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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身体和灵魂
思念着加尔各答的女人……
——阿南达·巴格奇
 
 镜子里那个人看起来一团糟。他的头发蓬乱,上衣被撕破了,白色宽松棉裤脏兮兮的,胸口还有指甲留下的抓痕。我对自己苦笑一下,脱下破烂的上衣扔到地上。阿姆丽塔用棉签蘸着双氧水替我清理伤口的时候,我疼得龇牙咧嘴。
“查特吉先生和古普塔先生都不太高兴。”她说。
“手稿没有孟加拉语的版本,这又不是我的错。”
“哪怕是英文版的他们也肯定想多研究一会儿,博比。”
“我知道。他们可以读《哈泼斯》登载的节选,要么就等春季号的《他声》。前提是莫罗找来的专家真能确定这是达斯的作品。我个人表示怀疑。”
“难道你今天不打算先读一读?”
“不,我明天在飞机上先看一眼,回家以后再细读。”
阿姆丽塔点点头,她已经清理完了我胸部的伤口。“回家以后得请海因茨医生给你看看。”
“好吧。”我们走进另一间屋子,坐在床边上。今天停电,空调已经停止工作,屋里热得像桑拿房一样。打开窗户也无济于事,反倒多了街上飘来的噪声与臭气。维多利亚坐在地板上的窝里,她什么都没穿,只是裹着尿布和橡皮裤。小姑娘正在跟一个装着铃铛的大球搏斗,目前球占了上风,看来它胜券在握。
说实在的,暂时不读手稿,这个决定连我自己都感到惊讶。我从来不愿抑制自己的好奇心,也不擅长推迟满足感。但我现在疲惫低落,而且出于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在我们一家三口安全返回美国之前,我压根儿就不愿意碰那份手稿。
那些警察去哪儿了?我再也没见到那辆灰色轿车,现在我开始怀疑那辆车到底是不是他们的。不过话说回来,加尔各答的所有事儿就没一件靠谱的,我为什么要指望警察会是个例外呢?
“那么,今天剩下的时间怎么安排?”阿姆丽塔问道。
我躺回床上,抓起一本游客指南。“呃,我们可以去看看庄严的威廉堡,或者瞻仰纳克霍达清真寺——顺便一提,这座寺庙仿造的是阿克巴的陵墓,鬼知道阿克巴是谁——要么我们回到河对岸,去植物园转转。”
“外面很热。”阿姆丽塔说。她已经换上了短裤和T恤,T恤上用英语写着“女人就应该待在家里(众议院)——和参议院【23】”。我很想知道查特吉对这件衣服作何感想。
“我们可以去维多利亚纪念堂。”
“我敢打赌,那里连风扇都没有,”她说,“有没有凉快一点儿的地方?”
“酒吧?”
“今天是周日。”
“好吧,我一直想问,为什么一到周日,印度教国家到处都关门闭户——”
“公园!”阿姆丽塔突然喊道,“我们可以去赛马场附近的马坦公园走走,我们坐出租车的时候看到过,那地方一定有风。”
我叹了口气:“试试看吧,至少公园里肯定比这儿凉快。”
 
结果我错了。公园里一点也不凉快,到处都是三三两两的乞丐,让我痛苦地想起上午那段愚蠢的经历。就连频繁的倾盆大雨也无法驱散他们。我口袋里的零钱早就散光了,但他们吵嚷的声音反而越来越大。我们交了两卢比门票,躲进公园里的一处动物园。其实园子里只有几只可怜的动物关在笼子里,热得直吐舌头,同时还得不停地甩动尾巴赶开密如乌云的昆虫。公园里的小河散发出一股浓重的阴沟味儿,再加上动物的气味,实在令人难以忍受。老虎看起来很疲惫,几只猴子也闷闷不乐,我们抱着维多利亚让她看动物,但她只想缩在我怀里,贴着湿漉漉的上衣睡觉。大雨再次袭来的时候,我们找了一座小亭子避雨;亭子里还有个六七岁的男孩,他正在看顾躺在一块破石头上的婴儿。男孩不时挥手赶开宝宝脸上盘旋的苍蝇,阿姆丽塔试着想跟他说话,但他只是沉默地蹲在原地,棕色的大眼睛直愣愣地盯着她。阿姆丽塔把几个卢比和一支圆珠笔塞到他手里,然后我们起身离开。
酒店里已经来电了,尽管空调在呼哧呼哧地工作,但房间里却一点也不凉快。阿姆丽塔先去洗澡了,我刚脱下湿透的上衣,就听见急促的敲门声。
“啊,卢察克先生!纳玛斯戴。”
“纳玛斯戴,克里希纳先生。”我挡在门口,不打算让他进来。
“你的事办得顺利吧?”
“还不错,多谢关心。”
他抬起浓眉:“但你还没读过达斯先生的诗作?”
“是的,还没有。”如果他打算借阅手稿,我已经做好了拒绝的准备。
“好的,好的。我不想打扰你,不过在你去见M.达斯先生之前,我想先把这个给你。”克里希纳递给我一个皱巴巴的纸袋。
“我不打算去见——”
“是的,是的,”克里希纳夸张地耸耸肩,“可是谁知道呢?再见了,卢察克先生。”我跟他握了握手。我还没来得及看纸袋里装着什么,他已经吹着口哨转身走向电梯。
“是谁啊?”阿姆丽塔在浴室里大声问道。我坐回床边。
“克里希纳。”我一边回答,一边打开纸袋。松散的破布里裹着什么东西。
“他来干吗?”
我盯着手里的东西愣住了。这是一把自动手枪:金属镀铬,又小又轻,看起来像是我小时候摆弄过的玩具枪。但黑洞洞的枪口一点儿也不像假的,当我搞明白怎么卸下弹匣以后,里面满满的一匣子弹看上去就真实得过头了。枪柄上用极小的字母写着“GUISSEPPE.25 CALIBRE”。“真他妈见鬼!”我低声咕哝。
“我问你呢,他来干吗?”
“没事儿!”我大声回答,然后左右张望。衣柜离我只有四步。“他只是来告个别。”
“你刚才说什么啦?”
“没说什么。”我把手枪和弹匣分别用破布紧紧地裹起来装回纸袋里,然后把袋子扔进衣柜上方宽阔的架子深处。
“你刚才咕哝了一句。”阿姆丽塔走出浴室。
“我只是想催你一下。”我一边说,一边从衣柜里拽出绿色针织衫和棕色宽松长裤,随后关上柜门。
 
我们订了一辆早上四点四十五分出发去机场的出租车,然后早早上了床。我躺了好几个小时,随着眼睛逐渐习惯室内的黑暗,房间里家具的轮廓渐渐显出具体的形状。
我对自己感到不满,这样的形容似乎太过轻描淡写。我躺在加尔各答湿热的夜里,意识到自己在这座城市里的所有行动要么漫无目的,要么犹豫不决,或者干脆二者兼具。我有一半的时间像个无脑的游客一样到处乱转,另一半的时间被本地人当成无脑游客戏耍。我他妈到底要怎么写这篇文章?我怎么能被一座城市毫无来由地吓跑?恐惧……无名的、愚蠢的恐惧……它战胜了一切合理的逻辑,控制了我的行为。
克里希纳,这个狗娘养的疯子。他给我那把枪干吗?我试图说服自己,那把枪只是克里希纳又一次莫名其妙的夸张举动,但是,这会不会是精心编造的陷阱?他会不会向警察告密,说那个美国人非法携带武器?我霍地从床上坐起,身上黏乎乎的一片湿冷。不。这对克里希纳又有什么好处?携带手枪在加尔各答是违法的吗?我只知道,加尔各答是美国步枪协会的大本营。
午夜之前的某一刻,我起身打开桌上的小阅读灯。阿姆丽塔翻了个身,但是没醒。维多利亚睡得很熟,小屁股在轻薄的毯子下面拱起一块。公文包开关发出咔嗒一声轻响,在寂静中显得无比清晰。
破烂泛黄的手稿胡乱塞在公文包里,但每页纸上都有蘸水笔留下的力透纸背的编号,我只花了几分钟就把它按照顺序整理好了。手稿一共有五百多页,就诗歌而言,真算是鸿篇巨制。五百页的诗稿对美国任何一家杂志的编辑来说都不是小事,想到这里,我苦笑起来。
这份稿子没有封面,没有简介,也没有署名。要不是我早就知道它号称出自M.达斯笔下,完全无从猜测它的作者到底是谁。
第一页看起来像是用复写纸拓下来的,字迹十分模糊。我把诗稿往灯下凑近了一点,开始阅读。
 
牛魔玛依刹钻出肮脏的巢穴,
召集起庞大的军队,
提毗、婆伐尼、卡塔雅尼,
雪山神女的众多化身,
告别了湿婆,昂然向前,
迎接与仇敌的最后一战。
 
接下来的几节描绘了牛魔玛依刹有多可怕,它强大而凶恶,就连神也不免受到威胁。然后到了第三页,诗歌的韵律和“调子”突然变了。我认出页边的潦草字迹写着:迦梨陀娑【24】《鸠摩罗出世》,公元四百年,新译。
 
邪恶的鸟儿聚集成群,
准备吃掉恶魔的大军,
它们在女神主人头顶飞翔,
遮蔽了太阳。
 
巨蛇突然出现,
身体漆黑如煤烟,
高昂的头颅喷吐毒液,
可怕的巨蛇,
挡在雪山神女面前。
 
无数骇人的小蛇,
扭动着替太阳披上灰袍,
仿佛随时准备庆贺,
无论死去的是神还是恶魔。
 
我打了个哈欠。“邪恶的鸟儿聚集成群”,要把这样的东西交到切特·莫罗手里,只有上帝才能帮我。而要让阿贝·布龙斯坦接受这样的“达斯史诗新作”,那恐怕连上帝都帮不了我。我跳过几节类似的浮夸段落,唯一驱使我继续读下去的是一种模糊的好奇心,牛魔玛依刹看起来显然战无不胜,我想知道雪山神女打算怎么击败他。神魔之战的开场耗费了一节又一节诗篇,完全就是罗德·麦克库恩【25】版的荷马史诗。
 
闪电横贯天堂,
火焰肆虐四方,
恐怖的巨响撕裂心脏,
万里无云,一道霹雳从天而降。
 
主人的仇敌成群结队,
巨象趔趄,马匹摔倒,
仆从吓得缩成一团。
大地颤抖,海洋升起,
摇撼群山。
 
在女神主人的仇敌面前,
狗群抬头向着太阳,
发出震耳欲聋的哀嚎,
然后悄悄溜走。
 
我也想溜走了,但我还是读了下去。看起来雪山神女的处境不妙。虽然有大神湿婆的帮助,她依然无法战胜强大的玛依刹。雪山神女重生为战神杜尔噶,十只手臂挥舞着各式各样的武器。神魔之战持续千年,但玛依刹依然屹立不败。
 
就在那太阳之下
豺狼发出刺耳的嚎叫,
仿佛迫不及待地妄想痛饮
战败神祇的鲜血。
 
然后女神们从战场上撤退,研究下一步行动。微不足道的凡人乞求她们不要把地球让给暴虐无情的玛依刹。女神做出了一个残酷的决定。所有神祇的意志拧成一股,一位女神从杜尔噶的前额里跳了出来,她看上去更像是恶魔,而非神祇。她是力量的化身、暴力的符号,时间也无法击败她,尽管无数神祇和凡人在时间的威力下只能俯首。她裹着比夜色还要黑暗的斗篷,大步流星地跨过天空,向世间播撒恐惧,就连将她带到这世上的神们都为之战栗。
她听到了战斗的召唤,于是应召而来。但是,在对付玛依刹和狂暴的恶魔军团之前,她要求得到献祭。她想要的祭品十分可怕。在那年轻的地球上,所有城镇村庄里的人类,无论男女老幼,无论是纯洁还是堕落,都将作为祭品献到饥饿的女神面前。达斯手稿侧边又出现了潦草的记号,勉强可以认出来写的是“薄婆菩提:《茉莉和青春》”。
 
那里的恐惧就此苏醒,
被恶毒的魔鬼层层包围;
葬礼柴堆的火焰用晦暗的光芒
舔食鲜美的猎物
可怕的黑暗将它们彻底吞噬。
苍白的幽灵
污秽的妖精之魂,
还有他们阴恻恻的欢笑
尖声回荡。
 
迦梨的年代万岁。
迦梨的年代就此开启。
迦梨的年代万岁。
迦梨之歌正在唱响。
 
一晚上读这么多已经足够了,可是看到下一行,我眨眨眼,情不自禁地继续读了下去。
 
致:中央建设办公室
自:I.A.托普福父子事务所,爱尔福特
主题:2号和3号火葬场
 
鄙司已收到贵处订单
共五组焚化炉,每组三个
包括两部
用于抬升尸体的电梯
和一部紧急电梯。
另有一套
实用的添煤装置
及清灰设备。
鄙司确保
订单中全套炉具的
效率与耐用度
保证使用最好的材料
与最完美的工艺。
 
静候佳音,
等待您的差遣。
 
A.托普福父子事务所
爱尔福特
 
然后没有任何过渡,诗篇又回头继续描述公元五世纪迦梨的诞生。
 
火红的灰烬从空中纷纷飘落,
伴着鲜血与人骨,
直到燃烧的天堂彼端被浓烟占据
染成晦暗的颜色。
 
万岁,万岁!恰母妲-迦梨,强大的女神,万岁!
我们赞颂她们的舞蹈,
她们的光芒照亮湿婆的庭院,
她们的步伐将整个地球踩在脚下。
黑暗是她们的长袍,
随着她们的舞步来回飘扬:
那旋转的脚跟撕开眉间的新月;
甘露从撕裂的球上滴落;
面对可怖的生活,
她们颈间装饰的每一颗颅骨都在放声大笑;
迦梨的年代就此开启,那首歌正在开始唱响。
 
这一切只是前奏,整部诗篇如黑暗的花朵缓缓绽放。有时候,达斯富有诗意的笔调如流星般一闪而过,但很快又淹没在经典的吠陀式描述、从档案中摘录的新闻以及记者习以为常的陈词滥调之中。但那首歌始终不变。
 
漫长的岁月里,所有神祇无数次商议如何控制他们创造出的黑暗力量。它暂时销声匿迹,藏身于万神殿中,但它的本性绝不会被磨灭。其他神灵在凡人的记忆中逐渐淡去,只有它——只有她——的力量在不断增强,因为千万年来,神与人蓄意扭曲了宇宙的温和本质,唯有她代表着这个宇宙的黑暗面。
但她与任何人或神的意志无关。她凝聚着古往今来人类努力试图摈弃的原始冲动和行为。
 
诗篇里点缀着无数的小故事、逸闻和民间传说,所有故事都蕴含着几分真理的味道。每个故事都折射出几分振聋发聩的现实,每个故事里都有迦梨之歌隐隐回荡。人物、地点和时间交织成复杂的网络,强大的能量从中呼啸而过。
 
进入本世纪以后,迦梨之歌汇成了大合唱。牺牲的烟雾向上升腾,飘进迦梨乌云密布的居所,于是这位女神苏醒过来,听到了属于她的歌。
 
一页又一页。有时候整段都是晦涩的呓语,仿佛打字的人在用拳头胡乱捶打键盘;有时候好几页都是手写的潦草英语,根本无法辨认。梵语和孟加拉语的片段夹杂在正文的段落中,点缀在页面的边角处,有时候纸上还有图案。
 
——萨德街的一名妓女杀死了她的爱人,然后以爱的名义贪婪地吃掉他的尸身。迦梨的年代就此开启。
——现代无数惨遭杀戮的尸体齐声尖叫;本世纪的暴行留下的坟墓汇成浩大的合唱。迦梨之歌正在唱响。
——炸弹的闪光顷刻间将混凝土墙壁烧得漆黑,孩子玩耍的身影被永久地蚀刻在破碎的墙上。迦梨的年代就此开启。
——父亲耐心地等待最后一个女儿放学回家,他温柔地用左轮手枪顶在女孩的太阳穴上开了两枪,然后把她温暖的尸体放在母亲和三个姐妹身旁。警察赶来的时候,他正在对着安静的妻女低声哼唱摇篮曲。迦梨之歌正在唱响。
 
我合上手稿的时候,没读的部分只剩下一百来页。我的眼睛早就睁不开了,中途我还惊醒了两次,发现自己的下巴已经垂到胸口。我木然把手稿放回公文包里,看了看床头柜上的表。
现在是凌晨三点四十五分。闹钟很快就会响起,我们得收拾东西坐车去机场。算上在伦敦的中转时间,回家的漫长旅程要耗费二十八小时。
我筋疲力尽地呻吟一声,爬回床上躺到阿姆丽塔身旁。酒店房间头一次显得这么凉爽宜人。我拉上被单,闭上眼睛,现在我还能再睡一小会儿。片刻之后闹钟就会响起,我们得起床梳洗。
就睡一小会儿。
 
我在另一个地方醒来。有人把我搬到了这里,周围一片漆黑,但我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这是迦梨的神庙。
那位女神就站在我身前,她的脚半抬在空中,脚下空无一物。她的四只手也空空如也,我看不见她的脸,因为我躺在神像身侧的地板上。
我并不害怕。
我发现自己赤身裸体。不过没关系。一张蒲席垫在我身下,凉凉地贴着我的身体。几支蜡烛照亮了神像。空气中飘荡着麝香与香火的气味,不知何处传来男高音的圆润吟唱。又或许只是流动的水声。这不重要。
神像动了。
迦梨转过头来看着我。
我只是有点儿惊奇,她的美丽令我震惊。她椭圆形的完美脸庞光彩照人,嘴唇丰满而湿润。她向我露出微笑。
我站起身来。我的赤脚感觉到蒲席凹凸的编织纹理,清风拂过我赤裸的胸腹,我微微打了个寒战。
迦梨转过身来,手指飞舞。她的手臂在空中起伏,帮助她保持平衡,她的脚踩住了基座,现在她轻盈地双脚站立在原地,明亮的眼睛不曾离开我一瞬。
我闭上眼,但她的模样仍挥之不去。我看到她泛着柔光的肌肤,她的乳房高耸,丰满而沉重,硕大的乳头在圆形乳晕中央昂然挺立。她的腰肢高挑,细得不可思议;到了髋部,身体的曲线骤然放宽,完美得足以承受男人挺进的骨盆。新月形的下腹部柔软微凸,淡淡的阴影笼罩着模糊神秘的耻部。这位舞者的双股并未相触,但起伏的曲线仿佛在内侧交会;她的脚很小,足弓很高,脚踝上的镯子随她的动作发出叮当的轻响。她双腿分开,我看到了阴影三角中的皱褶和那道向内弯曲的柔美裂缝。
我的阴茎蠢蠢欲动地开始变硬,它顽固地抬起头,刺破夜晚的空气。我感觉到力量在体内奔流,向下体汇集,我的阴囊绷得越来越紧。
迦梨轻轻跨下神坛。她的项链轻轻碰撞,脚踝上的镯子发出细碎的响动,她赤裸的脚掌踩在石头地板上,留下肉感的柔和声响。
她离我还有五步。她的手臂在阴影中挥动,如性感的芦苇随着看不见的清风起舞。她的整个身体伴着河水音乐般的韵律摇摆,左膝高高举起,与手肘和弯曲的手臂相触。芬芳肉体散发出的女性气息包裹了我。
我想靠近她,但动弹不得。怦怦的心跳如鼓点般塞满我的胸膛,我的臀部情不自禁地随着韵律摆动,身不由己地向前冲刺,我的所有意识都集中在悸动的阴茎根部。
迦梨的左腿在空中划过一条弧线,轻轻落地。
她一步步向我走来,脚镯叮当轻响。
昂纳拉-纳比-帕姆刻-汝哈,河流潺潺呢喃,我听得清楚明白。
她的四条手臂无声地舞动,手指微屈,指尖相触,优雅地滑过甜美的空气,伸向我的身体。她的乳房沉甸甸地挤在一起。
胜利属于大山的女儿。
她又向前迈了一步。她的指尖抚过我的脸颊,目光轻轻落在我肩头。她的头向后仰去,双目因激情而半闭。我看到她完美的轮廓、粉红的脸颊与颤抖的嘴唇。
卡马克雅?
伊娃耶纳瓦布哈提萨姆布胡阿毗。
亚亚提普鲁萨伊塔雅思塔达纳纳姆瑟拉坎亚亚。
迦梨又向前迈了一步,将我拥入怀中。她的长发披在肩头,如小溪沿着柔美的山麓滑落;光彩照人的肌肤隐隐透出香气,双乳之间温柔的沟壑中有汗珠闪烁。她的双手握住我的小臂,第三只手缠绵地抚摸我的脸颊,而最后的那只手轻轻捧起我的睾丸。她纤细的手指拂过我僵硬的阴茎,绕着龟头轻轻打转。
我是萨姆布-湿婆,化身为毗湿奴。
莲花和它的茎秆从我的肚脐中生长出来。
我情不自禁地发出一声呻吟。我的勃起触到了她下腹的终点。她低下头,旋即抬起睫毛浓密的美丽双眼,火辣辣地望着我。柔软坚韧的阴阜贴着我的身体摩擦,稍稍后退,又激烈地挺进。
我终于能动了。我立即伸出双臂,回应她热情的拥抱,柔软的乳房在我的身体上挤平。她的手摸索着我的脊背,她屈起右腿环绕我的臀部,随着手指的引领,她骑到我的身上,双踝紧扣在我耸动的臀部下方。
迦梨,迦梨巴洛巴亥。
宇宙间只剩下我们的韵律与响彻天地的吟唱。她的温暖令我沸腾。她湿漉漉的嘴唇探寻着我的脖子,寻找着我的舌头。我紧紧抓住她,捧着她的身体。她的乳房在我胸口摩擦,肌肤间涂抹着一层薄汗。我的脚屈成弓形,小腿紧绷,只为了拼尽全力深深地刺入迦梨。
世界凝聚成我的身体里绽放的一圈火焰,烈火在我体内蒸腾爆燃。
我是湿婆。
迦梨,迦梨巴洛巴亥。
迦梨白阿格特奈。
我是神。
“神圣的耶稣啊!”我霍然从床上坐起。被单已被汗水浸透,我的睡裤被射出的精液浸湿了一片。
“噢,基督啊!”我双手捧住剧痛的脑袋使劲摇晃。阿姆丽塔不在床上。强烈的阳光穿透了窗帘,旅行闹钟显示着10:48。
“真见鬼,下地狱去吧!”我冲进浴室,把睡衣扔进脏衣袋,然后把淋浴开到最大,拼命搓洗身体。足足一刻钟后我才从淋浴间里出来,四肢仍在颤抖。我的头疼得厉害,眼前似乎有无数小点在舞动。
我迅速穿好衣服,吃了四片阿司匹林。黑色的胡茬儿浮现在我苍白的脸上,但我决定今天不剃胡子。我走出浴室,正好看到阿姆丽塔抱着维多利亚回来。
“见鬼,你们这是去哪儿了?”我没好气地问。
她僵了一下,脸上和煦的微笑渐渐退去。维多利亚像看陌生人一样盯着我。
“说啊。”
阿姆丽塔的脊背挺直了,她的声音很平静。“我去纱丽店问了卡马克雅的地址。我试着打了个电话,但没接通。既然我们还得再待一天,那么我想把送错的布料换回来。你没看见我留的字条吗?”
“按照计划,我们这会儿都该飞到伦敦了。这他妈是怎么回事?”我的声音依然沙哑,但怒气已经开始消散。
“你是什么意思,博比?你到底想问什么?”
“我是说,见鬼的闹钟怎么没响,还有我们订好的出租车,英国海外航空的机票,都没了?我就是这个意思。”
阿姆丽塔疾步走到床边放下宝宝,然后穿过房间拉开窗帘,双臂抱胸开始回答:“‘见鬼的闹钟’四点响了,于是我就起来了。但你不肯起床,我只好拼命摇你,结果好不容易把你弄了起来,你却来了一句:‘咱们再待一天吧。’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你整晚不睡觉,光顾着读那份诗稿。”
“我说过?”我摇摇头,一屁股坐在床边。最恶劣的宿醉依然敲打着我的头颅,让我恶心欲吐。但宿醉从何而来?“我真那么说过?”
“你说过。”阿姆丽塔的声音冰冷。结婚这几年来,我冲她发火的次数屈指可数。
“见鬼!对不起,我当时没睡醒。都怪那份该死的手稿。”
“你说你要留着它上了飞机以后再读。”
“是的。”
阿姆丽塔放下双臂,走到镜子前,整理着一绺散落的头发。她的嘴唇恢复了血色。“没关系,博比。我不介意再待一天。”
我情不自禁地喊了起来,我的声音听起来如此陌生。“去他妈的,我介意。你和维多利亚不能再留在这里。印度航空飞德里的航班是几点?”
“九点半和一点各一趟。怎么了?”
“你去坐下午一点那趟飞机,晚上转泛美航空的国际航班离开德里。”
“博比,如果这样……你是什么意思,让我一个人去?你不走吗?你已经拿到手稿了。”
“你们俩走,今天就走。我还得耽搁一会儿,这篇讨厌的文章还有点儿事没完。一天就够了。”
“噢,博比,我讨厌一个人带着维多利亚旅行——”
“我知道,小姑娘,但没办法。我们重新打包一下行李。”
“我根本没拆开。”
“很好。给维多利亚准备一下,把包放到一起。我下楼去叫辆出租车,再找个搬运工。”我吻了一下她的脸颊。平常我独断专行的时候,阿姆丽塔总会争一争,但今天她听出了我语气中的异样。
“好吧。”她说,“不过你最好抓紧点。你得知道,在印度没法通过电话预留机票,你只能早点儿赶到机场,然后排队等着。”
“明白。我马上就回来。”
 
“古普塔先生?”大堂里的电话能用。
“喂,是我。喂?”
“古普塔先生,我是罗伯特·卢察克。”
“你好,卢察克先生。喂?”
“听着,古普塔先生,我希望你能安排我跟M.达斯见一面,私人会面,就他和我两个人。”
“什么?什么?这不可能。喂?”
“你最好还是让它变成可能,古普塔先生。我不管你去跟谁联系,总之告诉达斯,我今天就要见他。”
“不行,卢察克先生。你不明白,M.达斯从未答应过任何人——”
“是的,这些我早都知道。但他会见我,我很有把握。我希望你能促成此事,古普塔先生。”
“我很抱歉,但是……”
“听着,先生,我解释一下现在的状况。我的妻子和女儿很快就会离开加尔各答,我明天也要走了。如果我走之前见不到达斯,那我还是会给《哈泼斯》写一篇稿子。你愿意听听我打算怎么写吗?”
“卢察克先生,你必须理解,我们不可能安排你和M.达斯见面。喂?”
“我会在文章里写,出于某些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的原因,孟加拉作家协会的人一手导演了比电影还要离奇的文学骗局。出于某些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的原因,这群人收下了一笔钱,交出了一份手稿,而这份稿件名义上的作者八年前就已经死了。除此以外……”
“这完全是捏造,卢察克先生!这些描述不属实,我们可以提起诉讼。我们会诉诸法庭,而你拿不出任何证据。”
“除此以外,这群人为当地一位邪恶的女神炮制了一篇淫邪的颂歌,并冠以一位伟大诗人的名头。据加尔各答的权威消息来源称,作家协会之所以这样做,可能是因为他们与一个名叫骷髅外道的组织有密切联系——该组织是一个非法邪教,与加尔各答的黑道有关,据说他们会向那位疯狂的女神献祭活人。这些内容听起来怎么样,古普塔先生?喂,古普塔先生?喂?”
“我在,卢察克先生。”
“你觉得怎么样,古普塔先生?就让我这么写,还是安排我跟M.达斯见一面?”
“我们会安排的。请在三小时后回电。”
“噢……还有,古普塔先生?”
“我在。”
“我已经把……啊……这份初稿寄了一份给纽约的编辑,但是我在信里附了一笔,让他先不要拆阅稿子,除非我迟迟没有回去。希望我只是多此一举。我非常愿意将达斯本人的访谈写进文章。”
“你多虑了,卢察克先生。”
 
往返德姆-德姆机场的所有的士司机都是参加过1971年印巴战争的老兵。我们的司机右脸颊上有一道伤疤,一只眼睛上蒙着黑眼罩;车在VIP高速公路繁忙的交通中左右穿梭,我不由得开始无聊地揣想他的单眼视力如何,深度判断会不会有问题。
又开始下雨了。所有东西都抹上了一层泥巴的颜色——无论是天上的云,还是地上的路,以及鳞次栉比的锡顶窝棚和远处的厂房。只有路边偶尔一闪而过的菩提树上涂着红白相间的条纹,为灰暗的场景增添了一抹色彩。城市的边缘地带,新的公寓大楼正在拔地而起。大楼周围的竹制脚手架和推土机告诉我它是新修的,但建筑物本身和市中心那些最老的废墟一样破破烂烂、摇摇欲坠。越过推土机,我看见一座座拥挤的单坡顶小屋,里面挤满了人。那是建筑工人的家人还是等待搬进新楼的居民?这些棚屋很可能意味着一片新的单间宿舍区正在形成,方圆两百五十平方英里的贫民窟还在继续扩张。
我在半夜里见过的那块白色标语牌出现在我们左侧,它的这一面写着——
 
加尔各答祝您
一路顺风
身体健康
 
一个女人蹲在标语牌下的泥泞中,她的头上顶着几个平底锅和一个巨大的铜罐。
机场非常拥挤,但没有我们到达那天那么疯狂。飞往德里的航班已经满员了,但恰好有个人取消了行程。是的,泛美航空的班机将于晚上七点离开德里。我们应该能买到票。
我们先托运了行李,然后在机场里乱逛。所有椅子都被人占了,我们费了一番工夫才找到个安静的角落给维多利亚换好尿布,然后走进一家小咖啡店要了杯软饮料。
我们俩几乎没有交谈。阿姆丽塔似乎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而我依然头痛欲裂。梦的片段时而在我脑海中一闪而过,每次我的心都随之一抽,分不清是紧张还是难堪。
“如果遇到最坏的情况,”我说,“你错过了今晚泛美航空的飞机,那么你可以去投奔新德里的姑妈。”
“是的。”
“或者在机场旁边找家好酒店。”
“嗯,我可以自己搞定。”
一个比利时旅行团挤进咖啡店,其中有个丑得惊人的女游客,她身穿网眼裤,拎着巨大的象头神迦尼萨石膏像。他们全都笑得肆无忌惮。
“到了波士顿以后,你就给丹和巴布打电话。”我叮嘱道。
“好的。”
“我应该比你晚一天到。嘿,要不你在希斯罗机场【26】给你爸妈打个电话?”
“博比,我真的不介意多待一天。也许你会需要我帮忙……翻译。你要办的事跟那份手稿有关,对吗?”
我摇摇头:“太晚了,小姑娘。你的行李已经上飞机了。好吧,就算你可以不换衣服,但要是没有额外的一次性尿布,我们就真的完蛋了。”
阿姆丽塔没有笑。
“说真的,”我握住她的手,“我只是要跟古普塔和那些小丑做些收尾工作。真见鬼,现在我搞到的材料完全不够写一篇文章,仅此而已。一天就够了。”
阿姆丽塔点点头,拍拍我手上的戒指:“好吧,不过小心点儿。记住,只能喝瓶装水。如果卡马克雅来找我换布料,你一定得确认她拿来的是对的……”
我笑了:“遵命。”
“博比,你为什么不让那个女服务员进来?”
“啊?”
“让她进来打扫房间。我们出门之前,你叫她明天再来打扫。”
“因为达斯的手稿在房间里,”我答得很快,“我不希望有陌生人进来。”
阿姆丽塔点点头。我喝下最后一口已经变得温热的芬达,看到一只小壁虎在墙上匆匆爬过,暂时没力气去想酒店衣柜架子深处那把点二五的自动手枪。
 
航班开始登机,我吻别了妻女,就在这时候,阿姆丽塔突然想起了什么。“噢,要是卡马克雅没来酒店,你能顺便去一趟她家,把布料换回来吗?”她开始在皮包里翻找。
“这事儿很重要吗?”
“那倒不是,但我还是希望能办妥。”
“你为什么不直接去店里换?”
“因为尺寸都是裁好的。而且我以为肯定还能再见到她。真糟糕,我记得我把那张纸放进包里了。算了。我记得地址。”阿姆丽塔掏出一盒从王子餐厅随手拿的火柴,匆匆把地址写在盒盖内侧。“要是没时间就算了。”她说。
“好吧。”我肯定不会有时间的。我们再次亲吻,维多利亚在我们俩中间扭动,周围的人群和噪声弄得她有些糊涂。我双手捧住宝宝的头,感受着她柔软的发丝。“祝你们旅途愉快,咱们过几天见。”
德姆-德姆机场没有封闭的登机通道。乘客穿过一条湿漉漉的宽阔柏油路,爬上印度航空的客机舷梯。阿姆丽塔转身举起维多利亚胖乎乎的小胳膊挥了挥,然后走进法国制造的空客飞机。正常情况下,我应该等到她们起飞以后再离开。
我看了看表,快步走回航站楼找了个电话亭。铃响第五声,古普塔接了起来。
“已经安排好了,卢察克先生。现在我给你地址……”我摸索着自己的笔记本,但只找到了阿姆丽塔给我的那盒火柴,我匆匆把门牌号写在卡马克雅的地址旁边。
“噢……还有,卢察克先生……”
“嗯?”
“这次你得一个人来。”
 
我从出租车上下来的时候,雨已经停了。街道上升腾的蒸汽弥漫在老旧的建筑之间,我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古普塔给我的地址是城市老区的一处街角,但过来的路上我没看见任何熟悉的地标。
暴雨后的街道和人行道上挤满了人。自行车按着铃从行人身旁掠过,汽车尾气让水雾弥漫的空气变得更加厚重。一头年迈的公牛疲惫地躺在繁忙的街道中央,背上满是疮痂和新鲜的溃疡。车辆纷纷从它身边绕开。
我站在原地等待。这里的人行道其实是一条四英尺宽的泥泞小径,夹在排水沟和老房子的墙壁之间。房子之间有三英尺宽的缝隙,我忍着刺鼻的恶臭,走过去望向狭窄的巷道深处。
长长的巷道尽头,垃圾和有机废料堆得很高,有八到十二英尺。显然,多年来这里的居民一直从高处的窗户直接把垃圾往下扔。黑黑的影子在臭气熏天的垃圾堆之间移动,我赶紧从巷口退开,回到分隔街道和人行道的排水沟旁,虽然沟里的雨水混杂着污水,但还是比巷子里的气味好得多。
我盯着身边匆匆路过的每一张脸。和所有大城市一样,这里的行人都戴着一张匆忙不耐烦的面具。很多男人穿着僵硬的涤纶上衣和宽松的涤纶喇叭裤。我深感惊讶——这个国家出产全世界最好、最廉价的棉质衣物,但本地中产阶级的标志性穿着是完全不透气的昂贵涤纶。偶尔会有一张满面油光的脸顶着油腻的黑发朝我的方向瞥上一眼,但谁也没有停下脚步。倒是有一群只穿着肮脏卡其短裤的孩子围着我转了几分钟,一边喊着“巴巴!巴巴!”一边笑得前仰后合。我一个子儿都没掏,几分钟后,他们就跳进排水沟,踩着四溅的水花跑掉了。
“你是卢察克?”
我吓得跳了起来。我正望着眼前的车流,这两个男人却悄然出现在我身后。其中一个人穿着普通的涤纶衣服,另一个人却身穿劳工阶层标志性的脏兮兮的卡其布衣服。这两位看起来都不怎么令人愉快。穿印花衬衫的那个长得又高又瘦,楔形的脸上颧骨高耸,嘴唇很薄。穿卡其布的男人个子略有些矮胖,看起来比他的朋友蠢笨一点。他的眼里有一种昏昏欲睡的轻蔑神色,让我想起这辈子认识的所有喜欢恃强凌弱的人。
“我就是卢察克。”
“来。”
他们在人群中穿梭的速度很快,我不得不一路小跑才能勉强跟上。我问了几个问题,但他们一个也没有回答。再加上人群的喧闹,于是我很快决定闭上嘴巴,只管跟着他们走。
我们走了快一小时。刚开始我就不太认识路,后来更是彻底迷失了方向。云层遮蔽了天空,我甚至不能靠太阳推测方位。我们穿过和巷子差不多宽的拥挤小街,又走进挤满了人和垃圾的真正小巷。有几次他们领着我钻进短短的隧道,穿过有人居住的庭院。孩子们奔跑尖叫,三三两两地四处蹲着。女人拉起纱丽遮住一半脸庞,只露出一双狐疑的黑眼睛。我们在隧道中穿行,路过一个又一个庭院。老人趴在生锈的铁栏杆上面无表情地向下张望;婴儿哭喊;烧饭的火在水泥地上燃烧,烟雾凝固在滞涩的空气中。
穿过又一条短短的隧道,我们进入了一条长达几个街区的巷子,这里简直比美国的大多数主干道还要拥挤。巷子尽头是一片开阔的空地,所有建筑物都已被推倒,但一堆堆的碎石之间搭着帐篷和临时的窝棚。空地上还有一片很大的水坑,可能曾经是地窖之类的地方,现在坑里灌满了雨水和肮脏的污水。几十个大大小小的男人在里面泼水玩闹,周围的建筑物二楼还有人不断往棕色的池子里跳。不远处,两个赤身裸体的男孩大笑着用棍子戳水面上的某个东西,那东西看起来像是被淹死泡涨的老鼠。
我们终于彻底走出迷宫般的楼群,钻进一片低矮的单间宿舍区。砌得松松垮垮的石墙和麻布袋搭成一间间窝棚,旧广告牌、锡板和漂白的木头废料奇迹般组成了多层公寓。二三十个男人蹲在一处空地里大便,年轻的女孩坐在幼小弟妹身后的石头阳台上,小心翼翼地梳理着纠结成绺的头发,在里面捉着虱子。看见我们靠近,骨瘦如柴的狗一溜烟儿跑得不见踪影,但这里所有的生物似乎都没有什么领土意识。人类的眼睛在窝棚门后的阴影里向外窥视,隔一会儿就有孩子突然蹿到我们面前,手掌摊开,但很快就有成年人在看不见的地方高声叫他回去。
空气中突然充满香火的气息,我的眼睛也被熏得隐隐作痛。路边是一幢摇摇欲坠的绿色建筑,庭院里传出钟声和不成曲调的吟唱,听起来似乎是一座神庙。绿色的神庙外面,一位老妇人带着孙女从一个很大的篮子里往外掏牛粪。她们把粪便搓成汉堡包大小的粪饼,好做晚上烧火的燃料。神庙的墙壁上贴着一排排留着手指印痕的干粪饼,宽约三十英尺。泥泞的街道对面,几个男人正在用竹子搭建一座亭子的框架,看起来和大型折叠式帐篷差不多大小。看到我们走近,男人停下了嘴里的号子,沉默着目送我们经过。如果说刚才我还有点儿怀疑这两位向导到底是不是骷髅外道的教徒,那么一路遭遇的沉默早已驱散了我心头的疑云。
“还要走很久吗?”雨又开始下了,我把伞落在了酒店里。现在我的白色宽松长裤膝盖以下全都沾满了泥巴,棕色袋鼠鞋也早已不成样子。我停下脚步。“我说,还要走很久吗?”
卡其壮男摇了摇头,指指棚户区尽头那座灰色的厂房。最后的几百码里,我们爬上一座泥泞的小山坡,我滑倒了两次。山顶上围着一圈高高的铁丝网,网上还挂着带刺的铁丝。透过网格,我看见生锈的油桶和空荡荡的铁路岔轨分布在建筑物之间。
“现在怎么说?”我转头望向脚下的单间宿舍区。锡屋顶上压着无数灰黑色的石头,漆黑的门道里随处可见敞开的火光。在我们来的方向,一座座低矮的窝棚绵延不绝,融入远处朦胧的天际。上百道烟柱袅袅升起,消散在灰褐色的天空之中。
“进来。”楔子脸高个子男人拉开一处铁丝网。
我犹豫了。我的心跳得比爬山的时候还要厉害,轻飘飘的兴奋感让我的胃一阵阵抽紧,感觉就像自己正在走向高高的跳水板尽头。
最后,我点点头,钻进铁丝网。
厂区里一片寂静。我意识到自己已经习惯了这座拥挤的城市里无处不在的交谈声、大大小小的动静……和不绝如缕的人。而在这一刻,随着我们在昏暗的巷道中穿行,寂静变得越来越沉重,如潮湿的空气一般。我实在无法相信这家工厂仍在运作,矮小的砖房几乎已经被茂盛的杂草和灌木彻底淹没。远处的墙上有一扇巨大的玻璃窗,它原本由上百块玻璃组成,现在只剩下十来块玻璃完好无缺,其他的都变成了黑洞洞的豁口,偶尔有小鸟拍打着翅膀在洞口飞进飞出。各处都散落着空油桶——它们曾经是鲜艳的红色、黄色或蓝色,现在却全都变得锈迹斑斑。
我们转进一条更窄的巷子,这是条死胡同。我遽然停下脚步,手伸进工装衬衫右下的衣兜里,握住了上山时我悄悄捡的那块手掌大小的石头。奇怪的是,这一刻我一点儿也不害怕,只是非常好奇他们俩接下来打算干什么。我回头瞥了一眼确保背后没有危险,脑子里快速回忆着刚才穿越巷道的路线,然后转过头来,盯着那两个教徒。小心那个大块头,我暗自提醒自己。
“这里。”卡其男指指侧墙上一道狭窄的木楼梯,楼梯顶上的门比正常二楼的位置高一点。常春藤爬满了厚厚的墙壁,墙上没有窗户。
我没有动,手在衣兜里握紧了石头。那两个人等了好一会儿,然后交换了一个眼色,转身朝我们来的方向走去。我侧身背靠墙壁给他们俩让路,我能感觉出来,他们没打算让我跟上去。刚开始我还能听见他们踩在碎石路上的脚步,片刻之后,我的耳边只剩下自己沉重的呼吸。
我抬头打量那道陡峭的楼梯。高耸的墙壁和只露出一线的天空让我有些头晕目眩。突然间,不知何处的屋顶下爆发出一阵鸽子拍打翅膀的喧闹,随后又逐渐远去,鸟儿挥动翅膀的声音在阴沉的天空中回荡,犹如步枪的脆响。现在才下午三点半,天色已经很暗了。
我走回巷道的分岔口向两头张望。至少一百步内没有任何东西,掌心里的石头冰冷而沉重;来自穴居时代的工具,光滑的表面上还沾着红色的陶土。我把石头举到齐耳高,再次抬头望向高墙上的那道门,它离地足有三十英尺,门上的菱格玻璃早已涂成黑色。
我闭上眼,放缓呼吸,然后把石头揣回衣兜,爬上朽坏的楼梯,去面对门后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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