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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高山族系之间,或世仇或联盟,可追溯到有记忆、有历史、有理性之前。克思与足莫一向不和;克思、乐得、贝曦却一向友好——或者说,友好的程度足以修复彼此的仇怨至少一段时期。
  足莫世系富足时——大半靠偷羊与抢地,另外那三个世系却遭逢艰困阶段。他们的盛世时代似乎已经远去,尤以克思世系为甚。即使盲眼卡达在世的时候,我们虽仍保有领地,也拥有大约三十户农奴与农民,但强盛程度与人口数量都已渐趋薄弱。
  身为农民者,虽然未必拥有天赋,但他们与正统世系总有些祖传的血缘关系;至于身为农奴者,就既没有天赋,也没有祖传的血缘关系。不过,这两者有义务效忠领地的为首之家,也能要求一定的权利。多数的农奴和农民之家都经年累月住在他们农忙的土地上,居住时间与领主之家一样长——或者还更久些。作物、禽畜、森林及其他的工作管理,仰赖长久以来的惯例,或是经常召开的协调会议。我们领地内的居民很少会记起领主对他们握有生杀大权。卡达送了两名农奴给提柏世系当礼物,那是对财富及力量一种罕见又鲁莽的张扬。好处是,这份豪奢的大礼救了领地,因为它收拢了人心,又除掉外侮入侵的大患。由天赋之人赐予的礼物或许强过天赋本身;卡达这个策略用得很明智。但假如,一个领主竟把他的力量用在自己的人民身上,那就大错特错了——比如艾洛对杰勒世系,阿格对足莫世系。
  就抵御外侮这个目的而言,贝曦世家的天赋一直都没太大用处。能把各种野兽从森林里召唤出来、驯服小驴驹,或试与猎犬商讨事情,这的确是一种天赋。不过,相较于那些有办法只借一个注目和一个字眼,就放火把你的麦杆堆烧光,或把你和你的猎犬都除掉的男人,召唤天赋毕竟无法让你能迫使对方如何如何。所以,贝曦人很早以前就丧失领地——拱手让给卡朗山脉的黑华世系。贝曦世系很多家族先后下山来,与我们西部领地的人结婚。他们也试过保持血统纯正,免得天赋被弱化,或甚至丧失:但他们当然没办法总是如愿。我们世系里就有好几个农民是贝曦人。那些负责照顾家畜的医者和疗者、负责饲养母鸡的、负责训练猎犬的,都是带有贝曦血统的农妇。杰勒世系、寇迪世系以及乐得世系里,也都还有纯正贝曦血统的后裔。
  乐得人拥有刀剑天赋,所以,碰到该维护掌控权的时候,他们大可随自己的心意去自卫或攻击。但是,他们却大多缺乏运用那种天赋的脾性。他们不是爱记仇的人。比起突袭掠夺,他们对猎麋鹿打猎还更有兴趣。不像多数自尊自重的高地人,乐得人宁可自己育养牛只,不愿偷窃别人家的牛。克思世系一度闻名的乳白色牛只,其实是靠乐得人饲养的。我的祖先曾向乐得世系偷窃母牛和公小牛,一直偷到自己繁殖出一大群才停止。乐得人安分守己,耕田养牛,大为兴旺,却没有扩张领土,借此转为强大。他们与贝曦人通婚频繁,因为这个缘故,在我孩提时代,乐得世系才会有两个领主,就是桂蕊的母亲葩恩贝曦,以及她父亲特诺乐得。
  高山地区亲族间关系一向都好,我们领地也不例外,这种和平之风已经延续了好几代。特诺与父亲是真朋友。那次杜奈大突袭,特诺就骑他那匹歪嘴的农用马匹参与。后来,他分到的战利品是一名年幼的女农奴,可是过没多久,他就把她送给了寇迪世系的巴塔克思,因为巴塔克思也分得一名女农奴,两个女农奴是姐妹,她们被分开来后因为想念彼此,哭诉个不停。下山突袭的前一年,特诺与葩恩刚结婚。葩恩在乐得世系长大,有些乐得血统。我母亲生下我之后一个月,葩恩也生了个女儿,就是桂蕊。
  桂蕊与我从摇篮时代就是朋友。小时候,两家父母经常互访,我们有很多机会跑出去一起玩。我想,我是目睹桂蕊施展天赋的头一个人,虽然我不确定那是记忆,或是根据她对我说过的话加以想像而来。但毕竟,孩童的确能看见耳闻的事情。当时,我看到的情形是这样:桂蕊与我正在搭建树枝房屋,地点在乐得家,厨房园子一侧的沙地上。一只好大的公麋鹿从房子后面的小树林走出来,向我们靠近。他的体型庞大,比一间房子还高,分岔的巨大鹿角轻轻晃动,堪可与天空抗衡。他慢步直接走向桂蕊,桂蕊抬手,他把鼻子凑过去,搁在桂蕊的掌心,宛如在向她致敬。我问:「他为什么到这儿来?」桂蕊说:「我召唤他的。」当时情形,我只记得这些。
  几年后,我把这段回忆告诉父亲时,他却说那不可能是真的。因为当年,桂蕊与我都还不超过四岁,父亲说,天赋很少在孩子九岁或十岁之前显现。
  「卡达三岁就显现了。」我说。
  母亲听见这话,用她的小指头碰一碰我小指头的侧面,意思是:别顶撞你父亲。当时,凯诺惶惶不安,而我则粗疏自负。母亲保护了他,免得因我受伤;同时也保护了我,免得因他受伤。母亲的手法十分细致,让人不易察觉。
  桂蕊是最佳玩伴。我们惹过不少小麻烦。其中最糟糕的一件是我们把小鸡放了出来。桂蕊扬言,她有办法教那些小鸡玩各种把戏:跨过画好的线、跳到她的指头上等。她炫耀地说:「这是我的天赋。」当时,我们大约六岁、七岁。我们走进乐得家的家禽饲养场,惊扰那几只还在成长的小小鸡,想教他们一点什么——任何什么都好。这项任务很让人泄气,也吸引我们全神投入,竟没注意到我们没将饲养场的大门关好,直到所有母鸡都跟随公鸡进了树林,才惊然察觉。结果,害得全家都得动员去把他们赶回来。当时,有办法召唤他们的葩恩刚好外出打猎,结果就便宜了树林里的狐狸——要是没人会感谢我们,至少,狐狸会感谢我们。由于家禽场由桂蕊负责,所以,她对这件事非常内疚,还哭了。从那之后,我不曾看她像那回一样哭泣。还记得那整个傍晚还有第二天,她走遍整座树林,呼唤几只走失的母鸡:「比蒂!莉莉!雪儿!芬儿!」声音很小,像一只哀伤的鹌鹑。
  我们在乐得家好像总是胡作非为。假如是桂蕊与她的父母或与她父亲到克思家来,就不会有任何灾难发生。母亲非常喜爱桂蕊,有时她会突然说:「桂蕊,站着别动!」桂蕊听话站住了,母亲会一直盯着她,直盯到这个年方七岁的女孩害羞起来,开始吃吃笑着。「嗳,别动嘛,」母亲会说:「我正在记住你呀,你看不出来吗?这样,我才能生个与你一模一样的女儿。我想知道怎么生个一模一样的女儿。」
  「你可以再生一个像欧睿的儿子呀,」桂蕊提议。母亲却说:「不成!一个欧睿就很足够了。我需要一个桂蕊!」
  桂蕊的母亲葩恩是个奇特且静不下来的女子。她的天赋很强,强到连她本人就好像野兽一头。猎人很需要她帮忙召唤动物,所以她常常不在家,足迹踏遍大半个高山地带各领地。每逢她在乐得世系时,总是有如被一个笼子关着,她看你时,是从笼子栅栏之间的空隙看你。她和她丈夫特诺总是礼貌而小心地对待彼此。她对自己的女儿没什么特别兴趣,对待女儿与对待别的小孩一样,都是冷冷淡淡。
  「你母亲有教你怎么运用你的天赋吗?」有一回,由于父亲教了我怎么运用天赋,让我产生一种自以为重要的感觉,所以我特别问了桂蕊这个问题。
  桂蕊摇头。「她总是说,你不运用天赋,天赋就反过来运用你。」
  「你总得学习怎么操控它呀。」我正经八百、一板一眼让她晓得其中利害。
  「我不要学。」桂蕊说。
  桂蕊生性倔强淡然——有时候还真像她母亲。她从不与我争吵,不护着她个人的意见,但也不会改变自己的意见。我喜欢讲话,桂蕊喜欢沉默。碰到母亲说故事时,桂蕊会倾听母亲没说的沉默部分,因而,她听到了每个字:聆听,保留、珍爱并思考。
  「你是个聆听者。」湄立对她说过。「你不仅是个召唤者,也是个聆听者。你也聆听老鼠,对吧?」
  桂蕊点头。
  「他们说什么呢?」
  「说些老鼠事呀。」桂蕊说。她个性非常害羞,即使与挚爱的湄立相处,也是害羞。
  「作为一个召唤者,我猜,你能召唤那些在我储藏室筑巢的老鼠,建议他们改住马厩,对吧?」
  桂蕊寻思。
  「那样的话,他们就必须搬动他们的小宝宝。」桂蕊说。
  「啊,」母亲说:「我倒不曾想过这一点,真是。再说,马厩里有猫。」
  「你可以把那只猫移到你的储藏室去。」桂蕊说。她脑袋的运转常是出其不意的。她如同老鼠那样看事情、如同猫咪那样看这事物、也如同母亲那样看事情,三者同时兼顾。她的世界难懂极了。她不护卫自己的意见,因为她差不多对每件事都持相左意见,但是,她同时又是丝毫不受撼动的。
  「你可以讲那个善待蚂蚁的女孩的故事吗?」她问母亲,语带羞怯,仿佛那是一项很不合理的要求。
  「那个善待蚂蚁的女孩。」母亲重述一遍,宛如在背诵故事题目。她闭上双眼。
  母亲告诉过我们,她讲的故事,很多取材自她小时候拥有的一本书,所以每次她讲那些故事时,总感觉好像是把那本书里的故事读出来。她第一次这么对我们说时,桂蕊曾问:「什么是书?」
  于是,母亲根据那本不在场的书,对我们朗读起来。

  很久、很久以前,坎别洛国王在位时,有个寡妇与四个女儿住在一个村子里。她们日子过得很好,直到这寡妇有一天生了病,而且一直不见好转。于是,有个智妇来到她们家,仔细查看她的病体;之后说:「只有一样东西能把你治好,就是『海井』的水。」
  「噢,天哪,噢,天哪,那我不就注定要死了吗?」寡妇说:「瞧我病成这样,怎么可能去到海井那里呢?」
  「你不是有四个女儿吗?」智妇说。
  于是,寡妇央求她的长女去海井取一杯水回来。「你将得到我全部的爱。」她说:「还有我那顶最上等的女帽。」
  于是,长女启程了。她走了一段路之后,坐下来休息。在休息的地方,她见到一堆蚂蚁合力拖拉一只死掉的黄蜂回巢。「呸,恶心的东西,」她说完,还用脚跟踩他们,踩完才继续走。到海岸的路程很长,但她辛苦跋涉,还是走到了。海边有巨浪猛力扑击沙滩。「啊,真是够了!」女孩说着,将杯子探入最靠近的海浪,就带那杯水回家了。「母亲,你要的水在这儿。」她说。母亲把水接过去喝下。噢,真苦,又咸又苦!泪水浮上母亲的双眼,但她仍谢谢女儿,并且把自己最上等的帽子送给她。女孩载着那顶帽子出门去,很快寻获一位甜心。
  可是,那位母亲的病却越发严重,于是,她央请二女儿去海井取水回来,要是她做到了,就可以获得母亲的爱,以及她最上等的蕾丝礼服。女孩启程了。途中,她坐下休息时,望见一个男人牵一头水牛在犁田,她发觉牛轭挂错了,以至牛脖子溃烂了一大块。但她完全不以为意,继续走到了海岸边。巨大海浪在沙滩上怒吼。「啊,真是够了!」说完,她迅速把杯子伸进海中,然后拿起来,快跑回家。「母亲,你要的水在这儿。那套礼服给我吧。」咸啊,那水又咸又苦,母亲简直无法吞咽。女孩穿上礼服,一出去,立刻找到一位甜心。而那母亲依旧卧病,有如被握在死神掌中。央请三女儿去取水时,她简直快没气息了。「我所喝的水,不可能是海井水。」她说:「因为它苦得像卤水。去吧,你将得到我全部的爱。」
  「我不想要那个。但是,假如给我你顶上这间房子,我就去。」三女儿说。
  那母亲答应了。于是,女孩怀抱着雄心壮志启程了。她一路没有停步,直走到海岸边。在沙滩上,她碰到一只翅膀受伤的灰鹅。灰鹅拖着受伤的翅膀,向她走来。「走开,笨东西。」女孩说着,径自向大海走去,看见巨大海浪在沙滩上翻腾,有如雷鸣轰响。「啊,真是够了!」女孩说完,快速把杯子探入海中,取水回家。等她母亲一尝那又咸又苦的海卤水,女孩立刻说:「好啦,母亲,你出去吧,现在,这房子是我的了。」
  「孩子,你不肯让我躺在自己的床上离世吗?」
  「你若能快一点,倒还可以,」女孩说:「反正赶快就是了,因为隔壁小伙子为了我的财产,希望跟我结婚。姐姐们和我准备在我的屋子举行盛大婚礼。」
  于是,那母亲一边躺着等死,一边落下又咸又苦的泪水。最小的女儿轻手轻脚走近她,说:「母亲,别哭。我这就去帮你取一杯海井水。」
  「没用的,孩子。海井太远了,你又年幼。我也没剩什么东西可以送给你了,看来,我死定了。」
  「唔,无论如何,我还是要试一试。」说完女孩就启程了。
  路途中,她看见路边有一些蚂蚁,正奋力搬移他们伙伴的尸体。「来,让我帮你们一把,我做容易多了。」女孩说着,把他们都舀到手中,把他们带到蚁丘才放下。
  她继续前进,途中看见一只犁田的水牛,被牛轭磨到流血了。「我来把牛轭扶正。」她对那个犁田的人说,并取下自己的围裙,放在牛轭下方垫着,好让牛轭在牛脖子上使力时能顺当些。
  她走了很长的路程,终于来到海岸。沙丘上有只翅膀受伤的灰鹅。「啊,可怜的鹅。」女孩说着,把自己的外裙脱下来撕开,用它来绑住那只鹅的翅膀,好让受伤的鹅翅有可能痊愈。
  然后,她往下走到海水边缘。巨浪闪耀着光芒。她尝尝海水,又咸又苦。海上的远处有个岛,那是露在波光粼粼海水之上的一座山。「怎么样才能去到海井那儿呢?」她说:「我不可能游泳那么远呀。」但是,她仍然脱下鞋子,步入海中,准备游过去。这时,她听见一阵沉重的蹄声,回头一望,沙滩走来一头长了银牛角的白色大牛。「来,」那头牛说:「爬上来,我载你。」于是,她爬上牛背,抓住他的角。他们步入海水中,那头牛游泳,游到远处那座岛。
  那座海岛的岩石陡得像墙壁,滑得像玻璃。「我要怎么去到海井那儿?」她说:「我不可能爬到那么高呀。」但,她还是探手试着爬上岩壁。这时,一只比老鹰还大的灰鹅向她飞来。「来,」那只灰鹅说:「爬上来,我带你飞上去。」于是,女孩爬上去坐在鹅的两只翅膀中间,灰鹅把她带到岛屿的山巅。那儿有一口清澈的深井。她把杯子探进去舀水,灰鹅又载她飞越海洋,那只白牛游泳跟在后头。
  那只灰鹅到了沙滩,一着地,起身时,却是一个男子,一个又高又俊的年轻人。女孩之前撕下的裙子布条,就垂在他的右臂上。「我是这片海洋的男爵,」他说:「我要娶你为妻。」
  「我得先拿这海井水回家给我母亲。」女孩说。
  于是,他与她一同骑上牛背,返回村子。她母亲躺在病牀上,掌握在死神手中。但她才喝一滴海井水,就抬起头来;再喝一滴,坐了起来。再喝一滴,站了起来。再喝一滴,她跳舞起来了。
  「这是世上最甘甜的水。」她说。接着,她与么女、海洋男爵一同骑上那头白牛,去男爵的银色宫殿,两人在宫殿结婚,寡妇在婚礼中跳舞。

  「但,那些蚂蚁呢?」桂蕊轻声问。
  「啊,蚂蚁,」母亲说:「嗳,那些蚂蚁会不知感恩图报吗?不会的!他们也赶来参加婚礼,全部排成一列,用他们最快的速度前进,而且带了一只金戒指,金戒指在他们蚁丘底下,埋了有一百年之久。那年轻人与那女孩就用那只金戒指结婚了!」
  「上一次。」桂蕊说。
  「上一次?」
  「上一次,你说……你说,那些蚂蚁去参加小女儿姐姐们的婚礼,把所有蛋糕和甜点吃光光。」
  「是呀。他们是那么做的。蚂蚁有办法做好多事情呢,而且,他们可以马上到达任何地方。」母亲认真地说,然后自己噗哧而笑,惹得我们也都笑了,只因她自己把蚂蚁给忘了。
  桂蕊的问题「书是什么?」让母亲想到了一些事情,那些事情在石屋这里一向被疏忽,或根本没人理睬——克思世系没人能读会写。我们数羊,是利用一根有刻痕的棍子。我们自己对这件事并不觉得难为情,母亲却感到难为情。我不知道母亲是否曾经梦想回娘家探访,或者,是否曾经梦想她家族的人到高山地区来探视。这两种情况都不大可能发生。但,孩子呢?假如她儿子下山,走进世界其他地方,却没受过教育,结果,就像城中街道的乞丐那么无知呢?她的自尊无法忍受那种情形。
  高山地区完全没有书本,所以,母亲着手自制。她整平许多块方形的亚麻布,再用两个滚筒绷紧它们。她用橡汁制作墨水,利用鹅毛管制作笔。她为我们编写识字课本,然后教我们读。她也教我们写字。刚开始,用棍子写在尘土上,接着,用鹅毛管写在拉平的亚麻布上。我们写时摒住气息,还是写得乱七八糟,还在亚麻布上溅了许多墨水。她把淡墨水洗掉,让我们可以重复写。桂蕊觉得这件事很难,全凭对我母亲的爱,她才能持续写下去。而我,却觉得这是世上最容易的事。
  「写本书给我嘛!」我央求。于是,湄立为我把雷湼的一生写了下来。她认真看待这件事。曾经受教育的她,觉得假如我只拥有一本书,它应该是一部神圣的历史。她仍记得《雷湼王风云史》里的一些字句,至于忘记的部分,就用自己的话填补。我九岁生日那天,她将那本书送给我:四十张光滑的亚麻方块布,写满端正的手写字,还用蓝色染线沿着上缘缝牢。我把这本书读得滚瓜烂熟。到了能背诵全书以后,我珍爱着书里的手写字,依然一读再读,不仅为了它们讲述的故事本身,也因为我看见隐藏在故事里的东西:所有那些隐藏的故事,有我母亲讲的故事,也有没人曾讲过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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