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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人(第一部分) 3

“月亮对这件事有影响吗?”我问,“因为我父亲的顾问——也曾是我们的老师——说以前的传说里有过……”
“我听过那些传说,先生,但在这件事上,他们说错了。至少,对这个特殊的生物而言,月亮没有影响。它夜袭时,有时是满月——在萨罗尼现身那次就是商月,它满身覆着鳞片和疙瘩,活像盐沼长滩里的鳄鱼;但在廷伯史密斯农场出现时是暗月。我不想这么说,但不得不说实话。我还想结束这档子事,再也别从灌木丛里拣出某人的肠子,或是把小孩的脑袋从篱笆杆上拽下来。你们是被派来帮助我们的,我满心希望你们能帮得到……尽管我自己也有点怀疑。”
当我问皮维,德巴利亚有没有体面的旅店或民宿时,他忍不住笑起来。
“最后一家民宿是寡妇布雷丽开的。两年前,她在自家外屋守着柜台,有个烂醉的牛仔流浪汉企图当场强奸她。不过,她倒一直挺机敏的。她瞧出他眼里有那个意思,就在围裙下藏了一把刀,这才走进外屋。割断了他的喉咙,她确实割了。当时我们的法官是斯崔宁·伯迪恩,后来不干了,决定去新月地区养马,试试运气。伯迪恩法官没用五分钟就宣判她自卫杀人,无罪释放,但这位女士觉得实在受够德巴利亚了,便坐火车回了蓟犁,我敢说她现在还住在蓟犁呢。她离开后的第二天,一些醉鬼放火烧了那房子。旅店倒是还开着,美景酒店。景色根本不美,小伙子们,床上的跳蚤比癞蛤蟆的疙瘩还多呢。要是没有亚瑟·艾尔德的全套盔甲护身,打死我都不睡那种床。”
所以,我们在德巴利亚的第一夜就是在那间关醉鬼的大牢房里过的,头顶上就是皮维用粉笔画的地图。盐巴佬山姆被释放了,整个石头监狱里只有我们俩。外面刮起了强风,把地面上的盐碱块吹向小镇的西边。屋檐下传来呜咽的风声,又让我想起了往事,在我还是个“小玩意儿”的时候,她总给我念故事书——勇敢的提姆在暴冰煞中,不得不面对新迦南地北面的巨木林。想到那个男孩独自一人在那些巨木参天的森林里,我总是胆战心惊;而提姆的勇敢无畏也总能让我热血沸腾。我们一辈子都忘不了童年听到的故事。
德巴利亚的风很暖,不像暴冰煞这么寒冷。一阵格外强悍的大风刮过,撞上石狱的外墙,把盐碱沙砾从铁栏窗的缝隙里吹进来,就在这时,杰米开口了。由他主动开始一场对谈,这是很罕见的事。
“罗兰,我讨厌这声音。简直要逼我整宿睡不着。”
我倒是挺喜欢的;风声总能让我想起美妙的岁月、遥远的地方。不过我承认,要是没有这些沙砾就好了。
“我们该怎样找到那东西,杰米?但愿你有主意了,因为我还没想出来。”
“我们必须要和盐矿工们谈谈。以此为开端。说不定有人会看到谁身上带着血迹偷偷摸摸回到盐巴佬的住宿地。偷偷摸摸、赤身裸体地回来。因为他不可能衣衫齐整,除非他在变身之前就全脱了。”
那让我有了一点希望。如果我们要搜寻的人知道自己是什么,他或许能在即将变身前脱下衣服,藏好,等夜袭结束了再回去穿衣服。但如果他不知道……
这好比是细小的线头,只要你够谨慎,不打草惊蛇,顺势摸索,就能扯出一整匹布来。
“晚安,罗兰。”
“晚安,杰米。”
我闭上眼睛,想起了母亲。那一年我时常想起她,但只有那一次,我想到的不是她的死状,而是在我童年时代的她,坐在我的床上,倚在我身边,给我念故事书,卧室里有彩色玻璃窗,她是那么美。“瞧啊,罗兰,”她总说,“这儿有好多貉獭坐成一排,嗅着空气。它们知道,是不是?”
“是的,”我会这样应答,“貉獭都知道。”
“它们知道什么呀?”这么逗我的女人将在日后被我亲手杀死,“亲爱的宝贝,它们知道什么呀?”
“它们知道暴冰煞要来了。”我答。故事讲到这里,我的眼皮总会越来越沉,不出几分钟,我就会在她音乐般的嗓音中安然睡去。
就和现在一样,我沉入梦乡,窗外有风,阵阵大风猎猎呼响。
一线晨曦伴随着尖噪的呼喊声,我醒来了。叮!叮!叮铃铃!
杰米还平躺着,两腿张开,打着鼾。我从枪套里拔出一支左轮枪,迈过敞开的牢门,脚步还有点不稳,但直奔那蛮横的声响而去。那是治安官皮维引以为豪的叮铃话机。他不在,没人接听;他回家睡觉去了,整间办公室里空无一人。
几乎赤裸着胸膛,周身上下只有睡觉时穿着的内衣裤——因为牢房里很闷热——手里还有一支枪,我就这样站在那里,把球形的听筒从墙上取下来,将狭窄的一头贴在耳边,再凑近话筒,“喂?你好?”
“你他妈是谁?”传来一声咆哮般的嘶吼,震得我耳膜生疼,连脑仁都疼。蓟犁有话机,大约还有一百台能用,但没有哪台的声音如此清晰。我赶忙把听筒挪开,皱起半边脸,却还能听到里面传出的声音。
“喂?喂?众神诅咒这该死的破玩意儿!有人吗?”
“我听到你了,”我说,“小声点儿,看在你父亲的分上。”“你是谁?”声量降低了不少,我又得把听筒凑近耳朵。但还是不敢太近;我不想犯两次同样的错。
“我是个副官。”对这个世界来说,我和杰米·德卡力来自最遥远的地方,但最简单的说法总是最有效的。我明白,和话机里恐慌的人对话时,简明扼要才是最好的。
“治安官皮维呢?”
“在家陪老婆呢。我估计现在还不到五点吧。请告诉我,你是谁,在哪里说话,还有,发生了什么事。”
“我是杰斐逊的甘菲德。我——”
“杰斐逊?”我听到身后有脚步声,便侧过身子,稍稍提起了枪口。还好,是杰米,头发睡得像刺猬,都尖尖长长地竖起来了。他也握着他的枪,并且穿好了牛仔衣裤,但还是光着脚。
“杰斐逊农场,你个狗日的白痴!你得让治安官过来,带上话机。都死了。杰斐逊,他家里人,孩子们,崽子们。哪里哪里都是血!”
“多少人?”我问。
“大概得有十五个人。指不定有二十呢。谁知道?”杰斐逊的甘菲德开始抽泣,“他们全都死无全尸啊。不管是谁下的毒手,只留下两条狗在这里,罗斯和莫斯。它们在场。我们不得不开枪打死它们。它俩踩在血泊里吃人脑。”
骑马跑了十轮,向北直奔盐矿山。和我们同行的是治安官皮维、好副官科林·弗莱伊、弗莱伊之子维卡。火车司机——原来他叫作特拉维斯——也跟着我们,因为他要在弗莱伊家过夜。我们策马扬鞭急行一路,到了杰斐逊农场的时候,天光还是大亮的。无论如何,风是在我们身后吹了,刮得越来越厉害。
皮维认为甘菲德是个浪仔——没有和哪家农场有长期劳作约定的流浪牛仔。有些浪仔沦落成了亡命之徒,但大多数都还挺老实,只不过没法在一个地方安顿下来罢了。我们骑马越过宽大的牲口门,门上横挂着桦木条拼出的杰斐逊三个大字,这时才看到还有两个牛仔和甘菲德在一起,他们应该是他的同伴。他们三人在可抬升的马栏前挤作一团,所站的位置靠近大宅。简陋的工棚就在大约向北半英里之外的小山丘顶。从这个距离看过去,只有两样东西显得不正常:工棚的南门是敞开的,被盐碱风吹得左右摇摆;还有两条大黑狗,陈尸在泥土地上。
我们下了马,治安官皮维和那三个人握了握手,他们看到我们好像格外激动。“啊呀,比尔·甘菲德,你好哇,浪仔。”
三人中个子最高的那人摘下了帽子,将帽檐抵在衬衫前襟上。“我不再是浪仔了。说不定还是,我也说不清。我在杰斐逊待了很久了,不管谁在话机里问,我都说是杰斐逊的甘菲德,因为我上个月才刚签约。老甘菲德亲自监督,看我把名字签在了墙上,但现在他和别人一样,都死透了。”
他干咽了一下,喉结剧烈地上下耸动。他脸颊上的胡楂看起来很黑,因为他的皮肤非常白。他的衬衫前襟上有半干的呕吐物。
“他的老婆和几个女儿也去了空无境。一瞧长头发和她们的……那个……就知道是她们了……唉,老天爷呀,你见到那种场面,真巴不得自个儿是个瞎子。”他抬起帽子遮住了脸,忍不住抽泣起来。
甘菲德的一个同伴说道:“治安官,这两位是枪侠吗?瞧他们嫩的,手都端不起枪,是不是?”
“别管那些了,”皮维答道,“跟我说说,你们怎么会在这儿的?”
甘菲德放下了帽子,双眼都哭红了,仍在流泪不止。“我们仨在洁地扎营。我们要把走失的牲口追回来,所以要扎营守夜。后来,我们听到了叫喊声,声音是从东边来的。我们都很累,睡得很沉,但那声音把我们都惊醒了。接着就听到枪声,两三声吧。枪声止了,又传来叫喊声。还有什么东西——很大的东西——在大声咆哮。”
有一个人插了一句:“听起来像是熊。”
“不,不是熊,”另一个人抢白道,“根本不是。”
甘菲德接着说道:“不管那是什么,反正我们知道它是从农场里跑出来的。离我们的营地大概四轮远,顶多六轮,但那声音一直传到了洁地,知道吗?我们赶紧上马,但我比他们俩到得早,因为我已经签了约定,他们不过是帮工的浪仔。”
“我不是很明白。”我说。
甘菲德转向我说道:“我有一匹农场的马,对不?很棒的马。斯尼普和阿恩只有骡子。骡子要赶进畜栏,和别的牲口关在一起。”他指了指马棚。就在那时,一阵大风横扫而来,扬起了畜栏前的尘土,所有牲口像海浪一般一齐退散开去。
“它们还是惊魂未定呢。”科林·弗莱伊说道。
火车司机特拉维斯遥望工棚,喃喃念道:“岂止是它们。”
等到杰斐逊农场最新晋的雇工甘菲德赶回农场大宅时,哭喊声已消停了。野兽的咆哮也听不到了,但还有吼声在继续叫嚣。那是两条狗在争夺残尸。甘菲德当然知道孰轻孰重,便越过工棚而不入——两条狗在里面嘶叫争扯——直奔大宅而去。前门大敞着,客厅和厨房里都有煤油灯亮着,但没人应答他的呼叫。
他在厨房里找到了杰斐逊夫人,她的尸体倒在桌子下面,被啃掉一半的脑袋反转朝上地靠在食品柜门上。踪迹径直走出了前拱门,那扇门被风撞得砰砰响。有些是人的脚印,有些好像是巨熊的足迹。熊的踪迹都是血淋淋的。
“我把煤油灯吹灭,放在水槽边上,本来它就该在那儿的,然后循着那些踪迹走到了屋外。两个姑娘倒在大宅和谷仓中间的泥地上。姐妹俩,一个比另一个多跑了三四十步,但都死了,睡衣被撕烂了,背也被撕开了,沿着脊椎被划开了。”甘菲德缓慢地摇摇头,那双大眼睛噙满了泪水,直勾勾地盯着治安官皮维的脸孔。“我绝对不想看到能下那种手的爪子。此生都决不想,决不。我已经看过它们能干什么了,那就够了。”
“工棚呢?”皮维问。
“哦,我接着就去工棚了。你们可以自己去看。还有些女工,我发现的时候她们都死了。我不想带你们去了。斯尼普和阿恩大概——”
“我不去。”斯尼普说。
“我也不去,”阿恩说,“我会在梦里再看到那场面的,那就太够了,这次就免了吧。”
“我认为我们也不需要向导了,”皮维说,“你们三个就在这儿待着吧。”
治安官皮维迈步朝大宅走去,弗莱伊和司机特拉维斯紧紧跟在他身后。杰米搭住皮维的肩膀,当最高治安官扭头看着他时,杰米几乎带着歉意的口吻说道:“小心别碰乱足迹。它们很重要。”
皮维点点头:“好,我们会留意的,尤其是那些能告诉我们那东西往哪儿去的踪迹。”
女士们的情形确如甘菲德先生所言。我见过鲜血四溅的场面——说起来,在眉脊泗和蓟犁都没少见——但我从没见过这种阵势,杰米也没有。他和甘菲德一样脸孔煞白,我只希望他别晕过去而辱没他父亲的声名。其实我没必要操那份心,很快,他就在厨房地板上跪下来,检查一些由血迹勾勒出的动物足印。
“这些真的是熊爪印,”他说,“但以前从没见过这么大的熊,罗兰,甚至在无尽森林里也没见过。”
“小伙计,昨儿晚上这儿就有一头大熊。”特拉维斯说道,他一边看着农场夫人的残尸一边直发抖,哪怕她和不幸的女儿们一样已被盖上了从楼上拿下来的毯子。“回去后我会很高兴的,在蓟犁,这种事儿只是传说。”
“这些踪迹还说明了什么?”我问杰米,“还有吗?”
“有。它先去了工棚,那儿的……食物……最多。工棚里的嘈杂声应该会吵醒大宅里的四个人……治安官,是不是只有四人?”
“嗯,”皮维答,“他家有两个儿子,但我猜想,杰斐逊应该派他们去蓟犁参加竞卖了。等他们回家来,肯定会悲痛欲绝的。”
“农场主没有顾上家里的女眷,而是直接跑去工棚。甘菲德和两个同伴听到的枪声一定是他打的。”
“更可能是击中他的枪声。”维卡·弗莱伊说道。他的父亲在他肩头打了一拳,让他别乱说话。
“然后,那东西就跟到了这里,”杰米接着说,“那时候,杰斐逊夫人和两个女儿应该在厨房里,我是这样想的,而且,我认为夫人肯定让两个女儿快跑。”
“嗯,”皮维说,“而且她会竭尽全力阻止那东西追出去,拖延时间,让两个姑娘尽量跑远些。从痕迹上来说应该是这么回事儿。但那不管用。如果她们是在宅子的门口——如果她们看到那东西有多大——她肯定就不会那么想了,那么,我们就会发现她们三个都陈尸尘埃里了。”他长叹一声。“来吧,小伙子们,我们去看看工棚里的情形。再等也等不出什么好场面。”
“我想我还是和那几个浪仔留在马棚那儿吧,”特拉维斯说,“我已经看够了。”
“我也可以在那儿等吗,爸?”维卡·弗莱伊脱口而出。
科林看了看儿子顾虑重重的脸色,便应允了他;还吻了一下他的脸颊,再让他出门去。
工棚前十英尺左右,泥土就都浸透了鲜血,被靴印和动物的爪印乱踏成血色烂泥。附近的杂草丛里,还有一支老掉牙的短管四发滑膛枪,枪柄被折向了一边。杰米指了指乱成一团的脚印,再指向老枪,最后指向敞开的工棚大门。接着,他扬了扬眉,无声地问我是否看到了。我看得很分明。
“就是在这里——那东西,该说是熊形的皮人,撞见了农场主,”我说,“农场主连发了几弹,然后就扔掉了枪……”
“不,”杰米打断了我,“是那东西把枪从他手里夺走的,所以枪柄是弯的。也许杰斐逊转身想跑,也许他傻站在原地。不管怎样,结果都不妙。他的足迹到这里就消失了,所以,那东西逮住了他,把他扔进了那扇门,甩到了工棚里。然后,它才去了大宅。”
“这么说,我们是在逆向跟踪。”皮维说。
杰米点点头:“很快就要正向跟踪了。”
那东西把工棚活生生变成了屠宰场。算到最后,那屠夫的杰作竟然多达十八人:十六个帮工,一个厨师——他倚在他的炉灶旁死去,雇主给的围裙上溅满了血,像尸衣一样倒翻在他脸上——还有杰斐逊先生,他被撕扯得四肢俱断,被拽下来的脑袋瞪着房梁,似乎在恐怖地咧嘴笑,只露出了上齿。科林·弗莱伊在一张床铺下面找到了农场主那截被皮人扯掉的下巴。有个帮工把马鞍当盾牌,试图去抵挡一下,但只如螳臂当车:那东西用利爪把马鞍一劈为二。倒霉的牛仔到死都还用一只手攥着鞍桥。他没有脸孔了,那东西从他的头颅上啃下了脸皮。
“罗兰,”杰米叫了一声,喉咙仿佛被扼得只剩了一条细缝,“我们必须找到这东西。必须。”
“我们去看看向外走的踪迹,趁着风还没有把足印吹平。”我如此应答。
我们让皮维和其他人等在工棚外,绕着大宅审视了一圈,再回到被盖上毯子的两个姑娘的陈尸处。之后的踪迹开始模糊,边缘变得含糊,但无疑还是爪印,任何人都能轻易辨认出来,哪怕他没有幸运地师从蓟犁的柯特。留下那种足迹的东西肯定至少有八百磅重。
“瞧这儿,”杰米在一枚足印旁蹲下身,“足前部的印记是不是更深?它在跑。”
“而且是后腿,”我说,“像人一样。”
足迹继续,越过水泵屋,小屋倾斜得很厉害,好像那东西经过时穷凶极恶地给了它一记重击。循着踪迹,我们上了一条朝北的上坡路。小路通向一栋没有油漆的长屋,看起来要么是放马具的,要么是打铁用的。小屋以北大约二十轮,就是盐矿山下山石嶙峋的荒地。我们看得到很多地洞通向挖空了的盐矿,洞口洞开,活像没了眼球的眼窝。
“我们可能要放弃追踪,”我说,“我们已经知道了足迹的去向——上山,通往盐巴佬住的地方。”
“还不行,”杰米说,“罗兰,瞧这儿。你没见过这种事儿吧。”
足迹变了,爪印渐渐收缩变形,显现出巨大蹄子的轮廓,边缘弯曲,没有打过掌。
“它失去了熊的形状,”我说,“又变成了……什么?公牛?”
“我觉得是,”杰米说,“我们再往前走一点吧。我有个主意。”
我俩走近长屋时,牛蹄印又变成了爪印。公牛化身为某种巨型大猫。起初,这些踪迹都很大,然后渐渐变小,好像那东西的体型在缩水,好像一边跑一边从狮子退变成美洲狮。足迹偏离了小路,落在了通向马具房的泥路上。我们发现一大片杂草被推倒了。折断的茎秆上血迹斑斑。
“它跌倒了,”杰米说,“我认为它是跌倒了……然后是一阵翻滚。”他蹲在被压平的杂草堆里,抬头对我说道,露出了沉思的表情。“我认为它当时很痛苦。”
“好,”我说,“现在看看那边。”我指向遍布马蹄印的小路。还有一些别的迹象。
光脚的足印,走向长屋的门口,又回到锈迹斑斑的铁轨上。
杰米转向我,眼睛都瞪圆了。我伸出食指竖在嘴唇上,提醒他不要出声,同时抽出了一支左轮。杰米也掏出了枪,我们慢慢移步靠近长屋。我用手势吩咐他绕到远处的那侧。他点头示意,和我分道而行,跑向左侧。
我站在敞开的房门前,举起枪,要留出些时间给杰米绕到长屋的尽头。我没有听到什么声音。我估摸着他应该到位了,便弯下腰,用没有拿枪的那只手捡起一块大石头,扔进门里。石头砰地落地,然后在木头堆里滚了几下。还是没有声音。我快步向前,猫低身子,枪随时可以开火。
屋里好像没有人,但光影憧憧,一开始很难确定有什么。这时候都这么热,日正中午时这里将无异于烤炉。我看到两边的马棚里都是空的,塞满了陈锈马掌和马钉的抽屉边靠着一只小煅烧炉,盛着护马掌润滑油的水罐里蒙着灰尘,打过烙印的铁块装在锡桶里,还有很多破烂马具摞成一堆,要么得修,要么得扔。几条长凳上有很多挂钩,分类吊挂着好些工具,但大多数都和马掌、马钉一样锈得不成样了。灰泥马槽的上方安置了一根基柱和几个木钩。马槽里的水有阵子没换了,我的眼睛渐渐适应了昏暗的光线,已经能看到水面上浮着几缕干草。根据我的观察,这里以前不只是个马房,或许也曾被当做不正式的兽医站使用,农场里的牲口都能在此得到医护。从长屋的一头牵进马匹,处理好伤患,再从另一头被牵出去。但这里看似年久失修,早已废弃不用了。
那东西的踪迹到了长屋中央的走道时已变成了人的脚印,长长的走道通向另一头的几扇门,全都敞开着。我跟着那足迹向外走。“杰米?是我。看在你父亲的分上,别开枪。”
我迈出了长屋。杰米已经把枪收进枪套了,正用手指着一大堆马粪。“罗兰,他知道自己是什么玩意儿。”
“你看一堆马粪就知道了?”
“确实如此,我就是知道了。”
他没有对我解释什么,但只需几秒,我自己也看出了端倪。农场里的人大概更喜欢用靠近大宅的那间马房,这个马房显然已经空置很久了,但这堆马粪是新鲜的。“如果他是骑马来的,那他来的时候就是人。”
“是的。而且走的时候也是人。”
我蹲下来,琢磨了片刻。杰米卷了一根烟,递给我。我仰起头时,看到他在微笑。
“罗兰,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两百个盐巴佬,或多或少。”我说。我或许反应有点慢,但最终总会想明白的。
“是的。”
“盐巴佬,记住了,不是帮工或长工。通常,他们是挖地的,不是骑马的。”
“你说得没错。”
“你认为,有多少盐巴佬能有马?又有几个懂得怎样骑马?”
他笑得更分明了。“我认为,大概顶多二三十个。”
“那就比两百个好多了,”我说,“总算不要大海捞针。我们这就上山……”
我的话没有说完,因为就在那时,呻吟声出现了。竟是从我刚刚检查、认定空无一人的马房里传来的。我真庆幸当时柯特不在现场,因为他肯定会狠狠掴我一掌,把我打趴下;至少在他年轻气盛的时候,他是会那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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