出来他喝了多少杰克螺丝。他的嘴巴在动,提姆一看形状就猜得出他是在说:你怎么打开了我的箱子?
不!提姆真想大喊一声,不是她,是我!但他的嗓子眼好像被堵住了。
“喜欢吗?”康文纳特大人悄悄地问道,“你是不是很喜欢这档节目呀?”
内尔先是退缩,背靠到了食品柜门,又转身想跑。但还没等她跑开,凯尔就一手攫住她的肩膀,另一只手揪住了她的头发。他狠命地摇晃她,好像她只是个碎布娃娃,继而狠狠地把她摔向墙壁。他在她身前来回摇摆,好像马上就要摔倒了。但他没有倒下,反而在内尔再想逃开的时候,顺手抓起水槽边那只沉重的陶罐——正是提姆用来倒水、想帮她缓解伤痛的那只罐——朝着她的前额中央砸了下去。罐子破了,他的手里只剩了把手。凯尔扔掉它,再次揪住他的新婚妻子,拳头像雨点一样落在她身上。
“不!”提姆尖叫。
他的呼气拂过睡眠,幻象即刻飘散无踪。
提姆跳起来,冲向比斯蹄——它正讶异地瞧着他。在他的脑海里,杰克·罗斯之子早已在铁木道上飞速骑行,用脚后跟拼命地敦促比斯蹄快点跑,跑出它的全速为止。但在现实中,他跑了还没三步远,就被康文纳特大人拦住,又把他拖回了营火边。
“吧啦吧啦,小提姆,不用十万火急!我们的闲谈刚刚开始,要结束还早呢。”
“放开我!万一他已经打了她,她就快死了!除非……这只是个魔法?是你耍的小把戏吗?”提姆心想,如果真是他的恶作剧,对深爱母亲的小男孩来说,实在是最恶毒的玩笑了。但是,他还是希望这只是个魔法。他希望康文纳特大人会大笑一通,说,这次我可真是牵着你的鼻子走呀,是不是,小提姆?
康文纳特大人摇摇头。“没有开玩笑,也不是魔法,因为这个盆从来不撒谎。恐怕,事情已经发生了。醉酒的男人会对女人下狠手,不是吗?但你再看一次。这一次,你可能会找到些许安慰的。”
提姆在银盆里屈下了双膝。康文纳特大人用钢棒在水面上弹了一下。似有一阵微微的薄雾笼在水盆上了……或许,只是提姆的眼花了,因为眼睛被泪蒙住了。无论是什么原因,含糊不清的那层感觉消淡了。现在,他在浅浅的水里又看到了小木屋的门廊,好像有个没有脸孔的女人倾在内尔身上。在这个女人的帮助下,内尔慢慢地、慢慢地站起来了。没有脸孔的女人搀扶着内尔转向前门的方向,但见她痛苦地挪着颤抖的步子往门口走去。
“她还活着!”提姆喊出声来,“我妈妈还活着!”
“她是活着呢,小提姆。伤痕累累但不屈不挠。好吧……就算有一点屈背吧。”他噗嗤一声笑出来。
这一次,提姆没有朝水盆里喊叫,而是朝向正前方,所以幻象没有消失。他明白,在帮他妈妈的女人好像没有脸孔是因为她戴着面纱,摇晃不定的幻象边缘还能依稀看到一头小骡子,那就是她的坐骑:小阳光。他喂过它、洗刷它很多次了,还常带它遛弯儿。在树村小私塾里的很多学生都会这么做;他们的女校长也会称之为“交学费”的一种方式,但提姆从没见过她当真骑过它。要是你问他,他肯定会说:她大概连骡子都骑不了。因为她总是打颤。
“那是寡妇斯迈克!她怎么会在我们家的?”
“也许你会亲口问她的,小提姆。”
“是你用了什么办法让她去的吗?”
康文纳特大人微笑着摇摇头。“我是有很多嗜好,但拯救悲苦少妇不算其一。”他弯腰凑近银盆,帽檐遮住了他的脸。“哦,我的天呀,我相信她仍然很悲苦呢。这也不奇怪;这顿暴打可不轻呢。人们常说看眼睛能看出真相,但要我说,真相都在手上。看看你妈妈的手,小提姆。”
提姆也弯下腰去看。在寡妇的搀扶下,内尔伸着十指,摸索着穿过门廊,但她没有朝门口去,却眼看着要撞上墙了,其实门廊并不宽,门口就在她跟前。寡妇帮她调整了方向,两个女人这才一同走进门里。
康文纳特大人的舌头在上牙床上弹出哒哒的怪响。“小提姆,情况不妙呀。拳头打在脑袋上,结果会很惨呢。哪怕死不了,也会留下重伤。持续的重伤。”他说的事情很沉重,但眼神里却闪现出不可理喻的欢悦。
提姆却很难注意到这些。“我得走了。我妈妈需要我。”
他再一次奔向比斯蹄。这一次,他差一点跑到一半了,康文纳特大人又把他揪了回来。他的手指像钢棒一样硬。“提姆,走之前——当然,你会带着我的祝福走的——你还有一件事要做。”
提姆觉得自己就快要发疯了。大概,他心想道,我现在是躺在床上发着高烧、做着胡梦。
“带着我的盆回溪边,把水倒掉。但不能倒在你取水的地方,因为那条大蛇对周遭的事好像越来越好奇了。”
康文纳特大人拾起提姆的煤气灯,把灯光拧到最亮,并且举得高高的。现在,那条蛇几乎完全垂下了长长的身子。不过,剩下的三英尺——末端消失在了那矛头形的脑袋里——扬得高高的,来回甩动着。琥珀色的蛇眼一动不动地盯着提姆的蓝眼睛。蛇舌飞速地吐伸出来——嘶——刹那间,提姆看到了两颗长长的尖牙。在煤气灯投射出的光晕里,蛇牙反射出一道犀利的白光。
“往它左边走,”康文纳特大人给他出主意,“我会陪你去,帮你望风。”
“你就不能自己去倒吗?我想回去找我妈妈。我得——”
“你妈妈不是我带你来这里的缘由,小提姆,”康文纳特大人好像突然变高大了,“行了,照我说的去做。”
提姆捡起银盆,从左侧斜穿过林中空地。康文纳特大人还是高举小灯,走在他和蛇之间。大蛇跟着他们的移动方向而扭动身体,尽管铁木挨得很近,最低矮的分枝也交叠错综,它本可以轻松地跟过来,但最终也没有显露出这种企图。
“这段树桩属于考辛顿—玛奇利的木源,”康文纳特大人好像一刻也不能停止说话,“你大概看到那块牌子了。”
“嗯。”
“能读会写的小男孩真是我们领地里不可多得的人才呀。”康文纳特大人越走越近,提姆不由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有朝一日,你会缴上一大笔税金呢——我一直认为你不会在今晚死在无尽森林的……明晚也不会……后天也不会。不过,为什么要杞人忧天呢,嗯?”
“你知道这是谁的木源,但我知道得更多一点。我是在巡游时发现的,一路上还得知了弗兰基·西蒙斯的腿断了,怀兰德的小孩得了乳毒症,里弗斯的母牛都死了——东倒西歪的,都剩了没几颗牙——还有诸如此类的一大堆闲话。人们是怎么说话的哦!但是,小提姆啊,说到重点了。我早在满土节就听说了,皮特·考辛顿倒在树下了。树总是这样,倒下来的时候不听指挥,尤其是铁木。我一直觉得吧,铁木是会思考的,所以才有那种仪式:砍伐铁木时要每天祈求它们的饶恕。”
“我知道考辛顿先生出了意外。”提姆说道。尽管心里急得要死,但话题转到这里,他不禁好奇起来。“我妈给他们家送了汤,哪怕那时候她还在为我爸服丧。那棵树倒下来,砸在他背上,但不是拦腰砸断——那他的命肯定保不住了。其实,这阵子他已经好多了。”
他们已经快走到水边了,但这儿的臭味没那么冲,提姆也没有听到那些精力充沛的虫子的声响。这还好,但那条大蛇依然贪婪地死死盯着他们,这可不太好。
“是啊,‘大块头’考辛顿老哥又能干活了,我们都得说谢啦。但是,他卧床养伤的时候——也就是从你爸爸遇到龙之前的两星期开始,到之后六个星期——这段木桩、以及考辛顿—玛奇利木源里的每一棵树都没人搭理,因为厄内·玛奇利和你的后爹不一样。也就是说,他可不愿意不带搭档就在无尽森林里砍树。当然了,和你后爹也不一样的是——‘慢手’厄内确实还有个搭档。”
提姆想起紧贴在胸前的幸运币,也想起来他冲动跑这一趟的根本原因。“根本没有龙!但凡有龙,它就会把幸运币烧成灰,连同我爸爸一起烧光!那它为什么会在凯尔的木箱里呢?”
“小提姆,去把我盆里的水倒干净。你不会在水里看到臭虫,没虫子来烦你了。这里没有。”
“但我想知道——”
“闭嘴,倒水,只要盆是满的,你就别想离开空地。”
提姆跪下来,照着吩咐去倒水,一心只想倒完就走人。他一点儿不关心皮特·“大块头”·考辛顿,也不相信这个穿着黑披风的人关心他。他就是要戏弄我,或者说,折磨我。也许他根本不知道两者的区别。但只要他的盆空了,我就要骑上比斯蹄,能多快就多快地赶回家。他拦我也没用。就让他试试——
提姆的想法突然断线了,就像靴底的干树枝,断得干脆利落。他失手掉了盆,盆在厚厚的灌木丛里掉了个底朝天。这儿的水里没有臭虫,这件事康文纳特大人说对了;溪水就和他家小木屋旁的泉水一样清澈。但在水面下六英寸、或是八英寸的,是一具人尸。湍急的溪水已将衣衫冲破,现在只剩了片片缕缕漂在水里。眼皮不见了,大部分头发也没有了。脸孔和双臂曾被晒得很黑,现在却白得像石膏。但不管有怎样的变化,仍能清楚地看出来,这是老杰克·罗斯。要是没有那双无眼睑、无睫毛的眼睛,提姆或许会相信他爸爸还会起身,浑身滴着水,再把他揽进怀里。
大蛇贪婪地嘶叫一声。
听到这声音,提姆的内心仿佛有什么爆裂了,他开始尖叫。
康文纳特大人硬要把什么东西塞进提姆的嘴里。提姆拼命想躲开,但没有用。康文纳特大人只需抓紧提姆后脑勺的头发,等他开口叫喊时,长瓶颈就塞到了他的齿间。某种热辣辣的液体顺着他的喉咙流了下去。那不是烈酒,因为他没有醉,反而冷静下来了。更厉害的是,它让他觉得自己的头脑里冲进了一个冷酷的访客。
“等十分钟,劲儿过去了,我就会让你去忙乎自己的事。”康文纳特大人说道,他不再用那种插科打诨的戏谑口吻。他也不再叫小男孩“小提姆”了;他什么称呼都不用了。“把你的耳朵挖出来,好好听着。从这儿往东四十轮,有间旅人客栈,我常在那儿听人闲扯,有一个段子是说一个伐木工被龙烧死。每个人都知道那故事。他们说,那条母龙和房子一样大。我知道,那都是胡扯。我相信,森林里或许有只老虎——”
说到这儿,康文纳特大人的嘴角略微上翘了一点,好像飞快地笑了一下,但一眨眼又没了笑意。
“——但是,龙?绝不可能。百余年来都没有龙这么靠近文明地带,也从没有哪条龙像房子那么大。我的好奇心被勾起来了。倒不是因为老罗斯是纳税人——曾经是——但我确实是这么搪塞那些没牙的老家伙们的,也只有他们敢说敢扯。不,仅仅是出于好奇心,别人一直拿这点来攻击我,说我太想知道秘密了。早晚有一天,好奇心会把我害死的,对此我毫不怀疑。”
“昨晚,我也在铁木林里露营,然后才开始巡游。也就是在昨晚,我把铁木道走到了尽头。在快到法戈纳德沼泽地的地方,几个木桩上的牌上写的是‘罗斯和凯尔’。我在溪流快流进污浊的沼泽之前的地方取了水,盆满了,你猜我看到了什么?哇,是一块写着‘考辛顿—玛奇利’的标牌。我收拾行李,骑上黑仔,退到了这里,只想看看我能发现什么。没必要再问水盆了,我看到了,连大蛇都不敢贸然靠近,连臭虫都不敢弄脏那片溪水。那些虫,吃起肉来贪得无厌,但根据老妇人们的说法,它们不会吃有德性的人。老妇人们常常信口开河,但这件事嘛,好像是说对了。溪水冰凉,将他保存下来,他看起来没有伤,是因为谋杀他的人是从背后下手的。我把尸体翻了个身,看到他的头骨裂了,就再把他翻回来,省得让你看到那种场面。”康文纳特大人停顿了一下,又说道:“而且,我猜想,如果他的灵魂还在尸身附近,那也能让他看到你。关于这一点,老太婆们的意见不太一致。你还好吗?还是想再来点能药?”
“我没事。”提姆从没扯过这么大的谎。
“我想我知道凶手是谁,而且有十足的把握——我猜想,你也一样——但凡还有点疑惑,都在基缇酒吧里弄清楚啦,我到树村的第一站就是去那儿。每到缴税季,当地的酒商总能呈上十几块银子,但也不会再多了。就是在酒吧里,我得知伯恩·凯尔和他死去拍档的未亡人牵了丝绳。”
“因为你!”提姆的语气死气沉沉,听起来完全不像是他的声音,“全都是你那些该死的税!”
康文纳特大人将手捂在胸前,带着受伤的口吻说道:“你误会我了!让老凯尔在他的床上辗转反侧这么多年的根本不是税,哎呀,甚至当他身边有伴儿可以点燃他的小火炬的时候!”
他继续说,但他说的“能药”的劲儿过了,提姆觉得自己什么也说不出来了。突然间,他不再觉得冷,而是火烫火烫,好像身体要烧起来了,胃袋里翻江倒海。他跌跌撞撞地奔向依稀残燃的营火,腿脚一软,跪倒在地,把刚才的晚餐全吐进了康文纳特大人用鞋跟挖出的地洞里。
“瞧!”黑披风男子欢呼起来,好像由衷地恭喜自己。“我就猜到那玩意儿会派上用处的!”
提姆吐完了,呆呆地坐在余火未烬的营火旁,垂着脑袋,头发搭在眼帘前。“现在,你会马上起程回去看你妈,”康文纳特大人说道,“你是个好孩子。但我有些东西或许你会想要。再有一分钟就好。对内尔·凯尔来说没什么区别;她是怎样,还是怎样。”
“别这么叫她!”提姆吐了一口唾沫。
“那该怎么叫?她不是结婚了吗?结得匆忙,悔得从容,老人们不都这么说吗?”康文纳特大人再一次探手到他那满满登登的行李里摸索,披风就像一只恶鸟的双翼在他身旁翻腾。“他们还说,系上的丝带就不能解开,他们是说真的。在塔的某些层面里,有一个好笑的词,叫做‘离婚’,但在我们中世界这个迷人的小角落里可没那种事儿。好了,我们来瞧瞧……就在这儿……”
“我不明白,为什么大块头皮特和慢手厄内没有找到他呢?”提姆呆呆地问。他觉得浑身的气都泄光了,人空了。内心深处还有某种情绪在涌动,但他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是他们的地盘……他们的木源……考辛顿的伤好了以后,他们就回来伐木了。”
“没错,他们砍伐铁木,但不在这儿。他们还有好多木源,只是暂时没顾上这一片。难道你不知道原因吗?”
其实,提姆是知道的。大块头皮特和慢手厄内都是善心的好人,但不算是最勇敢的伐木工,砍伐铁木的时候他们不敢走到太深的森林里去,顶多到这里了。“我懂,他们在等大蛇挪窝。”
“瞧这聪明的娃儿,”康文纳特大人赞许地说道,“他明白得很呢。那你觉得,你后爹又会如何作想呢?他也知道那条大树虫随时都可能挪窝,那两个家伙也会回来干活。除非他凑够了胆,独自一人来把尸首藏到更深处的林子里去,否则他何苦回来找自己罪行的痕迹?”
现在,那种新鲜的情绪在提姆的心里激涌得更凶了。他很高兴。无论如何,总比替他妈妈感到无助的恐惧要好。“我希望他心神不宁。我希望他夜不成寐。”渐渐地,他明白过来了。“所以他才又开始喝酒了。”
“真聪明呀,比他的……聪明多了!啊!找到了!”
提姆已经开始解比斯蹄的缰绳,准备骑上去了,就在这时,康文纳特大人转向他,凑过去,披风下面掩着什么东西。“他是一时冲动,肯定的,事后肯定惊慌失措。否则,他干吗编造那么离谱的故事呢?别的伐木工都很怀疑,这一点你应该可以确定。他生了一堆火,尽可能地靠近火焰,只要还能忍受就多待一会儿,让他的衣服烧出破洞,也不惜弄伤他自己的皮肉。我知道,因为我是在他生的那堆火的余烬之上生火的,我对他的念头了如指掌。但在烧火之前,他把死掉的搭档的随身包扔到了溪对面,能扔多远就扔多远。我敢保证,你爹的血还没在他手上干透呢。我涉水而行,找到了那只包。大多数东西都没用了,但我为你留了一样。有点锈了,但我用自己的浮石和磨刀石把它重新打磨得光光溜溜的了。”
他从披风下抽出了老罗斯的手斧。新磨的斧刃十分锋利,刃边闪着冷光。此时的提姆骑跨在比斯蹄的背上,接下了这柄斧,送到自己的唇边,亲吻了那冰凉的钢铁。接着,他把斧头插到自己的腰带里,斧刃朝外,就像很久很久以前老罗斯教过的那样。
“我看到你的脖子上挂了一块铑金。是你爸爸的吗?”
骑在骡背上的提姆几乎能和康文纳特大人平视。他说:“在那个杀人的混蛋的木箱里找到的。”
“你得了他的幸运币,现在又得了他的斧。我想知道,如果卡给你机会,你会把它用在哪里呢?”
“他的脑袋里,”那股情绪——纯粹的愤怒——终于像扑火之蝶冲破了他的心防,“从前面也好,后面也好,我都愿意。”
“太棒了!我就喜欢有主意的男孩!去吧,你所知的众神保佑你,再送一个耶稣人神给你。”给男孩上足了发条之后,他再转回身重新拨弄营火。“我或许会在铁木林里再逗留一两个晚上。我发现今年翻土季的树村特别有意思。留意绿色的息灵,我的孩子!她会发光,真的会发光!”
提姆没有应答,但康文纳特大人肯定,他听到了。
只要他们被上足了发条,就永远逃不开了。
寡妇斯迈克肯定是透过窗户看到了他们。比斯蹄跑得腿脚都酸痛了,提姆刚让它踏上门廊(尽管他心急如焚,但最后半英里路他还是下了骡子,牵着她跑),斯迈克就冲了出来。
“感谢众神,感谢众神。你妈妈还以为你多半是死了呢。进来,快进屋。让她听听你、摸摸你。”
直到后来,提姆才完全领会这些话的重点。他把比斯蹄系在小阳光的旁边,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上台阶。“夫人,你怎么知道要过来帮她?”
寡妇朝向他(蒙着面纱的脸应该不完全算是脸)。“提摩西,你的脑瓜不中用了吗?你骑着骡子跑过我家,把骡子赶得都快喘不上气了。我想不出你为什么这么晚还要出去,而且是朝森林里跑,所以我过来问问你妈妈。但是,来吧,语气尽量欢快些,如果你爱她。”
寡妇带着他走过起居室,屋子里的两根蜡烛都快烧光了。在他妈妈的卧房里,蜡烛放在床边桌上,就着黯淡的烛光,他看到内尔躺在床上,大半张脸都包在绷带里,头颈上还围着一个什么东西,像衣领子,但已浸满了血污。
听到了脚步声,她立刻坐起来,一脸疯狂的表情。“是凯尔的话,离我远点!你打够了吧!”
“是提姆,妈妈。”
她转向他的声音,伸出了双臂。“提姆!快过来!到我这里来!”
他在床边跪下,吻上她没有被绷带绑住的那边脸,一边吻一边哭。她还穿着那件睡袍,但颈部和胸部都沾了血,变得硬邦邦的。提姆亲眼看到继父先用陶罐毒打她,再报以老拳。他看到了多少拳?他不知道。而当幻象从银盆的水中消失后,又有多少拳落在可怜的妈妈身上?太多了,多到让他意识到,她还活着实在是幸运的,但有一拳——很可能是陶罐打的那一下——把他妈妈打瞎了。
“这是震荡伤。”寡妇斯迈克说。她坐在内尔卧房里的摇椅上,提姆坐在床上,握着母亲的左手。右手有两根手指断了。老寡妇偶然来访之后,一定是分秒都没歇着,她从内尔的另一件睡袍上扯下一些法兰绒布条,把断指用临时凑合的小夹板固定住了。“以前我见过。脑子里会有肿胀。等肿胀消了,她说不定就能看到了。”
“说不定。”提姆凄凉地应声。
“提摩西,如神许意,必将有水。”
我们的水已被下毒了,提姆心想,而且不是出于任何一位神之手。他张开口,想这么说,但寡妇摇了摇头。“她睡着了。我给她喝了点草药——不是很烈的,我不敢给她下猛药,毕竟他朝她的头部毒打了一通——但会让她稳定下来的。我肯定,草药是有效的。”
提姆低头看了看母亲的脸——惨白得吓人,寡妇包的绷带的缝隙露出的皮肤上仍是血迹斑斑的——然后抬头看向他的老师。“她会醒过来的,对吗?”
寡妇又说了一遍:“如神许意,必将有水。”面纱下含糊不清的嘴可能挤出了个笑容。“这件事上,我相信神会满足你的心意。她很坚强,你妈妈。”
“夫人,我可以和你谈谈吗?因为,要是我不和谁说说,我会爆炸的。”
“当然可以。我们去门廊吧。今晚我会留下来,陪着你。你愿意吗?还有,可以收留小阳光吗?”
“当然,”提姆答道。他舒了一口气,竟然真的微笑了一下,“我说谢了。”
空气甚至比先前更热了。以往的夏夜里,老罗斯最喜欢坐在摇椅里,现在,摇椅里的寡妇说道:“感觉像是暴冰煞要来了。想说我疯了就尽管说,反正你也不是第一个说我疯的人,但这气候真的很像。”
“夫人,那是什么?”
“别管那个了,或许只是热一点……除非你看到史洛肯先生在星光下跳舞、或是抬着鼻头遥望北方,那才需要警惕暴冰煞。我长大之后,这一带还没出现过暴冰煞呢,上一次我还很小呢,好多好多年前的事了。我们要谈的不是这个。是不是关于对你妈下毒手的那个禽兽?是他让你气郁难解?还是有别的事?”
提姆叹了一声,不知从何说起。
“我看到你脖子上挂的硬币了,我知道它以前是挂在你爸爸脖子上的。也许,你可以从它讲起。不过,我们得先谈谈另一件事,关于保护你妈妈的事。我本想让你去找霍华德警察,不管有多晚,但他的屋子里没开灯,门也没开。我过来时看过了。这也不奇怪。人人都知道康文纳特大人来了树村,霍华德·泰斯雷及时开溜,也算找对了借口。我是个老太婆,而你是个小孩子。如果伯恩·凯尔回来接着打,我们该怎么办呢?”
提姆已经不觉得自己是小孩了,他从腰带里抽出了斧头。“今晚,我不只找到了爸爸的幸运币。”他把老罗斯的手斧递给她看。“这也是我爸爸的,如果凯尔还敢回来,我会把它打进他的脑袋,一报还一报。”
寡妇斯迈克本想打断他用这种口气说话,但他的眼神让她改主意了。“把你的故事讲给我听吧,”她说,“一个字儿也别漏了。”
提姆牢记寡妇的叮嘱,一个字儿也没漏。他也特别讲到了妈妈说过的:带着银盆的男人没有一丝一毫变老。等他讲完了,年迈的老师沉默地坐了一会儿……晚风吹起她的面纱,好像她一直在点头,怪阴森的。
等她终于开口了,她说道:“她讲得对。那个精明的男人一天都没老。收税也不是他的工作。我认为,那只能算他的嗜好。没错,他是个有嗜好的人。他有他消遣的方式。”她把手指放到面纱前,好像要细看什么,却又把双手放回了膝上。
“你没有打战。”提姆斗胆说了一句。
“没有,今晚没有,如果我要在你母亲床边守一整夜,这可是个好消息。我是当真要守一夜的。至于你,提姆,要在门后勉强凑合一下。不会很舒服,但如果你继父回来,如果你有机会抵抗,那你必须从他背后偷袭。不太像故事书里的勇敢比尔,是不是?”
提姆攥紧了拳头,指甲都抠进掌心了。“这就是那个混蛋对我爸爸做的事,他活该。”
她拉过他的一只手,握在自己手里,把拳头抚平。“也许,他不会回来了。如果他觉得自己把她打死了,也确实可能,毕竟她流了那么多血。”
“混蛋。”提姆憋着一肚子气,咬牙切齿地骂。
“他可能在什么地方醉得不省人事呢。明天,你必须去找大块头皮特·考辛顿和慢手厄内·玛奇利,因为你是在他们的地界里找到父亲的尸首的。把你脖子上挂的硬币给他们看,告诉他们,你怎么会在凯尔的木箱里找到它的。他们会组织人手出去找,直到把凯尔揪出来、锁在监牢里。我敢保证,找到他不用费多少时间,等他酒醒了,他会申辩说不记得自己做了什么。他甚至还会讲实话,因为烈酒穿肠过,能让某些男人原形毕露。”
“我和他们一起去。”
“不行,那不是小男孩该做的事。今晚你带着父亲的手斧等他,这已经够糟的了。今晚你需要当个男子汉。明天,你得恢复成小男孩,当妈妈重伤在床时,小男孩就该待在她身边。”
“康文纳特大人说他可能会在铁木道上再露营一两晚。也许我应该——”
一直在纾缓他的手突然抓紧提姆的手腕最细的地方,力道好大,他都快喊疼了。“千万别动那个念头!他惹的事还不够吗?”
“你在说什么呀?难道是他让这一切发生的吗?是凯尔杀死了我爸爸,也是凯尔打了我妈妈!”
“但是康文纳特大人给了你锁匙,很难说他还做了什么,或者说,将会做什么,但凡逮住了机会,他所到之处就会留下废墟和哭泣,甚至让人失心疯。你以为人们怕他只是因为他有权力把缴不起重税的人赶出领地吗?不,提姆,不是的。”
“你知道他究竟是谁吗?”
“不知道,也没必要知道,因为我知道他是什么东西——有心跳的毒物。很久很久以前,他在这儿干过恶心的勾当,我是不会对小孩讲那种事的,那以后,我就下定决心:尽我可能的查个水落石出。我给许久以前在蓟犁相识的贵妇写了一封信——她既有美貌,又有心机,那实在是稀罕的组合——还付了一大笔银子给信差,吩咐他把信安全送达并带回她的回复……那位大城市的贵妇再三恳求我看完信一定要烧毁。她告诉我,蓟犁的康文纳特大人以收税为嗜好——说是工作,但说到底就是把可怜的劳工们逼得泪水涟涟。在宫廷里,有一群贵族自称为‘艾尔德议事会’,他的角色就是出谋划策。其实,只有他们自称是艾尔德的后人,没别人这么说。人们都说他是个了不起的魔法师,也许说出了部分实情,因为你也见识过了他的魔法。”
“是见到了。”提姆说着,想到了银盆,以及康文纳特大人有怒气时好像骤然长高的模样。
“和我通信的那位贵妇还说,甚至有很多人声称他就是梅林——亚瑟·艾尔德的御用魔法师,据说梅林是永生不老的,时间往前走,他往后活,”沉重的鼻息声透过面纱传了出来,“这种想法完全站不住脚,光是想起来就让我头痛。”
“但是,梅林是个光明魔法师,故事里不都这么说嘛。”
“那些说他是梅林的人也编出了托辞,说他中了巫师彩虹的魔法;要知道,艾尔德王朝衰落之前,是由他负责保管巫师彩虹的。还有些人说,王朝衰落后,他四处漂泊,发现了先祖留下的某种人造品,被那东西搞得神神道道,从骨子里变成了暗黑魔法师。他们说,那就发生在无尽森林里,他在林子里有一座魔法屋,屋里的时间是停止不前的。”
“听起来不太可能。”提姆说着……不过,魔法屋的说法挺让他入迷的——里面的时钟从来不走,沙子从来不漏进沙漏。
“什么不太可能,纯粹是放屁!”她注意到他有震惊的表情,接着说,“我很抱歉,但有时候,只有粗话才能解恨啊。就算是梅林,也不可能同时出现在两个地方,不可能一边在领地尽头的无尽森林里游荡,另一边又在为蓟犁的枪侠们和贵族们效力。不可能,这个收税人不是梅林,但他确实是个魔法师——黑魔法。我以前的学生、也就是那位贵妇也这么说,所以我更坚信了。所以,你绝对不能再靠近他了。无论他给你什么好东西,都是在骗人。”
提姆玩味着这番话,又问道:“先生,你知道息灵是什么吗?”
“当然知道。息灵是传说中的精灵,住在深山老林里。黑暗法师谈起他们了吗?”
“不,只是稻草孩威廉那天在锯木厂讲的故事。”
我为什么要在这件事上撒谎呢?
但在内心深处,提姆知道答案。
那天晚上,伯恩·凯尔没有回家,谢天谢地。提姆本该保持警醒的,但他到底是个小孩,而且过了筋疲力尽的一天。我就眯上几秒钟,让眼睛歇歇,他在特意搭在门后、稻草铺的睡铺上躺下时就是这么对自己说的,感觉也就是闭了几秒钟的眼,但当他再次睁开双眼时,小木屋里已是晨光朗然了。他父亲的手斧搁在身边,本来是握在他手里的,早已在不知不觉间掉落。他把手斧捡起来,重新插进腰带间,急匆匆地跑进卧房看他妈妈。
寡妇斯迈克在摇椅里睡着了,她已把椅子拖到了内尔的床边,面纱正随着她的呼吸一起一伏。内尔的双眼瞪得大大的,转向提姆的脚步声的方向。“谁来了?”
“我是提姆,妈妈,”他在她床畔坐下,“你能看到了吗?哪怕一点点?”
她试图挤出一个笑容,但肿胀的嘴巴只能轻微地抽动一下。“恐怕,还是黑的。”
“没关系的。”他握住妈妈没有绑着夹板的那只手,举到唇边亲吻。“大概现在还太早。”
听到他们的言语声,寡妇醒来了。“内尔,他说得对。”
“不管是不是瞎了,明年我们都铁定会被赶走了,然后该怎么办呢?”
内尔扭过头,冲着墙壁哭泣来。提姆看了看寡妇,不知道该怎么办。她挥了挥手,示意他先离开。“我会让她吃一点东西——就在我包里——让她冷静下来。你还要去找人呢,提姆。现在就去,要不然就晚了,他们会起程去森林干活的。”
他差一点就错过皮特·考辛顿和厄内·玛奇利了,幸亏树村最大的农场主秃子安德森在他俩的储物棚前停下来,陪着他们准备骡马装备,顺便唠唠嗑。三个人脸色严峻地听提姆讲了来龙去脉,讲到他妈妈今天早上还是看不见时,提姆实在忍不住,哽咽地说不下去了,大块头皮特一把拉住他的胳膊,说道:“孩子,瞧我们的吧。我们会把村里的伐木工都召集起来,在花木林干活的和在铁木林干活的全都叫上。今天,没人去森林伐木。”
安德森说:“我会派我家那几个小子去通知农夫们。也会告诉德斯垂和锯木厂的。”
“警察那儿怎么办?”慢手厄内问道,他有点紧张。
安德森低下头,在靴子间吐了口唾沫,再用掌根抹了抹下巴。“跑去旅人客栈了,我听说,要么是去抓偷猎者,要么是去看他养在那儿的女人。没什么差别。碰到大场面,霍华德·泰斯雷连个屁都不如。这件事,我们自己办了,等凯尔回来了,我们把他关进牢里去。”
“要是他闹得凶,不如打断他的手,”考辛顿又说道,“他从来都管不住自己的脾气、还有酒量。有杰克·罗斯管着他,他倒还行,但瞧瞧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子!竟然把内尔·罗斯打瞎了!老凯尔一直对她虎视眈眈的,不知道的人只有……”
安德森用手肘推了他一下,让他别再往下说了,接着,转向提姆,弓下腰,双手搭在膝盖上,因为他的个子很高。“是康文纳特大人发现你爸的尸首的?”
“是的。”
“你亲眼看到了?”
提姆泪眼婆娑,但语气十分沉稳。“是的,我看到了。”
“在我们的木源地界里,”慢手厄内说道,“在一条短截径里头。就是有大蛇做窝的那棵树。”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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