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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到了5月底,我从卡罗琳的婆婆口中得知,卡罗琳目前跟乔瑟夫·克罗的母亲,也就是酒商的孀居妻子同住。自从卡罗琳搬出去以后,她婆婆经常会来格洛斯特街90号暂住,因为凯莉独自住在单身汉家里,偶尔要有年长女士陪伴,才能符合社会观感。卡罗琳和克罗的婚礼定在10月初。这个消息完全没有影响到我的心情。相反地,这似乎是恰当的人在恰当的时机踏出了恰当的一步。说到恰当性的问题,卡罗琳紧张兮兮地写了一封信给我。我回信叫她放心,有关她的过去或她的家庭(更别提我跟她之间的关系),无论她对中产阶级、道德感强烈的克罗一家人编造了什么假话,我都乐意配合,而且至死都不会拆穿她。
与此同时,我帮凯莉找到一份轻松愉快的工作,在我认识的一户好人家里担任兼职家教。她很喜欢这份工作,也乐于赚取自己的零用钱。最棒的是,那户人家几乎把她当成自己的女儿介绍给外界。她除了在我家餐桌结识艺文界一流人才,也在她任职的家庭接触英国政商阶级最声名狼藉的贵族与外籍人士,凯莉已经做好进入社交圈的万全准备。
凯莉快十七岁了,马莎还没满二十三岁。最近马莎开心多了,因为我体力好得可以偶尔到波索瓦街看看她,当然是以她那个在外经商的先生“道森先生”的身份前去。马莎一直知道卡罗琳的存在,也许甚至知道卡罗琳不只是列名在我人口普查表上的女管家。然而,我告诉她卡罗琳搬出我家,秋天就会结婚的消息时,她并没有明显的情绪反应,也没有发表意见。
不过,向来情感浓烈的马莎那年春夏似乎热情如火。她也表示她想要个孩子,我一笑置之,开玩笑地告诉她,“可怜的道森先生”为了供养他的娇妻,必须经常在外奔波。如果家里有孩子,他却不能留下来享受天伦之乐,未免太不公平。
来吧,天国之后伊西斯!请下令让这孩子孕育在纳贝哈,也就是神圣的奈芙蒂斯,非永恒死亡女神的火焰里。带着我族先民之神奥西里斯之子躲藏起来吧。在隐秘的芦苇丛中喂养并扶持这孩子,如同你喂养并扶持未来事物之神荷鲁斯。这个新生儿的四肢会变强大,她的身躯与心灵亦然。她将被安置在她父亲的圣坛上,会服侍保有上下埃及真理的神庙。哦,奥西里斯,聆听我们!你的气息就是生命!聆听我们!
我从吗啡梦境中醒来,看到床边桌子上摆着写有这些内容和其他类似文字的纸张。是另一个威尔基的笔迹,但我不记得自己口述过这些东西。少了记忆中的梦境,这些文字根本毫无意义。
我的甲虫却好像很满意。
我第一次发现这些文字时,直接在我房间的壁炉生起火来,将那些纸页付之一炬。事后我躺在床上痛苦哀号整整两天。在那之后,每回毕尔德帮我注射吗啡,隔天早上我做了那些梦醒来之后,我就会收起那些写得密密麻麻的纸张,锁在盒子里,放进书房柜子上层,再锁上柜子。总有一天这些东西都要化为灰烬,也许等到我死后。我不认为到那时甲虫还能残害我。
那年5月我忽然想到,跟菲尔德断绝联系对我比较不利。
那天晚上在地底城河面上的经历触目惊心,至今我还经常梦见野男孩脸朝前扑倒在肮脏河水中,而我额头靠近发际线的地方依然留有被巴利斯用手枪枪管攻击的伤疤。然而,我跟菲尔德往来时,他提供给我的情报(关于狄更斯、祖德和爱伦·特南,关于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大小事)远多过我给他的消息,这始终是个不争的事实。如今我认定我跟狄更斯之间已经到了最后摊牌阶段(在那之后所有人必定都会相信我跟他旗鼓相当,甚至更胜一筹),我发现我需要的正是菲尔德今年1月以前提供给我的各种信息。
所以5月起我开始到处找他。
身为前报社记者,我知道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直接去找伦敦警察厅或里面的侦缉局高层。虽然菲尔德已经退休,那里肯定有人知道他目前的联络地址或他侦探社的所在位置。但我有一些不能找警方的绝对理由。首先,菲尔德持续跟警界闹得不愉快,原因除了他的退休金,还有多年前插手干预帕尔玛毒杀案,以及其他诸多问题。再者,经过1月我在地底城目睹的那场大规模暴动与烧杀行为,我担心菲尔德跟警方结下了更大梁子,我不想跟那种违法行为沾上边。最后,也是最关键性的考虑,我知道祖德跟狄更斯各自在伦敦警察厅都有眼线,我一点儿都不想让他们知道我在找菲尔德。
我也考虑过去找《泰晤士报》或其他报社。如果说有谁知道菲尔德侦探社办公室在哪里,那人必定是积极进取的街头记者无疑。
话说回来,这个策略的负面作用大于正面效益。我不想让警方知道我跟菲尔德有所牵连,更不希望给媒体这种印象。我脱离新闻圈太久,目前各家报社和杂志社里已经没有我能信任的熟人了。
因此我只能靠自己。整个5月我尽最大努力去找:体力足以负荷时就穿街走巷到处查看,否则就搭出租马车在市区打转,也派我的仆人乔治进入看起来可能性颇高的建筑物和巷弄里挨家挨户寻找。也许是因为我常跟菲尔德走上河岸街、穿过林肯酒馆绿地,或者因为爱德蒙·狄更森那个年迈律师就在那里,又或者因为我们总是在滑铁卢桥碰面,过去我一直认为菲尔德的办公室应该在查令十字街和弗利特监狱之间,最有可能是在德鲁巷和法院巷之间那些拥挤的旧大楼和律师事务所里。
可是我在那个区域搜寻几个星期却一无所获。之后我在俱乐部放消息,说我基于创作需要,想找狄更斯19世纪50年代中期描写过的那个前警探。虽然俱乐部里不少人记得菲尔德就是狄更斯笔下贝克特探长的范本(没有人把他和我正在连载的小说里那个大受欢迎的卡夫探长联想在一起),却没有人知道他的行踪。事实上,我打听的那些人之中,多数都以为菲尔德已经不在人世。
我依然坚定地认为,夏天结束之前菲尔德会跟我联络。尽管他很懊恼1月间他手下用手枪打昏我(我猜他担心我兴讼求偿),我相信他还是需要我的情报资源的。迟早有一天他的街头流浪儿或某个穿着褐色外套(但我不认为他会派巴利斯来执行这项任务)的不起眼男人会在街头主动找上我,届时我跟偏执狂菲尔德就会恢复旧有关系。
在那之前,我发现我只能用自己的密探来为我跟狄更斯的一决胜负做准备。
到了6月初,狄更斯几乎每天从他下榻的巴黎埃尔德旅馆写信给我。费克特也去巴黎陪同他督导排演,但一如狄更斯先前所说,真正的剧院经理仍然由他亲自出任。我的剧本到了法国改名为“深渊”,预定6月2日首演。他在信中还告诉我,根据费克特、狄更斯的翻译迪迪埃、狄更斯的巴黎友人和一些演员的看法,法文版《禁止通行》比起伦敦版有了大幅改善,势必一炮而红。他还说他几乎确定会在巴黎停留到6月中。
他预测他的剧本会马到成功,我精准地判断那只是痴人说梦。至于他说他打算再多留两星期,我认为那根本是谎话。不管狄更斯体内有没有甲虫,我相信祖德一定会要他在6月9日火车事故纪念日前回到伦敦,这点我百分之百肯定。
于是我启动个人单薄的密探网络。我写了一封机密信函给在巴黎的费克特,请他在狄更斯动身离开巴黎回英国时马上打电报通知我。我告诉费克特我为狄更斯安排了小小惊喜,所以必须事先掌握他回家的时间。我还提醒费克特别让任何人知道他发电报给我。由于费克特还欠我超过一千五百英镑,我相信他会答应我的要求。接着,我也指派我弟弟查理一项机密任务。查理因为严重胃痛,跟妻子凯蒂回到盖德山庄,打算在那里休养几个星期。查理和凯蒂自己的家里是有一名用人,可是那人既不可靠,烹调手艺也欠佳,比起他们在伦敦那个狭窄又过热的家,盖德山庄的舒适环境无疑更适合养病。至于查理在我的密探网络里扮演的角色,我只要求他在狄更斯回到盖德山庄时偷偷派人送信通知我,一旦狄更斯出发前往伦敦,也要知会我。因为我相信狄更斯回家后会马上转往伦敦。
我也知道,尽管狄更斯从法国回到盖德山庄后会立刻前往伦敦,但伦敦并不是他真正的目的地。狄更斯会前往佩卡姆探望爱伦。我确定6月9日当天他会直接从佩卡姆回伦敦跟祖德会面。
我自己也做了些侦探工作。我有个上了年纪的表姐住在佩卡姆,她的年纪比较像跟我母亲同辈。我跟她已经失联多年,却在5月里接连拜访她两次。表面理由是为母亲的过世前去安慰她,事实上每次我去佩卡姆,都会走路或搭出租马车经过爱伦家。你想必还记得狄更斯是以“查尔斯·崔林翰”这个化名承租林登路16号这栋房子的,我也花了点时间漫步经过新克洛斯的五钟旅店附近那栋狄更斯秘密承租自用的阴暗公寓。那个地方离林登路16号只有大约二十分钟脚程(以狄更斯的步伐估算)。
狄更斯为爱伦母女提供的那栋两层楼住宅十分宽敞,足以容纳经济阔绰的五口之家外加数量充足的仆役。那栋房子与其说是小别墅,更像一处庄园,周遭是井井有条的花园,花园外则是空荡荡的田野,为这栋近郊住宅增添一抹色彩缤纷的乡间风情。看来作为世界最知名作家亲近却秘密的友人有相当实质的报偿。我忽然想到,马莎如果看见狄更斯提供给爱伦和她母亲的住家,恐怕不会这么满意她在波索瓦街那些拥挤的小房间。
我到佩卡姆拜访表姐那两次,都走的是那条从爱伦家到火车站的最近路线。
我最后一个猜测是:狄更斯会在剧本首演后一两天内离开巴黎。
只有最后一项我猜错了。结果,6月2日《深渊》首演那晚,狄更斯和费克特都紧张到陷入半疯狂状态。狄更斯一度想踏进剧院,却发现自己办不到。因此,他没有进去看首演,反倒跟费克特搭着无顶出租马车在巴黎街头游荡一整晚,其间不时回到剧院附近的咖啡馆,等狄更斯的翻译迪迪埃在幕与幕之间跑出来通报:到目前为止观众看得如痴如醉。
到了最后一幕,狄更斯再次试图走进剧院,却又再次怯步,干脆要马车带他到车站,方便他搭晚班火车前往布洛涅。费克特跟狄更斯在火车站相拥道别,互相道贺新剧的成功,之后费克特独自回到旅馆,途中停下来发一封我拜托他发的电报。
隔天6月3日星期三,狄更斯回到盖德山庄,我弟弟查理派人送信告诉我狄更斯隔天早上会离家“去伦敦”。我事先派我的仆人乔治守在佩卡姆车站,要他谨小慎微地跟踪狄更斯(他在我家见过狄更斯多次),我还得跟他解释“谨小慎微”的意思。我还事先写了张给我那位表姐的字条让乔治带在身上,万一狄更斯发现,脑袋不太灵光的乔治也好有个托词。结果那段短短路程里狄更斯丝毫没有察觉自己被人跟踪。乔治遵照我给他的指示,看着狄更斯进了爱伦的家,在附近等候两小时(但愿谨小慎微),确认狄更斯没有回到他自己在五钟旅店附近的住家,之后就搭火车进城,直接回家来向我汇报。
当然,如果卡罗琳还跟我一起住在格洛斯特街90号,这些秘密行动就不可能进行。但她搬走了,她女儿凯莉大部分时间都出门去当家教。
然而,如果我打算在狄更斯去见祖德的途中拦截他,那么最后阶段的侦探推理工作就得靠我自己来完成。我一点儿都不愿意错过他们之间这场年度会面,此时的我多么渴望重新得到菲尔德和他手下探员的协助。6月3日星期三狄更斯回到盖德山庄时,时间已经很晚了,隔天星期四又到佩卡姆探望爱伦,之后应该会到9日(隔周周二)才会回来见祖德。
或者他会循往例提前一天进城,在威灵顿街杂志社办公室楼上的公寓过夜?
狄更斯是习惯的动物,如此一来他可能会在8日星期一上午进城。可是他早先在法国曾经写信告诉我他几乎确定会在巴黎停留到6月中旬。依此推论,他想必打算在爱伦家待到6月9日,不让我们大家——威尔斯、多尔毕及任何人——知道他已经回到英国或伦敦。
在查令十字车站想找到狄更斯恐怕不容易,如果还得假装意外碰见他,难度会更高。即使在星期二晚上,那里照样人来人往,混乱在所难免。我必须引诱狄更斯跟我一起去吃晚餐,然后才能展开我计划中那场对谈。在那场漫长谈话中,我会说服他带我一起去见祖德。要说动他跟我一起去吃那顿方便长谈的晚餐,前提是我得在晚餐前碰见他,这场巧遇如果不是在佩卡姆车站,就是在火车上。
话说回来,如果那天狄更斯不是住在爱伦家,而是从他在五钟旅店附近的房子出发,那么最靠近他的车站是新克洛斯。我必须冒个险,在佩卡姆车站和新克洛斯车站之间二择一……或者干脆去到更安全的第三选项查令十字站。
我决定选择佩卡姆站。
可是6月9日当天狄更斯几点才会搭车进城?
之前那两次火车事故纪念日,狄更斯甩掉菲尔德的探员,明显深夜才跟祖德见面。我看到他跟祖德和另一个威尔基在我书房说话的时间则是在午夜以后。
假如狄更斯在特南母女,或者该说爱伦家留到6月9日当天,我猜他会在大约接近傍晚或天黑以后搭火车到查令十字街,在他常去的餐馆吃晚餐,十点以后再钻进前往地底城的某个秘密入口。
那么我的最佳对策就是当天下午起在佩卡姆车站盯梢,直到狄更斯出现。
这又衍生出几个问题。我或许提到过,佩卡姆车站向来车少人稀,像我这么体面的人如果在那里一站就是七八个小时,始终不肯上火车,恐怕会引起官方注意,甚至惊动佩卡姆警方。另一个问题是,我要怎么在那里等狄更斯,又不会被他发现。我最不希望的事就是被狄更斯察觉我在跟踪他。
幸好,我先前的侦查行动让我找到了解决这些难题的方法。
佩卡姆车站后面,就在车站和那条通往郊区和林登路16号的马路之间,有一座小公园,里面只有几处乏人照料的花圃、中央喷水池和几条碎石子小径,其中一条绕行公园周边。为了提供公园和偶尔几个在车站或月台等烦了,进公园逛逛的乘客些许隐秘性,佩卡姆小镇的先民在公园周遭栽植了树篱,树篱最高的地方大约有两米,就在公园和那条马路之间。尽管公园有个出入口通往月台,只要走过穿越棚架的步道就可抵达,公园本身却是面对车站几乎没有窗子的后墙。
在小公园里消磨时间的旅客,远比在站台上连续逗留几个小时的人更难引人注目。特别是如果那是个戴着眼镜坐在阳光下修订手稿的上流绅士。这里所谓的手稿将会是《月亮宝石》最后一章的大样。
有两张石椅设在不甚高大的树木阴影下,而且——运气太好了——很贴近紧邻马路那道树篱。就连公园本身管理不善都变成我的优势:树篱之间有些缝隙,方便等候在那里的绅士盯住佩卡姆方向的马路,却不会被走路或搭马车过来的人发现。
于是我的计划拍板定案:在佩卡姆车站后侧的小公园等狄更斯,等他上了火车,我再偷偷溜上去,然后“碰巧”遇见他,之后邀他跟我一起在伦敦共进晚餐。
到了6月9日早上,我已经担心得焦躁不安,满脑子认定我的计划会徒劳无功,至少又得等上一年,才有机会再次设法让狄更斯带我去见祖德。更甚者,那顿晚餐和伴随而来的谈话也被迫延后。我原本打算在这天晚上永远终结威尔基·柯林斯过去的形象,不再是大文豪查尔斯·狄更斯身边那个顺服、友善却摇尾乞怜的徒弟。这天晚上狄更斯就算不承认我比他优秀,至少也要认同我跟他地位相等。
万一那天晚上他根本没进城呢?万一他已经离开爱伦家,从新克洛斯站上车呢?或者万一他确实在佩卡姆搭火车,我却不知怎的没看见他呢?或者……更糟的是,他看见我在那里监视他,当面质问我呢?
这些因素我思前想后不下百次,也变更策略不下百次,每次却都回到佩卡姆车站的原始计划。虽然计划不完美,成功概率却最高。
6月9日的午后时光十分宜人。接连下了几天雨之后,太阳露脸了,我家花园里百花争艳。空气无比清新,预告夏季脚步的接近,却没有带来伦敦标准夏季那叫人窒息的热浪与湿气。
为了打发旅途寂寥与无法预估的漫长等待,我在旧皮箱(用肩带侧背)里装进了《月亮宝石》最后一章校对稿,旅行用墨水笔和墨水组,萨克雷的最新小说(以防我提早完成校稿),简单的午餐和由奶酪、脆饼、几片肉、一颗水煮蛋组成的午后点心,一个装水的随身瓶;另一个装鸦片酊的随身瓶,最后是已故黑彻利探员的手枪。
早先我顺利查看了手枪的旋转弹膛。起初我很惊讶,因为所有子弹都在,所有黄铜圆圈都还在各自的槽座里,不禁纳闷儿在仆人用梯开枪那件事是不是一场梦。后来我才醒悟到,这种手枪的弹头击发之后,黄铜底座会留在原处。
九发子弹已经击出五发,还剩四发。
我寻思着究竟该将那些用过的弹壳取出来,还是留在原处,因为我根本不知道正确的操作方式。最后我决定把空弹壳取出来偷偷丢弃。但我又想到,我应该先确认等我下次扣扳机时,剩下的子弹会在击发位置上。所以我取出弹壳前先把弹膛转回原位,轻松解决了这个问题。
我好奇四发子弹是不是足以应付我当晚的需求。但这个问题没有实质意义,因为我根本不知道该上哪儿去买适合这把古怪手枪的子弹。
所以四枚必须够用。至少三枚给祖德。我记得黑彻利探员曾经告诉我,那是某个星期四我们结束酒馆小酌、前往圣阴森恐怖教堂的途中,他说即使是他给我的这种大口径(当时我还不知道“口径”指的是什么)手枪,警界为数不多的佩枪探员们都学过,如果射击目标是人,至少要瞄准对方躯干正中央开两枪。黑彻利当时悄声补了一句:“我们这些私家探员会朝脑袋补一枪。”
那天晚上这番话听得我反胃打寒战,如今我却把它当成死者留下的忠告。
至少三发给祖德,两发对准躯干,另一发留给那颗诡异、童秃、苍白、可憎的卑鄙脑袋。
第四枚,也是最后一枚……
我晚点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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