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西方奇幻小说网 > 吸血侠传奇Ⅰ> 第一章

第一章

一个温暖干燥的夜晚,斯坦利·科林斯先生参加完童子军会议后决定走回家去。路不太长——不到两公里。尽管天很黑,但这条路他早就走熟了,每一步都像系一个结儿那么容易。

斯坦利是童子军队长。他热爱童子军,小时候当过,成年后还一直保持联系。他把三个儿子都培养成了优秀的童子军,现在他们长大离家了,他就帮助当地的孩子们。

斯坦利走得很快,好使身体暖和一些。他只穿着短裤和T恤,尽管天气很好,他的手臂和腿上很快就起了鸡皮疙瘩。他并不在意,等他到家时,他太太会已为他准备好一杯热乎乎的巧克力牛奶和葡萄干面包等着他。在赶了这么多路之后,他会吃得更香。

路两旁都是树,黑漆漆的,对不熟悉的人来说十分危险。但斯坦利一点也不怕。相反,他喜欢黑夜,他爱听自己的脚踩在深草和荆棘上发出的嘎吱声。

嘎吱,嘎吱,嘎吱。

他笑了。儿子小时候,他带他们回家时,经常骗他们说有怪物躲在树上。他会发出可怕的声音,趁孩子们不注意时摇晃低处的树枝。有时他们会哇哇尖叫,没命地跑回家去。斯坦利跟在后面哈哈大笑。

嘎吱,嘎吱,嘎吱。

夜里睡不着的时候,他就想像自己走在回家路上的脚步声,每次都能安然入梦。

这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声音。在斯坦利看来,它比莫扎特和贝多芬的所有音乐都好听。

嘎吱,嘎吱,嘎吱。

啪。

斯坦利站住了,皱了皱眉。好像是一根棍子折断的声音,但怎么可能呢?要是他踩到了树枝,他应该有感觉啊。附近田里也没有牛羊。

他静静地站了半分钟,好奇地聆听着。没有再听到声音,他摇头笑笑。是他的想像跟他开了个玩笑。回家把这事告诉太太,她会和他一起开怀大笑的。

他又向前走去。

嘎吱,嘎吱,嘎吱。

啊,还是熟悉的声音。周围没有别人。要是有的话,他不会只听到一根树枝折断的声音。没有人能偷袭斯坦利·科林斯。他是训练有素的童子军队长。他的耳朵像狐狸那样灵敏。

嘎吱,嘎吱,嘎吱。嘎——

啪。

他又站住了,心怦怦地跳着,恐惧把他的心一点点地攥紧了。

不是想像。他听见了,清楚极了。头顶上什么地方有根树枝折断了。在此之前还有极细微的沙沙声,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动。

斯坦利抬头往树上看,可是太黑了,什么也看不见。就是有一个汽车那么大的怪物,他也发现不了。十个怪物,一百个!一千——

哦,别傻了。树上没有怪物。怪物是不存在的,是幻想出来的。很可能是一只松鼠或猫头鹰,或者其他什么平常的东西。

斯坦利抬起脚,正要落下去。

啪。

他的脚悬在空中,心脏剧烈地跳动着。不是松鼠!声音太响了。是一个大东西。一个不应该在那儿的东西。一个以前没有的东西,一个——

啪!

声音近了一些,低了一些,斯坦利突然再也受不了了。他跑了起来。

斯坦利是个大块头,而且就他这个年纪来说,还相当健壮。可是他很久没有这么快跑过了,一百米之后,他已上气不接下气,肋间隐隐作痛。

他慢慢停了下来,弯着腰,大口地喘着气。

嘎吱。

他猛地抬起头。

嘎吱,嘎吱,嘎吱。

有脚步声向他走来!缓慢,沉重的脚步声。他惊恐地听着,越来越近。怪物是不是已从树上跳到他前头去了?它是不是爬下来了?是不是要来结果他了?是……

嘎吱,嘎吱。

脚步声停下了,斯坦利看见了一个人影,但不像他以为的那么大,差不多还是个孩子。斯坦利直起身体,重新鼓起勇气,向前走了一步,想看得更清楚些。

真是个孩子!一个瘦瘦小小、神色惊恐的男孩,上衣、裤子都脏兮兮的。

斯坦利不禁笑了,摇了摇头。他刚才多傻呀!如果他把这件事讲给妻子听,不把她乐坏才怪呢。

“你没事吧,孩子?”斯坦利问道。

男孩没有回答。

斯坦利不认识这个小家伙,但最近这片地方搬来了许多人家。他已经不能把邻里的每个孩子都认清了。

“我能帮助你吗?”他问,“你迷路了?”

男孩慢慢地摇了摇头。他的样子透着点儿古怪,斯坦利觉得不安起来。大概是天太黑了,那些黑乎乎的影子在作怪吧,可那男孩看上去非常苍白,非常干瘦,非常……饥饿。

“你没事吧?”斯坦利一边向他走去,一边问道,“我能帮——?”

啪!

声音是从头顶上直接传来的,很响,很吓人。

男孩迅速往后一跳,闪开了。

斯坦利抬头一看,勉强看见一个巨大的红色物体,像是蝙蝠,飞快地从树上扑下来,咔嚓咔嚓折断了无数根树枝。

接着那个红色怪物就扑到了他身上。斯坦利张开嘴巴想喊,但没等他喊出声来,怪物的手——莫非是爪子?——已紧紧捂住了他的嘴巴。一阵短暂的搏斗,斯坦利瘫倒在地,失去知觉,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不知道了。

两个夜行生物靠上来,准备进食。

第二章

“想想吧,他这么大年纪,居然还穿着童子军的制服。”暮先生把我们的牺牲品翻转过来,嘲笑道。

“你当过童子军吗?”我问。

“我那会儿还没有童子军呢。”他答道。

他拍拍那人肥胖的小腿,咕哝道:“这家伙血不少。”

我看着暮先生在他的腿上找到血管,用指甲把它划开——划了个小口子。血刚一冒出,他便把嘴凑到伤口上吸起来。他把血称为“珍贵的红水银”,不舍得浪费一点点。

我犹疑地站在旁边。这是我第三次参加袭击,但我还是不习惯眼看着一个吸血鬼从一个无助的人身上吸血。

我已经“死”了将近两个月,但仍然难以适应这种变化。很难相信我原来的生活已经结束,我现在是个半吸血鬼,再也没法回头。我知道我最终必须丢弃我的人性。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

暮先生抬起头。舔了舔嘴唇。

“上好的美酒,”他开玩笑地说,一面起身让开,“该你了。”

我向前走了一步,又停住了,摇了摇头。

“不行。”我说。

“别犯傻,”他咆哮道,“你已经退缩两次了,这次你一定要喝。”

“不行!”我喊道。

“你已经喝过动物的血了。”他说。

“那不一样,这是一个人。”

“那又怎么样?”暮先生厉声说,“我们不是人。你必须开始把人当成其他动物一样,达伦。吸血鬼光靠喝动物血是活不下去的。如果你不喝人血,你会越来越虚弱。如果你一直不喝,你会死的。”

“我知道,”我痛苦地说,“你跟我说过。我也知道吸血并不会给人造成多大伤害,除非我们吸得太多。可是……”我烦恼地耸了耸肩。

他叹了口气。“好吧。我知道这很难。尤其是你只是个半吸血鬼,饥渴得还不那么厉害。这次我同意你不喝。可是你必须早点开始,这是为你自己好。”

他又回去料理那伤口,擦干那人腿上的血迹——我们说话时血一直在往外渗着。然后他抿出一口唾沫,让它慢慢滴到伤口上,又用一根手指揉了揉,坐下来看着。

伤口自动愈合了。一分钟后,腿上留下的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伤疤,那人醒来后可能根本不会发现。

吸血鬼就是这样保护自己的。和电影里不一样,他们吸血时并不杀人,除非是饿狠了,或是失去了控制。他们每次只吸少量的血,这里吸一点,那里吸一点。有时他们在户外袭击行人,就像我们刚才那样,有时候则在深夜爬进卧室、病房或牢房。

被吸血的人大都不知道自己被吸血鬼吸了血。眼前这个人醒来后只会记得一个红色的物体掉下来。他无法解释他为什么会昏迷了,以及他昏迷时发生了什么。如果他发现了那个伤疤,他也许会以为那是外星人留下的,而不会想到吸血鬼。

啊,外星人!没有多少人知道是吸血鬼制造出了飞碟的故事。这是最好的掩护。世界各地都有人醒来发现身上有奇怪的伤疤,他们全都把这归罪于想像中的外星人。

暮先生是靠吹气把那童子军队长熏昏的。吸血鬼能呼出一种特殊的气体,可以使人昏迷。暮先生想让谁睡觉时,就朝手心里吹口气,然后把手捂在那人的鼻子和嘴巴上。几秒钟后,那人就失去了知觉,至少要二三十分钟后才会醒过来。

暮先生察看了一下伤疤是否正常愈合了。他对被他吸血的人挺照顾的。从我看到的情况看,他倒像个好人——尽管他是个吸血鬼!

“走吧,”他站起来说,“夜还长呢。我们去给你找一只兔子或是狐狸。”

“我没吸他的血,你不介意吗?”我问。

暮先生摇了摇头。“你终归会吸的,”他说,“等你饿极了的时候。”

“不,”他转身走开,我跟在他身后,心里默默地说,“我不会,不会吸人的血。我永远也不会吸人的血!”

第三章

这天下午,我像往常一样醒得很早。我和暮先生是在天快亮时上床睡觉的,但是他要睡到天黑,而我却可以起来在白天的世界里活动。这是只当个半吸血鬼的好处之一。

我用烤面包加果酱做了一顿迟到的早餐,在旅馆的电视机前坐了下来——即使是吸血鬼也必须吃一般的食物,光靠吸血不能维持体力。暮先生不喜欢旅馆,通常睡在露天,或旧谷仓、破房子和大土窖里,我可住不惯。在野外睡了一星期后,我就直截了当地对他说我受够了。他发了点牢骚,但最终让步了。

这两个月过得很快,我忙着学习怎样当吸血鬼的助手。暮先生不是个好老师,他不喜欢重复,所以我必须自己用心加紧学习。

我现在非常强壮。我能举起很重的东西,能捏碎大理石。如果我和人握手,我得当心不要把他们的骨头捏断。我能做一整夜的引体向上,扔铅球比任何大人都扔得远。(有一天我量了量我扔的距离,再到书上一查,发现我创下了新的世界记录!我兴奋了一阵,但随后意识到我却不能跟人说。尽管如此,知道自己是世界冠军还是很高兴的。)

我的指甲特别厚,我只能用我的牙齿把它们咬短:剪刀和指甲刀对我那坚硬的新指甲都没有用。这指甲真是麻烦:我穿衣脱衣时老是把衣服划破,把手插进兜里时经常会把衣兜戳出几个洞。

那天夜里离开墓地之后,我们已经走出了很远。一开始我们用吸血鬼最快的速度行进,暮先生背着我,像两个幽灵一样在路上快速移动,快得人们都看不见我们。这叫做掠行。可是掠行很累,所以过了两夜我们就开始搭乘火车和汽车。

我不知道暮先生是从哪儿弄到乘车、住旅馆和买食品的钱的。我没见他带有钱包和信用卡,可是每当他要付账的时候,他总能拿得出钱。

我没有长尖牙。我原来以为会长的,有三个星期,每天夜里我都照镜子看自己的牙,后来被暮先生发现了。

“你在干什么?”他问。

“找尖牙。”

他盯着我看了几秒钟,突然大笑起来。“我们不长尖牙,傻瓜!”他大声说。

“可是……那我们怎么咬人呢?”我疑惑地问。

“我们不咬人,”他告诉我,还在笑着,“我们用指甲划开他们的皮肤吸血。我们只在紧急情况下才用牙咬。”

“那我不会长尖牙了?”

“不会。你的牙齿会比任何人的都坚硬,只要你愿意,就能咬断皮肉和骨头,但这很脏。只有笨吸血鬼才用牙齿,而笨吸血鬼一般活不长,他们会被人抓住杀死的。”

我听了有些失望。在那些吸血鬼电影中,我最喜欢的东西之一就是他们的尖牙:吸血鬼露出尖牙时看上去多酷呀。

可是转念一想,还是没有尖牙好。指甲总是戳破衣服已经够糟的了。要是我长出尖牙,把自己腮帮子上的肉咬下来,那可真是倒霉透了。

大多数吸血鬼故事都不符合事实。我们不会变形,也不会飞。十字架和圣水伤害不了我们。大蒜只能给我们带来口臭。我们有影子,也可以照镜子。

但有些传说是真的。吸血鬼没法拍照和录像。吸血鬼身上的原子有点奇怪,在胶卷上只会留下一团黑影。我仍然可以拍照,但不管光线有多好,拍出来的照片都不清楚。

吸血鬼跟老鼠和蝙蝠的关系不错,和有些书和电影上说的不同,我们不会变成老鼠或蝙蝠,但这些动物喜欢我们——它们从血液的气味中闻出我们和人不一样,经常在我们睡觉时依偎上来,或者到我们身边来找零食吃。

狗和猫却由于某种原因憎恨我们。

阳光可以杀死吸血鬼,但没有那么快。一个吸血鬼可以在日光下走动,只要他裹上厚厚的衣服。他很容易晒黑,一刻钟后皮肤就会发红。四五个小时的阳光会把他晒死。

当然,一根尖桩刺进心脏会使我们丧命,但子弹、刀子或电击也能杀死我们。我们也会被淹死、压死或感染某些疾病。我们比普通人结实。但并非是不可摧毁的。

我还有很多东西要学,很多很多。暮先生说我要过好些年才能知道所有的事情,才能独立生活。他说,作为半吸血鬼要是不熟悉情况,不出两个月就会没命,所以我要像影子一样跟着他,哪怕我并不想那样。

吃完面包加果酱,我坐着咬了几小时指甲。电视里没什么好节目,但我不想出去,因为没有暮先生带着。我们在一个小镇上,我看到人就紧张,总觉得他们会看穿我,知道我是什么,举着尖桩来追我。

夜幕降临后,暮先生揉着肚子走过来。“饿死了,我知道时间还早,但我们还是出发吧。我应该多喝一点那个童子军笨汉的血。我想今晚我要再找一个人。”他扬起眉毛看着我。“也许这次你会和我一起吸。”

“也许。”我说,但我知道我不会。我发过誓不做这种事。也许我必须喝动物的血才能活下去,但我永远不会以自己的同类为食,不管暮先生说什么,不管我的肚子饿得怎样咕咕叫。我是个半吸血鬼,这不假,但我还有一半是人。想到要袭击一个活人,我心里就充满恐惧和厌恶。

第四章

血……

暮先生花了很多时间给我讲血。它对吸血鬼至关重要。没有它,我们就会衰竭,变老和死亡。血能使我们保持年轻。吸血鬼衰老的速度是人类的十分之一(也就是说每十年才长一岁),可是如果不吸人血,我们就会比人老得还快,也许一两年内就会长二三十岁。作为半吸血鬼,我的衰老速度是人类的五分之一,我不像暮先生那样要吸那么多人血,但还是必须吸一些才能活下去。

动物(狗、牛、羊)的血能帮吸血鬼顶一阵子,但有些动物的血他们——我们——不能喝:比如猫血。吸血鬼要是吸了猫血,那就跟服了毒药一样。猴子、青蛙,以及大多数鱼类和蛇的血我们也不能喝。

暮先生还没把所有的危险动物都告诉我。有一大堆呢,要花很多时间才能分清哪些是安全的,哪些是危险的。他建议我每次尝新东西前都问一下。

吸血鬼每隔一个月左右就必须吸一些人血。有很多吸血鬼每周吸一次,这样每次可以少吸一些。如果你每个月吸一次,那就必须吸很多。

暮先生说长时间不吸人血是危险的。他说饥渴会使你吸得过量,结果可能会把人弄死。

“经常吸血的吸血鬼能够控制自己,”他说,“而等到非吸不可时才吸,就会疯狂地猛吸。我们体内的饥渴要靠进食才能得到控制。”

鲜血是最好的。你如果吸活人的血,血的营养很充分,就不用吸很多。但人一死,血就会变酸。如果你吸死人的血,你就必须吸很多。

“一般的原则是,死了一天以上的人,他的血千万别吸。”暮先生说。

“我怎么知道一个人死了多久呢?”我问。

“血的味道不同,”他说,“你要学会区分好血和坏血。坏血像酸牛奶,只不过比酸牛奶还要难喝。”

“吸坏血有危险吗?”

“有。它会使你生病,使你发疯甚至死掉。”

我们可以把鲜血装在瓶里,随便保存多长时间,以备急用。暮先生的斗篷下就藏着几瓶鲜血。他有时吃饭时喝一瓶,就像喝一小瓶葡萄酒。

“你能靠瓶里的血活下去吗?”一天夜里我问他。

“能活一段时间,”他说,“但是长期下去不行。”

“你是怎么装血的?”我打量着一个瓶子,好奇地问。它很像试管,只是玻璃厚一点,颜色深一点。

“这里头有技术,”他说,“下次装血时我让你看看。”

血……

它是我最需要的东西,也是我最恐惧的东西。如果我吸了一个人的血,那就再也无法回头了。我就会当一辈子吸血鬼。如果我不吸人血,也许还有可能重新做人。也许我体内吸血鬼的血液会消耗掉,也许我不会死,只是我身上属于吸血鬼的那部分会死掉,然后我就可以回到我的家人和朋友身边。

这个希望很渺茫——暮先生说过我不可能再变成人,我相信他的话,但这梦想是我惟一的希望。

第五章

日出日落,我们继续流浪,从小镇到乡村再到城市我和暮先生相处得不是太好。虽然他对我不错,但我无法忘记是他把吸血鬼的血液注入了我的体内,使我不能和家人团聚。

我恨他。有时在白天,我真想趁他睡着时把一根尖桩刺进他的胸膛,然后自己一个人过。要不是知道我离开他活不下去,我也许就动手了。眼下我还需要这个暮拉登先生,但是等到我能够照顾自己时……

我负责照看八脚夫人,给它找吃的,训练它,打扫它的笼子。我不想干这些——我恨那只蜘蛛,几乎像恨那吸血鬼一样。但暮先生说我曾经把它偷在身边,所以我可以照看它。我时而会逗逗它,但没什么心情。它已经不再能引起我的兴趣,随着时光的流逝,我逗它的次数越来越少。

流浪的一个好处是能去许多我以前没去过的地方,看到各种风景。我喜欢旅游,可惜我们总是在夜里出行,看不到多少东西!

一天,暮先生睡觉时,我在屋里待腻了,就想溜出去。但我怕他睡醒时我还没有回来,就在电视机上留了一张纸条。我兜里没几个钱,也不知道我要到哪里去,但这没关系,只要能到外面一个人待会儿就好。

这是一个大镇子,可是很安静。我逛了几家玩具店,在店里玩了一些免费的电子游戏。我玩电子游戏一向不很高明,但现在反应能力和动作技能提高之后,我干什么都得心应手。

我一口气玩通了好多级速度游戏,在武术比赛上打倒了所有对手,又在科幻历险中射死了天外飞来的所有外星人。

我接着在镇上闲逛,沿路有很多喷泉、雕塑、公园和博物馆,我都津津有味地看了。可是参观博物馆时,我想起了妈妈,心里难过起来。每当想到爸爸妈妈或安妮时,我就感到孤独和悲伤。

我看到一群跟我差不多大的男孩子在一块柏油场地上玩曲棍球,每方有八名队员。大多数人拿着塑料球棍,少数几个拿的是木球棍,他们用一个白色的旧网球当曲棍球。我停下来观看。

几分钟后,一个男孩走过来打量着我。“你从哪儿来?”他问。

“镇外,”我说,“我跟我爸爸住在旅馆里。”我讨厌管暮先生叫爸爸,可是这样说最安全。

“他是镇外来的。”男孩回头对他的伙伴喊道,他们已经停止了比赛。

“他是亚当斯家族①『注:指根据美国连环漫画家查尔斯·亚当斯(1912-1988)的系列漫画改编的电视系列片《亚当斯一家》中的家族。』的吗?”其中一人叫道,他们都笑了起来。

“什么意思?”我不高兴地问。

“你最近照过镜子没有?”那男孩问。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脏兮兮的上衣,知道他们在笑什么了。我看上去活像是从《奥利弗·退斯特》里走出来的。

“我放衣服的包丢了,”我编了个谎话,“只剩下这一身,过几天我就会买新的。”

“是该买了。”那男孩笑道,然后问我会不会打曲棍球。我说会,他就邀请我跟他们一起玩。

“你参加我们队吧。”他递给我一根球棍,“我们二比六落后。我叫迈克。”

“我叫达伦。”我也说了我的名字,一面试着球棍。

我挽起裤腿,检查了一下鞋带。这时候对方又进了一球。迈克大声诅咒着,把球带回中场。

“你想助攻吗?”他问我。

“当然。”

“那就来吧。”他把球传给我,自己跑到前面去等我传球。

我很久没有打曲棍球了——在学校的体育课上,我们可以选择曲棍球或足球,而我从没放弃过一次踢足球的机会。可是现在球棍拿在手里,球在脚边,一切就像昨天一样。

我试着从左向右击了几下球,看看自己是否还记得怎样控制它,然后我抬起头看准球门。我和守门员之间有七名球员,但没有人冲过来拦我。我猜他们是觉得没有必要,因为他们已经领先五个球了。

我开始冲锋。一个大个儿男孩——对方的队长试图截住我,但我敏捷地闪过,甩掉两个还没反应过来的队员,带球绕过了第四个人。第五名队员扑过来,球棍举得和膝盖一般高,可我轻松地跳了过去,惊呆了第六名队员,在第七名也是最后一名防守队员冲过来之前,我已击球射门。

尽管我打得很轻,球却以大大出乎守门员意料的力量,飞进了球门的右上角。球从墙上弹回,我腾空接住。

我微笑着转身看看我的队友。他们还在自己的半场,吃惊地望着我。我把球带过中场分界线,轻轻放在地上,然后转身对迈克说:“七比三。”

他这才回过神,笑了起来。“好样的!”他乐呵呵地朝队员们眨了眨眼说,“这回咱们要过把瘾了!”

我感觉好极了,控制着比赛的进程,快速回防,传球准确无误。我自己进了两个球,又协助其他人攻进了四个,我们九比七领先了,而且势头不减。对方很恼火,要走了我们两名最好的队员,但还是没有用。我可以把人都给他们,只留下守门员,照样能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后来比赛变得野蛮了,对方的队长——丹尼一直企图对我犯规,可是我反应很快,他每次举起球棍或伸腿绊我,都被我跳过去了。后来他开始推我,踩我的脚,用胳膊肘撞我的手臂。这些都伤不了我,但是令我不快,我讨厌输不起的人。

最后,丹尼掐了我一个很疼的部位!就是吸血鬼也有极限。我大叫一声,弯下腰,痛得脸都变了形。

丹尼得意地笑着,带球一溜烟地跑了。

几秒钟后我直起身来,怒不可遏。丹尼已跑到半场,我猛追上去,把其他球员推到一边——管他是对方的还是我方的。我扑到他身后,挥棍朝他腿上扫去。就是普通人这样一击也是很危险的,何况我是半吸血鬼——

只听到一声断裂的脆响,丹尼惨叫着倒了下去。比赛立刻停止了。场上的每个人都听得出一般疼痛和极度痛苦时发出的喊声有什么不同。

我爬起身来,心里已经后悔了,真希望能够收回自己的行为。我看看手中的球棍,但愿它断成了两截,但愿这就是刚才那声脆响的原因。可是球棍依然完好。我打折了丹尼的小腿骨。

他的小腿奇怪地弯着,皮肤绽开了。血肉模糊中可以看到白色的骨头。

迈克蹲下去查看丹尼的双腿。他站起身来时,眼里充满了恐惧。

“你把他的两条腿生生给打断了!”他嘶嘶地说。

“我不是有意的。”我喊道,“他掐了我的……”我指着腰下的那个部位。

“你打断了他的腿!”迈克吼道,同时后退了几步,周围的男孩也一起向后退去。

他们怕我。

我叹了口气,扔下球棍离开了。我知道要是我留下等到大人来,事情会更糟。没有一个人来阻拦我。他们吓坏了。我让他们不寒而栗……达伦·山……一个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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