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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四周很暗,我躺在一张有浓烈异味的怪床上。我的脸部上方不远,就是低矮的穹窿,由原始末凿的黑岩构成。我身边躺着暖暖的什么东西,紧贴着我一条腿。它抬头,长长的灰头有一张狰狞的黑嘴,它的黑眼睛正越过我凝望着对面。是一条狗吗?还是狼?这个景象我曾回想多次,每一次总是记得,醒来时,那条狗或狼紧靠着我,我躺在一个有岩石顶的黑暗地方——必定是个洞穴吧,毛茸茸的床铺臭气难当。现在,我又记起了它,而且我正躺在那儿。那条狗呜呜低哼着站起来,举步跨过我。有人对它说了话,然后那个人靠过来蹲在我旁边,对我说话,但我听不懂他说什么。我不知道他是谁,我是谁。我的头无法抬起来,我的手无法抬起来。我衰弱空虚,一无所有。我记得的是一无所有。
  我会像历史学家一样,按照顺序告诉你事情的经过,虽然那将严重失真。我以前并非如同被人撰写的历史那般活着。以前,我的神智一向超前追忆尚未发生的事情;如今,我所活过的以往却从脑海中消失了。现在我告诉你的,乃是我花了很长时间才又找到的一段记忆,它藏起来,不让我知道,深埋在漆黑中——如同我被埋了似的,躺在那个黑暗地方,那个洞穴里。
  那是在一大清早,开始回暖的春日。阿而卡世系开放的内院沐浴在晨阳中,喜孜孜的。
  「霞萝在哪儿?喔,霞萝和莉丝跟托姆缔一起出去了,葛维。」
  「跟托姆缔?」
  「对呀。他带她们去温泉。昨天夜里,很晚的时候。」
  是花梨在对我说话。她是丝居的看门人,说话浊重缓慢,很久以前她曾是主父的赠品女孩,现在,她坐在西苑纺纱。每次提到主父、主母、世家人,或任何名门的世家人,她都会鞠躬敬礼。她把那些人奉若神明。奴隶们常为此取笑她——「花梨认为他们已经是祖先了。」艾梅说。花梨是个傻女人,刚才她说了什么傻话?说托姆带莉丝和我姐姐去温泉?她提到托姆缔的时候,一直颔首为礼。
  那座温泉为柯力蓝达所有。柯力的父亲是埃绰城最富有、政府组织里最有权力的格攘诺蓝达。柯力原本想娶爱丝塔娜,结果婚事没成,但他好像并不怀恨,最近倒成了托姆的朋友或资助人。托姆平常都与他和他那伙富裕的年轻朋友在一起。既然埃绰城重获自由繁荣,富裕的年轻人大可以挥霍度日:大开筵席、玩女人、聚会饮酒,闹到最后总变成街头骚乱……我们有些人觉得,以托姆顽强阴森的性情,加上所受的各种战士训练,与柯力等人交往似乎很是奇怪。但柯力就是迷恋他,坚持要有他一起进出。主父也赞同他们来往,他认为如此可以加强阿而卡对蓝达世系的影响力,对世家有益,当然加以鼓励。年轻人嘛,总会泡泡女人、喝喝酒等,那些事没什么伤害,也不会真的走岔。
  成了厨师学徒的提帛,每逢侯比待在阿而卡世系时,总像一条狗,在侯比身边跟前跟后。提帛曾将侯比告诉他的事转述给我们听。柯力和他那一班朋友喜欢把托姆灌醉,因为他一醉,人就疯起来,他们激他去做任何事,他都照做,像是同时与三人击剑、与熊打斗;撕掉衣服,在议会厅的台阶上裸身跳舞,直跳到口吐白沫倒地为止。侯比说,那些人认为托姆很棒,都崇拜他。这听在我们有些人耳里,觉得他们似乎把托姆当小丑耍玩取乐,与柯力养来当摔角手的侏儒差不多,或者也像柯力的弱智独眼大块头贴身保镖赫昂一样。然而,根据提帛的转述,侯比的看法完全不同。侯比说,柯力蓝达向托姆习斗剑,把托姆当剑术大师看待。还说,柯力的那群朋友都尊敬托姆,他们畏惧托姆的力气。他们喜欢托姆变野,因为那样一来,人人都会怕托姆与柯力他们。
  「托姆缔还年轻嘛,」叶威拉说:「趁他年轻,爱怎么冲撞就随他吧。等他年纪大些,自然会随着年龄变得睿智些。主父晓得这一点。他自己也有过狂野的岁月。」
  被称作「温泉」的蓝达庄园,位在埃绰城西边那块富饶的谷产地,距城区约一哩远。格攘诺蓝达议员在那里盖了一栋豪华的新屋,将它送给儿子柯力。其内的一切,侯比都告诉了提帛,提帛则再说给我们听,屋里有豪奢的房间,丝居里满是女人,庭院栽满鲜花,后院有个美妙的池子,水从一眼温泉涌出,随时维持在血液的温度,但它是透明的蓝绿色,而孔雀在池边绿紫掺杂的大理石铺地不时开屏……侯比身为托姆的贴身保镖,曾多次造访那里。那些年轻贵族都有贴身保镖,是一种风潮;柯力除了大块头保镖以外,还有另外三个保镖。托姆最近也多买了一名保镖。保镖们可以受邀到温泉里的丝居,分享里面的女人。到了那里,食物和女人任君挑选——当然,是在他们的主人享受完之后。侯比曾在那座浴池游泳。他对提帛大谈那座浴池、那些女人,至于食物,有阉鸡的鸡肝酱、母羊肚里尚未出世的羔羊嫩舌。
  所以,当花梨告诉我,托姆带莉丝和霞萝去温泉时,虽然我的脑子有如撞上石墙而震昏那般空白一片,一会儿过后,我还是去厨房找提帛,心想,他可能曾从侯比那儿知道些什么。我不晓得我认为提帛可能知道什么。他什么都不知道。我把花梨告诉我的话告诉提帛,他先是吓一跳,露出惊异之色,接着他说:「那里有一大堆女人,蓝达世家在那边养了好多女奴隶。托姆只是带两个女孩去那里玩玩吧。」
  我不知道自己回答了什么,但我的回答让提帛绷起脸,防卫起来。「葛维,听着,也许你是夫子宠爱的弟子,但要记住,莉丝和霞萝毕竟是赠品女孩。」
  「她们不是送给托姆的。」我说。我讲得很慢,因为我的脑子依然空白一片,而且运转很慢。「莉丝是处女。霞萝已经送给亚温。托姆不能把她们带出这个门第,他不能带她们去那里。主母绝不会准许的。」
  提帛耸肩。「也许花梨搞错了。」他说完,转身回去工作。
  我找到艾梅,把花梨的话告诉她,并且复述了我对提帛讲的——不可能,主母不会准许。
  艾梅与很多人一样,围城后一下子老了很多。听了我的话,她半晌没说什么,然后才大大「啊」了一声,摇头,一再一再摇头。
  「噢,这实在——这实在是不好。」她说:「我希望,我希望花梨弄错了。她一定是弄错了。怎么可能没有请准,就让托姆把两个女孩带走?我去找她问清楚,也找丝居其他女人问看看。噢,霞萝!」在所有女孩当中,艾梅一向最爱霞萝。「不,不可能。」她加把劲又说。「当然,你说得对,主母菲莉摩奥不会准许这件事。绝对不会。亚温缔的霞萝!还有小莉丝!不,不,不。一定是那个浆糊脑袋的花梨把什么搅混了吧。我马上去摆平这件事。」
  我一向信赖艾梅,她通常有办法摆平事情。我于是离开她,去学堂,带我的小学生做练习、背书,让脑子别再多想,直到早晨结束。我来到食堂,很多人在闲聊。「不,」汤恩正在说:「马是我亲手装上车轭的,他用那辆关着的马车把她们带走,候比和那个他从蓝达世家买来的笨蛋,跟她们在里面。他本人亲自驾车。」
  「唔,如果是主母让他们去的,就没什么不对啦。」恩努妹高亢的嗓音说。
  「当然是主母让他们去的!」另一个妇人说。但,已升为第二马夫的汤恩摇头,说:「她们被裹得像是一大袋脏衣服,我甚至不晓得她们是谁,直到霞萝探出头来,好像在喊叫什么。但侯比把她推进车内,好像推一袋粗粉。然后,马车门砰的一声,他们策马飞奔离去。」
  「是恶作剧吧,大概是。」有个老人说。
  「一个会让二少爷缔和孪生儿给老爹缔惹麻烦的恶作剧,有可能!」汤恩悍悍地说。这时,他看见我,深色的眼睛定定望着我的眼睛。「葛维,」他说:「你晓得这件事吗?霞萝有告诉你吗?」
  我摇头,没办法说话。
  「啊,不会有事啦。」过一会儿,汤恩说。「一场恶作剧嘛,像大叔刚才说的。一个该死的愚蠢玩笑。他们傍晚就会回来的。」
  我站在那儿,有别人在周围,却仿佛所有事物和所有人都离开我,剩我独自一人呆立在一个空空如也的地方。我穿越阿而卡世系各厅室、各院落,整个人被一团「空无」笼罩。若有人讲话,嗓音好像来自远方。
  那团「空无」渐渐拢聚成一片黑暗,一个低矮粗糙的黑岩穹顶,一个洞穴。
  「我知道事情。」霞萝曾经对我说:「而且,我晓得我知道那些事情。我们沼地人拥有内在力量!」她说着笑起来,明亮的眼睛闪着光。
  他们来找我之前,叶威拉告诉我之前,我已经知道:霞萝死了。他们认为,叶威拉应该是告诉我消息的适当人选。
  叶威拉说话时,两眼盈满泪水:一个意外,昨天夜里,在温泉的浴池里。一场悲伤的意外,太可怕了。
  「一个意外。」我说。
  他说,霞萝被淹死了——但他马上更正:她溺死了。她溺死了,就在那群年轻人跟姑娘们在浴池里玩的时候。那些年轻人饮酒过度,顾不了行为得体与否。
  「温泉浴池,」我说:「大理石铺地有好几只孔雀。」
  对,我的夫子说着抬起泪眼看我。我感觉,他的表情里有一抹诡秘与畏缩,仿佛为自己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而羞愧着,却又不肯承认,像小学童一样。
  「莉丝已经回来了。」他说:「在丝居里,跟那些女人一起。可怜的女孩,她状况很糟。没有受伤,但是……太疯狂了,太疯狂了。我们都晓得托姆缔总是会——总是会出现那种极度的激动。可是,带两个女孩出门第!带她们去那里,在那些男人当中!疯狂,疯狂。噢,可耻,可耻,可怜,噢,我可怜的葛维。」说着,我夫子在我面前低下他业已灰白的头,藏起他泪湿的双眼和畏缩的脸。「等亚温缔回来,他会怎么说!」夫子高声道。
  我穿过各厅堂,经过先祖祠,来到图书馆,单独在那儿坐一会儿。「空无」仍在我四周,寂然无声。我请求霞萝来,但没人来。「姐姐!」我扬声呼唤,但我无法听见自己的声音。
  于是我想——明显得很,假如她被淹死,她会是躺在那个温若鲜血的绿水池池底。假如她不在那里,会在哪里?既然她不可能在那里,她就不可能已经被淹死了。
  我四处找她。我去了丝居,去了西院落,对在那里碰到的妇女说:「我在找我姐姐。」
  我已经忘记那些妇女是谁,也忘了带我去看她的那些人是谁,但我认得她。
  她躺着,层层白布覆盖住她,我只看得到她的脸,那张脸死灰,不再是粉嫩的棕色,一边脸颊有深色的瘀青。她双眼紧闭,看起来幼小而疲倦。我在她身旁跪下,她们让我待在那儿。
  我记得她们进来对我说:「葛维,主母要你去。」宛如一件严肃的大事。我亲吻霞萝,告诉她我很快就回来。我跟随她们去。
  她们带我穿过许多熟悉的走廊,来到主母的套房。那套房我只认得外面;霞萝获准入内打扫主母的各个房间,但我不准进去,我只打扫外面的甬道。主母在里面等我,穿着长袍,显得高姚。这是阿而卡世系的主母。「葛维,你姐姐的死,我们好遗憾,好遗憾。」她美丽的嗓音说着:「这么悲惨的意外,这么甜蜜的女孩。我不知道届时要怎么告诉我儿子亚温。这件事对他是一大打击。我晓得你爱你姐姐,我也爱她。我希望你知道了这一点,可以稍感安慰。还有这个。」她把一个丝制的沉重钱包放进我手中。「我会派我自己的侍女参加她的葬礼。」她诚挚地凝视我。「我们的心都为我们甜蜜的霞萝碎了。」
  我向她敬了礼,呆立原地。她们又过来,拉我离开。
  她们不肯带我再去霞萝那儿。我也就没再见到她的脸。所以,我得记得它是死灰色、有瘀青,而且疲倦。我不想记忆她那样的脸,所以,我转离那记忆,把它忘了。
  她们带我回我夫子那儿,但他不要我在那里,我也不想在那儿。可是,我一见到他,话语自动脱口而出:「他们会处罚托姆吗?他们会处罚托姆吗?」
  叶威拉仿佛畏惧我一般,他向退后。「平静,葛维,平静。」他安抚道。
  「他们会处罚他吗?」
  「为了一个奴隶女孩之死吗?」
  沉默在他的话语四周扩散。沉默在我四周变大、变宽、变深。我在一个池子里,在池子底部,不是水池,而是沉默与空无之池,它一直扩展到世界尽头。我无法呼吸空气,但我呼吸那片空无。
  叶威拉在说话,我看见他的嘴巴一开一合,他的眼睛闪光。一个灰发老人开合着他的嘴。我转身走开。
  我的心被一堵墙横越,墙的另一边是我无法记忆的东西——因为没有发生。以前,我绝对无法遗忘任何事情,但这时我可以了。我可以忘却白天、黑夜、一周复一周。我可以忘却其他人。我可以忘却所有我已失落的,因为我不曾拥有。
  但我记得我站在那里,那处坟场。那是第二天的大清早,天色方亮。我之所以记得,是因为以前我就忆起过了。
  我们埋葬葛蜜时,我们埋葬小明福时,我就曾经记得自己站在这柳树枝条的绿雨中,地点在城墙外、大河边。当时我就曾纳闷,在这个另一天的大清早,我们埋葬的,是谁?
  必定是某个重要的人,因为主母的随身侍女都到齐,穿白色丧服,脸孔藏在长围巾里。那人的尸体包着漂亮的白丝布,艾梅大声哭泣。她无法向恩努媺诵念祷词,她试着诵念,却发出尖锐的恸哭,把现场的沉寂撕出一个可怕的破洞。就因为这缘故,其余同样在哭泣的妇女都过去搀扶她,安慰她。
  我站在近水处,观看河水怎么啃啮河岸:不停舐着、啃着河岸的泥土,从下淘空,慢慢吞噬,于是青草悬在河岸边,白色的草根悬垂在河面上。假如仔细看河岸的泥土,会发现很多细如草根的白骨,那是小孩的白骨,埋在那儿,河水会来把他们的坟吃掉。
  有个女子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没与其他妇女站一块儿。她用一条粗劣的长围巾围着头,把脸遮藏住。但她一度注视我。那是珊菟,我知道。我记得,暂时记得。
  她和其余妇女离开后,有些人在我周围,男的,我于是问他们,我能不能留在坟场。其中一人是马夫汤恩。我们孩提时代起,他就对我很好。那时,他照样对我很好。他把一只手放在我盾上:「你一会儿就会回来吧?」
  我点头。
  他抿紧双唇,以免颤抖。他说:「她是我见过最甜美的女孩,葛维。」
  我说:「谢谢,汤恩。」
  他与别人一起离开,这时,坟场没人了。他们已把绿色草皮重新铺回去,尽可能完善地覆盖墓穴,在一片坟墓当中几乎不特别突出。但,那都没关系了,因为河水终究要将所有墓穴淘空,最后一无所剩,只余一点白色破布,在潮流中七扭八缠,向大海漂流而去,我离开这些坟墓,走在柳树枝条下方,沿尼萨丝河上溯。
  那条路渐渐变窄,成了城墙与大河之间的一条小径,然后就到了大河门。我等候正在进城过桥的市集车队:白牛拉着沉重的货车,驴子或奴隶拉着小货车。最后,在这些车流中有了个空隙,我可以穿越这条车道。我继续沿尼萨丝河的西岸前进。这条小径是宜人的,时而靠近河岸一些,时而远离河岸一些。沿途经过许多勤俭的自由民栽植的小花园。有些老人已经在他们的小块土地上锄地除草,享受和熙的春晨、多云的日出。我继续走,走进寂静,走进空无世界。我走在一片低矮的粗糙黑岩穹顶底下,走进黑暗。

  那天之后又过了几天,有许多我绝对不会回想起来的事。等我终于学会了忘却,就学得又快又好。如今,我能找到的那些天的片断,可能是记忆,也可能不是。它们可能是另一种回想,是关于尚未到来的时间、我尚未前往之地。我活在我所在之处,也活在我不在之处。那些天,那些时刻,一个月,两个月。当时,我不是离开阿而卡世系,因为我后面一无所有,只有一堵墙,而我已忘记那堵墙另一边的大部分人事物。至于我前面,根本空无一物。
  我走着。是谁陪我走?是引导我们步入死境的恩努神吗?或者,是以聋耳听你祈祷的幸运神?那条道路带领我。有小径,我就顺着小径走;有桥,我就过桥;有村庄,我闻到食物气味而且饿了,就去买食物吃。我口袋里一直带着别人给我的那个丝质小钱包,里面装了钱,丰盈沉重,如同一颗饱含鲜血的心灵,丰盈沉重。六个银币、八个老鹰币、二十个五毛青铜钱、九个甘五分青铜钱。我在尼萨丝河边坐下,藏身在开花的灌木丛和长草当中,才头一回点数。在村子里,我只花用廿五分青铜钱,即使如此,很多人还是无法找零给我。村民和农人无从找零,只好多给我食物。很少有人不情愿给我食物,有的人选宁愿送我而不收钱。我穿白衣,白色丧服,而且我说话像城里有救养的人,每逢他们问:「您上哪儿呀,缔?」时,我就说:「我要去埋葬我姐姐。」
  「可怜的男孩。」我听见很多妇人说。有时,小孩在我后面追跑,喊着:「疯子!疯子!」但他们从未靠近我。
  不管我去到什么人中间,都没被抢,因为我完全没有被抢的念头,也一点都不怕。万一被抢,对我一点关系也没有。没什么事要祈求时,就是幸运绅听见你的时候。
  假如阿而卡世系设法寻找逃奴,应该很容易就能找到,因为我没有躲藏。尼萨丝河沿岸,任何人都可以向他们指出我的行踪。在阿而卡世系,他们或许谣传着,那天清早在坟场,众人都离开以后,葛维把自己淹死了;很可能他抱起一块重石,然后走进河里。事实上,我是拿起主母沉甸甸、装满了钱的丝质钱包,因为它就在我的口袋里,然后走进空无的世界。因为,拿起石块走进河里的念头当时并没有出现在我的脑子里。至于我走去哪里,都无所谓,所有道路都相同,只有一条路我不可以去,就是回头路。
  不晓得我是在哪里横渡尼萨丝河的,反正,村间的小路带我四处乱走,方向不时变换。一天,我看见前方有几座又高又圆的绿色山丘。原来,我竟漫游到凡谭路了。假如我顺着那条路继续前进,那条路将带我上山丘,去农场、去申塔斯——那几个名字跳出了遗忘,自行浮现在脑子里。我记得申塔斯,记得农场,我记得某个人住那里:农场奴隶考米。
  我在一棵橡树的树荫坐下,吃一点人家给我的面包。那时,我的思绪运转很慢,而且很耗时。考米曾是一个朋友,我想我可以上山去农场,然后在那儿住下。农场大屋的所有奴隶都认识我,过去也待我很好,考米会陪我钓鱼。
  卡席卡人来犯时,农场可能已被烧毁,果园被劈光,葡萄藤被扯烂。
  也许,我可以去申塔斯住一住,把它当成真正的据点。
  所有缓慢、愚蠢的想法通通经过之后,我站起来,踏上离开凡谭农场的道路。我走在两块田野之间一条东北向的小路。
  那条小路带我到一条有车辙的窄路,路上行人稀疏。我继续走,持续远离我记得而希望遗忘的人事物。我在那条路上继续走,走到一个小镇,我在市场买了足够数天的食物,还买了一条棕色的粗毯,准备过夜用。之后走到一个无人烟的村子,几条狗跑过来吠叫,让我无法逗留。不过,那村子也没什么好叫我逗留的。
  过了那个村子之后,小路愈行愈窄,成了羊肠小径。起伏的山间没有种植任何作物。羊群在斜坡上四散吃草,我经过时,它们的看守者,一条高大的灰狗站起来看我。山间谷地林木茂密。我就地在灌木丛中睡觉,林木间有条小溪可供我饮水。等食物吃尽,我自己觅食,那时节几乎任何东西都还没长成,只见到一点细小的草莓,此外我不知该找什么东西吃。最后放弃寻找,继续沿着山间那条小径前行。饥饿很痛苦。我脑子不觉升起一个想头——不是记忆,只是个想法:在先祖祠工作时,我与祭司们吃得那么好,那段期间却有人没得吃饱,以至她的婴儿胎死腹中,所以,如今就轮到我挨饿。世事无他,公平而已。
  每天,我走的距离渐渐变短,即使烈阳当空,我也经常得在高高的野草当中坐下休息。野地各种奇花异草甚是美丽,我望着小飞蝇和小蜜蜂在空中飞,或想起曾发生的事,或想起未曾发生的事,一切宛如在同一场梦里。往往一整天过去,太阳横越天空走完它的大道,我才起身,拖着脚步,寻找夜宿之处。有一天,我找不到一路走来的那条小径,只得顺着山间谷洼前进。
  那天,在拂晓的蒙蒙光线中,我正慢慢下坡,想去寻找山脚下的小溪,边走边觉两腿发抖,突然,后方有什么东西击中我,周围树木在一瞬强光中旋绕之际,我感觉气息溜出了身体。
  不晓得多久之后,我躺在一张有浓烈异味的毛皮床上。我的脸部上方不远,是低矮的穹窿,由原始未凿的黑岩构成天花板,材料是原始未凿的黑岩。四周暗得几乎伸手不见五指。我身边躺着暖暖的什么东西,紧贴着我一条腿。一头庞然大兽。它抬头,一条狗,长而沉重的灰头,狰狞的黑嘴,它的黑眼睛越过我凝望对面。它呜呜低哼着站起来,举步跨过我。有人对它说了话,然后靠过来蹲在我旁边,对我说话,但我老半天听不懂他说什么。光线微弱,似乎是自洞穴地面闪烁反射而来。我盯着他瞧,我可以清楚看见他两眼的眼白,以及他深色面孔周围乱莲蓬的灰黑色头发。他身上的气味,比床铺上随便处理过的动物毛皮发出的异味还要难闻。他用树皮做的杯子盛水给我,由于我无法举头,他扶起我让我喝到水。
  泰半时间,我在那个低矮的石室里睡觉。我对其他地方或其他时间一无记忆。我在那儿,就只在那儿。而且是独自一人,除非那条狗躺在我左腿旁边陪伴我。它有时抬头凝望漆黑的空中,但不曾看我的脸。那个男人弯着腰进这石室时,狗儿会站起来走向他,把长鼻子放在他手中一下,然后走出去。稍后,狗儿会与那男人回来,或自己回来,跨过我,转个身,又在我腿边坐下。它名叫守护。
  那男人名叫酷嘎或酷哈,有时他说其中一个名字,有时说另一个名字。他讲话嗓音很怪,好像喉咙深处有什么东西阻塞了,以至于声音出来时,有如穿过许多岩石跑出来。每次他来,都会坐在我旁边,给我新鲜的水,也给我食物,食物通常是烟熏的肉干或鱼干,有时也采些刚成熟的草莓。他从不一次给我很多。「你那时候在干么呀,饿死自己吗?」他说。只要来和我一起,他就很多话。我也经常听见他在石穴另一边自言自语,或对那只狗讲话——同样是低声漱口似的破碎字流,从不等候对方回答。他对我说的话,不外是:「你到底为了什么事要饿死自己?食物有的是,找一找就有了。什么原因让你来到这里?我原以为你是从笛润来的。我以为他们又在追踪我了。反正啊,我就跟踪你,我跟踪你,并且监视。我可以监视一整天。我叫守护伏低一点。你醒来以后,我以为你打算继续走下去,没想到你却直接来这里,来到我家门口。我能怎么办,兄弟?那时我在你后头,手中拿着棍子,所以我打你的头,砰!」他用动作示意一记猛击,然后笑起来,露出他牙缝很大的黄褐色牙齿。「你绝对不晓得我在那里,对不对?我心想,我把他干掉了,我把他干掉了。你像一根枯枝那样倒下,呵,我干掉他了。把笛润了结啦!但我再看一眼,发现是个小孩。山帕神,山帕神,我竟然错手杀死一个小孩!不,还没死。甚至也没打破他那颗鸟蛋头。但他像枯枝一样横在地上。一个小孩。我用单手把你举起来,好像举起一只小鹿。你晓得,我很强壮。他们都知道,所以他们不来这里。你为什么来这里,男孩?什么风把你吹来?你干么要把自己饿死?躺在那里,钱包里却有千万银两!青铜钱、银钱、众神脸的钱币!简直像坎别洛国王那么有钱!你干么要把自己饿死?来这种地方带那么多钱做什么?你打算跟迎泥女神买祂的鹿吗?你疯了吗,小子?」他点头。「对,你疯了,你疯了。」
  然后他自己咯咯咯笑了,说:「我也一样,男孩。疯子酷嘎。」他再度咯咯笑,然后给我一片耐嚼的肉,甜甜韧韧,带有烟熏和灰烬的苦味。我慢慢嚼,嘴巴充满饥饿的汁液。
  日子如此这般,过了一段时间:我的饥饿,他赈济滋味独特的食物,他的破锣嗓,我头上的黑岩洞顶,烟与动物毛皮的浓重臭味,狗儿紧挨着我一条腿。慢慢地,我可以坐起来了;慢慢地,我能爬到岩室的出入口,发现酷嘎把好几个这种洞穴当中最里面、最低矮的一个拿来当作他家。我慢慢去探险,有的洞穴可以站直——至少在洞穴中央可以站直。最大的一个石穴相当宽濶,但地面是大块的乱石。他家这个洞穴的黑岩有孔洞和裂缝,所以光线可以从上方透过孔隙和裂口射进来,造成烟蒙蒙的感觉。我第一次走出洞外,阳光的眩目光线让我目盲,只感觉一片红光和金光,但空气闻起来有蜂蜜般的甜味。
  从洞穴外面,即使正对它的出入口,也无法瞧见里头,只能看见有如瀑布般的一大片斜岩,斜岩上茂密地覆满爬藤植物和羊齿植物。
  酷嘎所有的财产有他粗工制作的鹿皮和兔毛皮、几个树皮杯子、用赤杨木削成的汤匙等日用器具、一卷细肌腱,以及他的宝贝——一个金属盒,里面有脏脏的结晶盐,一只生火用的火绒盒,两把上等钢制的狩猎刀,刀把为兽角制。他用一块河里的细纹卵石磨这两把刀以保持锋利。这些宝贝他爱得紧,怀疑我会因欣羡而偷走,所以总是藏起来。我也不晓得他把盐放在哪里。有一次,他得在我视线能及之处拿出其中一把狩猎刀,他咆哮着对我挥舞刀子,然后破着嗓子说:「别碰它,别碰它,不然的话,摧毁神为证,我会用它把你的心脏劈了。」
  「我不会碰它。」我说。
  「要是碰它,它会自动转过来砍你喉咙。」
  「我绝对不会碰它。」
  「你说谎。」他说:「男人全是骗子。」有时候他会整天一直说相同的话,不停重复,别的什么都不说,就光说:男人全是骗子,男人全是骗子……别接近,别接近!别接近,别接近!……除了这种时候之外,他言谈都算神智正常。
  我话不多,这一点似乎合他脾胃。他对我讲话有如对那条狗讲话,叙述他每天的探险:查看他的捕兔陷阱和捕鱼洞和一小块莓果园,以及他抓到或看到或闻到或听到的每一样东西。我与那条狗一样,专心聆听那些冗长的故事,没有打岔。
  「你是逃奴。」一天晚上,我们坐在外头,透过树叶仰望八月浓密明亮的星星。「门第奴隶,没吃什么苦。你逃跑了。你猜想我也是奴隶,对不对?不,不。你想找逃奴吗?往北去,到那边的森林,他们在那儿。那些骗子,那些小偷,我跟他们一点关系都没有。我是自由民,我出生就是自由的。我不想跟他们混,也不想跟农民、镇民混。山帕神摧毁他们吧,摧毁骗子、小偷。他们全是骗子、小偷。」
  「你怎么知道我是奴隶?」我问。
  「你还可能是什么?」他说着,咧嘴笑笑,露出敏捷机灵的表情。
  我不知道。
  「我来这里,是想摆脱他们,不要跟他们有瓜葛。」酷嘎说。「他们叫我疯子、隐士,他们怕我,所以随便我怎样。那个酷嘎隐士!他们不敢接近,保持距离。」
  我说:「你是酷嘎世系的主人。」
  他默默坐一会儿,才爆出他独特的咯咯笑,并用他粗大的手捶打大腿。他是个魁梧强壮的男人,尽管他必定有五十岁了。「再说一遍。」他说。
  「你是酷嘎世系的主人。」
  「我是!我是!这里是我的领地,我是这里的主人!摧毁神为证,那是真的。我遇见一个讲真话的人了!摧毁神为证!一个讲真话的人!他来这里,而我怎么招待他?用一根棍子猛击他!这种欢迎方式怎么样?欢迎光临酷嘎世系!」然后,他笑了好久;接着,安静沉默;然后又笑,又再安静沉默。最后,在灰蒙蒙的星光下,他看着我说:「在我这里,你是自由人,信任我。」
  我说:「我信任你。」
  酷嘎从不洗澡,肮脏度日。他粗制滥造的兽皮革和毛皮都发臭腐坏,但在保存及贮藏食物上,他却一丝不苟。他将捕捉到的较大动物,比如兔子、野兔、偶尔有小鹿,都利用烟熏法,制成肉干,挂在洞穴的火炉室穴顶。他也设陷阱捕捉草原的小动物,像是木鼠,甚至庄稼鼠,这一类就在火上烧烤,趁新鲜吃。他的陷阱设计聪明,极富巧思,他的耐心无限。但他就是拿鱼钩和鱼线没辙,很少抓到值得熏制的大鱼。这方面我倒是能帮帮他。动物肌腱是他能拿来制作钓线的唯一材料,但肌腱一入水就软掉了。我从我的粗毯拉出几条亚麻线,绑上他用细骨刻削的钓钩,结果钓到几条大河鲈,以及群集在小河塘里的几条小鳟鱼。他用这些鱼示范如何熏制鱼干。除了钓鱼这件事,我对他没什么用处。他的私人探险也不希望我参与。有时候,他一整天没理我,迷失在他喃喃自语的重述里。但吃东西时,他总是跟我和守护一起分享食物。
  我不曾问他,为何收容我、养活我。这件事没在我脑袋里形成问题。我也不曾问他问题——除了问:守护是从哪儿来的。
  「从一只母牧羊犬来的。」他说:「母犬在岩石斜坡那边生了一窝小犬。我看到那些小犬在玩,以为它们是狼,就拿我的猎刀过去,想把它们挖出来砍喉咙。我刚走到它们那个窝,看母犬绕过山丘,准备跟我拼命的样子。我就说,母亲,嘿,没事,嘿,没事,我会杀狼,但从不伤害狗,是吧?她露出牙齿——」酷嘎露出棕色的牙齿,学狗嗥——「然后就进窝去了。所以我后来又去了好几次,我们渐渐熟了,她把小犬带出来,让我看它们玩。然后我看上这一只,它就跟随我回来了。之后我有再回那个狗窝去,母牧羊犬现在又生一窝小犬了。」
  他从来没问我半个问题。
  就算他问,我也不会有答案。我只要发现自己回想起什么,总是立刻抽离,转而注意眼前和手中的任何事物,并且只活在其中。我已经没有小时候那些记忆和视象了。假如我睡时做梦,醒来也不记得那些梦。
  早晨的阳光变得比之前的阳光金黄些,白天渐渐提早结束,夜晚渐渐凉冷。酷嘎世系的主人在他洞穴的火炉室内,隔着一团小火与我对坐,把细棍子穿着的一整条小鳟鱼干滑进嘴里,嚼了一会儿,吞下去,两手在脏污凝块的裸胸前擦一擦,然后说:「冬天这里很冷,你会冻死。」
  我没说什么。但,他晓得自己在说什么。
  「你继续走吧。」
  过了许久,我才说:「没地方可去,酷嘎。」
  「啊,有地方,有地方。那个树林,那就是你要去的地方。」他朝北方点点头。「那座森林,达尼蓝,那座大森林。听人说,它大得没有尽头。还说,那里没有搜奴人。噢没有,没有搜奴人。只有成群的森林汉子。那就是你的去处。」
  「没有屋顶。」我说着,再放一片树皮到火堆中。
  「有啊,有啊。他们在那里过得舒服。屋顶墙壁,什么都不缺,床铺外套,一应俱全。他们认识我,他们认识我。但我们井水不犯河水。他们认识我,但保持距离。」他沉了脸,陷入又一次的喃喃自语:别接近,别接近……
  第二天上午,他很早把我摇醒。在洞口前的平坦岩石上,他已经放好我的棕色粗毯、丝质钱包——因为装满钱而鼓涨;一件脏斗篷——前阵子他送给我的。此外还有一包肉干。「快点。」他说。
  我站着不动,他的脸色转为警戒冷峻。
  「帮我保管这个。」我说着,将丝质钱包递出去要给他。
  他咬着唇。
  「不希望因为钱包而惨遭杀害,啊?」他终于说,我点头。
  「说不定,」他说:「说不定他们会来真的。小偷,骗子……我不要这东西。该放哪儿,才不会被偷?」
  「放在你的盐盒里。」我说。
  他怒目瞪我,「那是哪儿?」他气冲冲地说,强烈怀疑我。
  我再一次耸肩。「我不知道,我不曾看到它。没有人能找到。」
  这让他笑了,嘴巴慢慢扩大。「我知道了。」他说:「我知道了!好。」
  那个变脏褪色的沉重钱包被他的大手吞下。他拿着钱包走进洞穴,好一会儿。再走出来时,他朝我点点头。「快点。」他说。然后他启步。散漫的步伐,看似缓慢,却有本事一口气走数哩。
  我身体强健了,所以能跟上他一整天没问题——只是,到了晚上,我又疲倦又脚酸。
  来到最后一条溪,他要我好好喝上一顿。我们渡河,爬上一段长坡,停在一座丘顶——最后一座山丘。从这里起,土地缓缓展开成广袤的森林。群树的树梢延伸、再延伸,构成一片没有尽头的蓝色暗块。太阳尚未落下,但影子拉得好长。
  酷嘎立刻忙碌起来,他捡柴,起火,选用绿色木柴而非干柴,那样生起的火势比较大。浓烟盘旋,飘进清朗的天空。「好了,」他说:「他们会来的。」然后他转身,重回刚才我们来的路。
  「等等。」我说。
  他止步,不耐烦了。「就等着,」他说:「他们会来的。」
  「我会回来的,酷嘎。」
  他生气地摇头,走了。他略微弯低腰身,从枯干的杂草当中穿拂而过。很快地,从山下林间望去,已不见他的踪影。暗暗的树梢上方,夕照如火。
  那晚,我就在山顶的火堆旁睡觉,身上包着我的粗毯和那件斗篷。毛皮的烟臭味闻起来颇愉快——我已被那臭味疗愈了。
  夜里,我一再醒来。一次是起来添火——并非为了保暖,而是希望它尽可能发出信号。凌晨时,我做了梦。我睡在申塔斯城,在那个梦之保垒里面,其他人也都在那儿与我一起。黑暗中,我听见轻声细语,其中一个女孩笑了……我醒来,仍记得这个梦。我紧附着它,努力留在它里面。可是我好渴,是口渴唤醒我的。它告诉我,一等有了天光,就下去山脚那儿找水。我躺着等候天光。
  我心想,当年我们从不曾在申塔斯过夜。我们总是在农场大屋外不远处的树下睡觉,总是透过树叶,望着星星。我们说,有一天要去申塔斯过夜,但我们始终没有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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