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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铜币、鞋匠与人群

我走到街上时,离正午还有一个小时。太阳出来了,把脚下的圆石晒得暖暖的。市场的嘈杂在我周遭形成不规律的嗡嗡声,我享受着腹饱身暖、一身洁净的愉悦感。
但我的胃里隐约有种不太舒服的感觉,就好像有人从后脑勺盯着你瞧一样。那感觉一直跟着我,后来我直觉不太对劲,迅速溜进旁边的巷子里。
我靠着墙等候着,那感觉渐渐消逝,过了几分钟,我开始觉得自己很蠢。我信赖直觉,但有时直觉只是虚惊一场。我又等了几分钟,确定没事,才走回路上。
那隐约的不安感几乎马上又浮现了,我不予理会,同时试着找出那感觉来自何方。但是五分钟后,我整个人慌了,又转进小巷里观察人群,看谁在跟踪我。
没人。我紧张地等了半个小时,躲进两条小巷,才明白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和人群一起移动的感觉很奇怪。
过去几年,人群对我来说已经变成城镇景色的一部分,我可能会用人群来躲卫兵或店主,我可能会穿过人群,到我想去的地方,我甚至可能和人群往同一个方向走,但我从来不是人群中的一分子。
我已经太习惯受到忽视,第一个商贩想卖我东西时,我差点拔腿就跑。
我知道是什么让我觉得不对劲以后,那个不安感就消失大半了。恐惧通常是源自于无知,一旦我知道问题所在,那就只是个问题,没什么好怕的了。
◇◇◇◇
我之前提过,塔宾主要分两区:山区与海滨。海滨贫苦,山区富裕。海滨脏臭,山区清新。海滨多贼偷,山区多银楼——抱歉,还是有窃贼。
我已经说过我上山区冒险的不幸经历,所以或许你可以了解,当我前方的群众刚好分开的瞬间,我看到了我在找的东西:一位守卫。我马上钻进最近的门里,心跳得厉害。
我提醒自己,我已经不是几年前那个被扁的臭小孩,我现在穿得体面,干干净净的,很自然地融入人群里。只不过,我积习难改,努力压抑内心深处的愤恨,但我无法分别我究竟是在气自己、守卫,还是整个世界,或许都各有一点吧。
“我马上就来。”门帘处传来开朗的声音。
我环顾店家,阳光穿过前面的窗户,落在一个拥挤的工作台和几十双鞋上。我想,比起这家店,不小心闯进其他店可能更糟吧。
“我来猜猜看……”后方又传来同一个声音,一位发色灰白的老人拿着一长条皮革,从门帘后方走了出来。他个儿矮小,驼着背,皱纹中堆满了笑意,对着我微笑,“……你需要鞋子。”他笑得很腼腆,仿佛是在笑一双老早就穿破的老靴子,却因为穿起来太舒服而舍不得丢一样。他低头看我的脚,我也不自主地跟着看。
我当然是光着脚,我已经太久没穿鞋了,老早就不再想鞋子的事,至少夏天都不会想起,冬天则会梦到。
我抬起头,老人的眼睛闪闪发亮,仿佛不确定笑出来会不会让客人掉头就走。“我想,我需要鞋子。”我坦承。
他笑着带我就坐,用手丈量我的赤脚。幸好街道是干的,所以我的脚只沾了一点铺石地面的灰尘。万一是下雨天,两脚可就脏得尴尬了。
“我们来看看你喜欢什么款式,还有我这儿有没有你的尺寸,如果没有,我可以在一两个小时内帮你做一双,或改一双合脚的鞋子。所以,你穿鞋是想做什么?走路?跳舞?骑马?”他坐在凳子上,把身体往后倾,从后方的鞋架上拿下一双鞋。
“走路。”
“我想也是。”他熟练地把一双长袜套到我的脚上,仿佛他的客人都是光脚来的一样。他把我的脚塞进一双有扣环的黑色东西,“这样感觉如何?加点重量确定一下。”
“我……”
“有点紧,我想也是,没什么比鞋子夹脚更不舒服的了。”他帮我把它们脱下,又穿上另一双,动作利落。“这双呢?”这双是深紫色的,由绒布或毛毡制成。
“这双……”
“不是你想找的?其实也对,这双很快就穿破了。不过颜色还不错,适合穿来追女孩子。”他又帮我穿上另一双,“这双呢?”
这双是简单的棕色皮靴,就好像他先帮我量脚后才做的一样,我把脚踩在地上,感觉鞋子很服贴,我早忘了穿好鞋是什么感觉。“多少钱?”我担心地问。
他没回答,而是站了起来,开始张望鞋架上的鞋子。“从脚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很多事。”他沉思,“有些人笑着来这儿,穿着干净擦亮的鞋子,袜子也扑了粉。但是脱了鞋后,脚的味道却很吓人,那就是会藏匿事情的人,他们有见不得人的秘密,想把那些秘密藏起来,就好像把脚藏起来一样。”
他转身看我,“不过那是永远行不通的,让脚不再发臭的方法,是让它们稍微通风,秘密可能也是一样吧。不过,那我就不清楚了,我只懂鞋。”
他开始看工作台上堆积的东西,“有些宫廷里的人来这里,一边扇着扇子,一边抱怨最近的倒霉事,但他们的脚白里透红,细皮嫩肉,你可以推知他们从来没有徒步走到哪里,从来没受过伤。”
最后他终于找到他要找的东西,拿起一双类似我穿的那双鞋。“找到了!这双是贾各在你这个年纪时穿的。”他坐上板凳,解开我脚上那双鞋的鞋带。
他继续说:“你那么小的年纪,就有老厚的脚底,又是疤痕,又是硬茧的。像这样的脚可以成天光脚在石子上跑,也不需要穿鞋。像你这样的孩子,有这样的脚只有一个原因。”
他把这番话当成问题一般,抬头起来看着我,我点头。
他微笑,把一只手放在我肩上,“这双穿起来如何?”
我站起来试试,这双鞋因为有人穿软过,感觉比新鞋更舒服。
“这双鞋,”他摇晃手里拿的鞋,“是新的,还没走过一里路,像这样的鞋我是收一银币或一银二。”他指着我的脚说:“而那双是穿过的,我不卖二手鞋。”
他转过身背对着我,开始哼歌,漫不经心地整理工作台,我一下就听出他在哼〈离镇吧,匠贩〉。
我知道他想帮我,一周前,我应该会迫不及待把握这个机会,但不知怎的,我现在觉得不该这样。我静静地收起我的东西,在他的凳子上留下两铜币才走。
为什么?因为自尊是个奇怪的东西,因为人应该以德报德,但最主要还是因为我觉得那是我该做的事,那就是足够的理由了。
◇◇◇◇
“四天。下雨的话,六天。”
若恩是我询问北上伊姆雷相关讯息的第三个车夫,伊姆雷是最靠近大学院的城市。若恩是个壮硕的席德人,留着满脸的黑胡子,他转身用席德语咒骂一位把布匹装上车的人。他用母语说话时,听起来像是岩石轰隆隆崩落一般。
他回头过来看我,把声音压小了一些,“两铜币,不收零钱,如果车上有位子,你就可以搭,夜晚你也可以睡在车下,晚上和我们一起用餐,中午只吃面包。万一车子卡在路上,你要帮忙推。”
他又停下来喝斥那个人。现场有三台装满商品的货车,第四台看起来极其熟悉,就像我幼年搭的移动屋。若恩的妻子蕾塔坐在那辆车的前面,她看着男人装货上车时的表情严肃,不过和站在一旁的女孩聊天时,她则是面带微笑。
我想,那女孩应该也是乘客,年纪跟我差不多,或许大一岁吧,但那个年纪的孩子,大一岁感觉大很多。塔尔人有句俗话形容我那年纪的孩子:男孩长高,但女孩长大。
她穿着适合旅行的上衣与长裤,看起来年轻而不失庄重。她的举止稳重,如果再大一岁,我可能会把她当成女人而非女孩看待。事实上,她和蕾塔说话时,看起来时而优雅端庄,时而天真活泼。她有一头深色的长发,还有……
总之,她很美,我已经很久没见过美丽的事物了。
若恩随着我目光望去,继续说:“晚上每个人都要帮忙搭帐棚,大家轮流守夜。你守夜时万一睡着,我们就会留下你离去。不管我妻子煮什么,你都得跟着我们吃,抱怨的话,我们也会离你而去。你走得太慢,我们也会丢下你。你惹那女孩子……”他手摸过浓密的黑胡子,“就糟了。”
为了让他改变话题,我说:“马车何时装货完毕?”
“两小时。”他断然地说,仿佛不准工人反驳。
一位站在马车顶上的工人挺直了身子,用手遮阳,拉大嗓门,声音盖过广场上马声、车声与人声,“孩子,别被他吓跑了,他骂归骂,其实人还不错。”若恩用手指严厉地指他,那男人又回头继续工作。
其实他不说,我也相信,和妻子一起上路的男人通常都可以信赖。此外,他的价格颇为公道,今天就可以上路了。我马上从钱包里拿出两铜币,递给若恩。
他转向我说:“两小时后出发。”他伸出粗大的手指强调,“你晚来,我们就先走了。”
我认真地点头说:“Rieusa,tu kialus A'isha tua.”(谢谢你让我跟你家人同行。)
若恩顿时扬起浓眉,又马上恢复原来的样子,迅速点个头,像是稍稍鞠躬致意一样。我环顾广场,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有人还真是出人意表。”我转身看到刚刚从车上对我喊的那位工人。他伸手说:“我是戴瑞克。”
我和他握手,不知如何是好,我已经太久没和人闲聊,感到陌生又迟疑,“我是克沃思。”
戴瑞克把手放到身后伸懒腰,脸部跟着扭成怪模怪样,他比我高一个头,二十岁左右,身材高大,一头金发。“你刚把若恩吓了一跳,你去哪学的席德语?”
“一位秘术士教了我一些。”我解释。我看着若恩走过去跟他妻子说话,那位深发女孩看向我这边,对我微笑。我连忙移开目光,不知道要怎么应对。
他耸耸肩,“你去拿你的东西来吧,若恩喜欢嚷嚷,但脾气不坏。不过,货一装好,他可是不等人的。”
我点头,即使我根本没有“东西”可拿,不过我的确需要去买点东西。大家都说,只要有钱,在塔宾什么东西都买得到。大致上来说,这句话一点也没错。
◇◇◇◇
我走下楼梯到查比斯的地下室,穿鞋子到他那里感觉有点怪,我每次来,都习惯光脚踩在湿石板上。
我行经短廊时,一位衣衫褴褛的男孩捧着一小颗晚熟的苹果,从里面的房间走了出来。他看到我时,突然停下脚步,接着皱眉,眯着眼,眼神充满怀疑。他低下头,粗鲁地和我擦身而过。
我想都没想,就把他的手从我的钱包上拍开,我转头看他,惊讶地说不出话来。他冲了出去,留下我站在那里,满头疑惑,心烦气躁。我们在这里从来不偷彼此的东西,在街上大家各顾各的,但是查比斯的地下室有如我们的圣殿,就像教堂一样,我们没人想破坏这里的圣洁。
我又走了几步,进到房间里,看到一切都很正常,松了一口气。查比斯不在那里,可能是去收集救济的物资,以便照顾这些孩子。房间里有六张婴儿床,每一张都有人,还有更多小婴孩躺在地板上。几个脏兮兮的小孩站在放着一大堆篮子的桌边,抓着晚熟的苹果。他们转头过来盯着我瞧,表情冷酷,充满恶意。
我才突然明白,他们都认不出我了。我现在干干净净的,穿得也体面,看起来就像一般男孩误闯进这里一样。
就在这时,查比斯回来了,一只手臂下夹着几条面包,另一只手臂抱着一个啼哭的婴儿。“阿里,”他叫着一位站在篮子边的男孩,“来帮忙,我们来了新访客,她需要换尿布。”
那男孩连忙过去,从查比斯的手中接下小孩。查比斯把面包放在桌上的篮子边,所有小孩都聚精会神地看着他。我的心一沉,查比斯连看都没看我。要是他认不出我怎么办?要是他叫我走怎么办?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受得了,于是我开始慢慢往门边移步。
查比斯一次指着一个小孩说,“我想想,大卫,你把饮水桶倒空,刷洗一下,那水有点咸了。他刷好后,纳森可以从水泵打水,把它补满。”
“我可以打两次水吗?”纳森问,“我弟弟也需要一些食物。”
“你弟弟可以自己来拿面包。”查比斯温和地说,接着他更靠近看着那男孩,察觉到什么似的,“他受伤了吗?”
纳森点头,低头看着地板。
查比斯一手放在男孩的肩膀上,“带他过来,我们来照顾他。”
“他的脚受伤了。”纳森脱口说,好像快哭出来似的,“太热了,他没办法走。”
查比斯点头,示意下一个小孩,“小杰,你帮纳森扶他弟弟过来。”他们迅速冲了出去,“泰姆,既然纳森不在,就换你来打水吧。”
“克沃思,你去买肥皂。”他拿出半分钱,“到洗濯区的玛纳商行买,如果你告诉她是谁要的,她会给你比较大块的肥皂。”
我突然觉得喉咙哽塞,他认得我,我无法解释我内心有多么安慰,查比斯是最像我家人的人,想到他可能不认得我,那感觉实在太可怕了。
“查比斯,我没时间跑腿。”我犹豫地说,“我要走了,我要去内陆,去伊姆雷。”
“真的啊?”他问,他停了半晌,又更仔细地看了我一眼,“嗯,我想是的。”
当然,查比斯从来不看衣着,他只看到衣着里的孩子,“我来这里,是想让你知道我的东西放在哪里。蜡烛厂屋顶上有个三片屋顶会合的地方,那边还放着一些东西,有一张毯子,一只瓶子,我现在已经不需要了,如果有人需要栖身之处,那地方还不错,很干爽,没人会到那上面去……”我声音渐小。
“谢谢你,我会叫一个男孩过去。”查比斯说,“过来。”他走向前,生硬地拥抱我,他的胡子搔着我的脸颊,“看着你们离开这里,我总是很开心。”他轻声对我说,“我知道你一个人也可以过得不错,不过有需要时,你随时都可以回来。”
旁边婴儿床里的小女婴开始扭动哀嚎,查比斯和我分开,转身对她说:“怎么了,怎么了。”连忙过去照顾她,赤脚拍着地板,“怎么了,怎么了,乖,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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