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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前传2《效忠剑士》五

“哦,我很确定我没有,”她答道。“唉,整个早上我都在做祷告,爵士。”
邓克听到卢卡斯爵士吃吃笑了出来。“我的意思不是说夫人您亲自修了那水坝,但是……没有那条河,我们所有的庄稼都会死……平民百姓在田野里种着大豆、大麦,还有甜瓜……”
“真的吗?我非常喜欢甜瓜。”她的小嘴显出了一道快乐的弧线。“那是哪种甜瓜?”
邓克不自在地扫视了这一圈人的表情,感到自己的脸在发烧。有什么不太对头。“长寸”在愚弄我。“夫人,我们能不能在某个地方……私下继续讨论?”
“我赌一个银币,这大呆子想和她上床!”有人嘲笑道,然后他周围爆发出一片大笑。那位夫人畏缩了,半是害怕地抬起双手遮着她的脸。一个修女迅速走到她身边,保护性地伸手搂住了她的肩。
“这究竟是什么娱乐?”一个嗓音切入笑声,冷静又坚定。“有人能享受这种玩笑吗?骑士爵士,你为什么骚扰我的好姐妹?”
那是他先前在箭靶处看见的女孩。她一边胯上挂着一袋箭,拿着一把正好和她一样高的长弓,而她并不高。如果邓克差一寸七英尺,这女弓箭手也就是差一寸五英尺。他能用两只手拢住她的腰。她的红头发编成辫子,长到末梢扫着大腿;她脸上有着酒窝,长着一个狮子鼻,两颊上散布着一些浅浅的雀斑。
“原谅我们,罗翰妮夫人。”说话的是一个上衣上绣着卡斯威半人马、相当年轻的贵族。“这大呆子以为海莉肯特夫人是您。”
邓克看看两位女士,从一个到另一个。“你是红寡妇?”他听见自己冲口而出。“但你太……”
“年轻?”女孩把长弓扔给那个他见过和她一起射箭的瘦高男孩。“碰巧我二十五岁了。要么你本来想说太小?”
“——漂亮。我本来想说漂亮。邓克不知道这话是打哪儿来的,但他很高兴它冒了出来。他喜欢她的鼻子,还有草莓金红的头发颜色,还有她皮坎肩下虽小却形状美观的乳房。“我以为你会是……我是说……他们说你已经做了四次寡妇了,所以……”
“我第一个丈夫在我十岁时候就死了。他那时十二岁,是我父亲的侍从,在红草原给马踏倒。恐怕我的丈夫们活得都不怎么长。最后一个是春天死的。”
那就是他们通常说的,关于那些在两年前春季大瘟疫中死去的人们。他是春天死的。上万人在那春天死去,其中有一位睿智的老国王,还有两个大有前途的王子。“我……我为您的失落而难过,夫人。”骑士风度的言行,你这呆子,给她点华丽的赞颂。“我想说……您的长袍……”
“长袍?”她低头扫了一眼她的靴子、马裤,松垮垮的亚麻上衣,还有皮坎肩。“我没穿什么长袍。”
“您的头发,我是说……它柔软又……”
“你又是怎么知道那一点的,爵士?如果你曾经碰过我的头发,我觉得我会记得住。”
“不是柔软,”邓克可怜巴巴地说。“红。我是说红。您的头发非常红。”
“非常红,爵士?噢,我希望不像你的脸一样红。”她大笑起来,旁观者们跟她一起笑。
只除了“长寸”卢卡斯爵士。“夫人,”他插了进来。“这个人是坚定塔的一个雇佣骑士。棕盾班尼斯在水坝攻击您的挖沟人、砍伤了沃尔莫的脸时,他就和他在一起。老奥斯格雷派他来和您谈判。”
“他派我来,夫人。我叫高个邓肯爵士。”
“更像是傻瓜邓肯爵士,”一个佩戴雷古德家族三折雷电纹章的蓄须骑士说。更大的一阵哄笑响了起来。就连海莉肯特夫人也恢复到了可以发出一声轻笑。
“冷壕堡的礼貌随着我的父亲大人一起死掉了吗?”女孩问道。不,不是个女孩,是个成年女人。“我在想邓肯爵士是怎么能犯了这么个错误的?”
邓克恶狠狠地瞪了“寸土”一眼。“是我的错。”
“是吗?”红寡妇从头到脚打量着邓克,而她的注视在他胸膛上逗留最久。“一棵树和一颗流星。我之前从来没见过这个家徽。”她碰了碰他的上衣,用两根手指描摹着榆树的一根枝条。“而且是画的,不是绣的。我听说过多恩人在他们的丝绸衣服上画画,但你要是个多恩人,身材也太大了点。”
“不是所有的多恩人都身材矮小,夫人。”邓克能透过丝绸感到她的手指。她的手上也有雀斑。我打赌她浑身上下都有雀斑。他异乎寻常地口干舌燥。“我在多恩过了一年。”
“那里所有的橡树都长这么高吗?”她说,同时她的手指描摹着他心口的一根树枝。
“它应该是一棵榆树,夫人。”
“我会记住的。”她庄严地收回了手。“守卫区太热也太脏了,没法说话。修士,带邓肯爵士到我的觐见室去。”
“那将是我的巨大荣幸,好姐妹。”
“我们的客人会口渴的。你可能也要派人去拿一大瓶酒来。”
“我必须吗?”胖男人脸上神采焕发。“好,如果那取悦您的话。”
“我换过衣服就来加入你们。”她解开皮带和箭袋,把它们交给了她的同伴。“我还将需要塞瑞克学士。卢卡斯爵士,去叫他来见我。”
“我会立刻带他来,夫人,”“长寸”卢卡斯说。
她望向她城守的眼光是冷冷的。“不必。我知道要管理城堡你有很多责任。你派塞瑞克学士到我的觐见室就够了。”
“夫人,”邓克在她身后喊道,“我的侍从被迫等在门口。他也能加入我们吗?”
“你的侍从?”当她微笑时,她看上去就像个十五岁的女孩,而不是个二十五岁的女人。一个充满淘气和欢笑的漂亮女孩。“当然,如果那令你高兴的话。”
“爵士,别喝那酒,”当他们和修士一起等在她的觐见室里时伊戈对他耳语。石地板上铺着散发甜香气息的灯心草,墙壁上悬挂着织着比武会和战斗场景的壁毯。
邓克哼了一声。“她没必要给我下毒,”他耳语回去。“你知道,她认为我是某个大傻瓜,两只耳朵之间全是豌豆麦片粥。”
“恰好,我的好姐妹喜欢豌豆麦片粥,”塞弗顿修士说,当他拿着一大瓶酒、一大瓶水和三个杯子再次出现的时候。“是的,是的,我听见了。我胖是胖,可还不聋。”他给两只杯子里倒满酒,另一只倒满水。他把第三杯给了伊戈;男孩怀疑地打量了很久,还是把它放到了一边,而对此修士完全没留心。“这是一瓶青亭岛美酒,”他正在告诉邓克。“妙不可言,而毒药给了它特别的辛辣味道。”他对伊戈挤了挤眼。“我很少亲自碰葡萄,但我听说过。”他递给邓克一杯。
酒味甘甜美妙,但邓克小心翼翼地小口啜饮,而且只在修士已经三大口啧啧有声地痛饮掉半杯之后。伊戈抱起双臂,继续忽略他的水。
“她确实喜欢豌豆麦片粥,”修士说。“还喜欢你,爵士。我知道我自己的好姐妹。我第一次在庭院里看见你,我有一半希望你是个求婚者,从君临城来寻求执起夫人的手。”
邓克皱起了眉。“你怎么知道我是来自君临城的,修士?”
“君临城的人说话有种特别的口音。”修士又喝了一大口酒,在口中品味,吞下去,然后满意地叹了口气。“我在那里服务过很多年,在贝勒大圣堂侍侯我们的总主教。”他叹了口气。“你不知道春天之后的城市。火让它变了样。四分之一的房屋都毁掉了,还有四分之一空空如也;老鼠也销声匿迹。那是最奇怪的事;我从来没想过会看到一个没有老鼠的城市。”
邓克也曾听说这些。“在春季大瘟疫的时候你在那里吗?”
“哦,毫无疑问。那是一段可怕的时期,爵士,可怕啊。强壮的人在破晓时分健康地醒来,在夜幕降临之前就已死去。那么多的人死得那么快,都没有时间埋葬;人们改成把他们堆在龙穴里。到尸体堆了十英尺深,河文公爵下令让火术士烧掉他们。火光透过窗子闪耀,就像过去活着的巨龙们仍然在圆顶下筑巢。晚上你能看见全城的辉光,野火的深绿色辉光。直到今天那绿色还时常萦绕在我心头。他们说兰尼斯特港的春天一样可怕,旧镇更甚,而在君临城它每十个人就夺走四个。不管是年轻还是年老都不能幸免,也不管是富裕还是贫穷,尊贵还是卑微。我们善良的总主教给带走了,诸神自己在尘世的代言人,还有三分之一最虔诚者和几乎所有的静默姐妹。戴伦国王陛下、可爱的马塔瑞斯和勇敢的瓦拉,还有御前首相……噢,那是一段可怕的时期。最后,半个城市都在对陌客祈祷。”他又喝了一口。“而你那时在哪里呀,爵士?”
“在多恩,”邓克说。
“那么感谢圣母的仁慈吧。”春季大瘟疫从来没有蔓延到多恩,也许是因为多恩人严守边境、关闭港口,就像谷地的艾林家族一样,他们也幸免了。“所有这些关于死亡的交谈都足够让一个人戒了酒,但在我们生活的时世欢笑得来不易呀。干旱一直持续,不管我们如何祈祷。御林就是一个大火药桶,火在那里日夜横行。‘酷钢’和黑火戴蒙的儿子们在泰洛西策划阴谋,戴贡·葛雷乔伊的海怪们在日落之海上狼一样寻觅漫游,往南甚至劫掠到了青亭岛。据说他们抢走了美人列岛的一半财富,还有一百个女人。法曼爵士正在修整他的防御,那让我强烈感觉就像一个人给他怀孕的女儿扣上贞操带,当她的肚子已经大得像我的一样。布雷肯爵士正在三叉戟地慢慢死去,他的长子死在春天里;而这就是说奥瑟爵士必须成功。布莱伍德家族永远不会容忍野兽布雷肯做邻居,那将意味着战争。”
邓克知道布莱伍德和布雷肯两家的宿仇。“他们的封君不能强令和平吗?”
“唉,”塞弗顿修士说,“徒利大人是个八岁的男孩,身边全是女人。奔流城不会采取什么行动,伊里斯国王就更是不会。除非某个学士对此写上一本书,否则整件事都可能逃过他高贵的注意。河文公爵不大可能让任何布雷肯进来见国王的。请回忆一下,我们的御前首相生来就是半个布莱伍德。如果他会采取哪怕一点行动,那也只会是帮助他的堂兄弟们让野兽走投无路。圣母在河文公爵出生那天就给了他记号,‘酷钢’则在红草原又给了他一次。”
邓克知道他在说血鸦。御前首相的真名是布兰登·河文。他的母亲曾是布莱伍德家族的一员,他的父亲则是国王伊耿四世。
胖男人喝了他的酒,继续喋喋不休。“至于伊里斯,比起贵族和法令陛下更在乎古旧的卷轴和蒙尘的预言。他甚至都不会让自己打起精神生个继承人。艾莉诺王后天天在大圣堂祈祷,恳求圣母在上,赐给她一个孩子,但她还是个处女呢。伊里斯有自己的房间,据说他宁可和一本书睡觉,而不是一个女人。”他又倒满了杯子。“别搞错,统治我们的是河文公爵,靠着他的法术和间谍。没人反对他。梅卡王子在盛夏厅生闷气,对他那高贵的哥哥滋长着怨气。雷哥王子软弱的程度和他发疯的程度不相上下,而他的孩子……呃,还是孩子。河文公爵的朋友和亲信充斥了每一个部门,御前会议的领主们舔他的手,而那个新的大学士浸淫巫术的程度就和他一样。红堡被鸦齿卫士守卫着,没人能不经他允许见到国王。”
邓克很不自在地在座位里动了动。血鸦公爵有多少只眼睛?一千只,再加上一。他希望御前首相不会也有一千零一只耳朵。塞弗顿修士说的一些话听起来像大逆不道。他扫了伊戈一眼,好看看他如何看待这一切;而男孩正全力挣扎着管好自己的舌头。
修士站了起来。“我的好姐妹还要等一会儿。就像所有尊贵的夫人们一样,她试穿的前十件长袍都会被发现不适合她的情绪。你要再来点酒吗?”不等回答,他就又倒满了两只杯子。
“我认错的那位夫人,”邓克说,急于说点别的。“她是您的姐妹?”
“我们都是七神的子女,爵士,但除了这一点,……天哪,不。海莉肯特夫人是罗兰德·乌弗林爵士的姐妹,他是罗翰妮夫人的第四个丈夫,死在春天里。我的哥哥是他之前那一任丈夫,西蒙·斯丹顿爵士,极其不幸地被一块鸡骨头噎死了。必须得说,冷壕堡到处都是亡魂。那些丈夫们死了,但是他们的亲属还在,喝着夫人的酒、吃着她的蜜饯,就像闹着一场裹在丝绸和天鹅绒里的肥胖粉红蝗虫灾。”他擦了擦嘴。“然而她必须再次结婚,而且得快。”
“必须?”邓克问。
“她的父亲大人会强令如此。怀曼大人想要孙辈来继承他的血统。当他得病时他试图把她嫁给‘长寸’,这样他就能在知道她有一个强壮的男人保护的情况下死去。但是罗翰妮拒绝嫁给他。于是大人就在遗嘱里实行了报复——如果她在父亲去世满第二周年之前还不结婚,冷壕堡和它的土地就都传给他的堂弟温德尔。也许你在庭院里瞥见他了,脖子上有个瘤的矮个子男人,肠胃总是气体过多——虽然我这么说有点刻薄,因为我自己就注定倒霉要肠气过多。不管怎么说,温德尔爵士贪婪又愚蠢,但他的夫人是罗宛大人的妹妹……而且真是能生啊,那实在不能否认。她生孩子就跟他放屁一样多。他们的儿子们差不多和他一样糟,他们的女儿们则更糟,而所有这些人都已经开始数日子了。罗宛大人已经赞成了遗嘱,所以夫人只有到下个新月的时间了。”
“她为什么等了这么久?”邓克想知道,不自觉说出了口。
修士耸了耸肩。“说实在的,求婚者不怎么太多。我的好姐妹看上去不错,你可能已经注意到了,而一座坚固的城堡和大片土地增加了她的魅力。你可能以为年轻子弟和没有封地的骑士会蜂拥而至,像苍蝇似的簇拥着夫人。这你就错了。四个死掉的丈夫让他们心存谨慎,还有些人说她不能生育……虽然从来不敢当着她的面,除非他们渴望看见鸦笼里头的样子。她曾经生过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但两个都没活到命名日。那些少数没被关于毒药和巫术的谣言吓走的人不想和‘长寸’有什么纠葛。怀曼大人在临终时命令他保护他的女儿不受不配的求婚者们骚扰,而他把这扩大到了所有求婚者。任何想要执她手的人都会需要先面对他的剑。”他喝完了酒,把杯子放到一边。“那不是说就没有人了。克雷顿·卡斯威和西蒙·雷古德是最坚持不懈的,虽然他们似乎对她的土地而非她本人更感兴趣。要我打赌的话,我就会把我的金币押在杰罗德·兰尼斯特身上。他还不曾露过面,但他们说他一头金发,思维敏捷,超过六英尺高……”
“……而且威博夫人对他的信件甚是心动。”正被谈论的那位夫人站在门口,她身边是一个朴实的年轻学士,他长着一个勾鼻子。“你会输掉赌注的,好兄弟。杰罗德永远不会为了这么微不足道的权力而情愿放弃兰尼斯特港的乐趣和凯岩城的显赫荣光。他作为提卜特公爵的兄弟和顾问要有更大影响力,大过他作为我的丈夫所能希望的极限。至于其他人,西蒙爵士会需要卖掉我的一半土地来还清他的债务;而克雷顿爵士只要‘长寸’屈尊看他一眼就会抖得像片叶子,此外,他比我还漂亮呢。而你,修士,有着维斯特洛最大的嘴。”
“一个大肚子需要一张大嘴,”塞弗顿修士说,毫不害臊。“否则它很快就会小下去。”
“你是红寡妇?”伊戈问道,惊讶不已。“我差不多都有你高!”
“不到半年前另一个男孩观察到了同样的事。我把他送上刑架来把他抻得更高点。”当罗翰妮夫人安坐到台阶上的高位,她把辫子越过左肩拉到了身前。它那么长,末梢在她大腿上盘了起来,就像一只睡着的猫。“邓肯爵士,我不该在庭院里戏弄你,当你如此努力想要表现得体的时候。只不过你脸红得那么厉害……在你长到这么高的村庄里,没有女孩戏弄你吗?”
“那村子是君临城。”他没有提到跳蚤窝。“那里有女孩,但是……”在跳蚤窝出现的那种戏弄有时会涉及砍掉一根脚趾。
“我料想他们害怕戏弄你。”罗翰妮夫人抚摸着她的辫子。“无疑他们被你的身材吓坏了。我请求你不要记恨海莉肯特夫人。我的好姐妹头脑单纯,但她无意伤人。不管她如何虔诚,没有她的修女她都无法自己穿衣服。”
“那不是她的错。是我犯了错。”
“你说的谎真是有骑士风度。我知道那是卢卡斯爵士。他是个有着残酷幽默感的男人,而你一出现就冒犯了他。”
“怎么会?”邓克说,迷惑了。“我从来没对他有什么害处。”
她微笑了,那笑容让邓克希望她能更平凡。“我看到你和他站在一起。你要高出一手——或是非常接近一手。卢卡斯爵士已经许久没有遇到他不能俯视的人了。你多大了,爵士?”
“快二十了,如果这让夫人满意的话。”邓克喜欢“二十”的发音,虽然他差不多要年轻一岁,也许两岁。没人确切知道,他自己更是如此。他肯定就和别人一样曾经有一个母亲一个父亲,但他从来不知道他们是谁,哪怕是他们的名字;而跳蚤窝根本没人会在乎他什么时候出生,出自何人。
“你和看上去一样强壮吗?”
“我看上去有多强壮,夫人?”
“噢,强壮到了足够让卢卡斯爵士恼火。他是我的城守,虽然不是我选的。就像冷壕堡一样,他是我父亲的一项遗产。你是在某个战场上得到骑士授勋的吗,邓肯爵士?你说的话显示你不是出身贵族,如果你能原谅我这么说的话。”
我出身贱民。“帕尼基的艾兰爵士,一位雇佣骑士,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收留我做了侍从。他教给我骑士精神和战斗技巧。”
“而同一位艾兰爵士给你授了勋?”
邓克的脚挪了挪。他看到一只靴子的带子半松着。“没有别人会做这件事。”
“艾兰爵士现在在哪里?”
“他死了。”他抬起了眼睛。他可以等会儿再把靴子系上。“我把他葬在山坡上。”
“他是英勇战死的吗?”
“天下着雨。他受了凉。”
“老人们是脆弱的,我知道。我从我第二个丈夫那里学到了这一点。我们结婚的时候我十三岁。他下一次过生日的时候本来就会是五十五岁了,如果他能活到足够长看到那一天的话。当他在土里埋了半年后,我给他生了一个小儿子,但陌客把他也带走了。修士们说他的父亲要他到身边去。你怎么想,爵士?”
“呃,”邓克迟疑着说,“可能吧,夫人。”
“胡说八道。”她说。“那男孩生下来就太虚弱。那样的一个小东西,他几乎没有足够的力气吃奶,一动不动。诸神给了他父亲五十五年光阴;你会认为他们本来也可以赐给他儿子多过三天的日子。”
“你会。”邓克对诸神几乎一无所知。他有时候去圣堂,对勇者祈祷给予他双臂更大的力量,但其它方面他就任七神去了。
“我很遗憾艾兰爵士死了,”她说。“而且更遗憾你为尤斯塔斯爵士效劳。不是所有老人都一样的,邓肯爵士。你回家去帕尼基会过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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