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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独子,出生于一九二七年。父母都是英国人,中产阶级。他们生活在丑矮个维多利亚女王长长的怪影之中,终身不能完全摆脱,因为他们不能超越历史。我上过公学,服兵役浪费了两年时间,然后进牛津大学,在那里我开始发现自己不具备实现自身理想的条件。
我早已意识到,我没有自己所需要的那种父母和祖先。我父亲当上准将,只是因为生逢其时,而不是他有什么了不起的职业天才。我母亲堪称这位未来少将的模范妻子,从不敢与他顶嘴,即使他在千里之外,她也是规规矩矩,就像他在隔壁房间聆听她的动静一样。战争期间我难得见父亲一面。他长期不在家的时候,我对他的看法多少还算是圣洁的,但他总是在回家休假的头四十八小时内把我的看法打个粉碎。
他和一切不称职的人一样,很讲究仪表,对日常琐事十分认真。他没有什么聪明才智,却积累了一大堆吓唬人的大话,诸如纪律、传统、责任等等,不一而足。如果我胆敢——这很罕见——与他争辩,他就会从这些图腾般的词汇中拿出一个来对付我,这无疑很像在部队里出现类似情况时他压制部下一样。如果你还不认输的话,他就冲你发火。他的脾气像一只红毛狗,时刻都被带在身边。
我们家是在南特赦令撤销之后从法国移民到英国来的——高贵的胡格诺派教徒,与十七世纪畅销书《阿斯特雷》的作者于尔菲多少有点瓜葛——这是我们这一厢情愿地认定的传说。如果你把另一个同样未经证实的与托马斯·德菲 [1]  的关系排除在外的话——他是查理二世敷衍应付的朋友——我的先祖中就再没有什么人有一丁点儿艺术细胞了,一代又一代,尽是些船长、牧师、海员、小乡绅,没有一个出人头地的,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好赌,而且每赌必输。我的祖父有四个儿子,两个死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三个为赖赌债,逃往美国,其行可憎,父亲从不提及他还活着的事,据说这位小弟弟也具备了兄长们的一切恶劣品质。我一点也不知道他是否还活着,甚至也不知道在大西洋彼岸有没有我不认识的堂兄弟姐妹。
在我求学的最后几年,我终于认识到,我父母最大的错误在于他们对我向往的那种生活不分青红皂白地持蔑视态度。我的英文“不错”,曾用笔名在学校杂志上发表过诗歌。在我心目中,D.H.劳伦斯是本世纪最伟大的人物。我的父母肯定从未读过劳伦斯的作品,除了知道他与《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有关之外,可能对这位作家的情况一无所知。父母身上有些东西,本来我是可以拥有得更多一些的,如母亲情感上的温柔,父亲有时欢欣愉悦,可是我所喜欢的这些优点,恰恰是他们不希望被别人喜欢的东西。我十八岁时,希特勒死了。其时,父母和我之间已成了纯粹的供养关系,对他们我必须表现出象征性的感激,其他的情感就很难谈得上了。
我过着两种生活。在学校里,我小有名气,人称战时唯美主义者,喜欢冷嘲热讽。可是我必须参军——为传统和牺牲精神所迫。我坚持当完兵后要上大学,幸运的是,我的这一要求得到中学校长的支持。在军队里,我继续过着双重生活。在公开场合,我极不自在地扮演着“烈火将军”准将于尔菲的儿子的角色。私下里,我提心吊胆地偷看企鹅新书系列和诗歌小册子。后来我想办法尽快地退了伍。
一九四八年,我上了牛津大学。在马格达伦学院第二年的漫长假期里,我几乎没怎么见着我的父母。假期过后不久,父亲必须飞到印度去。他把我母亲也带了去。他们乘坐的飞机在卡拉奇以东大约四十英里处遇上雷暴雨失事,飞机在优质汽油的燃烧中化为灰烬。一阵震惊之后,我几乎立即产生一种如释重负之感,我自由了。我的近亲只剩下母亲的弟弟一人,他远在罗得西亚务农,因此,凡我视为真正自我的东西,现在再也没有家庭的束缚了。在恪尽孝道方面,我可能显得不足,但是追求时髦我可是行家里手。
起码,在马格达伦学院同一群性格古怪的伙伴在一起的时候,我有这种感觉。我们组织了一个名叫“叛逆男子汉”的小小俱乐部,喝干雪利酒,开会时穿深灰色服装,系黑领带,以示对四十年代后期那些穿寒酸的连帽粗呢大衣者的抗议。在俱乐部里,我们对存在与虚无进行辩论,把一种微不足道的行为叫作“存在主义”。稍不开窍的人可能斥之为反复无常,或者干脆说自私。可是我们无法理解,我们读过的法国存在主义小说中的英雄或反英雄,为什么不能看成是现实主义的。我们试图模仿他们,误把复杂感情状态的比喻描写当成明确的行为规范。我们当然体会到了个中痛苦。我们大多忠于牛津大学永恒的一流意识,一心想标新立异。在我们的俱乐部里,我们做到了。
我养成了奢侈的习惯,作风华而不实。我得的是三等学位,却有一流的幻想:我是诗人。但是最没有诗意的是,我看透了一切,对生活,尤其是谋生,感到厌倦。我还太幼稚,不知道一切愤世嫉俗行为都是缺乏处世能力的表现,简而言之,是一种无能;也不懂得藐视一切努力其实就是付出了最大的努力。但是我的确吸收了一点永远有用的东西:苏格拉底式的诚实。这是牛津大学献给文明生活的最好礼物。它反复提醒我,反叛自己的过去是不够的。有一天,我在一些朋友中肆无忌惮地倾诉当兵服役之苦,后来在自己的房间里,我突然想到,正因为我讲了那些虽不会受惩罚,但足以把父亲气中风的话,便足以说明我仍然不折不扣地生活在他的影响之下。其实我并非生来就愤世嫉俗,只是因为反叛使然。我已经摆脱了我之所恨,但还没有找到我之所爱,因此我就装出无处可爱。
对失败作了充分心理准备之后,我踏上了社会。在我父亲的常用词中,没有精打细算这类字眼。他在莱德布罗克银行立了一个账户,来往账目大得可笑,他的账单混乱不堪,数字总是大得惊人,因为他爱讨人喜欢,为了换取迷人的风采,只好广为布施,请人喝酒。付过律师费交完税之后,他剩下的钱几乎不够维持我的生活。但是我留意过的每一种工作——驻外机关事务局、内政部、殖民部、银行、商行、广告业——都是一眼就能看透的。我参加过几次求职面试,没有一次成功,原因是我们的世界要求年轻的管理人员表现出一种急切的热情,而我却觉得没有必要。
最后,我和先前无数牛津人一样,回应了《泰晤士报教育副刊》的一则广告。我到了那个地方,是东英格兰一所较小的公学。他们草草问了我一番,就给了我职位。后来我才知道,除我之外只有两个申请人,都是红砖大学 [2]  学生。新学期将于三星期内开始。
我教的是大量生产出来的中产阶级孩子,他们坏透了。幽闭恐怖的小镇像一个噩梦,但真正叫人无法容忍的是师生公共休息室,到教室去上课反倒觉得轻松。学校生活一成不变,年复一年,令人麻木,单调乏味得像一朵阴云,笼罩在全体教师头上。那可是货真价实的单调乏味,绝不是我穷极无聊。学校充满了言不由衷、虚伪和无能为力的无名火。老人发火,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失败了;年轻人也发火,因为他们担心自己也将一事无成。资深教师就像绞刑架下的布道,跟他们在一起,你会感到一种迷惘,看到的是人生虚无缥缈的无底深渊……这就是我在第二学期开始产生的感受。
我不能把自己的一生耗费在穿越这样一座撒哈拉沙漠上。我越是这样想就越感到,这所貌似体面但却毫无活力的学校,实际上是整个国家的缩影,离开这所学校而不离开这个国家是可笑之举。同时那里还有一个姑娘使我感到厌烦。
校方无可奈何地接受了我的辞呈。我将教满一学年再走。我向校长隐约提及自己感到焦躁不安,他很快猜到我想到美国或英联邦自治领去。
“我还没有拿定主意,校长。”
“我们本来可以让你成为一个好教师的,于尔菲。你也可以让我们成为重要人物。可是现在为时太晚了。”
“恐怕真是这样。”
“我不知道自己赞不赞成你这样到国外漫游。我劝你不要走。然而……你是自愿的,乔治·丹东 [3]  ,你是自愿的。”
这是一个典型的引证错误。
我离开那一天,下着倾盆大雨。但是我充满了激动,有一种起飞时兴高采烈的奇异感觉。我不知道要到哪里去,但是我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我需要一个新的国度、一个新的种族、一种新的语言。虽然当时我还不能用语言把它表达出来。我需要一种新的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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