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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开端 第一章

新星爆发的烈焰在盲人眼中仅仅是暗淡斑点,恐怖之事的开端也几乎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更是在嗣后降临的惊惧中被人遗忘,似乎和恐怖之事根本没有关系。究竟如何,难以判断。
这是一幢租来的屋子,沉郁而紧凑,殖民时代风格的砖石建筑,外墙覆满了常春藤,位于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乔治城。街对面是乔治城大学的一角校园,屋后是陡峭的护堤,紧邻繁忙的M街,再远些是肮脏的波托马克河。四月一日的子夜,屋里静悄悄的。克丽丝·麦克尼尔斜靠在床上,练习第二天要拍摄镜头的台词;女儿蕾甘在走廊尽头的房间睡觉;中年管家夫妇,薇莉和卡尔,睡在楼下食品储藏室旁边的房间。大约十二点二十五分,克丽丝蹙眉抬头,疑惑地将视线从剧本上移开。她听见了轻轻敲击的声音。声音很奇怪。发闷。模糊。有节奏地时断时续。亡灵敲打出的异界密码。
有趣。
她听了一会儿,想置之不理,但敲打声持续不断,让她无法集中精神。她使劲把剧本摔在了床上。
天哪,真烦人!
她起身去一探究竟。
她走进过道,四处看看。声音似乎来自蕾甘的房间。
她在干什么?
她蹑手蹑脚地走下过道,敲击声陡然间变得更响更快,她推开门走进房间,声音骤然停歇。
到底发生什么了?
她漂亮的十一岁女儿紧紧抱着硕大的圆眼睛毛绒熊猫,睡得正香甜。熊猫叫普琪,被成年累月的抚弄、摔打和亲热的湿吻弄得褪了颜色。
克丽丝悄悄地走近床边,凑近女儿,耳语着:“小蕾?醒着吗?”
她的呼吸很均匀。深,而且沉。
克丽丝的视线在房间里四处扫视。走廊里透进来的暗淡灯光在蕾甘的绘画、雕刻和更多的毛绒动物上投下苍白破碎的光线。
好啦,小蕾。老妈已经忙得焦头烂额了。就起来说吧,说我是“愚人节傻瓜”!
可是,克丽丝知道这不像蕾甘的行为。这孩子天生羞怯,缺乏自信。那么,到底是谁在搞鬼?难道是自己昏沉沉的意识给暖气或下水管道的咔嗒声赋予了意义?在不丹的群山之中,她曾盯着一位蹲在地上冥想的僧人看了几个小时,最后觉得自己看见对方飘浮起来,虽说每次讲起这件事,她总是要加上“也许”两个字。她心想,这会儿也许又是我的意识,这位不知疲倦的幻觉大师,给敲打声填上了细节。
胡说八道!我真的听见了!
她突然望向天花板。又来了!微弱的抓挠声。
阁楼上有老鼠!老天在上,老鼠!
她叹了口气。长尾巴的小家伙。咚咚咚的脚步声。很奇怪,她反而松了一口气。这时,她注意到了寒冷。房间里冷如冰窟。
她悄悄走到窗口。检查窗户,窗户关着。她摸摸暖气片,是热的。
真是热的?
她疑惑地走到床边,伸手碰碰蕾甘的面颊。触手之处同她想象中一般柔嫩,还在微微出汗。
肯定是我生病了!
她看着女儿皱起来的小鼻子,长着雀斑的脸蛋,心里忽然泛起暖意,凑上去亲吻女儿的面颊。“我真爱你。”她轻声说,然后回到自己屋里的床上,接着背剧本。
克丽丝读了一会儿。这部音乐喜剧是《史密斯先生到华盛顿》[1]的翻拍版,但加进了讲述校园反叛者的次要情节。克丽丝担纲主演,她的角色是心理学教师,与反叛者站在同一阵线。她很讨厌这情节。愚不可及!整个场景都蠢到了家!尽管她没受过高等教育,但还不至于把口号当真,她就像好奇的蓝松鸦,喜欢凿穿表象,找出亮晶晶的隐藏事实。因此,电影里引发叛乱的原因,在她看来就是“愚蠢”。不可理喻。怎么回事?她琢磨着。代沟?胡扯;我才三十二岁。就是很蠢,没别的了,就是……!
冷静。只有一个星期了。
摄制组在好莱坞完成内景拍摄。只剩下几个乔治城大学校园的外景了,明天开始。时值复活节长假,学生都已离校。
她昏昏欲睡。眼皮直打架。她翻到一页,这一页的边缘撕得参差不齐。真好玩,她不禁笑了。那位英国导演。特别紧张的时候,他会用颤抖的手从书页撕下细纸条,塞进嘴里咀嚼,一英寸连着一英寸,直到这条纸在嘴里变成一团。
疯子博克,克丽丝心想。
她打个哈欠,怜爱地看着剧本边缘。书页像是被啃过。她想起了老鼠。该死的小杂种们,倒是挺会打拍子。她在心里记下一笔,明早要让卡尔放几个老鼠夹。
她松开指尖,剧本滑出手中。她任凭它落下去。愚蠢。真是蠢。她伸手去摸电灯开关。关掉了。她叹口气。有一小会儿,她一动不动,几乎睡了过去;旋即抬起腿懒洋洋地踢开被单。
太热了!简直能热死人。她又想起蕾甘房间的怪异冰冷,忽然想到她和爱德华·G. 罗宾逊合演电影时的场景,那是一位四十年代的传奇匪徒电影明星,当时她很奇怪,为什么两人合演的每一幕都冷得她几乎发抖,最后才意识到这位狡猾的老演员总能想办法站到主灯光底下去。不过此刻她只觉得挺好笑。露水悄悄攀上窗玻璃。克丽丝睡着了。她梦见死亡,清晰得让她惊诧,死亡,她像是从没听说过死亡,有铃声响起,她拼命呼吸,她消散,滑入虚空,一遍又一遍地想,我不会活了,我会死,我将不复存在,永远永远。喔,爸爸,别让他们,喔,别让他们那样做,别让我永远成为虚无,她融化,她解体,铃声,铃声——
电话!
她一跃而起,心脏怦怦直跳,手伸向听筒,感觉胃里轻飘飘的;她的内里没有了重量,她的电话还在响。
她接起电话,是助理导演。
“亲爱的,六点上妆。”
“知道了。”
“感觉如何?”
“好像才刚上床。”
他咯咯笑道:“一会儿见。”
“好的,一会儿。”
她挂断电话,一动不动地坐了几分钟,想着刚才的梦。梦?更像半梦半醒时的思绪。那种恐怖的清晰感。嶙峋白骨。停止存在。无法逆转。难以想象。
上帝啊,不可能!
她沮丧地垂下脑袋。
但确实如此。
她走进卫生间,穿上浴袍,踏着松木楼梯下楼去厨房,走向油煎培根和现实生活。
“啊哈,早上好,麦克尼尔夫人。”
头发花白、面颊下垂的薇莉正在榨橙汁,眼睛底下蓝色的眼袋一览无余。她说话略带口音。她和卡尔都是瑞士人。她拿纸巾擦擦手,走向炉子。
“薇莉,让我来。”克丽丝对他人总是很敏感,她注意到薇莉脸色疲倦。薇莉咕哝着转身走向水槽,女演员倒出咖啡,然后到早餐角坐下。她低头看着餐盘,露出怜爱的笑容,因为她看见了白瓷盘上有一株红玫瑰。蕾甘。小天使。许多个早晨,只要克丽丝有工作,蕾甘就会偷偷溜下床,来厨房给母亲的餐盘摆一朵花,然后再睡眼矇眬地回去接着睡。克丽丝摇摇头;她不无后怕地想到自己险些给女儿起名叫贡纳莉[2]。真的,千真万确。总得做最坏的打算。想着想着,克丽丝忍俊不禁。她慢慢喝着咖啡,眼神又落在玫瑰花上,表情有一瞬间变得哀伤,脸色怅然,绿眼睛里透露出痛苦。她想起另外一朵花。她的儿子,杰米。过去很多年了,离世时他才三岁,当时年轻的克丽丝还寂寂无名,只是百老汇的一名和声女孩。她发过誓,再也不会像对待杰米——还有他的父亲霍华德·麦克尼尔——那样全情投入了。死亡之梦又随着黑咖啡的蒸汽爬了上来,她从玫瑰花上抬起视线,不再胡思乱想。薇莉走过来,把果汁放在她面前。
克丽丝想起了老鼠。
“卡尔呢?”
“夫人,我来了!”
卡尔如猫一般灵巧地钻出餐具室旁边的房门。他这人威严又顺从,下巴上刮脸时划破的地方贴着一小片纸巾。“怎么了?”他在桌边低声说,肌肉厚实,眼睛闪亮,鹰钩鼻,光头。
“哎,卡尔,咱们阁楼上有老鼠。去弄几个捕鼠夹来。”
“有老鼠?”
“我说过了。”
“可是阁楼很干净。”
“很好,咱们的老鼠也爱干净。”
“没有老鼠。”
“卡尔,昨天夜里我听见了。”
“或许是水管,”卡尔猜测道,“也可能是楼板。”
“还可能是老鼠!你就别和我吵了,去买几个捕鼠夹行吗?”他转身就走。“好的,我这就去!”
“用不着现在,卡尔!商店还没开门!”
“还没开门!”薇莉跟着叫道。
但他已经不见踪影。
克丽丝和薇莉互视一眼,薇莉摇摇头,继续低头煎培根。克丽丝喝着咖啡。奇怪,这家伙真奇怪。他和薇莉一样,勤勤恳恳,很忠心,很谨慎,可不知怎的就是让她隐约有点不安。什么呢?一丁点微妙的傲慢?不,是别的,但她很难说清楚。管家夫妇为她工作了近六年,但卡尔依然躲在面具背后——他仿佛是能说话会呼吸但无法解释的象形文字,摆着姿势给她做这做那。面具背后却有暗流浮动;她能听见他的机件滴答作响,就像良心一般。前门吱吱嘎嘎打开,随即关上。“还没开门。”薇莉嘟囔道。
克丽丝咬了几口培根,回到自己房间,换上毛线衫和长裙。她瞥了一眼镜子,然后认真地端详着格外蓬乱的红色短发和干净小脸上的点点雀斑;她做个对眼儿,傻乎乎地咧嘴一笑,说,哎,好呀,隔壁的漂亮女孩!能和您的丈夫说两句吗?情人呢?皮条客呢?哦,你的皮条客进救济院了?这世道!她对自己吐吐舌头,然后忽然有点泄气。啊,天哪,什么样的生活!她拿起装假发的匣子,没精打采地下楼,走上生机勃勃、树木林立的街道。
她在门口站了几秒钟,呼吸着满载希望的新鲜晨风,听着每一天世界醒来时的模糊声响。她渴望地望向右手边,住处旁有陡峭的古老石阶通向底下的M街,再走过去些是旧车场的地上出入口,这座建筑物是个洛可可[3]风格的砖石塔楼,拥有地中海式样的瓦片屋顶。多有趣啊,有趣的街道。她心想,该死,我为什么不留下?买下这幢屋子?开始新的生活?某处响起隆隆钟声——是乔治城大学的塔钟。忧郁的钟声回荡在河流上,渗入她疲惫的心灵。她走向工作,走向滥俗浅薄的表演,走向空心实草、行尸走肉般的可笑的模仿。
她走进校园正门,沮丧渐渐消退;她看见南边院墙旁边成排停靠的更衣拖车,心情愈加转晴;八点钟,今天的第一个镜头开拍,她已经恢复自我,挑起了有关剧本的争论。
“喂,博克?过来看一眼这鬼东西行不行?”
“哦,你还有剧本啊!太好了!”导演博克·丹宁斯,神经质而淘气,不住抽搐的左眼闪着顽皮的亮光,他伸出颤抖的手指,像做外科手术般精确地从她的剧本上撕下一条纸,笑嘻嘻地说:“看来我会吃得很开心。”
他们站在行政大楼门口的草坪上,周围挤满了演员、灯光、技师、临时演员和布景人员。草坪上三三两两地聚了些观众,多数是耶稣会的教员。还有不少孩子。摄像师百无聊赖地捡起一份《综艺日报》,丹宁斯把纸片塞进嘴里,咯咯直笑,你能从他的呼吸中闻到早上的第一杯琴酒。
“哎呀呀,有人给了你一份剧本,我真是高兴极了。”
导演五十来岁,生性诙谐,身体不怎么好,一口迷人的英伦口音清晰而精准,连最无礼的恶语听起来都挺优雅,一喝酒就总处在马上要捧腹大笑的关口,不得不竭尽所能保持平静。
“怎么了,和我说说,我最亲爱的。有什么问题?哪儿不对?”
她觉得有问题的场景里,神学院校长对聚集起来的学生发表演说,意图平息他们想举行的“静坐示威”。克丽丝要奔上台阶,跑进门前广场,从校长手中夺过扩音器,指着行政大楼大喊:“咱们拆了它!”
“实在不合逻辑。”克丽丝说。
“呃,我觉得蛮好嘛。”丹宁斯显然没说实话。
“喔,真的?博克老兄,请你给我解释一下,他们倒是为什么要拆那幢楼?有什么理由?你的核心思想是什么?”
“你这是在模仿我?”
“不,只是想知道理由。”
“因为大楼就在那儿,亲爱的!”
“在哪儿,剧本里?”
“不,就在我们面前啊!”
“哎,天哪,博克,但这实在不符合这个角色。不像是她的性格,她做不出这种事情。”
“当然能。”
“不,不可能。”
“要不要叫编剧来问问?他应该在巴黎!”
“躲我们?”
“干女人!”
他无比清晰地叫出这三个字,声音脆生生地飘向哥特式尖塔,一双顽皮的眼睛在生面团一般的脸上闪闪发亮。克丽丝险些扑倒在他的肩膀上,忍不住笑道:“天哪,博克,该死,你太粗俗了!”
“谢谢,”他谦逊得仿佛三次拒绝加冕时的凯撒,“现在,我们是不是可以开始了?”
克丽丝没听见他说话。她有点不好意思地望向附近的一位耶稣会修士,想知道他有没有听见导演的脏话。修士有一张黝黑而粗糙的脸,像个拳击手,面颊消瘦,四十来岁,眼神不知怎的透着哀伤,或者痛楚;但望向她时又含着温暖和安慰。他微笑着点点头。他听见了。他看看手表,转身离开。
“我说,咱们是不是可以开始了?”
她转过脸,语无伦次道:“哦,好,博克,咱们开始吧。”
“感谢上帝。”
“不,等一等!”
“噢,我的天哪!”
她对这个场景的结束也不满意。她感觉那句台词已经将这一幕推到了最高点,而不是紧接着她跑出大楼正门的那一刻。
“毫无效果,”克丽丝说,“蠢极了。”
“唔,确实,亲爱的,确实,”博克真心诚意地赞同道,“但剪辑师这么坚持,”他继续道,“所以就只能这样。明白了?”
“不,我不明白。”
“不明白,你当然不明白,亲爱的,因为你说得很对,确实很傻。你看,接下来的一个镜头,”他吃吃笑道,“唉,开始于杰德穿过一扇门走进镜头,所以剪辑师觉得,如果之前的一个镜头结束于你穿过一扇门走出镜头,那他就百分百能提名金像奖。”
“你开玩笑吗?”
“唉,亲爱的,我同意你的看法。确实很傻逼,蠢得没边儿了!但现在咱们先拍了它,请你相信我,终剪时我肯定会删掉的。废胶片嚼起来一定很带劲儿。”
克丽丝不由大笑,接受了建议。博克望向剪辑师,那家伙出了名的喜怒无常和自高自大,和他讨论完全是浪费时间。他正忙着和摄像师说话。导演松了一口气。
克丽丝站在台阶底下的草坪上,等待聚光灯预热,她看见丹宁斯对着一位倒霉的后台帮工爆粗口,随即又心满意足地一脸笑容。他似乎陶醉在自己的古怪脾气里。但克丽丝也知道,等他喝酒喝到一定程度,他会忽然暴跳如雷,假如在凌晨三四点发作,他喜欢打电话给掌权者,为鸡毛蒜皮的小事恶毒地辱骂他们。克丽丝还记得一位制片厂的老板,他的所谓冒犯不过是某次试映时无意提及丹宁斯的衬衫袖口似乎有点磨损,结果丹宁斯半夜三点叫醒他,说他是个“婊子养的野人”,他身为制片厂创始人的父亲“保准是疯人院逃出来的!”拍摄《绿野仙踪》时“经常亵玩朱迪·加兰[4]”,然后第二天假装忘得一干二净,一边听被侮辱的人详细描述他是怎么说的,一边偷偷露出奸诈的笑容。不过,若是需要,他的记忆力也会很好使。克丽丝微笑着摇摇头,想起某次他喝多了琴酒,在失去理智的狂怒下,把他在制片厂的办公室套间砸了个稀巴烂,事后面对损坏物品清单和毁坏现场的照片时,他笑嘻嘻地说它们“显然是伪造的”,因为“我造成的损毁要糟糕得多得多!”克丽丝不认为丹宁斯酒精成瘾或是个无可救药的酒鬼,她觉得他喝酒和举止荒唐是因为大家希望他这样:他要对得起他的传奇名声。
唉,算了,她想,也算是一种不朽吧。
她转过身,扭头去找刚才那位微笑的神父。他正慢慢走远,消沉地低着头,像是一朵正在寻找大雨的乌云。
她一向不喜欢神父。他们都太笃定,太心安理得。但这一位……
“克丽丝,准备好了?”丹宁斯说。
“是的,准备好了。”
“好,全场肃静!”助理导演叫道。
“开机。”博克命令道。
“开机!”
“已经开机!”
“开拍!”
克丽丝跑上台阶,临时演员欢声雷动,丹宁斯望着她,心里琢磨她在动什么念头。这场争论她让步得未免太轻易了。他意味深长地看向对白教练,对白教练立刻尽责地跑过来,打开剧本给他看,仿佛年迈的祭童在庄严的弥撒中为主祭拿起弥撒书。
他们在时有时无的阳光下拍摄。四点钟,天空暗了下来,阴云密布。
“博克,光线要没了。”助理导演担心地说。
“是啊,他妈的全世界都要熄灭了。”
在丹宁斯的指示下,助理导演宣布今天的拍摄到此为止。克丽丝走向住所,眼睛盯着人行道,感觉非常疲惫。三十六街和O街的交汇路口,一位年迈的意大利杂货店店员在门口和她打招呼,请她签名。她在一个棕色纸袋上写下名字和“诚挚祝福”。N街路口,她等着一辆车驶过去,打算穿过马路,这时她望向了斜对角的天主教教堂。圣什么堂。由耶稣会掌管。据说这是约翰·F. 肯尼迪和杰姬结婚的地方,他也在这儿做礼拜。她试图想象当时的场面:约翰·F. 肯尼迪,沐浴在圣光之下,虔诚的老妇人们;约翰·F. 肯尼迪,垂首祈祷;我相信……与俄国人缓和关系;我相信,我相信……念珠[5]碰撞声当中阿波罗四号升空;我相信……复活和永生——
对,就是这个。这就是他的关键词。
克丽丝望着一辆甘瑟啤酒的运货卡车驶过鹅卵石马路,隆隆车声带着一丝摇曳而温暖的杯酒期待。
她穿过马路,沿着O街行走,经过圣三一小学礼堂时,一位神父急匆匆地从她背后赶上来,他双手插在尼龙风衣的口袋中。年轻。很紧张。需要刮胡子。他在前方右转,拐进教堂后院门口的隔离带。
克丽丝在隔离带前停下,好奇地望着他。他走向一幢白色的框架小屋。一扇古老的纱门吱吱呀呀地拉开,又一位神父出现了。他朝年轻人点点头,没有抬起眼睛,快步走向教堂后门。小屋的门再次从里面被推开。又是一位神父,很像——嘿,就是他!博克骂脏话时微笑的那位先生!只是此刻默然迎接客人的他显得非常严肃,他揽住对方的肩头,动作轻缓,仿佛父辈。他领着年轻人走进室内,门缓缓关上,发出模糊的吱嘎声响。
克丽丝低头看鞋。她迷惑不解。这是搞什么?耶稣会莫非也有告解?
一阵低沉的滚滚雷声。她抬头望天。会下雨吗?……复活和永生……
是啊,是啊,没错。下周二。闪电在远处亮起。别召唤我们,孩子,我们会召唤你。
她竖起外套领子,缓步前行。
她真希望能暴雨倾盆。
没两分钟她就到家了。她冲进卫生间。事后,她走进厨房。
“嗨,克丽丝,还顺利吗?”
一位二十多岁的漂亮金发女郎坐在桌边。莎伦·斯潘塞。精力充沛。来自俄勒冈。最近三年她一直担任蕾甘的家庭教师和克丽丝的社交秘书。
“唉,还是老样子,”克丽丝踱到桌边,开始翻检信件,“有什么带劲儿的吗?”
“下周想去白宫参加宴会吗?”
“哦,我不知道,玛蒂;你有啥子打算?[6]
“吃糖吃到吐。”
“蕾甘呢?”
“楼下,游戏室。”
“干什么呢?”
“雕塑。好像在做一只鸟。送给你的。”
“好得很,我最需要了。”克丽丝嘟囔道。她走向炉子,倒了一杯热咖啡。“白宫晚宴不是开玩笑的吧?”她问。
“不,当然不是,”莎伦答道,“星期四。”
“大型宴会?”
“不,我估计顶多五六个人。”
“哈,太好了!”
她很开心,但并不惊讶。各色人等都想要她作陪:出租车司机、诗人、教授、国王。他们看上她哪一点了?她的生活不成?克丽丝在桌边坐下。“课上得怎么样?”
莎伦点起一根香烟,蹙眉道:“数学又碰到问题了。”
“真的?这就奇怪了。”
“是啊,我知道,数学是她最喜欢的科目。”
“唉,什么‘新数学运动’[7],天哪,我都快不知道怎么找零钱去坐公共汽车了,要是——”
“嗨,妈妈!”
克丽丝的小女儿蹦蹦跳跳地跑进门,伸出细瘦的胳膊。她的红发绑成马尾辫。光滑的小脸蛋上满是雀斑。
“嘿,你好呀,小讨厌!”克丽丝绽放笑容,使劲抱住女儿,啧啧有声地亲吻女儿的面颊。她无法压抑洪水般涌来的爱意。“嗯—嗯—嗯!”又亲了几下,她松开女儿,渴望地看着女儿的面容。“今天都干了什么?有什么带劲儿的吗?”
“嗯,各种事情。”
“什么样的各种事情?好事吗?”
“噢,让我想想,”她的膝盖贴着母亲的腿,身体轻轻前后摇摆,“嗯,当然,我念书了。”
“嗯哼。”
“我还画画了。”
“画了什么?”
“喔,嗯,花,你知道。雏菊?只用了粉红色。然后,然后——哦,对了!一匹马!”她忽然兴奋起来,圆睁双眼。“那男人有一匹马,知道吗,在河边?我们走路,明白吗?妈妈,然后这匹马跑来了,真美啊!喔,妈妈,你真该看看,男人让我骑马!真的!我是说,骑了整整一分钟!”
克丽丝暗暗觉得很好玩,冲莎伦使个眼色。“他本人?”她挑起一侧眉毛。自从她们搬来华盛顿拍电影,这位金发秘书——她现在已经算是家庭成员了——就住在这幢屋子里,她睡楼上的客房,直到在附近的养马场遇到那位“骑手”为止,然后克丽丝就认为莎伦需要独处的空间,请她搬进豪华酒店的套房,而且坚持替她付账。
“对,他本人。”莎伦报以微笑。
“是一匹灰马!”蕾甘继续道,“妈妈,咱们能养一匹马吗?我是说,可以吗?”
“呃,宝贝,这个要看情况了。”
“我什么时候能有一匹马呢?”
“我们会知道的。你做的那只鸟呢?”
蕾甘先是一愣,然后对莎伦咧开嘴,露出嘴里的矫形器,羞怯地指责道:“是你说的!”然后转身面对母亲,吃吃笑着说:“本来想给你一个惊喜的。”
“你是说……”
“它有个长鼻子,可好玩啦,你最喜欢的!”
“喔,蕾甘,你太贴心了。能给我看看吗?”
“不行,还要涂颜色呢。晚饭在哪儿,妈妈?”
“饿了?”
“要饿死了。”
“天,还没到五点。午饭几点吃的?”克丽丝问莎伦。
“十二点左右。”莎伦答道。
“薇莉和卡尔几时回来?”
今天下午她给他们放了假。
“估计七点吧。”莎伦说。
“妈妈,咱们去火热小亭好吗?”蕾甘恳求道,“去吧去吧?”
克丽丝抓起女儿的手,怜爱地笑着亲了亲,然后答道:“快上楼换衣服,咱们这就走。”
“噢,我爱你!”
蕾甘跑出房间。
“亲爱的,穿那条新裙子!”克丽丝在她背后喊道。
“想重新回到十一岁吗?”莎伦笑着说。
“难说。”
克丽丝拿起邮件,漫无目的地翻看各种奉承话。“带着我现在的脑子?还有全部的记忆回到十一岁?”
“当然。”
“没门儿。”
“再想想吧。”
克丽丝扔下信件,拿起一个剧本,夹在封面上端端正正的附信来自经纪人杰瑞斯。“我好像跟他说过了,最近不想接剧本。”
“你应该读一读这个本子。”莎伦说。
“是吗?”
“对,我早上读过了。”
“很好?”
“我认为简直伟大。”
“我要扮演修女,然后发觉自己是同性恋,对不对?”
“不,你什么都不用演。”
“妈的,电影业真是一天比一天好了!你到底在说什么,莎伦?笑成那样干什么?”
“他们要请你导演。”莎伦说道,带着诱惑的口吻吐出一口烟。
“什么!”
“读信。”
“我的天,小莎,你开玩笑吧?”
克丽丝睁大眼睛,一目十行地读信:“……新剧本……三段式……制片方邀请斯蒂芬·摩尔爵士出演……接受了提出的角色——”
“我导演他的部分!”
克丽丝展开双臂,欣喜若狂,嘶哑地尖叫一声,然后用双手把信压在心口。“啊,斯蒂芬,真是天使,你还记得!”在非洲拍电影时,两人喝醉了坐在折椅里,望着一天结束时金红色的落日。“唉,这个行当就是胡扯!斯蒂芬,对演员来说屁都不是!”“什么?我挺喜欢。”“狗屁!知道这个行当谁是老大吗?导演!然后你才能做出点东西来,做出点属于你自己的东西;我说的是有生命力的东西。”“嗯,那就做啊,亲爱的,做啊!”“唉,我试过了,斯蒂芬。我试过了,他们不答应。”“为什么?”“天,省省吧,你知道为什么:他们觉得我没有这个指挥能力。”“唔,我觉得你可以。”
温暖的回忆。温暖的笑容。亲爱的斯蒂芬……
“妈妈,我找不到那条裙子!”蕾甘在楼梯上嚷嚷。
“壁橱里!”克丽丝答道。
“我找过了!”
“我这就来!”克丽丝回答。她翻看着剧本,忽然停下,有点泄气地说:“我打赌肯定很烂。”
“哦,我不这么认为,克丽丝!不!我真的觉得很不错!”
“哦?可你还觉得《惊魂记》[8]需要一条笑声音轨[9]呢。”
“妈咪!”
“来了!”
“有约会吗,小莎?”
“没错。”
克丽丝朝信件打个手势。“那你就去吧。咱们明早继续。”
莎伦跟着起身。
“啊,不,等一下,”克丽丝反悔道,“有封信今晚必须寄出去。”
“好的。”秘书去拿记录本。
“妈——妈——!”楼上传来不耐烦的喊声。
克丽丝吐出一口气,起身说:“一分钟就好。”她看见莎伦低头看表,又停下脚步。“怎么了?”
“天啊,到我冥想的时间了,克丽丝。”
克丽丝眯起眼睛,投去一半溺爱一半恼怒的眼神。过去这六个月,她眼看秘书忽然成了“内心宁静的追寻者”。刚开始在洛杉矶只是自我催眠,后来发展到佛唱。莎伦寄居楼上客房的最后三周,整幢屋子都飘着薰香的味道,还会在最不合适的时候响起单调的“南无妙法莲华经”念诵声(“听我说,克丽丝,你就一直念这句话,就这么简单,愿望便会实现,你能心想事成……”),通常还是在克丽丝研读台词的当口。“你可以打开电视,”莎伦有一次宽宏大量地告诉老板,“没关系。旁边有什么乱七八糟的声音我都能念。”
近来更是弄出了什么超觉冥想。
“小莎,你确实觉得这些东西会对你有好处吗?”
“能让我内心平和。”莎伦回答。
“好得很。”克丽丝干巴巴地说,转身准备上楼,嘴里嘟囔着“南无妙法莲华经”。
“连念十五到二十分钟,”莎伦对她喊道,“对你也许就能见效。”
克丽丝停下脚步,琢磨一句够分量的回答,想了想又放弃了。她上楼进了蕾甘的卧室,径直走向壁橱。蕾甘站在房间中央,抬头看着天花板。
“怎么了?”克丽丝边找裙子边问。淡蓝色的棉布礼服裙,几周前买的,她记得自己挂在了壁橱里。
“有怪声音。”蕾甘说。
“嗯,我知道,咱们有伴儿了。”
蕾甘抬头看她。“什么?”
“松鼠,亲爱的,阁楼上有松鼠。”她的女儿特别爱干净,最怕老鼠。连小耗子也能吓住她。
寻找裙子的行动以失败告终。
“妈妈,找不到了吧。”
“是啊,我明白了。大概是薇莉拿去洗了。”
“不见啦。”
“是不见了,好吧,就穿海军蓝那条吧。也很漂亮。”
她们在乔治城的一家艺术影院看了秀兰·邓波儿的《威莉·温基》,然后驱车过基桥[10]到弗吉尼亚州罗斯林镇的火热小亭吃饭。克丽丝吃了一份色拉,蕾甘则是汤、两个面包卷、一份炸鸡、一份草莓奶昔和一份蓝莓馅饼配巧克力冰激凌。这些东西她都吃到哪儿去了,克丽丝心想,手腕里?这孩子苗条得像个转瞬即逝的希望。
克丽丝喝着咖啡,点燃香烟,望向右边窗外,看着乔治城大学的尖顶,又向波托马克河投去忧郁的沉思视线,水面看似平静,底下却水流湍急。克丽丝稍微动了动。在夜晚柔和的光线下,河面显得死气沉沉,突然让她觉得像是有什么阴谋正在策划。
正在等待。
“妈妈,我吃得很开心。”
克丽丝扭头看着女儿的笑脸,和以前无数次一样,她险些轻声惊呼,因为忽然在女儿的脸上看见了霍华德,被突如其来的揪心疼痛刺了一下。肯定是灯光角度,她每次都这么想。视线落向蕾甘的盘子。
“馅饼吃不完了?”克丽丝问她。
蕾甘垂下眼睛。“妈妈,吃饭前我吃了点糖。”
克丽丝按灭烟头,微笑道:“那就走吧,小蕾,咱们回家。”
她们不到七点回到家里。薇莉和卡尔已经回来了。蕾甘冲向地下室的游戏房,迫不及待地去完成雕塑送给母亲。克丽丝去厨房拿剧本。薇莉正在煮咖啡——大粒、开壶煮。她显得气冲冲的,脸色阴沉。
“薇莉,怎么样?玩得开心吗?”
“别提了。”她向沸水里加了个鸡蛋壳和一撮盐。薇莉解释道,他们去看电影,她想看披头士,卡尔却坚持看什么讲莫扎特的艺术电影。“太难看了,”她把炉子关成小火,忍住怒气,“大傻瓜!”
“真是同情你,”克丽丝把剧本夹在胳膊底下,“对了,薇莉,看没看见我上周给蕾甘买的那条裙子?蓝色棉布的那条?”
“见过,就在她的壁橱里。”
“你放到哪儿去了?”
“就那儿啊。”
“没有不小心送去洗?”
“肯定在。”
“洗衣房?”
“壁橱。”
“没有,不在。我找过了。”
薇莉抿紧嘴唇,皱起眉头,她正要说话,卡尔走进了厨房。
“晚上好,夫人。”
他走到水槽边,用玻璃杯接水。
“夹子放好了?”克丽丝问。
“没有老鼠。”
“有没有放好?”
“当然放好了,但是阁楼很干净。”
“来,卡尔,告诉我,电影好看吗?”
“激动人心。”他的声调和面容一样,都是读不懂的空白。
克丽丝哼着一首披头士唱红的歌曲,准备离开厨房,忽然停下转身。
最后一击!
“卡尔,买夹子没遇到什么麻烦吧?”
卡尔背对着她,“没有,夫人,完全没有。”
“早上六点?”
“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超市。”
克丽丝轻拍额头,盯着卡尔的背影看了几秒钟,然后转身走出厨房,轻声嘟囔道:“妈的。”
克丽丝泡了个又久又舒服的澡,然后去自己卧室的壁橱里取浴袍,却看见蕾甘那条失踪的裙子乱糟糟地扔在壁橱的地面上。
克丽丝拾起衣服。裙子的标价签都还没扯掉。
怎么会在这儿?
克丽丝努力回想,终于记起买这条裙子的时候,她也给自己买了两三样东西。
肯定是混在一起了。她作出结论。
克丽丝拿着裙子走进蕾甘的卧室,用衣架撑开,挂进衣橱。她叉着腰,欣赏着蕾甘的行头。真漂亮,多好的衣服。没错,蕾甘,看这儿,别管那个不写信也不打电话的爹地。
她从壁橱前转身,脚趾重重地踢在五斗橱的底座上。噢,天哪,太疼了!她抬脚按摩脚趾,注意到五斗橱离原位足有三英尺。
难怪我会撞上。肯定是薇莉吸尘时搬开的。
她带着经纪人寄来的剧本下楼走进书房。
这套屋子的客厅很宽敞,观景窗能看见基桥横跨波托马克河通往对岸的弗吉尼亚州,但书房就不一样了,书房有那种私密的紧凑感,就仿佛是有钱的叔伯们共有的秘密:垫高的砖砌壁炉、红木墙板和交错梁桁,木料像是来自某座古老的吊桥。房间里只有几样东西能说明你身处当代:现代主义的吧台,绒毛沙发上的玛莉美歌靠枕。克丽丝拿着经纪人寄来的剧本在沙发上躺下。经纪人的信夹在剧本里。她取出来重新阅读。信、望、爱:这部电影分为三个段落,分别交给不同的演员和导演。她的部分是“望”。她喜欢这个题目。或许有点儿无趣,她想,但很精炼。只是搞不好最后会变成“美德也摇滚”[11]什么的。
门铃响了,来的是博克·丹宁斯。这个孤独的男人经常到访。克丽丝听见他冲着卡尔恶狠狠地骂脏话,他似乎非常厌恶卡尔,总喜欢取笑卡尔;克丽丝不禁摇头,无奈地笑笑。
“好,哈啰,酒在哪儿?”他存心刁难地喊道,进了房间就走向吧台,避开克丽丝的视线,两只手插在皱皱巴巴的雨衣口袋里。
他暴躁地在高脚凳上坐下,眼神扫来扫去,像是受了挫折。
“又去寻找猎物?”克丽丝问。
“这话倒是什么意思?”他嗤之以鼻。
“你不就是那个表情嘛。”有一次他们在洛桑合作拍戏,克丽丝见过这种表情。他们住的是俯瞰日内瓦湖的一家幽静旅馆,到那儿的第一天夜里,克丽丝睡不着。凌晨五点,她跳下床,决定穿好衣服下楼去大堂,想喝杯咖啡或者找个伴儿。在走廊里等电梯的时候,她望向窗外,见到导演艰难地走过湖畔,双手深深地插在外套口袋中,以抵抗二月的寒风。克丽丝来到大堂,他刚好走进旅馆。“一个妓女也看不见!”他恶狠狠地说,看也不看克丽丝就走了过去,径直乘电梯回房间上床睡觉。事后,她笑呵呵地说起当时的情形,导演暴跳如雷,说她随意散播“让人作呕的幻觉”,而人们“总是会相信,只因为你是明星!”还说她“疯到了骨子里”,接下来,为了安抚她的情绪,他又轻描淡写地说她“也许”确实看见了什么人,只是错把那人看成了丹宁斯。“说起来,”天晓得他从哪儿捞出这么一句,“我的曾曾祖母凑巧就是瑞士人。”
克丽丝踱到吧台里面,再次提起那件事情。
“对,博克,就是那个表情。你已经喝了几杯金汤力?”
“天,够了,你别犯傻了!”丹宁斯吼道,“事实上我一整个晚上都在茶会上,他妈的教员茶会!”
克丽丝抱着胳膊趴在吧台上。“你去了那儿?”她怀疑地问。
“哦,对,尽管嘲笑我吧!”
“你和一帮耶稣会神父在茶会上喝醉了?”
“不,神父很清醒。”
“他们没喝?”
“你疯了吗?他们那叫牛饮!这辈子都没见过有人这么能喝!”
“喂,博克,收敛点儿,别嚷嚷!蕾甘在家!”
“对,蕾甘,”丹宁斯压低声音,耳语道,“太对了,请问我的酒呢?”
克丽丝微微摇头表示不满,她直起腰去拿酒瓶和杯子。“能不能说说你怎么会去参加教员茶会?”
“他妈的公共关系,应该是你去的。明白吗?我的天,因为我们玷污了他们的领地,”导演假装虔诚地嘟囔道,“天,你就使劲笑吧!对,你最擅长这个,还有露一点屁股。”
“我只是站在这儿随便笑笑。”
“哈,你演戏倒是确实有一套。”
克丽丝伸出手,轻轻抚摸丹宁斯左眼上方的伤疤,这是他上一部电影的动作明星查克·达伦在最后一天拍摄时一拳留下的。“变白了。”克丽丝关心地说。
丹宁斯阴森地垂下眉毛。“我保证他永远接不到重要角色的,我已经放出话了。”
“天哪,算了吧,就为了这个?”
“那家伙是疯子,亲爱的!他妈的疯得厉害,很危险!天哪,他就像一条总在太阳下打盹的老狗,突然有一天跳起来猛咬过路人的腿!”
“而他丧失理智跟你当着整个剧组说他的表演‘烂得让人都不好意思说,操蛋得比相扑都差两级’没有任何关系?”
“亲爱的,太粗鲁了,”丹宁斯从她手中接过一杯金汤力,反唇相讥道,“亲爱的,我说‘操蛋’完全没关系,但你这么一个美国甜心可不行。来吧,我会唱歌跳舞的超新星,跟我说说你怎么样?”
她耸耸肩,露出沮丧的表情,抱着胳膊在吧台上撑住身体。
“说吧,亲爱的,你心情不好?”
“我也不知道。”
“来,跟好叔叔聊一聊。”
“妈的,我也该喝一杯了。”她突然直起腰,伸手去拿伏特加和酒杯。
“哈,对,太好了!真是个好主意!来,我的好宝贝,说吧,你到底怎么了?”
“想过死亡吗?”克丽丝问。
丹宁斯皱起眉头。“你说‘死亡’?”
“对,死亡。博克,有没有认真思考过死亡?死亡的含义?实实在在的含义?”
她向酒杯里倒伏特加。
他有点不耐烦了,用刺耳的声音说:“没有,亲爱的,我没想过!我根本不去想这件事,该死就死了呗。老天在上,你怎么忽然提起死亡?”
她耸耸肩,拈起冰块丢进酒杯。“我也不知道,是我今天早上想到的。嗯,也不完全是想到的。算是快睡醒的时候梦到的,吓得我发抖。博克,我突然意识到了死亡的含义。明白吗?终结,博克,真正的终结,就好像我以前从没听说过死亡似的。”她摇摇头。“天哪,真是吓坏我了!感觉就像正以每小时一点五亿英里的速度从这该死的行星飞出去。”克丽丝拿起酒杯,“这杯我就什么都不加了。”她喃喃道,喝了一口。
“喔,狗屁,”丹宁斯嗤之以鼻,“死亡不过是长眠。”
克丽丝放下酒杯。“对我来说不是。”
“哎呀,你可以通过你留下的作品、通过你的子孙后代永远活在世间。”
“天,少胡扯了!我的孩子又不是我。”
“哦,感谢天主。你这样的一个就够了。”
克丽丝探出身子,一只手在腰部拿着酒杯,精致的脸蛋写满了忧虑。“我是说,你想想看,博克!永远、永远不存在了——”
“天哪,你就少说这种傻话吧!下星期教员茶会来露露你那两条人人喜欢的大长腿!说不定神父们能安慰一下你!”
他砰地放下酒杯。“再来一杯!”
“说起来,我不知道他们还能喝酒。”
“嗯,因为你很笨。”导演乖戾地说。
克丽丝看着他。他是不是快喝到临界点了?还是她的话刺激到了他的某条神经?
“他们有告解吗?”她问。
“谁?”
“耶稣会。”
“我怎么知道!”丹宁斯爆发道。
“呃,你上次不是说你在学习当——”
丹宁斯一巴掌拍在吧台上,打断了克丽丝的话。“别废话,该死的酒在哪儿?”
“我还是给你倒杯咖啡吧?”
“别做梦了,亲爱的!我要喝酒。”
“你只能喝咖啡。”
“天哪,该死的,求求你,”丹宁斯突然换上温柔的声音,“喝完这杯我就上路?”
“林肯高速公路?”
“这就说得太难听了,亲爱的。真的。不像你。”丹宁斯郁闷地把杯子向前推。“‘慈悲不是出于勉强’,”他吟诵道,“而是从天上降下尘世,仿佛甘美的戈登干琴酒,求求你,再给我一杯,我保证立刻消失。”
“真的最后一杯?”
“以荣誉和决死起誓!”
克丽丝打量着他,然后摇摇头,拿起琴酒的酒瓶。“对了,那些神父,”她一边倒酒,一边心不在焉地说,“看来我应该请一两位过来。”
“来了就别想要他们走,”丹宁斯吼道,忽然眯起发红的眼睛,每只眼睛都是一个特别的地狱,“他们是该死的抢劫犯!”克丽丝拿起汤力水的瓶子,但丹宁斯气冲冲地挥手赶开。“不,老天在上,我喝纯的,你就永远也记不住吗?第三杯永远是纯的!”克丽丝看着丹宁斯拿起酒杯,一饮而尽后放下,低下头盯着酒杯,他嘟囔道,“没脑子的贱人!”
克丽丝警惕地看着他,对,他开始发酒疯了。她连忙把话题从神父改成她受邀导演的事情。
“哦,真是好,”丹宁斯咕哝道,还是盯着酒杯,“了不起!”
“可是,实话实说,我很害怕。”
丹宁斯立刻抬起头看着她,表情变得真诚而慈爱。“胡扯!”他说,“听我说,亲爱的,关于导演,最困难的就是得让别人觉得这件事真他妈难。我第一次拿起执筒的时候屁也不懂,可瞧瞧现在,明白了吧。这里面没有什么魔法,亲爱的,只有踏踏实实做事,还有就是从拍摄的第一天就不停提醒自己,你这是揪住了一头西伯利亚虎的尾巴。”
“是啊,这个我知道,博克,但现在梦想成真,他们给了我这个机会,我却不知道我能不能指导我奶奶过马路。我是说,这里有那么多技术活。”
“哎呀,别吓唬自己!狗屁技术活就留给剪辑、摄像和剧本监督好了。找几个能干的,我向你保证,他们能帮你一路笑到最后。重点在于处理好演员,指导他们表演——这方面你肯定会非常出色,我的小美人,因为你不止可以告诉他们你要什么,你可以直接展示给他们看。”
她还是很犹豫,“哦,好吧,可是……”她说。
“可是什么?”
“嗯,还是技术方面的问题。我是说,我必须理解技术。”
“好吧,你举个例子。来,给你的导师举个例子。”
接下来,她花了近一个小时打探各种琐碎细节。有许多书专门讲述导演的技术窍门,但阅读书本总会耗尽克丽丝的耐性,因此她改为阅读他人。她喜欢刨根问底,能把别人的知识榨得一干二净。可是,你无法强迫书本开口。书本说话转弯抹角,书本说“故而”,说“显然”,其实却一点儿也不显然,再说你也不能质疑书本的曲折迂回。哪怕你委屈地说:“等等,我这人反应慢。能再说一遍吗?”书本也不会从头给你解释清楚。你不能咬住书本不放,书本不会拍你的马屁,你把它撕成碎片也没用。
书本就像卡尔。
“亲爱的,你需要的只是一位好剪辑师,”导演说着说着笑出了声,“我指的是真懂门道的剪辑师。”
他渐渐变得兴高采烈,讨人喜欢,似乎已经熬过了危险的爆发点——直到卡尔的声音忽然响起。
“请原谅我的打扰,夫人,您需要什么吗?”
卡尔满脸殷勤地站在书房门口。
“哎呀,哈啰,桑代克,”丹宁斯笑嘻嘻地和他打招呼,“还是海因里希[12]?我实在记不清你的名字。”
“卡尔,先生。”
“啊,对。看我这记性。来,告诉我,卡尔,你在盖世太保手底下负责的是公共关系还是社区关系?两者好像有区别来着。”
卡尔彬彬有礼地答道:“都不是,先生。我是瑞士人。”
导演狂笑道:“哈,对,当然了。卡尔,对,你是瑞士人!从来没和戈培尔[13]打过保龄球!”
“够了,博克!”克丽丝斥责道。
“也没和鲁道夫·赫斯[14]一起飞过!”丹宁斯又说。
卡尔还是那么冷静,丝毫不为所动,视线转向克丽丝,淡然道:“夫人要什么?”
“博克,喝杯咖啡吧?怎么样?”
“噢,算了,去他妈的!”导演挑衅地叫道,忽然从吧台前起身,硬着脖子、攥紧双拳,大踏步走出房间。过了一会儿,前门砰然关上。克丽丝面无表情地转向卡尔,用单调的声音说:“拔掉所有电话。”
“好的,夫人,还有别的吗?”
“嗯,好吧,煮一壶脱咖啡因咖啡。”
“这就来。”
“小蕾呢?”
“楼下游戏室。要我叫她吗?”
“对,该睡觉了。哦,等一等,卡尔!别管了,我自己下去找她。”她想起那只鸟,走向通往地下室的楼梯,“我回来喝咖啡。”
“好的,夫人。交给我了。”
“还有,天晓得多少次了,我替博克向你道歉。”
“我根本不在意。”
克丽丝站住,半转过身。“对,我知道。最让他生气的其实就是这个。”
克丽丝转回去,走到屋子的门厅,拉开一扇门,下楼梯走向地下室。“嘿,小讨厌!在底下做什么呢?给我的鸟做好了吗?”
“啊,好了,妈妈!快来看!快下来!全好了!”
游戏室镶有墙板,装饰色调明快。有画架、几幅油画和一台电唱机。有几张用来玩游戏的桌子和一张用来做雕塑的台子。上一家房客有个十来岁的儿子,办派对时留下的红白彩带还留在房间里。
克丽丝接过女儿递过来的雕塑,惊呼道:“哎呀,亲爱的,太可爱了!”雕塑还没干透,有点像那只“烦心鸟”[15],全身涂成橘黄色,只留下鸟喙斜涂成绿白相间的条纹。头顶用胶水粘了一撮羽毛。
“你真的喜欢吗?”蕾甘笑得很灿烂。
“噢,宝贝儿,我喜欢,真喜欢。它有名字了吗?”
蕾甘摇头道:“还没有。”
“有什么想法?”
“不知道啊。”蕾甘摊开手掌,耸耸肩。
克丽丝用指甲轻扣牙齿,夸张地皱起眉头沉思。“让我想想,让我想想,”她柔声说,沉吟片刻,突然眼睛一亮,“咦,‘傻鸟’怎么样?你说呢?你怎么看?就普普通通地叫它‘傻鸟’!”
蕾甘本能地抬手捂住牙套,吃吃笑着使劲点头。
“好,‘傻鸟’全票通过!”克丽丝举起雕像,凯旋般地高喊。她放下雕像,说道:“先留在这儿晾几天,干透了就放进我的房间。”
克丽丝把鸟儿放在几英尺外的一张游戏桌上,忽然注意到了旁边的灵应盘[16]。她都忘了自己曾经买过它。她对自己的好奇心和对别人的好奇心一样重,买这东西是想知道能不能通过它一窥自己的潜意识——没用,不过她和莎伦一起玩了一两次,和丹宁斯玩了一次,丹宁斯存心操纵塑料乩板(“亲爱的,是你在动吧?对不对?”),拼出的所谓“灵界信息”全都很下流,事后他把责任全推给了“操蛋的邪灵!”。
“小蕾我亲爱的,是你在玩灵应盘?”
“嗯,对。”
“你知道怎么玩?”
“哦,是啊,当然了。来,我玩给你看。”
蕾甘走过去坐在桌前。
“呃,宝贝儿,似乎需要两个人才能玩。”
“不,妈妈,不需要的,我一直在玩。”
克丽丝拉开椅子。“好,咱俩玩一把试试?”
蕾甘犹豫片刻,然后说:“嗯……那好吧。”她用指尖轻轻按住乩板,克丽丝伸出手正要按住,乩板忽然一动,移到了板上标着“不”的地方。
克丽丝对女儿顽皮地笑笑。“‘妈妈,我想自己来。’是这个意思吧?不想和我一起玩?”
“不,我想的!说‘不’的是豪迪上尉。”
“什么上尉?”
“豪迪上尉。”
“亲爱的,豪迪上尉是谁?”
“嗯,你知道的。我提问,他回答。”
“嗯,真的?”
“真的,他人很好。”
克丽丝尽量不皱起眉头,模糊但确实存在的担忧浮上心头。蕾甘很爱她的父亲,但直到现在她也没有对父母的离婚表现出哪怕最细微的反应。也许蕾甘会在房间里偷偷哭,谁知道呢?克丽丝害怕女儿在压抑着愤怒和痛苦,而堤坝有朝一日总会崩溃,情绪将以某种未知的有害方式突然爆发。克丽丝抿紧嘴唇。幻想的玩伴。听起来不太健康。还有,为什么要叫他“豪迪”?因为她的父亲霍华德吗?听起来很接近。
“亲爱的,你连给那只笨笨鸟起个名字都不行,怎么忽然弄个‘豪迪上尉’吓唬我?小蕾,为什么管他叫‘豪迪上尉’?”
蕾甘咯咯笑道:“因为他就叫这个名字呀。”
“谁说的?”
“他啊。”
“唉,好吧,这倒肯定是。”
“那是当然。”
“他还跟你说什么了?”
“事情。”
“什么事情?”
蕾甘耸耸肩,望向别处。“就是事情呗。”
“比方说?”
蕾甘转回头。“好吧,我让你看看。我来问他几个问题。”
“让我看看。”
蕾甘用手指按住乩板,聚精会神地瞪着木板。“豪迪上尉,你说我妈妈漂亮吗?”
五秒钟过去。十秒钟过去。
“豪迪上尉?”
毫无动静。克丽丝很吃惊。她原以为女儿会把乩板滑到“是”的位置。唉,这算什么?她不安地想道:潜意识里的敌视?她怪我害她失去了父亲?天哪,不可能吧!
蕾甘睁开眼睛,凶巴巴地责怪道:“豪迪上尉,你可不太礼貌啊。”
“亲爱的,他也许睡着了。”克丽丝说。
“你这么觉得?”
“我觉得你也该睡觉了。”
“不要啊,妈妈!”
克丽丝站起身。“对,来吧,亲爱的!起来快起来!跟豪迪上尉说晚安。”
“不,我不说。他很坏。”蕾甘郁闷地嘟囔道。
克丽丝拽着女儿上床,然后坐在床沿上。“宝贝儿,星期天我休息。想去玩玩吗?”
“当然,妈妈。比方说呢?”
刚到华盛顿的时候,克丽丝费了许多心思给蕾甘找玩伴,结果只找到一位,是个叫朱迪的十二岁女孩。可是最近朱迪全家出门度复活节假期去了,克丽丝担心蕾甘没有同年龄的伙伴会寂寞。
克丽丝耸耸肩。“唔,我也不知道,”她说,“反正总得去玩玩。开车在城里兜风如何?可以看纪念碑什么的。嘿,对了,樱花,小蕾!太对了,今年的樱花开得早!想去看看吗?”
“好啊,妈妈!”
“那就说定了。明晚看电影?!”
“妈妈我爱你!”
蕾甘抱住她。克丽丝多加了几分爱意抱回去,悄悄说:“噢,宝贝儿,我太爱你了。”
“你要是想带上丹宁斯先生也行。”
克丽丝抽身后退,好奇地看着蕾甘。“丹宁斯先生?”
“是啊,妈妈,没关系的。”
“天哪,当然有关系,”克丽丝吃吃笑道,“亲爱的,我为什么要带上丹宁斯先生?”
“因为你喜欢他啊。”
“唔,我确实喜欢他,亲爱的。你不喜欢他?”
蕾甘低下头,没有回答她。克丽丝担心地看着女儿。“亲爱的,到底怎么了?”
“你要嫁给他,妈咪,对吧。”
这不是疑问句,而是一个闷闷不乐的陈述句。
克丽丝忍不住哈哈大笑。“噢,我亲爱的,当然不会!你在胡说什么啊?丹宁斯先生?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可你喜欢他啊,你自己说的。”
“我喜欢比萨,难道就要嫁给比萨?蕾甘,他是我的朋友,只是个疯疯癫癫的老朋友!”
“你不像喜欢爸爸那样喜欢他?”
“我爱你爸爸,亲爱的。我会一直爱你爸爸。丹宁斯先生经常来是因为他很孤独,没别的了。他只是个朋友,一个孤独、傻乎乎的朋友。”
“可我听说……”
“你听说什么了?听谁说的?”
丝丝疑惑在她眼里打转;片刻犹豫;她耸耸肩表示算了。“我也不知道,”蕾甘叹道,“只是有这个想法。”
“唉,傻念头,快忘了吧。”
“好的。”
“现在乖乖睡觉。”
“能看会儿书吗?我不困。”
“当然了。读你那本新书,困了再睡。”
“谢谢,妈咪。”
“晚安,宝贝儿,好好睡觉。”
“晚安。”
克丽丝在门口给女儿一个飞吻,关门下楼回书房。孩子!孩子脑袋里的念头都从哪儿来的!天晓得蕾甘会不会把丹宁斯和她提出离婚扯到一起。其实霍华德也早有此意。两人长期分居。身为女明星的丈夫,自尊心慢慢受到伤害,他另觅新欢。但蕾甘对此一无所知,只知道提出离婚的是克丽丝。天,别玩这些业余心理分析的把戏了。说真的,想办法多陪陪她!
回到书房,克丽丝坐下继续读《望》的剧本。看到一半,她听见脚步声,抬起头见到蕾甘睡眼惺忪地走向她,边走边用指节揉眼睛。
“咦,亲爱的!怎么了?”
“妈妈,我又听见奇怪的声音了。”
“你的房间?”
“对,我的房间。像是在敲东西,我睡不着。”
老鼠夹子都去哪儿了!
“亲爱的,你到我的卧室睡觉,我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克丽丝带着女儿去主卧室,帮她睡下。蕾甘问:“能看会儿电视吗,到我睡着?”
“你的书呢?”
“找不到了。能看电视吗?”
“好吧,行。”
克丽丝拿起床头柜上的遥控器,打开电视选了个频道。“声音够响吗?”
“够了,妈妈。谢谢。”
克丽丝把遥控器放在床上。
“好了,亲爱的;看得想睡了就关掉,好吗?”
克丽丝关掉灯,顺着走廊到通往阁楼的楼梯口,爬上铺着绿色地毯的狭窄楼梯。她打开阁楼的门,摸到电灯开关,打开灯,走进没有什么装饰的阁楼。她向前走了几步,停下环顾四周。松木地板上放着几箱剪报和信件。她没看见其他东西。只有老鼠夹子。一共有六个,上了饵。阁楼干净得一尘不染,连气味也都清洁凉爽。阁楼没有暖气,没有管道,没有加热器。屋顶上没有能进出的小窟窿。克丽丝向前走了一步。
“什么也没有!”背后传来一个声音。
克丽丝吓得跳了起来。“我的天!”她惊呼道,飞快转身,按住狂跳不已的心脏。“上帝保佑,卡尔,你别这么吓我!”
卡尔站在离阁楼两级台阶的地方。
“实在对不起。但您也看见了,夫人?这儿非常干净。”
克丽丝的呼吸有点急促,她无力地说:“谢谢你告诉我,卡尔。对,非常干净。谢谢。真的太好了。”
“夫人,也许猫更适合。”
“更适合什么?”
“抓老鼠。”
没等她回答,他转身就走,很快离开了克丽丝的视线。克丽丝瞪着门口看了一会儿,心想卡尔是不是在跟她摆脸色。她拿不准。她转过身,继续思考敲打声是从哪儿来的。她望向屋顶的斜面。街道两旁巨树成荫,树木多有节瘤,藤蔓纠缠。有一棵高大茂盛的菩提木已经碰到了三楼。也许其实是松鼠?克丽丝心想。肯定是。甚至只是树枝而已。最近夜里经常刮风。
“也许猫更适合。”
克丽丝继续瞪着门口。嘴皮子挺利索嘛,卡尔老兄?她心想。她忽然哑然失笑,那样子格外顽皮。她下楼走进蕾甘的卧室,捡起某样东西爬上阁楼。一分钟以后,她回到自己的房间。蕾甘已经沉沉睡去。克丽丝将女儿抱回她的房间,送她上床,再下楼回到自己卧室,关掉电视,倒头便睡。
那天夜里,屋里格外安静。
第二天早晨,克丽丝吃着早饭,若无其事地说夜里好像听见夹子响过一声。
“愿意上去瞧瞧吗?”克丽丝问,喝一口咖啡,假装被《华盛顿邮报》吸引住了。卡尔一声不吭,去阁楼查看情况了。几分钟以后,他下楼的时候,克丽丝在二楼走廊里和他擦肩而过。卡尔直视前方,面无表情,手里拎着个硕大的米老鼠玩具。他刚才从捕鼠夹里解放出了米老鼠的鼻子。
克丽丝经过他的时候,她听见卡尔嘟囔道,“有人真好笑。”
克丽丝走进卧室,脱掉睡袍,换衣服准备去工作。她轻声说,“对啊,也许猫……更合适。”她微笑的时候,整张脸都绽放光芒。
 
那天的拍摄很顺利。临近中午,莎伦来到现场,趁着切换场景的间隙,克丽丝和她在移动更衣室里处理各项事务:给经纪人回信(她愿意考虑那个剧本);对白宫说“好的”;给霍华德发电报,提醒他在蕾甘生日打电话;打电话给财务顾问,问她能不能休息一年不拍戏;最后为四月二十三日的餐会制定计划。
黄昏时分,克丽丝带蕾甘去看电影。第二天,克丽丝开着红色捷豹XKE[17]带女儿游览城中胜景。国会大厦。林肯纪念堂。樱花。随便吃点东西。接着,她们过河去阿灵顿公墓和无名烈士墓。到了无名烈士墓,蕾甘开始变得阴沉;后来到约翰·F. 肯尼迪的墓碑前,她似乎越来越恍惚和悲伤。她望着“长明灯”看了一会儿,然后悄悄拉住克丽丝的手,用暗哑的声音问,“妈妈,人为什么一定会死?”
这个问题刺入她母亲的灵魂深处。天哪,小蕾,你怎么也想到这个了?天哪,不!可是,我该怎么告诉女儿?撒谎?不行。她望着女儿仰起的面庞、泪水蒙眬的眼睛。难道是她感应到了我的思想?她以前确实经常这样。“亲爱的,那是因为人累了,”她柔声答道。
“上帝为什么让人受累?”
克丽丝看着女儿,愣住了。她不知该怎么回答。她是无神论者,从没教过蕾甘有关宗教的东西。她认为宗教是不诚实的。“是谁和你说上帝的?”她问。
“莎伦。”
“哦。”
她必须找莎伦聊聊。
“妈妈,上帝为什么让我们受累?”
克丽丝望着女儿敏感双眼里的痛楚,只好认输;她无法告诉女儿自己到底信什么。“唔,上帝过一阵就会想念我们,小蕾。祂希望我们回去。”
蕾甘陷入沉默,回家路上一个字也没有说。那天剩下的时间和整个星期一,她的情绪都低落得让人不安。
星期二是蕾甘的生日,奇异的沉默魔咒和哀伤开始消散。克丽丝带她去拍片现场,当天的拍摄结束后,剧组和工作人员唱起“祝你生日快乐”,搬出插着十二支蜡烛的大蛋糕。丹宁斯清醒时一向颇为仁爱友善,他吩咐灯光师重新开灯,高喊“试镜”,拍摄蕾甘切蛋糕的样子,许诺要捧她当明星。她看起来很开心,甚至兴高采烈。但吃完饭,开始拆礼物的时候,好心情似乎又渐渐消失。霍华德没有消息。克丽丝给他在罗马的住处打电话,旅馆前台说他离开好几天了,也没有留下转接的号码。他好像上了什么游艇。
克丽丝找借口搪塞女儿。
蕾甘点点头,没有多少反应;克丽丝提议去火热小亭喝奶昔,她却摇头否决。她一个字也不说,下楼进了地下室的游戏房,一直待到上床时间。
第二天早晨,克丽丝睁开眼睛,发现蕾甘半梦半醒地躺在身旁。
“咦,这是……蕾甘,你在这儿干什么?”克丽丝笑嘻嘻地问女儿。
“妈妈,我的床在摇晃。”
“天哪,小傻瓜!”克丽丝亲亲她,拉好被子。“睡吧,时间还早。”
此刻看似清晨,其实却是无尽长夜的开始。
 
[1]《史密斯先生到华盛顿》(Mr. Smith Goes to Washington,1939),美国影片,被美国国家影评人协会票选为当年的十大佳片之一,并获得多项奥斯卡金像奖提名。
[2]贡纳莉(Goneril),莎士比亚所著悲剧《李尔王》中李尔王长女的名字,是冷酷、不孝的典型形象。蕾甘(Regan)则是李尔王二女儿的名字。
[3]洛可可(Rococo),18世纪初起源于法国的艺术风格,精心刻意用大量的涡卷形字体、树叶及动物形体点缀装饰,常见于建筑和装饰艺术领域。
[4]朱迪·加兰(Judy Garland,1922—1969),童星出身的美国女演员,1939年版《绿野仙踪》中女主角多莉·桃乐丝的扮演者。
[5]天主教教徒在祈祷时使用的念珠;肯尼迪是美国第一位身为天主教徒的总统。
[6]电影《君子好逑》(Marty,1955)中的著名台词。
[7]新数学运动是美国上世纪六十年代发起的数学教育改革运动,主旨是数学内容的现代化,但内容过于新颖,导致父母和教育机构无法跟上,最终以失败而告终。
[8]《惊魂记》(Psycho,1960),希区柯克导演,著名惊悚片。
[9]笑声音轨(Laugh Track),即将事先录好的观众笑声在“观众应该笑”的地方播出。
[10]基桥(Key Bridge),建于1923年,华盛顿特区的标志性建筑之一,1996年入选美国国家史迹名录。
[11]原文为Rock Around the Virtues,名字戏仿摇滚名曲Rock Around the Clock。
[12]桑代克和海因里希都是常见的德语人名。
[13]约瑟夫·戈培尔(Joseph Goebbels,1897—1945),纳粹时期德国的国民教育与宣传部长,希特勒的忠实信徒。希特勒自杀后,他和自己的妻子玛格达·戈培尔毒杀了自己的六个孩子,随后二人自杀身亡。
[14]鲁道夫·赫斯(Rudolph Hess,1894—1987),纳粹党的副元首,战后被判处终身监禁,后在监狱内自杀。1941年5月10日,他搭乘飞机前往英国进行未授权的和平任务,遭英方扣留直到二战结束。赫斯飞往英国的动机是二战期间最大的谜团之一。
[15]原文为Worry Bird,P-51野马战斗机的俗称,外形流畅而美观。
[16]灵应盘(Oujia Board),一种带有迷信色彩的游戏盘,类似于中国的碟仙、笔仙。由一块写着字母符号的木板和一个乩板组成,据说能写出潜意识的或超自然的启示。
[17]捷豹汽车公司推出的经典跑车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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