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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莎贝拉手札

1939

我是伊莎贝拉·吉斯伯特,一九一七年出生于巴塞罗那,今年二十二岁,但我知道自己永远不会过二十三岁生日了。写下这些文字的同时,我很清楚自己仅剩几天的生命,很快地,我将告别此生最亏欠的两个人:我儿子达涅尔,还有丈夫胡安·森贝雷,他是我这辈子见过最善良的人,对我完全信赖、关爱和奉献,而我至死都不配拥有这些。我为自己而写,我要写下那些不属于我的秘密,即使自知永远不会有人阅读。我为回忆而写,我要紧紧抓住生命,唯一的奢望是能够记得并了解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为何做了曾经做过的那些事,趁着我还能写,在我尚未被意识抛弃之前。我要写下来,即使心痛,但只有已逝的往事和痛苦能让我维持清醒,我很害怕就这样死去。我写下这些文字,因为我只能向纸张倾吐不能对任何人诉说的一切,我怕有人因此置身险境,甚至可能送命。我写下这些文字,因为……当我还有能力回忆的时候,我将与我深爱的人同在,即使只多了一分钟……

1

卧室镜子里出现我衰败的躯体,很难想象我曾经也是个小女孩。我们家在海上圣母大教堂旁边开了间食品商行,一家人就住在商店后面的公寓。家门前有个中庭,从那里看得到教堂尖塔。我从小就喜欢把那里想象成奇幻城堡,每到夜晚就会在巴塞罗那城里四处游荡,天亮前回到原地,然后在艳阳下入睡。我父亲的家族吉斯伯特在巴塞罗那时代是商人,经商历史悠久,母亲费拉提尼家族则是那不勒斯的船员和渔民。我继承了外祖母的个性,她脾气暴躁,外号“维苏威火山”。我们家有三姐妹,只是父亲常说他养了两个女儿和一头母骡子。我深爱父亲,但是经常惹他生气。他是心地善良的好人,比起和女儿相处,经营商行的本事高明多了。与我们家族相熟的神父常说,每个人都带着任务来到世上,而我的任务就是唱反调。我的两位姐姐个性温顺许多,她们的人生目标很清楚:嫁个好丈夫,过上普世追求的舒适生活。我却让父母大失所望,才八岁就展现叛逆性格,并大声宣布自己终身不婚,这辈子绝对不会穿上围裙,就算拿枪逼我也没用,我要成为作家或潜水员(这是我有一阵子受凡尔纳的科幻小说启发而立下的志向)。我父亲把这件事情归咎于勃朗特姐妹,我对她们有近乎崇拜的热爱。父亲认为她们是自由派的修女,一九〇九年暴乱的时候因为城市沦陷而发疯,现在她们抽着鸦片,午夜聚在一起跳贴面舞。“当初把她送进修女学校就不会发生这种事了。”父亲常这样感叹。我承认,我从来不知道该如何成为父母期望的好女儿,也不是出生时大家期待的好女孩。或许,我就是不想。我天生反骨,跟父母作对,跟老师作对,当大家都懒得跟我对立,我就跟自己作对。

我始终不喜欢跟女孩们一起玩,我的专长是用弹弓打断洋娃娃的头。我宁可跟男孩子玩,他们比较容易指使,虽然他们迟早会发现我总是赢,到时候我就得开始想办法自得其乐了。我想,我从小就习惯独来独往,远离群众。这方面我和母亲很像,她常说,人到头来都是孤独一人,尤其女人。母亲一向多愁善感,我和她一直处得不好,或许正因为她是全家唯一比较了解我的人。母亲在我小时候就过世了。父亲后来再婚,娶了个中部城市来的寡妇,继母始终看我不顺眼,我们独处的时候,她总是叫我小妖精。

母亲去世后,我才知道自己是多么思念她。或许正因为如此,我开始造访大学图书馆,母亲生前背着父亲替我办了图书证,父亲一直以为我都是去读宗教书籍或圣人传记之类的。继母厌恶书,她只要一看到书就火冒三丈,我只好把书都藏在衣橱最底层角落,免得她发起脾气把家里搅得一团乱。

图书馆改变了我的生命。我碰都没碰过宗教教义书籍,唯一读得尽兴的圣人传记是圣女德兰自传,所有神迹显灵皆如此神秘离奇,我曾追随其教导,做了一些我不敢也无法在此陈述的修炼。我把图书馆里能读的书都读过了,尤其是那些其他人告诉我不应该读的书。睿智的罗芮娜女士是下午时段的馆员,她总会帮我准备好一大摞书,戏称那些是“女性应该阅读但禁止读的书”。罗芮娜说过,一个社会野蛮的程度,可从阻挡在女性和书籍之间的距离测量出来。“对野蛮人来说,没有什么比一个懂得读书、写字和思考的女人更可怕了,更别提她的裙长还在膝盖以上。”内战期间,她被关进女监,听说后来在狱中上吊自杀。

我很早就下定决心,希望这辈子都能与书为伍,开始梦想有朝一日,我写的故事也能像那些让我读得入迷的作品一样出版。书本教会我如何思考,如何感受,如何过丰富充实的人生。但我并不讳言,正如罗芮娜女士的预言,总有一天,我也开始喜欢男孩子,甚至喜欢过头了。我在此可以大方坦承,当年紧张得双腿颤抖的自己确实可笑,当时一群在波恩大道卸货的年轻小伙子经过身旁,朝我抛出暧昧的微笑,打赤膊的胸膛挂着汗水,那一身古铜色肌肤让我不禁遐想,尝起来一定是咸味。“我的心都给你,美女……”有个小伙子这样对我说,父亲听到之后,把我关在家中一个礼拜,我整个礼拜都在幻想如何回报那个小伙子,并觉得自己有点像圣女德兰。

老实说,我对同年的男孩不是很感兴趣,而他们对我也有些微恐惧,因为除了无法较量谁的小便喷得比较远,其他方面我都胜过他们。几乎所有同龄的女孩都和我一样,无论她们承认与否,都觉得年纪稍长的男生更讨人喜欢,尤其是被全世界的母亲定义为“不适合你”的那种男生。我不懂得装模作样,也不会耍花招,至少刚开始还不会,但我很快也学会了拿捏戏弄异性的时机。大部分男孩跟书上描述的完全相反:他们很单纯,心思一眼就能看穿。我从来不是人们口中的那种好女孩,我不想自欺欺人。谁想自愿当个好女孩?我可不想。我总是把喜欢的男孩逼到大门边的角落,胁迫他们亲吻我。许多男孩吓得不知所措,或根本不知道如何下手,我干脆主动吻他们。我的行为引来议论,传到教区神父耳里,他认为我有必要立刻驱除心魔。继母觉得丢脸至极,在家大发雷霆,整整闹了一个月。她断定我将来一定会变成夜总会舞女,又或者直接沦落到“贫民窟”,这是她最喜欢用来骂我的话。“以后还有谁会喜欢你?小贱货!”父亲拿我没办法,想把我送进最严格的教会寄宿学校,只是我早已声名狼藉,校方一发现申请入学的是我,马上拒绝,就怕我会影响其他女孩。我毫无羞愧地写下这些陈年旧事,因为我总觉得,若说我在青春期犯了什么错,那就是过于天真。我让某些男孩伤心了,但从无恶意,直到当时,我还一直认为世上没有任何人能让我心碎。

我的继母自称笃信露德圣母,她日日祈祷,满心期盼我总能有个着落,或在街上被电车碾过,永远从她眼前消失。教区神父建议,以天主教神圣教义疏导我迷乱的心性才是我的救赎。情急之下,他们决定无论如何都要把我和弗拉萨德斯街糕饼店老板的儿子凑成对,而在我父母眼中,文森德当然是个理想对象。他温柔如糖霜,性格软弱,就像他母亲烤出来的松糕。我只花半天就把他兜得团团转,这个可怜家伙也知道我尽是欺负他,但是双方父母都觉得我俩门当户对又匹配,还能把行为放荡的伊莎贝拉导回正轨。

无论从哪一方面看来,文森德的条件好得没话说,而且对我一往情深。他认为我是世上最美丽纯洁的女孩,这个可怜少年,总像待宰羔羊似的眼巴巴望着我,还梦想在七扇门餐厅举办婚宴,蜜月旅行则是搭汽船游港口。是他想当然了,我肯定使尽招数刁难他。很不幸的是,对世上所有像文森德这样的男孩来说,女人心就像盛夏艳阳下的爆竹。可怜的他因为我吃尽了苦头。听说他后来娶了里波尔镇的远房表妹,一个原本打算当修女的女孩,若不是结了婚,恐怕就得一辈子隐居修道院。两人婚后一起生养孩子、烤松糕。皆大欢喜,大家都松了一口气。

我一如往常,还是不安分,又做了让父亲伤透脑筋的事,甚至比绰号“维苏威火山”的外祖母搬来同住更让他烦躁。他最害怕的梦魇是,我这脑袋已被书籍荼毒的女儿,恐怕会爱上宇宙间最糟糕的人类——作家,背信忘义,残酷不仁,邪恶自私,活着的唯一目标就是满足自己无止境的虚荣,并让所有爱他的傻瓜铸下大错。而且,这个作家还不是诗人,在父亲眼中,写诗的人或多或少都是无害的梦想者,至少也想过好好找个正经差事养家糊口,周日望过弥撒后写几个句子过过瘾就罢了。但偏偏不是这个。还有一种作家更糟糕——小说家,这种人已无药可救,连地狱都不想收留。

我在现实生活中认识的唯一真正的作家,是个街坊邻居口中的怪物,这样说算是客气了。我探听后得知,他住在弗拉萨德斯街的一幢大宅院,和文森德家的糕饼店仅隔数米,那栋房子早已恶名远播,根据邻居和民事管理局公务员的传言,再加上最喜欢传播小道消息的巡夜人的说法,那房子闹鬼,住在里面的人也疯疯癫癫的。此人叫作戴维·马丁。

我从来没见过这个人,我猜是因为他昼伏夜出,出入场所大概也不是女孩子和正派之人会去的地方。我自认不是女孩也不正派,于是想了个对策要让我和他的命运有所交集,最好就像两列失控对撞的火车。戴维·马丁,我家附近唯一在世的小说家,他并不知道自己的生命很快就会有所改变。变得更好。不管命运要他上天堂或下地狱,他就是需要有人帮他修正堕落的生活:收个学徒,就是我,了不起的伊莎贝拉。

2

我正式成为戴维·马丁的学徒的故事漫长且有很多细节。我深知他是怎样的人,如果他私下也记录了这段往事,而我不是故事的女主角,我也不会感到惊讶。虽然他一再推托拒绝,我还是进了他家,走入他诡异的人生和思绪,进入那栋迷魅诡谲的房子。或许是命运使然,或许是真正的现实就是这样:戴维·马丁是个心灵饱受折磨的人,在不自知的情况下,他需要我的程度远胜于我需要他。“迷失的灵魂在午夜时分相遇了。”当时,我装模作样写下伤感的诗句习作,我的写作老师给的评语是:过于甜腻,罹患糖尿病风险极高。他就是这副德行。

我常想,继罗芮娜女士之后,戴维·马丁算是我此生第一个真正的朋友了。他年纪几乎比我大上一倍,并且常让我觉得,在我们相识之前,他早已历经几世的沧桑,不过,就算他偶尔会逃避我,或两人常为了小事拌嘴,我对他的感情依旧如此亲近,因为我明白,正如他曾说过的玩笑话:“我们是一路人。”戴维本性善良,但总是披着愤世嫉俗、桀骜不驯的外壳,不过,他虽然对我极尽挖苦之能事(说句公道话,我对他也没有多客气),就算他试图掩饰也不容否认,对我,他总是充满耐心、慷慨大方。

戴维·马丁教导我许多事:如何创作句子、遣词用字,还有面对一张白纸时,落笔成文的各种技巧,就像指挥管弦乐团一样,我还学会了分析文章,解析文章架构,理解其中的意义……他重新教导我如何阅读和写作,这一次,我很清楚自己在学些什么,又是为何而学。最重要的是,如何正确地读写。他苦口婆心地一再提醒我,文学真义无他,唯有一点:非关叙述的内容,而是叙述的方式。至于其他部分,他说,只是锦上添花的缀饰。他也向我解释,作家这个职业,必须不断学习,但别人又教不了。“无法理解这个原则的人,最好趁早改行,这个世界上能做的事很多。”在他看来,我以作家为业的希望,就像要西班牙成为一个理性国家一样渺茫,但是,他这人天生就是这么悲观,或是如他自己所言,是个“认清事实的现实主义者”,因此,我还是忠于自己的意志,坚持和他唱反调。

他让我学会接受真实的自己,学会独立思考,甚至也学着多爱自己一些。我和他同住在那幢诡异的大宅,建立友谊,也逐渐成了知心好友。戴维·马丁性格孤僻,在不自觉之下切断了联系外界的桥梁,或许他是刻意为之,因为他总认为外面的世界几乎一无是处。他的世界就是个破碎的灵魂,从童年起,他的人生已裂成碎片,从此无法再重组。我一开始假装讨厌他,接着掩饰了对他的爱慕,最后强迫自己别去可怜他,因为那会激怒他。戴维始终想尽办法疏远我,但他越是如此,我对他的感受就越亲近。于是,我不再与他作对,只想好好保护他。我们的友谊最大的讽刺是,我以学徒身份和麻烦的角色进入他的生命,到头来却仿佛他这一生都在等待我的出现。为了拯救他吧!或许,把他从自我和吞噬了内心与生命的心魔中解救出来。

真正爱上一个人时,通常并不自知早已坠入情网。早在我开始怀疑自己是否对他萌生爱意之前,我已爱上那个生活堕落、悲苦至极的男人。早把我看穿的他,就怕我越陷越深,于是想办法让我去森贝雷父子书店工作,那是他光顾了大半辈子的书店。他设法说服了胡安追求我,胡安后来成了我丈夫,当时,他还是森贝雷书店的小老板。那时的胡安极其害羞内向,对照恬不知耻的戴维,简直如白昼黑夜之别,因为戴维的心灵是永远的暗夜。

在此之前,我已经有所觉悟,自己是永远当不成作家了,更别提潜水员,勃朗特姐妹必须耐心等待其他更合适的接班人。同时,我也开始认清事实,戴维·马丁是个病人。一道鸿沟切割了他的内心,从此以后,他的存在就是一场保持清醒的奋战,我刚进入戴维的生命时,他早已输了与自我交战的那场战役,并渐渐失去理智,仿佛双手捧着的流沙。倘若倾听内心的理智之声,我恐怕早就跑掉了,但当时的我偏偏就喜欢和自己作对。

那阵子传出许多关于戴维·马丁的流言,说他犯下可怕的罪行。我自认对他的认识比任何人都更深入,我坚信,他唯一犯罪的对象就是自己。因此,在他被控杀害恩师贝德罗·维达尔和其妻克丽丝汀娜之后,我自愿协助他逃离巴塞罗那。他自称疯狂痴恋恩师的妻子,有些男人就是会一厢情愿恋上海市蜃楼般的女人。因此,我衷心祈祷他永远不再重返这座城市,希望他能在遥远的他方找到平静,而我也可以忘了他,或说服自己时间久了便会淡忘一切。可惜上帝只听得进人们不需要的祈愿。

接下来四年,我一直试图遗忘戴维·马丁,自认几乎做到了。我放弃作家梦,并实现了与书为伍的梦想。我在森贝雷父子书店工作,胡安的父亲过世后,他升格为人们口中的“森贝雷先生”。我们的恋爱过程属于战前的老派作风,含蓄保守,顶多就是轻抚脸颊,周日下午一起散步,或在节庆时趁着家人没看见赶紧偷偷亲吻。没有烈火般的激情,其实也不需要。人总不能一辈子都活得像十四岁。

胡安不久就向我求婚了。我父亲在三分钟之内火速答应了这门亲事,真心感激圣妇丽达,不可能任务的守护神,眼看这不可教化的女儿,居然要穿着白纱在神父面前接受婚姻承诺。巴塞罗那果真是奇迹之城。我想告诉他,是的,我是真心认定自己挑了个万中选一的好男人,我配不上他,但我学会用心灵也用脑袋去爱他。我不是小妇人那一类乖巧女孩。我觉得自己很有智慧。母亲一定会以我为傲。这些年来看过那么多书,多少还是起了作用。我接受了他可靠的肩膀,此生最大的愿望就是让他幸福,与他共组家庭。有一阵子,我真的以为将来就是如此。我一直还是那个天真的傻瓜。

3

人们满怀希望,但命运分配给他们的却是邪魔。婚礼预定在圣安娜教堂举行,接着大伙儿会在教堂前的小广场庆祝,恰巧就在书店后面。宾客邀请卡已发出,喜宴地点已定,婚礼鲜花都买了,接送新娘到教堂前的礼车也安排妥当。我每天告诉自己,这是值得期待的日子,我终于获得幸福的眷顾。还记得那是个三月的星期五,距离婚礼恰好还有一个月,那天我一个人在书店,胡安出门去了,忙着运送一位重要客户订购的书。书店门上的铃铛响起,我一抬头便看见了他。他几乎没变。

戴维·马丁是不会变老的那种人,或许,衰老的只有他的内心吧!任何人见了他都会感叹他一定和岁月的恶魔达成协议。只有我除外,因为我知道,幻觉让他深信自己仍旧年轻,虽然他有个想象出来的专属恶魔,那个一直躲在他脑袋里的安德烈亚斯·科莱利,来自巴黎的出版人,邪恶凶狠,一如他笔下的人物。戴维深信科莱利和他签了合约,要他写一本邪恶之书,内容是狂热邪教的基本教义,充满愤恨和破坏,终极目标是火烧这个世界,使之永远毁灭。戴维的妄想不止这个,他深信这个文学魔鬼正在猎捕他,因为他在行动和心灵上都背叛了这个邪魔,他毁了约,在最后关头毁灭了手稿,或许是因为他那讨厌的女学徒善心感人,终于让他改邪归正。这就是我存在的意义,了不起的伊莎贝拉,连彩票都不相信,却始终认为,凭着自己的青春魅力,加上让他远离巴塞罗那的堕落氛围一阵子(而警方到处搜查他的下落),足以治愈他迷乱的疯狂行径。但我一看到那双眼睛便明白了,四年时光匆匆流过,天知道他究竟去了哪里,病情未见一丁点儿好转。他面带微笑看着我,说他很想念我,我听了心都碎了,泪水再也止不住,只怨恨命运捉弄人。当他轻抚我的脸颊,我知道自己依旧深爱着我专属的魔鬼,我最爱的疯子,我发自真心永远深爱的唯一男子。

我已经不记得我们当时交谈的内容。在我的记忆中,那一刻依旧模糊。我想,我在他消失的四年间构筑的所有想象,全在顷刻间崩塌倾圮,我发现自己受困在那堆瓦砾中,于是在收银机旁草草写了一张纸条给胡安。

我必须离开。请原谅我,我的爱人。

伊莎贝拉

我知道警方一直在搜捕他,因为警察每月到书店来盘问我们,是否知道有关逃犯的任何信息。我拉着戴维走出书店,直接带他去北方车站。重返巴塞罗那似乎让他相当喜悦,他看着周遭景物,怀旧的眼神就像个不久于世的人,却也天真无邪得像个孩子。我已经吓得半死,满脑子只想着该把他藏在哪里。我问他,有没有一个无人能找到他的地方?

“市政府。”他这样回答我。

“我是说真的,戴维。”

我向来是个急中生智的女孩,那天甚至想出了特别好的妙计。戴维曾跟我提过,以前和他亦师亦友的贝德罗·维达尔在海边有一栋别墅,地点是布拉瓦海岸的荒僻小镇萨加罗。当年的巴塞罗那资产阶级流行拥有这样一栋房子,为了发泄过剩的男子气概,却又不想玷污神圣的婚姻,有钱公子哥儿多半有个能带女人、娼妓或情妇共度良宵之处。

维达尔在巴塞罗那拥有几处金屋藏娇的住所,他经常告诉戴维,只要有需要,尽管去住海边那栋别墅,因为他和家族的表兄弟只有夏天才会入住,而且只待几周。大门钥匙通常就藏在入口的大石块旁。我带着临时从书店收银机里拿走的钱,买了两张到赫罗纳的火车票,从那里再转到圣菲琉德吉索斯,这个小镇距离圣波尔湾仅两公里,萨加罗飞地就在海湾附近。戴维没反对这项提议。在火车上,他一路靠在我肩上睡着了。

“我已经好几年没睡觉了。”他曾经这样说。

我们傍晚抵达,两手空空。到了之后,以夜色作掩护,并舍弃在车站前搭车,宁可步行前往别墅。钥匙还在。别墅已经好几年没人住过。我把每一扇窗户打开,从悬崖下吹来的海风整夜在屋里流通,直到天明。戴维整夜像个幼儿似的安稳熟睡,当朝阳抚过他的脸庞,他睁开双眼,起身走到我身旁。他紧紧抱住我,这时候,我问他为什么回国,他告诉我,他总算明白自己是多么爱我。

“你没有资格爱我。”我对他说。

两人断了音讯好几年,我那“维苏威火山”似的脾气一股脑儿全爆发了,我开始对他大吼,所有的愤怒和悲伤,所有离我远去的渴望,一口气全发泄出来。我郑重告诉他,认识他是我此生经历过的最糟糕的事,我告诉他我恨他,根本不想再见到他,我希望他一直留在那栋别墅,就在那里化为一团腐肉,直到永远。戴维频频点头,然后低头不语。我猜自己就在当时吻了他,因为我一向是必须主动亲吻的那个人,接下来的瞬间,我摧毁了自己的后半生。童年的那位神父还是错了。我来到世间并非为了与人作对,而是犯错。那天早上,在他怀里,我犯下最不该犯的天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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