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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们乐衷的神话故事-从葬礼到娱乐

从葬礼到娱乐

各地流传的神话有着各自的特点且都十分有趣。即便会有出现或大或小的宗教元素或说教感强烈的时候,大部分神话中有着个性独特的英雄和神明们,他们踏上危险刺激的冒险,结局有时顺遂人心有时又有些遗憾。这些元素都使得我们能够将神话视作一种娱乐产品并乐在其中。

当然神话在最开始并不是以娱乐作品为意图创造出来的。即便现在我们在接触一些神话故事时会由于其中的一些元素而将他们与娱乐作品画上等号,但我们也不能断言这些神话故事在创造出来时就是以这种形式面世的。古代的神话故事是在人类尚未能够阅读文字的时代出现的,随后世人们将这些神话记录在文书中。即便这些故事没有在古代人们口口相传的时候改变,在后人记录下来时也不能排除这些故事受到来自记录者和社会大环境的影响。

日本神话中最基本的文献分别为飞鸟时代末期的《古事记》和奈良时代初期编纂的《日本书纪》,两者虽然都是记录日本神话和历史的官方文献,但两者文章各处都有着各种明显或微妙的区别。这些区别的原因尚未确定,目前认为主要出于政治意图。两者虽然相隔不过8年,但就在这短短8年就足够让当时的当权者通过改变编纂手法而改变历史本身。考虑到这点也能够料想到其它神话故事也可能会在漫长的岁月中遭到修改。

初期神明的概念被认为来自于早期人类的原始生活中。人们从各种自然现象中挖掘出神性,为了避免危害到自己而崇拜这些自然现象的“自然崇拜”,根据这一说法我们也可以想象出那时的人类将没有实体的“现象”附上肉体和人格成为神明的经过。世界某些地区的神话将雷神当做主神的原因可能来自于人们认为雷神会招致暴雨使得潮水泛滥造成严重的破坏。这又和古代神话中常见的元素“洪水神话”联系起来,在这个时期“神话”尚处于口口相传的阶段,之后神话才在纸张上保存。

多数神话之后用太阳神或农业神代替雷神担任主神的位置。这一变化背后的大背景应该是文明的进步和宗教的发展。同时随着治理水灾和村落建筑技术的发展洪水的危害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抑制,降低雷神的威胁。基于农耕的社会结构使得崇拜能够提供稳定的农业收入的太阳神或丰收神的宗教得到发展。随着宗教的发展,祭祀神明的仪式和神话变得越来越复杂。而我们现在可以接触到的最古老的神话可能就是在这一阶段开始被记录在纸张上。

人类社会发展使得当权者的权利也需要得到增长。古代的社会中许多宗教上的领导人同时还拥有世俗的权利,当权者也会尝试将自己粉饰为与神明相近的存在。为了达成这些意图,一些将当权者当做英雄的神话传说被创造出来,除此之外还有人将神明当做配偶进行神圣婚礼等,为了实现一些政治意图人们有了肆意操纵过去存在的神话传说的需求。上文举到日本神话的例子也证实了这一操作手段的存在。

从神话出现直到第一次将神话以文字形式记录这一整个阶段中神话本身被认为并没有太多变化。笔者自己认为可能在传递神话的载体变化这一节骨眼上,同时也有另外一个变化发生了。

初期的神话传说中不同的神明有着自己独立的故事、故事中的细节或剧情也只是单纯为了当场叙事方便而创作出来,缺乏将整个神话视作整体的创作考虑。为了将这些分散的神话故事编纂起来,有将原本故事中的矛盾消除、或是将几个故事并在一起等做法。考虑同时还要避免与当权者的政治主张相悖,这其实是一件相当困难的工作。但有了这些“改良”后神话故事的娱乐性也得到发展。这种将神话当做“想象中的历史”的作法与将神话当做单纯的故事来享受又有着别样的趣味。

古代的娱乐产品

随着一神教逐渐成为宗教发展的主流,许多古老的宗教及其神话不幸被蔑称为“邪教”。世界级的大型宗教与小型宗教的差距越来越明显,大部分小型的宗教无法以宗教组织的身份续。虽然有印度教和神道等例外,如“希腊神话”等世界闻名的神话要么被视作过去的文化遗产成为研究的对象,或是变成娱乐产品。

这样的倾向不局限于现代社会,实际上在古代社会中神话早已成为了人们娱乐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们可以从世界范围最有认知度的希腊神话中发现这一倾向。希腊神话早期的文字作品荷马的《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在第五回中也有涉及,实际上在这时间点我们就能从中发现娱乐性。这种娱乐性与荷马“吟游诗人”这一身份和书中内容原本来自于即兴吟唱亮点有关。即便吟唱诗歌本身是一种宗教性的仪式,在吟唱的荷马一定有关注过听众的反映如何。因此也可以猜测出荷马为了让听众更容易接受而即兴加入了喜闻乐见的内容,而这些即兴变更也在两册史诗中会有相应的反映。

公元前8世纪后,许多荷马之后的作家扩大了希腊神话的世界观和故事。公元前6世纪古希腊世界重要城邦雅典里就有大量古希腊悲剧作品被创作出来并有大量观众观看。(注意古希腊戏剧分悲剧、喜剧和萨堤尔剧)。如今我们熟悉的“希腊神话”中的故事来自于公元前2世纪亚历山大图书馆的书记官们总结集合的,“古希腊悲剧”中的许多作品当然被包括在其中。

戏剧在娱乐性上更高,但本质上与基础的神话在许多创作元素上有差异,某种意义上这些作品属于后世作家对神话的“二次创作”。将这些二次创作的故事纳入并以此得到发展的希腊神话可以称得上是现在游戏或小说等媒介中出现的“共有世界观设定”的先驱。

另一个能够解释为什么神话可能在某种意义上算是娱乐作品的原因在于许多如亚历山大图书馆的古代图书馆收集了各种各样的神话故事。当然这些图书馆与现在我们熟悉并供民众使用的图书馆无论藏书及使用者都完全不一样,这些图书馆更接近“皇宫的记录库”,其中保存着大量与神话有关的文献。

苏美尔和阿卡德帝国等的与“巴比伦神话”的文献多数是在类似图书馆的遗迹里发掘出来的。靠近巴格达的尼普尔遗迹中研究人员发现了之后被称作“苏美尔文学目录”的包含了62部作品题目的粘土板。这个粘土板一般认为是在宗教仪式上使用的,但也可以猜测皇家贵族们平时也会单纯地享受这些神话故事的娱乐性。也可能是因为这种情况各个分散的与吉尔伽美什有关的故事随后被集合成一本长篇史诗。

在《一千零一夜》等故事中经常会有国王向旅人询问“异域的趣事”这样的场景,现实中可能这种情景在古时候的图书馆中经常会发生。早在国家这一概念还没出现的时候,有遗迹证明在这个时期遗迹有人们长途跋涉进行交易。

考虑到世界各地都出现过类似的神话特征,可以判断人们在交易的同时也传播了神话故事,可能神话在某些时候比一般的物资等还要贵重(也属于猜测)。无论什么时代什么地区一定都会有乐衷这些神话故事的人,而且相比单纯的物资交易互相分享交流自己听说过的神话故事能够使得文化间交流更加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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