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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他旅行时从不穿白袍。

那段时日也少有法师会做白袍装扮。约莫是长枪之战如同翻锅热油,将所经之处烧为焦土的十五年前,那时火苗已起,黑暗之后及其麾下擦出的星火注定是要燎原。釜锅中的黑油当时表面冰凉凝浊,不过内里却已逐渐沸腾。

安塞隆大陆上多数人未曾察觉那大锅存在,更看不见锅中热油即将滚滚而来,直至最后大难临头,龙火、妖物四处肆虐,他们才会明白一切。在这段相对平静的日子里,一般人没有抬起头,左顾右盼看看世界有何变化。他们多半盯着自己的脚,埋首踏过平淡无奇的每一天,即便偶而仰首张望,也只是为了看看会不会下雨、打乱了野餐。

少数人留意到那一点火花,少数人仔细地观察过大釜中饱满的黑油,如今他们看见油锅煮沸,也因此惴惴不安,寻求解决之道。

这法师的名叫安堤默兹,来自港都巴力佛的人类平民世家,在三个儿子中排行老么,但年纪尚轻时也受过裁缝家业薰陶,至今依旧会骄傲地露出右手中指,要人看看上头给针戳出的伤疤。由于这种出身,他有精打细算的头脑,也对于高级服饰有品味与见地,这又是另一个他不常穿白袍的理由。

有些法师对于穿上长袍心存恐惧,因为袍子象征他们的天职,但这种身分在安塞隆大陆并不受人欢迎。安堤默兹倒不担心这点,不穿白袍是因为白袍容易脏,他不希望自己到达目的地时会有一副风尘仆仆的脏兮兮模样。

安堤默兹独自旅行。那年头不算安稳,会一个人在外游走,若不是傻子便是坎德人,再不然则是实力过人、有恃无恐。他不傻,也不是坎德人,他弧身一人是因为他享受孤独,对他而言,驴子珍妮比起别的人还更容易相处些。聘用保镖多半会遇上粗鄙无趣的人,而且费用也太高昂。如果真的发生状况,安堤默兹的能耐要自保可说绰绰有余。

然而五十多年来,他出手的次数少之又少。窃贼挑选的目标多半是怯懦、胆小、酒醉或粗心的人。纵使安堤默兹披着绣有银扣的深蓝色毛纺斗篷,怎么看都是个有钱人,但他透露出自信风采,抬头挺胸骑着驴子闲适漫步,锐利目光从不错过树上任何一只松鼠、路旁任何一只蟾蜍。

从外观看去,安堤默兹没有任何随身兵器,但一对长袖和高统皮靴要藏把匕首并非难事,手工皮带垂挂的几个小包包想必装有施法药材。此外,有点斤两的扒手也都认得他以皮绳系在胸口的象牙长匣,匣子里头便是法术卷轴。潜伏于暗处的不法之徒多半识相溜走,等待一个他们应付得了的猎物。

安堤默兹正欲前往威莱斯的大法师之塔,不过他绕了很大一圈路。事实上,若是经由魔法通道,他从巴力佛港也能直接进入塔中,但有人请他进行横越大陆的旅程──请托者乃帕萨理安,亦即白袍法师以及法师议会之首,换言之便是安堤默兹的上级。两人交情颇为深厚,渊源起于年轻时一起来到大法师之塔,接受残酷严苛、甚至要人赌上性命的考验。他们一起在大法师之塔的前厅等候,互相倾诉心中的不安与恐惧,在彼此身上找到渴求的慰藉与扶持。成为白袍法师以后,他们依旧是要好的朋友。

也因此帕萨理安才会“请求”安堤默兹长途跋涉。换做是其他人,他大可以法师议会会长身分直接命令。

安堤默兹此行有两个目标:其一是眼观四面、耳听八方,在街头巷尾搜集情报,甚至刺探别人关起门窗不足为外人道的秘密。再者,他要趁机发掘有才能的新人。第一项任务比较危险,毕竟没有谁喜欢受到窥探,有所隐瞒的人更会心存提防。至于第二项任务则是枯燥乏味,时常要与小孩子接触,可惜安堤默兹对孩童没有好感。所以相比之下,他还比较喜欢当个间谍。

他骑著白色驴子缓步前进,这驴子是他大哥致赠的礼物,大哥已经继承家业,成为巴力佛港生意兴旺的裁缝师。在驴背上他逐字默想自己在手札中写了些什么──他将旅途经过记载于一本册子上,字迹工整纤细,这也归功于少年时代的裁缝生涯。这本札记最后会交给帕萨理安过目,他此刻在路上沉思自己的所见所闻,发现处处无异状,却又处处是凶兆。

“帕萨理安会觉得这内容很有趣,”他对着珍妮说话,珍妮甩了甩头、竖起耳朵表示同意。“我打算赶快拿给他看,”驴子主人继续说:“他一边看、一边问问题,我一边解释我到底看见什么、听见什么,一边大口喝他那些精灵名酒!小乖乖,到时候你会有燕麦当晚餐喽。”

珍妮这下子是满心欢喜,一路上她常常只有潮湿甚至生霉的稻草可以吃,有时候状况更糟些,例如某一次她居然不得不吃马铃薯皮!

这一人一驴已经接近旅途终点,不出一个月时间,安堤默兹就能抵达威莱斯的大法师之塔。或者该说是那座塔可以找到他,因为没有人能够确认塔在哪里,只有塔主可以选择要不要让人发现。

今晚安堤默兹会在索拉斯镇上度过。他也可以继续赶路,因为现在是晚春,时间不过中午,太阳还要很久才下山。不过他很中意索拉斯这个地方,他欣赏名闻遐迩的“最后归宿”旅店,欣赏旅店老板欧提克‧桑达斯,更是欣赏这旅店自酿的麦酒。自从踏上旅途、吃进第一口风沙之后,安堤默兹就一直幻想着要尝一尝这沁凉透心、覆盖大量白色泡沫的深色酒汁。

他到达索拉斯镇时没人注意到,这与他进入安塞隆其他地区的城镇时,状况相当不同。其他地方的居民,一看见陌生人就认为是小偷、是染了瘟疫,甚或是杀人犯或者绑小孩的歹徒。索拉斯在这一点上与其他市镇天差地远,这里原本就由难民建立,他们在大灾变时代离乡背井,来到这里之后才定居下来。当时的难民在路上也被视作异乡人,所以他们对于外来者抱持比较亲切的态度。这样的观念流传给后代子孙,也使索拉斯成为一个避风港,专门收容遭到放逐的人、受到追逐的人、个性乖僻的人,以及想要冒险的人。

这里的居民友善宽大──不过还是有限度。宵小太过横行,会变得很难做生意。索拉斯镇位居要道,从安塞隆北境前往南方各城都要经过此处,对于往来人潮及贸易自然十分重视,也衍生出许多娱乐消遣。但安堤默兹能够避人耳目,倒不是因为大家忙着寻欢作乐,而是因为这里的房舍都在很高的地方。索拉斯镇绝大部份都建筑在半空中,座落于朝向四方延伸,巨大宽广蔚为奇观的“斐朗树”(注1)枝叶之间。

索拉斯镇的早期居民仗着这神木天险躲避仇敌,也因此发现住在树枝上面其实稳固安全,索性就在枝叶中盖起房屋,此后成为传统,后代子孙以及新的移民都加以承袭。

安堤默兹在驴背上仰头望向连接几株斐朗树的木板桥,桥面随着出外办事的居民快步走过而摇摇晃晃。他也是个男人,目光总会受女人吸引,虽说索拉斯镇上的妇女过桥时总记得拉紧飘扬的裙摆,但要看见脚踝甚至是小腿的漂亮曲线,机会总还是有的。

他正看得出神时,听见一声尖叫于是回到现实。低头一看发现自己与珍妮被一群赤脚黝黑的小男孩包围,他们手中握着树枝削成的木剑与长矛,对着幻想中的敌军奋勇作战。

那群男孩子并非刻意朝着安堤默兹逼近,只是顺着战势朝向过来;他们追砍的隐形地精或者巨魔之类怪物已经落荒而逃,撤到水晶湖畔。安堤默兹的驴子珍妮身陷战吼、呐喊、刀光剑影之中,左闪右避,吓得眼睛瞪大了。
 

法师的坐骑不是战马,并未训练到可以忍受血光喧哗、在沙场上可以迎向长矛还不退缩。法师坐骑充其量就是要能够习惯一些味道差劲的药材,偶而会看见几次闪光雷击等等。珍妮是头温顺的驴子,除了身体健康强壮,也善于避开路上车辙与碎石,提供主人平稳顺畅的旅途。她觉得自己一路上已经很委屈了,吃的东西很糟,住的地方会漏水透风,马棚里其他动物老是排挤新来的。这群舞刀弄枪的野孩子真是太放肆了。

珍妮竖起耳朵、露出黄色牙齿,看来想要甩头提腿逼退这群男孩,她这样做并不会真的伤到人,问题是主人可能会摔下去。安堤默兹耐着性子想要驾驭好驴子,但是天不从人愿,加上周围孩子玩疯了,打得正激烈,根本没有注意到驴背上有个大人一脸愠怒。孩子们在他身边蹦蹦跳跳,不停挥舞手中武器,发出胜利的尖啸长鸣。原本安堤默兹差点是臀部会先接触到索拉斯镇的土地,不过在沙尘喧闹之中,有个年龄较大、约莫八九岁的孩子出手拉住珍妮的缰绳,温柔地拍拍她,一副沉稳的模样,驴子看了情绪也平复下来。

“到别的地方去!”那年轻人木剑交到左手上,一边挥动一边下令:“大家让条路出来!你们吓到别人的驴子了!”

其余孩子年纪比较轻,多是六七岁左右,乖乖地照着那年轻人吩咐到别的地方闹去了,叫声笑声在斐朗树雄伟的树干间回荡不已。

年纪较长的那男孩没有跟去,他开口表示歉意,同时轻轻地抚摸珍妮的耳朵哄一哄她,不过口音很明显并不是当地人。“先生请您见谅,我们刚刚玩得太忘我了,没看见您要进来,您应该没有受伤吧?”

年轻人有浓密的金色直发,剪得像个碗似地盖在耳际上。这种发型在索兰尼亚很普通,但在克莱恩的其他地区则属少见。男孩的眼睛是灰蓝色,稳重严肃的气质与年岁不符,显露出他对身上贵族血脉极有自觉。从说话内容看得出他知书达礼,不是乡巴佬也并非出身工匠之家。

“谢谢你,年轻人。”安堤默兹答谢以后,仔细地检查身上的法术药材,看看腰带系着的包包是否在一阵混乱中松脱。他对那孩子起了点兴趣,于是回头想要请教姓名,但抬头却发现年轻人的蓝色眼珠子紧盯自己的药材包,而且稚气的脸上透露出轻蔑不屑。

“法师先生,我们没有不慎伤到你的话,那我就先走了。”男孩动作僵硬地鞠躬,放开驴子缰绳,转身跑向还在游戏的那群孩子。“奇蒂,一起来吧?”他突如其来朝另一个人开口,那也是个年纪较大的男孩子,在一旁停下脚步饶富深意地看着这陌生法师。

“我一会儿就过去,史东。”那新面孔说道,而这一开口,安堤默兹才发觉原来这留有卷发、穿着皮甲与长裤的年轻人其实是个女孩。

而且是个颇具魅力的女孩子──安堤默兹详细打量了一下后心里这么想──其实应该称呼她做年轻小姐了,虽然不过十一、二岁吧,但她身材玲珑有致,举止轻盈优雅,眼神大胆坚定。女孩毫不相让,同样端详着安堤默兹,表情充满兴味,这点令安堤默兹感到不解。各地居民多半表露出厌恶不悦的态度,然而这女孩对自己的关注却不是单纯的好奇,而且除了神色似是并不排斥,居然还像是做出某种决定的样子。

安堤默兹对于女性的态度还颇为古板,他比较喜欢那种轻软、芬芳、温柔可爱的女子,最好还有微红的两颊以及害羞的眼神。他也知道现在有许多高明的女法师或强壮的女战士,自己这种念头已经过时了,不过他也不以为意。于是他稍稍蹙了个眉头,略显自己对于这淘气丫头的观感,然后一拉缰绳乘着珍妮朝着公用马厩过去。马厩在铁匠铺旁边,除此之外还有烘焙师傅的店面与大炉子,这三处是索拉斯少数在地面上的建筑物。
 

只是安堤默兹经过那年轻女孩身边时,还是感觉到她那双棕色眼睛锁在自己身上,不停地探索、不停地思索。

【注】

1 “斐朗树”(Vallenwood)为安塞隆大陆特有之树种,主要生于索拉斯地区,平均高度介于两百到三百英呎间,为落叶木,花朵呈白色,树叶随季节变化有黄绿、青绿以致于红、橘、金三色交杂,花叶都形似手掌。在“龙枪”原始的设定中原被称为佛伦木(Fallenwood),前译为白杨树,本书中统一译名为斐朗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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