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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9年7月 简·波琳 于诺福克郡 布利克灵庄园

今天天气很热,风里夹杂着一阵瘟疫的恶臭,刮过平坦的牧场和沼泽。在这样的天气里,如果丈夫仍陪在我身边的话,我们就不会被迫困在一个地方,老盯着死气沉沉的黎明和暗红色的落日不放了。我们会同朝臣一道出游,走过汉普郡和苏赛克斯的旷野和丘陵地,饱览全英格兰最富饶和最美丽的乡村风光,我们会把马骑上高高的山路,从上俯瞰大海。每天早晨我们都会外出狩猎,中午就在大树的浓密荫蔽下吃饭,到了晚上,则在乡间别墅大厅摇曳的火光下翩翩起舞。我们曾与这片土地上最伟大的家族结谊,我们最得国王的宠幸,我们是女王的后代,深受爱戴。我们就是波琳家族,宫廷中最得体和精明的家族。那时候想结识我丈夫乔治的人都要花点心思,而他姐姐安妮的要求更是无人能够抗拒。每个人都拿我当敲门砖,希望能引起波琳家人的注意。乔治非常迷人,黑头发、黑眼睛,又英俊,总是骑着最好的马匹,陪伴在女王左右。而安妮也处在她风华正茂的时期,她的智慧更是像黑蜂蜜一样诱人。
我不论到哪里都和他们姐弟俩在一起。
他们两个过去常常一起骑马,并驾齐驱,相互比试,就像一对爱侣,当他们从我身边飞驰而过的时候,即便有马蹄声的掩护,我也能听见他们的笑声。有时候,当我和他们在一起时,眼看着这两个如此富有、年轻、又美貌的人,我甚至说不出我究竟更爱他们中的哪一个。
整个宫廷都醉心于他们,看看他们,那些波琳式的轻佻做派,那些奢华高调的生活——那真是为所欲为又热爱冒险的两个人。
他们俩热心于改革教会,并且都头脑灵活,涉猎广泛,思想开放。因此,上到国王下到烧饭的女佣,没人不被这两个人的魅力所折服。就算到了现在,三年过去了,我仍旧不敢相信我居然就这样和他们永别了。我总坚信,像他们这样如此光芒四射的一对年轻人,不该就这么简单地死了。在我脑海里,在我心中,他们仍然并肩骑着马,仍然那么年轻,那么美丽——而我充满希冀地渴望这一切都是真的。距离我最后一次见到他们已经过去三年了——确切的说,是三年零两个月零九天,我还记得最后一次和丈夫在一起时,他的手指粗心地擦到了我,然后他微笑着对我说:“日安,夫人,我必须走了,今天我还有很多事要去做。”
那一天是五朔节,我们正为了庆典上的比赛做准备,我知道他和他姐姐都遇上了一些麻烦,但我并不知道它们有多严重。
开始新生活后的每一天,我都要走到村子的十字路口去,那儿有一块脏兮兮的面朝伦敦大道的里程碑。它被污泥和苔藓包裹,雕刻着“距离伦敦120英里”。120英里是如此漫长的一段路程,而我,离伦敦又是那么的遥远。每天我都弯下腰来摸一摸那块石碑,仿佛那是一道护身符,之后便转身返回父亲的房子。对于我这样一个曾经在国王最好的宫殿里住过的人来说,那房子现在也显得那样狭窄了。我依靠哥哥的接济生活,依靠他妻子对我的同情心——虽然她并不真的关心我。我还依赖一笔托马斯·克伦威尔的津贴,而他,这个自命不凡的暴发户,现在倒变成国王的新宠了。我呢,只能在过去本属本于我们的大宅阴影旁做个穷苦度日的邻居。那过去是属于波琳家的产业,只是我们为数众多的房产中的一座而已。只有没有住处也没男人要的寡妇才过这样死寂而廉价的生活,可我偏偏就是一个没有住处也没男人要的寡妇。我这样一个快三十岁的女人,脸上尽是苦难的印记,失去了自己的儿子,没有一丁点改嫁的希望,我是这个不幸家族唯一的幸存者,所继承下来的东西只有丑闻。
我做梦都希望能够改变这命运。想要遇见一个穿着霍华德制服的信使,骑马穿过这街道,给我带来一封诺福克公爵的信,将我重新召回宫廷,告诉我那儿又有工作给我做了,我又能侍奉女王,又能过上私传流言蜚语、密谋策划的生活,并且像公爵那样做一个永远左右逢源的朝臣。他对此一直很在行,而我是他最好的一个学生。我梦想着这世界能再次改变,翻天覆地,波琳家再次爬上制高点,这样我也能重拾昔日辉煌。我曾在最危急的时刻里救过诺福克公爵一次,作为回报,他也救了我的性命。但最大的遗憾在于我们不能拯救乔治和安妮,现在他们只能存在于我的梦中,在那儿骑马、欢笑和起舞了。我又摸了那块里程碑一次,想象着也许明天那个信使就会回到我这里来。信封则用锃亮的红蜡封起来,压上一个深深的霍华德家徽图样。
信使会这样问:“给简·波琳女士的信,请问您就是罗奇福德子爵大人吗?”
他会看见我寒酸的裙子和礼服褶边上的尘土,而我的双手上还沾着那块里程碑上的脏污。
我会说:“是的,是我。我已经等这封信太久了。”
然后我会将信攥进自己脏兮兮的双手。那也是我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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