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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 永远的奇风镇

度过一个漫长寒冷的冬天之后,我终于要回家了。奇风镇,我永远的家。
我从伯明翰出发,沿着六十五号州际公路一路往南走。这条路通往州首府,车水马龙。我在二〇五号出口下了公路,向左转,然后一路往前开。开到后来,路面开始变窄,沿路经过好几个荒凉的小镇。古柏镇,洛克福镇,希索普镇,科地奇古罗夫镇。一路上看不到半个指向奇风镇的标示牌。不过没关系,我知道奇风镇在哪里。我快到家了。
已经是春天了,这天是星期六下午,春光明媚,风和日丽,而且,这趟路,我并不是自己一个人走。我太太桑迪坐在我旁边,而我们的“小魔头”坐在后座。两个小鬼头上反戴着伯明翰男爵队的棒球帽,座椅上撒满了棒球卡。这年头,收集棒球卡说不定会发财呢!
这很难说的不是吗?收音机——不好意思我说错了——卡式录音带音响传出惊惧之泪合唱团的歌。我觉得罗兰·欧查宝真是很厉害的歌手。
已经是1991年了,很难想象吧?再过没几年就是21世纪了,虽然,不知道未来的世界会更美好,还是更糟糕。我想,这必须由我们大家一起决定。1964年似乎已经是很遥远的过去了。那年用宝丽来相机拍的照片如今都已经发黄了。而且,当年流行的发型和穿着打扮现在也早已像恐龙一样绝迹了。而且,人应该也变了。不光是南方,而是全世界。至于是变得更好呢,还是更糟糕?就看你自己怎么想了。
自从1964年以来,我们和这个世界所经历的变化真可以说得上是惊天动地,比当年惊奇马戏团的云霄飞车更惊险刺激。我们经历了越战,反战运动,水门事件,尼克松下台,两伊战争,里根当选总统,柏林围墙倒塌,还有苏联瓦解。那真是一个旋风与彗星的年代。而就像河流奔向大海一样,时间之河最终一定会流向未来。要是你想预知未来会有什么变化,那我只能说,你一定会把自己搞得头昏脑涨。不过,我记得当年女王说过,如果你不了解自己的过去,怎么可能知道未来要往哪个方向走?有时候我会想,我们大家好像都需要多想想了。
“今天天气真好!”桑迪说。她往后靠到椅背上,看着两边的平畴绿野向后飞逝。我瞄了她一眼,不由得眼睛一亮。阳光照耀着她那一头金发,散发出金色光泽。不过,那金色光泽中却也夹杂着几丝银白。我喜欢那种感觉,不过她自己却有点懊恼。她天生一对灰眼珠,眼神冷静沉稳。当我需要帮助的时候,她坚毅如石;当我需要安慰的时候,她柔情似水。我们是天生的一对。而我们的孩子遗传到她的漂亮眼睛和冷静沉稳的个性,也遗传到我深棕色的头发和对这个世界的好奇。另外,他们也遗传到我爸那直挺挺的鼻梁,还有我妈那艺术家般修长的手指。我觉得那真是完美的组合。
“嘿,爸爸!”后面那位小朋友忽然开口了。奇怪,刚刚他好像玩棒球卡玩得浑然忘我,怎么忽然不玩了?
“嗯?”
“你会紧张吗?”
“不会。”我说。但我想了一下,还是决定说实话比较好,“嗯……好吧,是有一点。”
“那里到底是什么样子?”
“我也说不上来。已经……噢……算算看,我是1966年离开奇风镇的,所以已经……嗯,干脆你告诉我吧,多少年了?”
过了一会儿,我听到他说:“二十五年。”
“如假包换。”我说。我儿子很有数学天分,而且我百分之百确定,这绝对是桑迪她们家族的遗传。
“你为什么一直没回来?我是说,既然你这么爱这个地方,为什么一直没回来?”
“一开始我很想回来,好几次了。好几次我已经开下六十五号州际公路的出口,结果半路上又折回来。最主要是因为,奇风镇已经变了,跟从前不一样了。我当然明白,天底下没有任何东西是永远不变的,这我明白。可是……奇风镇是我的故乡,每次一想到奇风镇已经人事全非,我就有点难过。”
“它到底变成什么样了?那里应该还是一个小镇吧?”我听到他又开始翻那些棒球卡,按照队名和字母顺序排列。
“跟从前不一样了。”我说,“附近的空军基地在1974年就关闭了。两年后,酋长河上游的纸厂也关门了。倒是联合镇越来越热闹,比当年我小时候的规模大了四五倍。可是奇风镇……越来越冷清。”
“嗯。”看样子,他已经没什么兴趣了。
我瞄了桑迪一眼,发现她也在看我。我们俩会心一笑。她伸出手来握住我的手。我们注定这辈子都要这样手牵着手。车子前面,远远浮现出连绵山岭,环绕着亚当谷。山岭上满是茂密的森林,在这大地春回、蓓蕾绽放的季节,只见漫山遍野的万紫千红,鲜花烂漫。虽然4月还没到,但大地已经开始绽放绿意。车外的风还是有点凉飕飕的,然而,看着那灿烂的阳光,感觉得到夏天已经不远了。
爸妈和我是在1966年8月搬走的。爸爸原本在范德康先生的五金行工作,可是就在那一年,爸爸已经感觉到时代变了,决定早点另谋出路。他在伯明翰找到了工作,在可口可乐装瓶工厂担任夜班副理,收入比他当年当送奶员多了两倍。到了1970年,他已经升上夜班经理。他是个乐天知足的人,觉得这样的人生已经很美好了。我就是那年上大学的,上的亚拉巴马州立大学。后来,1978年,爸爸罹患癌症,所幸他很快就过世了,没有痛苦。最起码,他还来得及亲眼看到我大学毕业,拿到新闻系的学位。妈妈伤心欲绝,我还有点担心她很快就会跟爸爸一起走。没想到,到了1983年,她跟一群教会的朋友到阿拉斯加去旅行,无意间认识了一位养马场的老板。他太太已经过世了,他自己一个人住在肯塔基州的绿弓镇附近。然后,他们结婚了,一直到现在,她还住在那座养马场里。他是个大好人,对我妈妈非常好。只可惜,他不是我爸爸。每个人都应该要为自己好好地过每一天,人生总是有那么多意想不到的际遇。
我注意到路边有一面指示牌,上面全是弹孔。十号公路到了。
我开始心跳加速,口干舌燥。我知道奇风镇当然跟以前不一样了,但我就是没有勇气去面对。
我一直努力不让自己变老,然而,那是多么艰巨的任务。当然,我说的不是生理上的衰老,因为年龄的增长是一种荣耀。我说的是人生态度。我看过很多跟我同年龄的人一夕之间突然变老。他们开始变得保守严肃,动不动就说教,好像已经忘了当年他们的父母是如何禁止他们听滚石合唱团,完全忘了他们的爸妈是如何禁止他们留长发,威胁要把他们赶出家门。他们忘了应该要以身作则,而不是凭空说教。当然,现在的世界已经变得更严酷,这点毫无疑问。我们面对的是更困难的抉择,而抉择错误的后果也更严重。当然,孩子们需要引导。就拿我自己来说吧,小时候,爸妈就是我的榜样。而且我很高兴有这样的榜样,因为有他们的引导,我才有机会在一次又一次的错误中汲取教训。然而,我想现在的父母有很多都已经不再以身作则了。很多家长都只会说教,根本不懂什么叫身教。在我看来,如果爸爸或妈妈之中,有一个能够成为孩子心目中的英雄,那么,孩子就比较不容易犯错,而且更懂得在错误中汲取教训,学习成长,累积经验。这个世界要求孩子赶快长大成人,要求他们遗忘那神秘美妙而又纯真的力量。在这样的世界里,有了父母的引导,孩子的成长过程会比较顺利。
唉,再说下去,我就会变成拉佛伊牧师甚至布莱萨牧师了,所以,到此为止。
1964年以后,我自己也或多或少有了改变。我头发比从前少了很多,而且戴了眼镜。我脸上多了一些皱纹,眼角也多了一些鱼尾纹,不过桑迪倒是觉得我现在比从前更帅。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情人眼里出西施吧。不过,就像我刚刚说的,我努力不让自己的心灵太早衰老。在这方面,可以这么说,音乐拯救了我的灵魂。我相信音乐是一种生命活力的展现,一种青春的语言。你能够接受的音乐类型越多,代表你的心灵越年轻。我对音乐能够有这样的热情,我想,一开始应该归功于海滩男孩。如今,我收藏的唱片——不好意思,应该说我收藏的CD——堪称是琳琅满目的音乐宝藏,比如说,埃尔维斯·科斯特洛,U2,西尼德·奥康娜,金发异端乐队,头脑简单合唱团,还有科技合唱团。另外,某些时刻,我感觉古典音乐似乎也有一种魔力,比如说,齐柏林飞船乐队和满匙爱乐队。不过,不管是什么类型的音乐,对我来说都是无限的心灵盛宴。
十号公路上,车子经过一片树林,我注意到树林间有一条长满了野草的小路。我知道那条小路是通向哪里的。再往前走二十米,小路的尽头,你会看到一栋废弃的小木屋。那就是格雷丝小姐家。当年,她一听说布莱洛克那家子进了监狱,立刻就带着那群女孩远走高飞了。那栋小木屋的屋顶已经不见了,早在1965年7月就被一场暴风雨吹飞了。我想,那栋房子现在可能已经变成废墟了。这座森林里的葛藤是无孔不入的。
本和我是同一年上大学的。他念的是亚拉巴马州立大学商学系,后来甚至还念了研究生。我做梦都没想到,本竟然会喜欢念书。念大学那几年,我和本常常聚在一起,不过后来,他跟商学系那群同学越走越近,我们就越来越少碰面了。后来他甚至还加入了全球最大的校园兄弟会,而且还成为学校分会的副会长。目前他住在亚特兰大,工作是股票经纪人。他和他太太珍妮安生了两个孩子,一男一女。他很有钱,开的是一辆金色的宝马,另外,他比小时候更胖了。三年前,他看到一本我出版的书,于是就打电话给我。从此以后,我们每隔几个月就会碰面。去年夏天,我们开车到一个小镇去找一位警探。那小镇位于亚拉巴马州和佛罗里达州的州界,而那位警探叫约翰尼·威尔逊。
我一直都知道约翰尼有印第安人的血统。他执法严明,绝不放过任何违法行为,所以在他的治理下,那个小镇井然有序。不过我知道,他是个好人,而且镇上的人似乎都很喜欢他,因为他已经又连任了。那次去,我和本见到了约翰尼的太太雷切尔。她真是魅力四射,很有模特儿的架势,约翰尼彻底被她迷住了。虽然约翰尼和雷切尔没有孩子,不过他们过得很快乐。有一次周末,我们三个去海上钓鱼,约翰尼钓到一条马林鱼,我的钓线被船缠住了,而本则是被太阳晒成了木炭。不过那天我们又笑又闹过得很开心。
接着,我们到了。不知不觉就到了。那一刻,我立刻感到胃一阵紧缩。
“这里就是萨克森湖。”我告诉他们。桑迪和两个孩子都伸长了脖子转头去看。
萨克森湖一点都没变,还是那么大,湖面还是一样的深暗,岸边还是一样泥泞,长满了芦苇,还有,那红岩平台也依然如故。我脑海中立刻浮现出当年的景象。有一辆车冲进湖里往下沉,爸爸把车子停到湖边,跳下水去救人。而几个月后,又有另一辆车掉进湖里,湖水从破碎的后挡风玻璃灌进车里,爸爸的手被碎玻璃割得血肉模糊,但他还是钻进车窗里,伸长了手拼命想把我拉出去。多少年了,那一幕幕的景象依然历历在目。
爸爸,我爱你。这时车子越开越远,萨克森湖已经远远落在后面了。
当年,我们回到家之后,一家人坐在壁炉旁边,听爸爸说甘沃·道纳赫安斯杰的事。那天,火光照在他脸上,我永远忘不了他当时的表情。我和妈妈实在很难相信,道纳赫安斯杰医生和他太太竟然做过那么凶残邪恶的事。不光是我们,全镇的人都不敢相信。不过,我总觉得,不管他再怎么邪恶,他内心深处或许还有一丝尚未泯灭的人性吧,否则,在那关键的一刻,他为什么要救我一命呢?我不相信有谁是邪恶到无可救药的。也许,对人性的看法,我比较像爸爸:天真。但不管怎么样,我宁愿自己天真一点,乐观一点,这样总比麻木不仁、冷酷无情好吧。
那件事发生之后很久,我才想到一件事。道纳赫安斯杰医生总是整夜不睡,听短波收音机听到天亮。我想,他一定是整夜在听国外新闻,看看是否有哪个纳粹同党又被绳之以法。我相信,在他表面的冷血和凶残背后,内心深处很可能是永无休止的恐惧,随时等着有一天有人会找上门。他给无数人带来痛苦,而他自己也饱受痛苦的折磨。我忽然想到,要是我真的把绿羽毛拿给他,他会不会杀我灭口?我的下场会不会和勒索他的杰夫·汉纳福德一样,被他和卡拉用酷刑折磨到死?我真的不知道。你知道吗?
噢,对了,还有魔女!
本告诉我,魔女上高中之后,真的被鉴定为天才。后来她去念范德比大学,毕业后到全球闻名的杜邦公司担任化学工程师。她干得有声有色,可是她却压抑不了那种天生的怪异性格。本说,后来魔女跑到纽约去,变成了街头艺术家。有一次,她坐在婴儿澡盆里大吼大叫,控诉美国的资本主义,而那个澡盆里装满了……你们自己想象吧。为了那次表演,她和美国保守派参议员杰西·赫姆斯杠上了。
我只能说,杰西·赫姆斯最好不要惹毛她。万一他真的把她惹毛了,我会很同情他,因为,他很可能会被粘在办公桌上一整天。
接着,车子来到一个弯道。我忽然想到,当年唐尼·布莱洛克把我抓上车,载着我冲上十号公路,在弯道上横冲直撞,把我吓得魂飞魄散。而这里就是当年那个弯道。后来,我们渐渐离开山区,眼前的公路变得笔直,没多久,我们就看到石像桥了。
不过,桥上的石像都不见了,那些南方联盟将军的头像都不见了。这有可能是破坏狂干的,不过也可能是有人把那些头像偷走,拿到艺术品黑市上去卖钱。这种南方早期的历史文物,说不定一个可以卖上好几千块。不知道是谁干的,反正就是不见了。石像桥旁边那座铁路高架桥倒是没怎么变,而酋长河也依然波光粼粼。我忽然想到,说不定老摩西现在比从前更快乐了,因为河上游的纸厂关门了。它在河底抓乌龟吃的时候,不用再担心牙齿会卡到纸。另一方面,它再也享受不到往年的复活节大餐了,因为本告诉过我,1967年,女王以一百零九岁的高龄过世了,从此以后,那个仪式就结束了。女王过世以后,月亮人很快就搬到新奥尔良去了,而没多久,布鲁顿区的人也陆陆续续搬走了,那里变得比奇风镇还荒凉。如今,酋长河的河水变得比从前清澈。我很好奇,不知道老摩西是否会在夜里把头伸出水面,鼻孔喷出热气和水柱。此刻,四下一片寂静,只听到河水冲激岩石的潺潺水声。不知道老摩西此刻是不是在想:“为什么这么久没有人来陪我玩?”
或许,老摩西还在河里,或许,它也早已随着河水游向大海。
我们越过那座没有石像的石像桥。过了桥,就是我的家乡。
“我们到了。”我自言自语地嘀咕了一句,踩刹车让车子慢下来。然而,我很快就知道我错了。虽然我们终于抵达了奇风镇,但这里已经不再是从前的奇风镇了。
或者说,这里已经不再是我熟悉的奇风镇。当年那些房子都还在,可是有很多都已经倒塌了,庭院都已经荒废。这里已经快变成一个空荡荡的幽灵小镇,只剩下少数几栋房子里还有人住。极少数。而且,路上也几乎看不到车。我已经感觉到,昔日熙熙攘攘的人群,昔日的生命气息,昔日的欢乐,都已经迁移到不知名的远方,而这里仿佛变成了一座空荡荡的花园,花朵都已凋零。
这趟旅程,比我预期中更令人感伤。
桑迪感觉到了。“你还好吗?”
“没什么。”我勉强笑了一下。
“爸爸,这里好像没什么人了。”
“好像是。”我说。
车子还没开进商店街,我就转弯绕路走了。我怕自己承受不了。我慢慢开到棒球场,把车子停在旁边。当年,布兰林兄弟就是在这里狠狠揍了我们一顿。
“孩子们,我们在这里坐一下好不好?”我问。
“好的。”桑迪用力握了一下我的手。
布兰林兄弟的下落,约翰尼都告诉过我了。他是警察,消息特别灵通。看起来,这两兄弟的性格倒也不像是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戈萨上了高中之后,开始打橄榄球。有一次,他们和联合镇中学的球队比赛,当时,对方的球员快要冲到底线的时候,戈萨硬是把那个球拦下来,然后一口气冲到对方的底线,完成一次漂亮的达阵。他立刻成了镇上的大英雄。那天的胜利,在他身上创造了奇迹。那场比赛证明了,长久以来他为非作歹,目的只是渴望爸妈多关心他,而他的爸妈可能是因为太笨,或是根本不在乎孩子,所以根本感受不到孩子的心。约翰尼告诉我,戈萨现在是寿险业务员,住在伯明翰,而且还兼任当地小球队的教练。约翰尼还说,戈萨现在已经不抹发油了,因为他的头顶上已经没半根毛了。
至于戈多呢,他还是继续向下沉沦。说起来很遗憾,戈多跑到路易斯安那州和一伙恶棍混在一起,后来,1980年,他跑进一家711便利店抢劫,结果当场被老板开枪射杀。当时,为了不到三百美金,为了几包零食,他就莫名其妙地送了命。回想起来,当年他被毒葛藤刺得伤痕累累,本来应该有机会悔改,没想到最后还是这样的结局。
“我要下车去走一走,伸伸腿。”我说。
“爸爸,我跟你去好不好?”
“不用了,我自己去就好。”我说,“等一下再陪你们玩。”
我钻出车子,走进棒球场。球场上的草坪已经很久没有修剪,长得不像话。我站在投手板上,感受那凉飕飕的冷风迎面吹来,感受那灿烂的阳光。接着,我转头看向外野看台,发现上面有一块长条木板已经歪斜了。当年第一次看到尼莫·科理斯,他就是坐在那里。接着,我抬起手臂,手掌对着天空,等着。
当年,尼莫·科理斯把那只球扔向天空,球却一直没有掉下来。要是多年以后的此刻,那只球忽然掉到我手上,那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我等着。
但球终究还是没有掉下来。尼莫的手臂有一种神奇的力量,然而,他却被困在一个很恶劣的环境里。那天,他把球扔到九霄云外,球却一直没有落下来。我知道,那只球是永远不可能掉下来了。这件事,本、约翰尼和我永远忘不了。
我握紧拳头,手臂垂到身旁。
从这里可以看得到波特山。
那里也已经荒废了。长长的野草几乎已经淹没了墓碑,而且似乎已经很久没有人再去墓前献花了。眼前的景象令人遗憾,因为,很久以前,奇风镇上的人不是这么善于遗忘的。
我不想走进墓园。自从那次搭上那列火车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去过墓园。我已经跟戴维·雷说过再见了,而他也已经跟我道别过,其他的,都是多余的。就像他常说的,只有猪头才会干那种傻事。
我转身背向那个死亡的世界,走回车子旁边。
接着,我开车来到学校,停在校门口。我告诉太太和两个孩子:“这就是我当年上的学校。”
我们一家人都下了车,走进学校的操场。桑迪走在我旁边,两只“初生之犊”开始绕圈拼命跑,越跑越快,活像两匹脱缰的小野马。“小心点!”桑迪警告他们,因为她注意到地上有碎玻璃瓶。天底下的妈妈好像都是这样,有了孩子就开始疑神疑鬼,担心天会塌下来。
我伸手搂住桑迪肩头,而她也搂住我的腰。小学空荡荡的,有些教室的窗户都破了。当年,这里曾经洋溢着孩子的欢笑,而如今只剩一片死寂。这时我注意到围栏旁边那片空地。当年约翰尼就是在那里打倒了戈萨。接着,我注意到围栏上那扇门。当年我就是骑着火箭从那扇门冲出去,而戈多在后面追,结果,他碰上了撒旦。接着,我注意到——
“嘿,爸爸!你看这个!我找到的!”
我们的“初生之犊”兴冲冲地跑回来了。“我在那里捡到的!很漂亮吧?”
我低头看看她手上那个小东西,不由得笑起来。
那是一个黑色的小箭头,磨得很光滑,上面几乎没有半点刮痕,没有凹陷。做那个箭头的人一定很引以为荣。那应该是某个酋长的杰作。
“爸爸,我可以留着吗?”我女儿问。
她叫斯凯,明年1月就十二岁了。桑迪说,她即将进入所谓的“假小子阶段”。斯凯喜欢反着戴棒球帽,喜欢到处乱跑,跑得灰头土脸。她对洋娃娃没兴趣,也不会成天幻想她的白马王子。不过我相信,总有一天,她一定会开始寻找她的白马王子。而现在,就随她去吧。没什么好担心的。
“当然可以,而且我觉得你应该好好珍惜。”我告诉她。她立刻把箭头塞进牛仔裤口袋里,一副很爱惜的样子。
明白吗,那种神秘的力量,在女孩子身上也看得到。
接着,我们开到商店街上。这里曾经是奇风镇的中心,只是如今已然繁华不再。
街上的店都关门了。多拉尔先生的一元理发厅,奇宝超市,明星餐厅,奇风五金行,爱之颂戏院,都已经不在了。五角商店的玻璃窗甚至整个封住了。隔壁的联合镇越来越繁荣,各式各样的商店、公寓大楼,以及有四间电影院的购物中心,这一切早已吞噬了奇风镇的灵魂,就像当年巨霸超市吞噬了绿茵牧场一样。这样的情况还会持续下去,问题是,这就是进步吗?
车子缓缓经过法院前面,只见一片死寂。车子缓缓经过游泳池,经过飞轮露天冰店,也是一片死寂。一片死寂。车子缓缓经过蓝色格拉斯小姐家门口,同样,也是一片死寂。想起当年这里曾经飘扬着优美的旋律,此刻的死寂更令人感觉沉重。
蓝色格拉斯小姐。我真的很想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可是我根本没她的消息。算算时间,要是她还活着,现在应该已经八十多岁了。过去这许多年来,还有很多人也都陆陆续续离开了奇风镇。我也不知道他们现在过得好不好。比如说,多拉尔先生,马凯特警长,爵士人,德马龙先生和德马龙太太,妮娜·卡斯蒂尔和加文,卫佛丹恩太太,斯沃普镇长。我相信他们都还活着,在另一个城镇里。我相信奇风镇生命的一部分也跟着他们一起走了。不管他们走到哪里,他们就会在那里撒下奇风镇生命的种子。就像我一样。
大学毕业后,我在伯明翰一家报社工作了两年。那时候,我每天忙着帮新闻写标题,编辑别人写的故事。在那个大城市里,每天下班之后,我回到自己的小公寓,然后在那只神奇的盒子前面坐下来,开始写自己的故事。我不停地写,然后不断把我写的短篇小说寄出去,然后不断眼看着它们被退回来。后来,我决定孤注一掷,写了一本小说寄出去。没想到,天啊,竟然有人要出版。
现在我在图书馆工作,一个小小的图书馆员。但我在成长。
车子慢慢开过一条路,路边有一座谷仓,对面有一栋房子,和路边隔着一片空地。“他就住在这里。”我对桑迪说。
“啊!”斯凯惊叫了一声,“好恐怖啊!简直就像鬼屋!”
“没这么可怕,”我对她说,“就是一栋空房子而已。”
我儿子波尔对橄榄球了如指掌,至于我女儿呢,她对鬼屋如数家珍。她看过很多文森·普莱斯演的电影,看过很多恐怖片,看过爱伦·坡的小说,看过雷·布莱伯利的《火星纪事》,而且她还知道有一本小说里有个很有名的地方叫撒冷镇。不过,她倒也不是只看这些东西。她也喜欢童话,比如说,《爱丽丝梦游仙境》《安徒生童话》《丑小鸭》《绿野仙踪》《泰山》。另外,她也喜欢梵高的画,米罗的雕像,虽然她还太小,还无法完全体会艺术的含义,不过,她感觉得到色彩之美。而且,她还喜欢听艾灵顿公爵的爵士乐,还有海滩男孩。上个星期,她问我可不可以把一张照片拿去裱框,摆在她的梳妆台上。她说那个人看起来好酷。
那个人就是《半夜鬼上床》里的佛莱迪。
“斯凯!”我说,“你不怕半夜梦到——”
说到一半我停住了。噢噢,我心里呐喊着,噢噢。
佛莱迪,那你就来和我们斯凯见个面吧。你可以告诉她什么叫想象力,好吗?
我转了个弯,车子开上希尔托普路,开上那个小山坡。我家快到了。
我的写作生涯还算顺利。很辛苦,可是我热爱这种工作。桑迪和我是同类型的人,我们都不是那种拥有半个世界才会快乐的人。另外,我必须承认,我也花过一次大钱。有一年,桑迪和我到新英格兰去旅行,路上经过一家二手车场,无意间看到一辆二手的红色敞篷车。我毫不考虑地当场就买下来了。很久以前,这种车好像有个绰号,叫公路小霸王。我把它送去整修得焕然一新,回复到它原先出厂的模样。那辆车就是1960年代有名的福特“奇风”。有时候,我会自己一个人开着那辆车去兜风,在公路上迎风而行,感受温煦的阳光照在脸上。在那样的时刻,有时候我会浑然忘我地跟车子说起话来。我都会叫它一个很特别的名字。
你应该猜得到我叫它什么。
当年我们离开奇风镇的时候,把火箭也一起带走了。后来,我常常骑着火箭去探险,而好几次,它那只金黄灿烂的眼睛总是会察觉到前面有危险,然后就会警告我不要惹上麻烦。可是后来,我长大了,它再也承受不了我的体重,开始嘎吱嘎吱响,而且把手的高度也越来越不舒服。于是,我把它放到地下室去,用一块蓝色的防水布盖着。感觉上,我认为它就只是在那里安睡。上大学之后,有一个周末,我回到家,发现妈妈办了一场车库拍卖,把地下室里的东西都拿出来卖。结果她告诉我,有人买了你的旧脚踏车!她边说边把二十块钱拿给我。她说,那个人是给他儿子买的,这样不是很棒吗,科里?科里?这样不是很棒吗?
我告诉妈妈,是很棒。我已经二十岁了,可是那天晚上,我趴在爸爸肩头哭了,仿佛我还是当年那个十二岁的小男孩。
接着,我的心脏开始猛烈地跳起来。
那里,就在那里。
“我家。”我对桑迪和斯凯说。
多年的风吹日晒,那房子显得很旧,需要有人重新粉刷,好好整理。它需要有人爱,只可惜,如今早已人去楼空。我把车子停在路边,凝视着门廊。那一刹那,我忽然看到爸爸站在门口,面带微笑。他看起来又壮又结实,正如我记忆中的模样。
“嗨,科里!”他跟我打招呼,“最近还好吗?”
还不错,爸爸。我说。
“我知道你一定会很不错。因为我这辈子也还算表现得不错,不是吗?”
是的,你真的是个好爸爸。我说。
“你太太和女儿都很漂亮,科里。还有你写的那些书,真的很棒!我就知道你一定会很有成就,我一直都知道。”
爸爸,我可以进去坐一下吗?
“进来?”他靠到门廊的柱子上说,“你为什么要进来,科里?”
你不会觉得很寂寞吗?我是说……这里实在太安静了。
“安静?”他大笑起来,“有时候我还真希望耳根可以清静一下!”
可是……里面不是没人吗?
“都快挤得没地方站了。”爸爸说。他抬头看看太阳,看看漫山遍野的春意盎然。“不过科里,你不必进来看他们,也不必进来看我。真的不需要。你不应该离开现有的一切,不应该再去想过去。科里,你的人生很美好,我做梦都想不到你可以过得这么好。对了,你妈妈还好吗?”
她过得很快乐。我是说,她很想念你,不过……
“只要你还活着,你就应该好好过每一天。”他的口吻忽然有点像爸爸在教训儿子,“好了,赶快走吧,好好去过你的人生,别再想这栋破破烂烂的老房子了。”
我知道。我说。可是我还不能走。
他转身正要走进去,忽然又停下脚步。“科里。”他又叫了我一声。
什么事,爸爸?
“我会永远爱你。永远。而且,我也永远爱你妈妈。看你们两个都过得那么好,我真的很开心。你明白吗?”
我点点头。
“你永远都是我儿子。”说着,爸爸又转身走进了屋里。门廊上忽然又变得空荡荡的。
“科里?科里?”
我转头看看桑迪。
“你刚刚看到什么?”她问我。
“一个人影。”我说。
接下来,我还想再到一个地方去看看,然后就可以回家了。我把车子开上弯弯曲曲的坦普尔街,开向撒克斯特家的豪宅。
而这里真的变了。彻底变了。
有些大房子往往会变成废墟,杂草丛生,可是这里却并非如此。这里的改变,只能以惊奇来形容。撒克斯特家的豪宅变大了,两侧都各自加盖了一间小房子。而且,那栋房子四周空地的范围变得好大。天哪!我明白了!弗农一定还住在这里!我开车进了大门,经过一座很大的游泳池。院子里有一棵巨大的老橡树,树干上盖了一间树屋。那栋豪宅本身完好无缺,庭院修整得很漂亮,而两边的小房子,建筑风格和豪宅一模一样。
我把车子停到门口。“我真不敢相信!”我告诉桑迪,“我要赶快进去看看弗农是不是还住在这里!”
我立刻跳下车冲到门口,兴奋得心脏都快从嘴里跳出来了。
我正要伸手去按门铃的时候,忽然听到一阵铃声。铃铃……铃铃……铃铃……
接着我听到一阵潮水般哗啦啦的巨响,越来越快,惊天动地。
我吓得差点喘不过气来。
因为我看到他们出来了。
他们从门口蜂拥而出,那种场面,令我回想起当年复活节那个星期天,那群大黄蜂从教堂的天花板飞进来的情景。他们就这样冲出来,边跑边笑,大吼大叫,互相打来打去。他们出来了,那声音真是惊天动地。
一大群男孩子。大概有十几个,有黑人也有白人。那一大群男孩从我旁边挤过去,我仿佛变成了河中央的一座岛。有几个冲向那间树屋,有几个蹦蹦跳跳地冲向草坪。我仿佛突然置身在一个充满年轻生命的宇宙里。接着,我注意到门旁边墙上那面铜牌。
上面写着:奇风少年之家。
弗农的豪宅变成一所孤儿院了。
那群男孩有如潮水般从我身边奔流而过。这天是星期六下午,他们自由了。这时二楼忽然有一扇窗户开了,我看到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太探头出来。“詹姆斯·路休斯!”她的声音有如河东狮吼,“艾德华!格力高利!钢琴课时间到了!你们两个马上给我过来!”
她穿着蓝色的衣服。
这时另外两个我不认识的老太太也出来了,她们在追那群男孩。我暗暗替她们祷告,愿上帝保佑她们。接着,我看到一个年轻人走出来,走到我面前。“请问有什么事吗?”
“我……我从前住在这里。呃,我是说我从前住在奇风镇。”我太惊讶了,有点语无伦次。“这里是什么时候变成孤儿院的?”
“1985年。”那个人告诉我,“弗农·撒克斯特先生送给我们的。”
“撒克斯特先生还活着吗?”
“他已经搬走了。很抱歉,我不知道他的近况。”那个人表情很亲切,一头金发,眼睛湛蓝如天空。“请问你是……”
“我叫——”说到一半我忽然停住了,因为我忽然想到他是谁了,“请问你是?”
“我是巴伯·威洛。”他微微一笑,那一刹那,我仿佛看到奇利·威洛在对我微笑。“巴伯·威洛牧师。”
“很荣幸认识你。”我跟他握握手,“我认识你妈妈。”
“我妈妈?真的?请问你怎么称呼?”
“科里·麦克森。”
看他的表情,显然没听过我的名字。我就像一阵风,偶然轻拂过奇利·威洛的天空,来去无踪。“你妈妈还好吗?”
“噢,她很好。她搬到圣路易去了,现在在那里教六年级。”
“她的学生一定很幸福。”
“帕森?”我听到一位老先生大喊,“帕……森……威……拉?”
接着,我看到一位黑人老先生走出来了。他穿着一条褪色的连身工装裤,瘦巴巴的腰上围着一条工具皮带,上面挂着铁锤,螺丝起子,还有各种奇奇怪怪的扳手。“帕森,楼……上……漏……水……修……好……了。我……看……那……台……老……冰……箱……也……该……修……了。”接着他看到我了。“噢,”他倒吸了一口气,“你……不……就……是……”
说完他立刻满脸笑容。
我立刻抱住他,而他也抱住我,腰带上的工具叮叮当当。
“科里·麦克森!天哪!真的是你?”
我抬头看看楼上那位穿蓝衣服的老太太。“是的。是我。”
“主啊!主啊!不好意思,牧师!主啊!主啊!”然后她又盯上她原来的目标了:那群年轻的孩子。“詹姆斯·路休斯!你还敢爬树屋!不怕摔断手指头吗?”
“要不要请你太太和孩子进来坐一下?”威洛牧师问。
“一……定……要……进……来。”莱特富特先生笑着说,“好……多……话……可……以……聊。”
“里面有咖啡和甜甜圈。”牧师想引诱我,“卫佛丹恩太太手艺很棒。”
“科里!赶快进来!”楼上的那位蓝衣服老太太说,“詹姆斯·路——休——斯!”
桑迪和斯凯已经下车了。桑迪很了解我,她知道我一定很想进去坐一下。当然,我们不会待太久,因为我的家乡并不是我们的家。不过,待一个钟头感觉应该还不错。
接着,她们两个先进去了,而我走到门口却忽然停下脚步。
我抬头看看天空。那清澈蔚蓝的天空。
我仿佛看到天空有四个孩子的影子,还有他们的狗。他们都长着翅膀,在灿烂的阳光下嬉笑玩闹。
只要那神秘的力量不消失,他们将永远在天上翱翔。
那神秘的力量永不止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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